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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篮桥监狱一监区的暴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一大队)是集中关押死缓、无期等重刑犯人的监区,同时也一直非法关押、残酷迫害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至今没有任何收敛,仍在肆无忌惮的迫害坚持信仰“真善忍”的公民。一监区区长(大队长)汤长荣,人称“汤司令”,是提篮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主要的邪恶干将之一。

据知情人士透露,七监区监区长曾讲我们监区为什么“转化”不了法轮功学员?一监区怎么“转化”了?所谓的“转化”就是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于是,出现了这么一幕:七监区的狱警带了看管犯到一监区来“学习”如何转化法轮功学员。当七监区的看管犯看到一监区如此毫无人性的暴行,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惊呼:这样下去是要把人弄死的!后来,七监区的看管犯在恶警的纵容下,对法轮功学员也开始暴虐起来,提高了所谓的“转化率”。所以近来提篮桥监狱将新入狱的法轮功弟子集中关押到一监区和七监区进行高强度的体罚和惨无人道的折磨。

上海虹口区法轮功学员朱桦于2007年2月8日被劫持至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当天下午,分监区长(中队长)汤敏对朱桦进行了所谓“教育”,指导员朱洪达表露更直白:“我们一大队的路子蛮野蛮的,法轮功进来三个月之内都写了四书(指认罪书、揭批书、决裂书、决心书)”。

朱桦原上海某国企部门经理,大专文化,曾在2001年11月在公司上班时遭杨浦国保绑架,被杨浦法院枉判三年徒刑,曾在提篮桥监狱五监区青年实验中队以及六监区关押过,于2004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2006年5月25日晚,和普陀区法轮功学员王蓓蕾在本市某居民小区弘法时,遭普陀区国保大队绑架(时值六国峰会期间),被关押在普陀区看守所。期间,朱桦因连续绝食五天,被送往上海市监狱总医院绑床灌食,在看守所内所谓的审查期间,朱桦拒绝回答国保的提问,拒绝签字,2006年11月22日被普陀区法院枉判四年。

长时间体罚

朱桦刚进监,即遭数名犯人搜身逐一检查行李,整个过程由指导员朱洪达监督。后随即被关在3.3平方米小监房内所谓“面壁思过”,坐在不超过二十公分高的小塑料凳上,双腿并拢,挺直腰,双手反背,每天从起床到就寝,要坐14小时以上,不准与别人讲话,完全封闭。由于双手长时间反背,双臂麻木到吃饭时,抬手都很困难,腰部臀部更酸痛。

酷刑演示:罚坐,长时间一种姿势坐在塑料小凳子上,旁边有普通教养人员看着,这种刑罚对人的腰部损害特别大,有的人因此腰部很长时间直不起来,长时间坐着臀部上有两块明显的黑斑,有的小凳子上有棱,臀部都坐烂了。
酷刑演示:罚坐,长时间一种姿势坐在塑料小凳子上,旁边有普通教养人员看着,这种刑罚对人的腰部损害特别大,有的人因此腰部很长时间直不起来,长时间坐着臀部上有两块明显的黑斑,有的小凳子上有棱,臀部都坐烂了。

期间由两名看管犯全天24小时包夹,每15分钟记录一次情况,如坐姿达不到所谓标准,轻则训斥辱骂,重则拳打脚踢,看管犯袁晓东(皖滁县人,受贿罪被判死缓)讲:这样的坐姿是对法轮功最基本的要求。看管犯被狱警赋予了极大的权力,以此来对法轮功学员精神、肉体进行迫害。被选用的看管犯大多是无道德底线的,凶狠残暴且善于按队长意图行事的罪犯。

暴力殴打

暴力殴打是转化的主要手段之一。上海嘉定区法轮功学员侯波,原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大学文化。一九九九年后因进京弘法,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因弘法又被嘉定区法院冤判三年徒刑,于2006年被关押在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中队长汤敏安排罪犯赵斌为看管犯(诈骗犯判刑11年6月,四进宫)。侯波遭到赵斌多次殴打,用罪犯赵斌的话讲,侯波抗击打能力蛮强的,于是罪犯赵斌居然用被子捂住侯波的头部,一直到侯波被闷至双腿猛蹬时才放手,侯波差点因此窒息而死。有人知道后问赵斌,你这样万一把人弄死,是要加刑的,罪犯赵斌回答:“从警察的话中听得出来,法轮功打死也没关系。”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酷刑演示:野蛮殴打

朱桦于2007年2月上旬被关押在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中队长汤敏特别指派凶恶残暴的罪犯赵斌、袁晓东作为看管犯。法轮功学员朱桦除被强迫坐小凳外,还被强迫写思想汇报,当朱桦写了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时,即遭到罪犯赵斌的暴力殴打。赵斌用掌猛击朱桦头顶,用脚踢朱桦腰部,还讲:“坐了一个月,思想还没有改变”。中队长汤敏还指示赵斌要朱桦写“揭批书”,朱桦不肯写,罪犯赵斌当众人面,猛击朱桦头部。为逼迫朱桦写认罪书,罪犯赵斌趁晚上6:30多数犯人集中看电视新闻时,在3.3平方米小监房内对朱桦进行了暴打,赵犯用重拳猛击朱桦后脑、左侧太阳穴、左耳(朱桦因此耳鸣了一整夜),用拳猛击朱桦的下巴,后腰部,还阴险地说:“打后脑和腰部是检查不出来的。”还将朱桦的头部往双人床木柱棱角上拼命按,将朱桦的手臂扭转至极限,还规定不准发出声,又勒令朱桦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罪犯赵斌还拿预先准备好的小竹竿抽朱桦放在背后的双手,导致朱桦的手指被抽得发青。期间朱桦责问赵斌为何打人,赵犯回答:因为我想减刑早日回家。在6月4日中午,朱桦当面向中队长汤敏反映赵斌打人的情况,汤敏居然回答:“你想翻船啊?好有好的结果……”事后不作任何处理。

种种折磨

据知情人透露,2008年12月8日年终审评时,按常规监狱要每名犯人写份认罪书,朱桦不写,被看管犯袁晓东,李文波(四川籍,抢劫,盗窃犯被判死缓)罚蹲,双脚不准移位,双手反背,袁犯说这样能想通。从早6:45分一直蹲到晚上19:20分,这时正值中队长汤敏值班路过小监时,袁犯汇报,他不肯写认罪书,已蹲了一天了。汤敏当着众人面假惺惺地讲:“想问题坐在小凳子上。”除去三顿饭共半小时,朱桦白天共被罚蹲了12个小时,期间,朱桦提出要小便,被罪犯袁晓东勒令尿在身上,口中有痰也被袁犯要求咽下去,不准吐,朱桦两脚稍有移动就被罪犯袁晓东,李文波拳打脚踢,罪犯李文波嘴巴不停地骂着“畜生”。汤敏将罪犯袁晓东叫到办公室问情况,袁犯回来后对李文波讲,我给中队长讲了不采取这种方式,每月的思想汇报就写不出,刚才中队长的话是装装样子讲给大家听的。到办公室后对我讲:“该怎么样还怎么样!”由于蹲的时间长造成朱桦的双脚前掌和脚趾部位麻木,双脚踩在地上象踩在棉花上,此症状一直到2009年5月才逐渐消失,罪犯袁晓东居然对朱桦讲要从中吸取教训。

提篮桥监狱对犯人减刑有一项考量标准,即所谓的每月要上交“新岸忏悔基金”,以此表明改造态度好。名义上是自愿的,实际上是因为怕失去减刑机会没有几个犯人敢不交的。2009年7月13日,收“新岸忏悔基金”时,朱桦不交,被看管犯袁晓东罚坐小凳子外,还猛抽朱桦耳光,朱桦对袁犯说不要打人,袁犯嚣张地说:“打你怎么样?”看管犯李文波则挡在门口为其望风,之后转过身威逼朱桦,“到底交不交?”朱桦回答不交。李犯则对准朱桦左脸左耳部位,猛抽耳光,朱桦因此左耳鸣叫了很长时间。7月15日中午,罪犯袁晓东为逼朱桦写所谓的交“新岸忏悔基金”保证书,在一小时内,将朱桦头部打了三个大包,并将朱桦的头往墙上撞,袁犯还讲:“我倒要看看,炼功人被打是什么反应?”又讲:“赵斌比我和李文波打得更厉害,要是赵斌来打就好了。”袁晓东对其他服刑人员则讲:“我和李文波对待朱桦就象对待我们自己一样。”从中足以看出袁晓东狡诈的本质。

上海崇明县横沙乡法轮功学员徐明被冤判7年6个月徒刑,于2008年9月被关押到提篮桥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中队长汤敏安排的看管犯是赵斌,周琦(上海籍,贩毒,判无期徒刑,2009年编队至新疆监狱服刑),据知情人透露,徐明被赵斌、周琦打得吃不消了,“被转化”了,有一段时期,徐明满面愁容,精神恍惚,见到他的人看到他新增了不少白发。

有犯人问赵斌:你是怎样转化法轮功的?赵斌则赤裸裸地回答:“搞路子(体罚折磨、暴力殴打的意思)”,还讲,别人搞不定的,队长就叫我去摆平,到我手里是没有人吃得消的。罪犯袁晓东则讲了实话:队长充份发挥了赵斌吓、哄、骗、打的特长。贩毒犯顾耀元(上海籍,无期)讲:队长把法轮功交到我们犯人手里就是让我们打的,看法轮功是洋差(意为可获得各方面的优惠),并主动向狱警要求,看管法轮功。很多看管犯每次接见几乎都能获得A级宽松接见,年底被评上劳改积极分子获大幅减刑,看管犯人恶的一面被狱警充份的最大限度的调动、发挥。

《监狱法》第十四条明文规定,监狱警官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何况法轮功学员完全是无辜的好人!可是这些法律规定到了提篮桥监狱成了废纸一张,执法的警察知法犯法。中国最大的开放城市之一上海都是如此,其它地方更可想而知,足以说明中共的法律完全是骗人的幌子。

恶劣的生存环境

在提篮桥监狱内,对坚强不屈的或被认为表现不好的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许多基本的人权,即使监狱内的明文规定,此时都成了一纸空文,看管犯被狱警赋予了极大的权力。看管犯对法轮功学员处处刁难,可以用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的要求,来给你制造痛苦。上厕所,必须向看管犯报告,此时,看管犯就随便一个“等一会儿”(其实是故意刁难)就可以让你使劲憋。看管犯袁晓东规定朱桦必须上午8:00以前解大便,否则要到第二天解决。法轮功学员侯波入狱时,正值高温盛夏,看管犯赵斌一天只给侯波一盆水洗漱擦身,到了晚上一盆水已发臭。朱桦在入狱的第三个夏天,气温高达39度至40度,睡前犯人都可以用盆水擦身,看管犯袁晓东则规定朱桦睡前不准用水擦身,只能用半干毛巾象征性抹下汗水。狱警可以以表现不好为由剥夺法轮功学员每月一次的接见权利,林鸣立、朱桦等都是在入狱三个月后才允许接见,入狱一个多月后才能写家信。此前,他们的家属因无亲人的消息焦虑万分。而刑事犯(哪怕是死刑犯改判死缓的)刚入狱当天就被告知可写家信,通知家属接见。

提篮桥监狱奖惩细则明文规定:服刑人员不准查看其他服刑人员的信件,服刑人员不准对其他服刑人员进行抄身检查,违者属重大违纪重扣6至10分,取消评选“劳改积极分子”资格,而在一监区,这些明文规定成了摆设或是废纸一张。看管犯可以随时对法轮功学员抄身,开箱检查物品。法轮功学员的亲属来信,除了狱警检查后,由看管犯先过目,最后才交到法轮功学员手中。而法轮功学员写的家信,首先由看管犯检查后,认为无问题再交到主管队长审查。如看管犯检查后,认为有问题就会被当面当场撕掉。

2008年2月,法轮功学员朱桦在给儿子写信中讲到,希望儿子做人要按真、善、忍的标准去做。被看管犯袁晓东检查时看到当众撕毁信件(以后袁晓东曾数次当众撕毁朱桦的写信,袁犯的标准是佛教、经济、社会问题都不能谈,否则属于给队长添麻烦)并上报中队长汤敏,说是朱桦在信中宣扬法轮功。后来朱桦即被勒令面壁十天,强迫写认识。期间,袁晓东强迫朱桦双膝夹书,手放在背后,时间一长,书自然掉下,袁犯就用书背的角敲朱桦的右前额,朱桦的右前额被敲起了大包。由于十天的罚坐小凳,从早到晚一点都不准动,朱桦的臀部因此皮烂而出血。

罪犯袁晓东曾透露过与中队长汤敏的一段问答,袁犯问汤敏,朱桦万一绝食怎么办?汤回答:“用电警棍,关大队禁闭室。”袁犯问:关禁闭还是不行怎么办?汤答:加刑。汤敏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2009年1月当上一大队副大队长。

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被关入提篮桥监狱的第一天起,就被强迫背《服刑人员行为规范》38条,另外还要加上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十不准”,以此来加强所谓的罪犯意识。提篮桥监狱规定每个犯人每月要写一份思想汇报,尽管这种思想汇报在绝大多数犯人手里都是相互抄袭,空洞无物的东西,而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则被要求半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而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必须是对法轮功的认识,这就是所谓的思想改造,也是从精神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如不按要求写,就会遭到高压恐吓,直至体罚殴打。

一分监区监区长费强(原二中队中队长,2009年1月接替汤敏任一中队中队长),曾找朱桦“教育”时讲:“你的思想汇报不按要求写,我就要你天天写,我要你写的,难道你不写吗?”朱桦所在的东一组犯人组长张峰(上海崇明籍,杀人、抢劫被判死缓)经常到小监房门口威胁:“你又不听话了,当心我给你吃苦头,让你天天日子难过,我是撑朱指导的(意为力挺支持指导员朱洪达)。”有一次,张犯拿了块带有许多钉子的木板威胁道:你不听话,就让你跪在上面。指导员朱洪达则当面“关照”朱桦“太平一点。”朱桦写思想汇报不达标,此时看管犯袁晓东则拿一套歪理邪说来做所谓的思想工作。朱桦不听,袁犯则凶相毕露,罚蹲、打耳光、脚踢是经常发生的,还经常威胁说,李文波是暴力犯,要让暴力犯对付你。

法轮功学员一旦在高压下,被迫“转化”写了“四书”,接下去就是进行劳役迫害,被迫去工场做奴工,进行所谓的“正常改造”,此时照样被看管犯监视、汇报。

一监区区长(大队长)汤长荣,人称“汤司令”是提篮桥监狱迫害法轮功弟子最主要的邪恶干将之一。尽管汤长荣在2009年从大队长的位置上改任了教导员,由其副手江伟任大队长,但其“司令”的角色还是未变。据知情人透露,汤长荣在监狱会议上叫嚣,把全监狱最厉害的法轮功放到我一大队来转化。据犯人杨某透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汤司令”曾将一个不肯干奴工的犯人,双手铐在小监房铁门上指使五、六名犯人将其殴打,并说打死你,我只扣五十元奖金。后来这名犯人绝望之极,寻机会将针拍入自己胸部自残。一中队一名老犯人讲起:大队长江伟过去在当一中队中队长时,在小监房内将一名犯人打得浑身是血,地上的血是由这名老犯人拖干净的。从中大家可以看出汤长荣、江伟是怎样的人。所以在他们掌控的一大队发生了:法轮功弟子罚坐窄凳坐到大便失禁;恶警用电警棍电法轮功学员的肛门;看管犯将法轮功学员的头往监房门的铁杆上撞;往墙上撞;法轮功学员的头部被盖被捂住,差点因此窒息而亡;将法轮功学员折磨到头皮脱落,头盖骨外露;将法轮功学员的手臂弄骨折;盛夏38度高温时,在禁闭室内,3至4名犯人将绝食的法轮功学员按倒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撞墙
酷刑演示:撞墙

流氓、恶警汤长荣还对监区维权服刑人员“教育”时讲:法轮功把我告到国际人权组织了,国际人权组织又能把我怎么样?多么嚣张,多么厚颜无耻。如此黑暗、邪恶的一监区居然多次被司法部评为司法系统全国优秀基层党支部的称号。

面对狱内的体罚、辱骂、殴打,法轮功学员仍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体现了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品格。面对这样一群道德高尚的好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没有丝毫收敛,他们为了自己的奖金、政绩、升迁,操控、利诱、纵容、唆使犯人行恶,知法违法,执法犯法,把做人的道德底线彻底丢弃。而没有道德底线的人能把人教育、改造成一个什么样的人?难怪尚有良知的服刑人员说:在监狱越改造人越坏。被恶警赋予了极大权力的看管犯更是有恃无恐,将恶行发挥到极致,天良丧尽,令人发指。象这种事情难道监狱长刘金宝、副监狱长程颖,邢务处主任杨昌元、教育改造科长李永芳会不知道吗?明慧网上大量揭露的迫害事实,上海监狱管理局局长、书记会不知道吗?其上级上海司法局局长、书记会不知道吗?绝非如此。他们对属下的恶行听之任之,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不懂得善恶有报的天理。

在此我们正告正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弟子的警察和犯人,要为你们的将来和你们的家人着想,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必须悬崖勒马,停止行恶,将功补过,否则,你们的恶行必将遭受即将来到的正义力量的审判!你们的生命必将遭受历史的淘汰!引用《追查国际》的一段誓言:“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追查一切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以及相关机构组织及个人,无论是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我们将追查到底,直至每一个罪犯绳之以法。”

发稿:2011年09月06日  更新:2011年09月06日 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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