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西岗区法院再次对孔宪国非法开庭

【字号】
打印版本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大连西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孔宪国再次非法开庭。早九时五十分左右,大约有近三十的亲属等人进去旁听。从宣布开庭、起立等到宣布合议,整个开庭过程只有五分钟左右。

开始时审判长宣读了大连国保大队的证明材料,大体意思是:没有打孔宪国、没有刑讯逼供、没有对他身体进行伤害等。孔宪国表示: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你们的说法是一样的。我已经是遍体鳞伤了。审判长要孔宪国出示证人,孔宪国说:“我有证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过程,但他不能给我作证。”据明慧网报道,姜明是大连国保大队的副大队长,每次抓捕大法弟子,他都很卖力气,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其人极其残暴。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警察朱旬等,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秘密绑架法轮功学员孔宪国。按照法律规定,四十八小时内必须通知家属。但大连公安局不但不通知家属,甚至在家属找上门来时也不承认,百般推脱、刁难。直到三十三天后,家人才被告知去领所谓逮捕通知书,而在通知书上,既没有办案人姓名,也没有抓人日期,根本就是非法的。家人质疑公安局到底在搞什么见不得人的阴谋。大连公安局将所谓案件递交检察院,欲进一步迫害孔宪国。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孔宪国非法开庭。庭审过程只有公诉人孙敏和审判长李铁铮一问一答,都是事先蓄谋好的内容。审判过程中,孔宪国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审判长李铁铮问什么酷刑,孔宪国说:警察把他摁住,用点着的烟往他鼻子里弄,还往他嘴里灌酒……李铁铮打断了他的话,不让往下说。公诉人孙敏问:有什么证据?孔宪国指着胳膊上的伤痕让他们看,他们无语。此次开庭没有结果。

Rotator Placeholder Image
 
自焚真相
Rotator Placeholder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