郑洪英老人在修炼法轮功前,患有胆管结石、头痛等等多种疾病,病发时,痛得死去活来,她被病折磨得什么活也干不了。修炼法轮功不久,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就在她身上展现,她全身的病痛都不治而愈,家里家外,没有她干不了的活,和儿媳妇的关系也融洽了。而且法轮功“真、善、忍”的教导,使郑洪英的道德水平不断升华。
这样一个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郑洪英几次被迫害,二零零五年,被西丰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沈阳第二监狱非法关押期满,回到家中。本村的乡亲们都看到了郑洪英被中共邪党监狱迫害的惨状。通过修炼法轮功,老人的身体很快康复了。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郑洪英老人南口前镇王家堡村黄金堡民组讲法轮功真相时,被村民李国华、赵晶夫妻诬告,当日南口前镇派出所所长王彦彬带领警察绑架了郑洪英,随后被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一月十八日,清原县法院对郑洪英非法开庭。郑洪英表示做好人无罪。郑洪英家属聘请北京律师所王律师为其辩护,法庭上王律师指出:法轮功学员郑洪英由于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疾病全无,讲自己的炼功的感受、因而宣传法轮功真相、传《九评共产党》、法轮功材料等活动属于个人自愿行为,符合中国《宪法》35条,36条、41条等法条规定。清原县检察院李静根据《刑法》第三百条起诉郑洪英没有法律依据,一:法轮功根本没有组织;二、依据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和国务院发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三、郑洪英的一切活动都符合《宪法》规定,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更没有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王律师要求法庭无条件释放郑洪英。
县检察院所谓的公诉人李静坚持起诉郑洪英老人。随后法庭休庭。
此前,郑洪英的亲属了解到,李静在法庭所提供“证词”是南口前派出警察写后让证人照抄下来的并不是证人自己写的,证人并不知道写这些是干什么用的?因此亲属们去法院反映真实情况,结果三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关艳、陈淑华被腰站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后,陈淑华放回家;王南方、关艳被非法劳教,王南方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关艳至今被劫持在马三家劳教所迫害。
十二月的一天,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三名警察到郑洪英家恐吓她的老伴说:我们听上边的,你们的证据我们不听。还拿走了证人所写的证词的复印件。
最近郑洪英被清原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四年。郑洪英所在村的村民们曾联名上书呼吁:“好人不应该关在监狱里,我们老百姓呼唤正义良知,让我们的老乡郑洪英回家。”
中共统治下的当今中国,各级检察官和法官多数是屈服于中共淫威,执法犯法,其行为触犯了宪法、刑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诸多法律。其实,回顾中共建政,在各项运动中号召世人所干的都是残害中国人民的违法犯罪行为,然后卸磨杀驴再屠杀另一部份人。中共已经害死了八千万中国人,比两次世界大战死亡的人数还多,中共邪党已经是罪恶累累。各种迹象已经表现出来了天要灭这邪党,只有退出邪党的党、团、队组织才能平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