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15/饲料厂厂长自述十二年遭迫害经历-246723p.html
【字号】  
饲料厂厂长自述十二年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法轮功学员周景成自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被绑架后,一直在绝食反迫害,状况令人堪忧。

周景成是宁乡县人民南路饲料厂厂长,因坚定修炼法轮功,曾被邪党绑架累计十次,其中八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刚刚出狱十一个月的周景成,和妻子王彩君再次被宁乡县夏铎铺派出所警察绑架。一周后王彩君被放回家,周景成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宁乡县看守所。

周景成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出狱后,曾要求迫害他的有关机构归还非法扣押他的个人财产。他并由此给相关人员及社会大众写了一封公开信,详细叙述自己所受的迫害,以及修炼法轮功的感悟和体会,并站在法律的角度为维护他作为一名公民应有的正当权益。以下是公开信内容:

我名叫周景成,宁乡县坝塘镇人,现住宁乡县白马桥白马大道,今年五十一岁。我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学法十五年来,先后共八次遭到拘留,两次劳教,一次判刑。

在非法拘留、劳教、判刑期间,我曾被所谓办案警察、管教狱警、同监犯人多次暴力殴打、酷刑折磨,被迫穿约束衣(一种特制的反绑人手脚的衣服)、睡死人床,我被强行灌食时,被撬掉八颗牙齿,肋骨被打断,耳朵被打的萎缩变形,等等等等。

同时,在这十多年中,宁乡县六一零、宁乡县公安局、玉潭派出所、白马桥派出所、坝塘派出所、坝塘镇综治办、白马桥综治办等部门单位先后多次上门对我本人及我家人骚扰,而且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正当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扣押我现金共三万五千八百元至今未退还。

为了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更为了不让有些人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中,无知地走上犯罪和自我毁灭之路,我要求退还被非法扣押的个人财产现金共三万五千八百元。同时也想借此机会向各级人员揭露这十多年来我所遭受的残酷迫害和不公正待遇。

一、我遭迫害的经历

我自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不但缠绕自己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更重要的是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积德行善,返本归真。为了使更多的人受益,我当时充当了义务辅导员。我觉得法轮功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实在太好了。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法轮功被遭到不公正的打击,一九九九年底,我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想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及站在法律的角度为法轮功讨一个公道而到北京上访,结果到北京后就被截访的警察抓到了收容所,后由宁乡县公安局政保科的胡建新、周友良把我从北京强行接回宁乡,并勒索我三千元路费。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相信政府,向政府反映民情表达民意的正当上访竟也成了违法犯罪行为,就是因为这次上访我被拘留了一个月,后政保科又向我家人索要壹万元保证金才放我回家。自此后,对我的迫害就未间断过。

二零零零年期间,我三次被非法关押到宁乡看守所,其中两次关押两个月,一次关押三个月。

该年年底,不法人员又非法劳教我两年,直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我才出狱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再次被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白马桥派出所,国保大队、玉潭派出所、梅家田派出所、白马桥派出所四个单位恶警联合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用手铐将我双手背宝剑,对我拳打脚踢,然后用绳子穿着手铐吊在门梁上,双脚离地,十月已是寒冷的冬天,酷刑却痛得我大汗淋漓,全身衣服湿透。从上午十一点一直到晚上十二点才将我松开手铐,当时我双手肿得连手铐都打不开了。然而他们又把我双手反铐在窗条上十六个小时,不让大小便,不让睡觉,不准落坐,连续五天五晚刑讯逼供,后他们在没有任何口供、也没有充份证据的情况下又将我送长沙新开铺非法劳教三年。

逼转化 劳教所用尽邪恶手段

在新开铺劳教所里,负责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为了邀功请赏,丧尽天良,使尽邪恶手段逼我写“三书”,妄图逼我转化。当时监狱对狱警“转化”实施奖赏手段,“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一万元。其实所谓的转化,无非就是逼我放弃真、善、忍信仰,和现实社会的假、恶、斗同流合污,这怎么可能呢?

恶警们所采取的手段是,首先逼我观看诬蔑大法的录像片,采取不让睡觉,罚站等多种措施进行肉体折磨和精神折磨达半个月,在这些手段用尽后,队长周仕雄安排六个同监吸毒劳教人员把我关在一间屋子里毒打了三天三夜,不让闭眼睛,不准上厕所,单抽耳光就不下五百次。此后又连续安排几批人对我反复毒打。

那段时间我被打得全身都是紫绿,眉角被他们砸开了一条大口子,缝了六针。他们怕我向外界暴露这里的罪恶,每天安排四个吸毒犯二十四小时守着,不准我持纸和笔。直到年底,亲属会见时,我才千方百计将所受的酷刑传了出去,此事被曝光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迫于压力二零零四年五月放我回家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到湘潭韶山发真相资料时,又遭到韶山派出所绑架。韶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他们张冠李戴的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起诉,并秘密对我非法判刑六年。我不服非法判决,在韶山看守所绝食四十九天,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三十多斤最后只剩下七十多斤,瘦得皮包骨,人也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他们怕我死里头,最后不得不放我回家,却又非法向我家人勒索了五千元。

恶警撬掉我八颗牙齿 用浸屎尿袜子堵嘴

二零零六年元月,我在宁乡火车站做饲料生意,又被宁乡县六一零不法之徒绑架到常德津市第二收押中心所谓收监。我不服这种迫害,又绝食五十多天。恶警为了迫害我,撬掉我八颗牙齿对我强行灌食,同时故意剃我阴阳头。

在这种邪恶的环境里,他们为了摧毁我的意志,达到不让我揭露邪恶,喊法轮大法好等口号反迫害,恶警安排收押犯人用袜子在马桶里浸湿后强行塞到我口里,将我手脚强行按住、拉直、平压在地板砖上长达几个小时之久。

后来恶警将我转至网岭监狱,我抗拒不进监狱大门,恶警陈抗用大头皮鞋猛踢我的头部,导致我眼睛流泪、鼻子流血长达一个星期。

遭网岭监狱惨无人道的酷刑

到网岭监狱后,我绝食抗议长达五百七十多天,虽经多次强行灌食,居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在网岭监狱中,我多次遭受邪恶人员用高压电棒电击我的头部、下身、耳朵等敏感部位,最长的一次电击达一个多小时。

电击时,高压电棒吐着蓝色的电火光,强烈的刺痛和恐惧袭击全身,如同万蛇咬噬一般,那种身心的痛苦绝非常人所能承受,全身每次到处都留下了被电击烧焦的痕迹;在这里,曾连续七天七夜不让我睡觉,遭多人毒打,并被夹控犯人用席草插入鼻孔五、六寸长,使我流血满面。

恶警还安排吸毒犯将我铐在床上十天十夜,并多次遭到这些人毒打,其中一次在对我胸部猛踩时,被踩断一根肋骨,我的双耳都被打得萎缩变形,至今留下后遗症,再也不能恢复原状。

冬季寒冷的天气,犯人将刺骨的冷水无数次从我脖子里往里倒,淋得我全身湿透,在严寒的晚上,又被犯人扒光衣服,用绳子把手脚吊在床上称所谓“冰冻板鸭”。

在监狱头目的指使下,我曾被恶人用布条捆住手脚绑在铁制的死人床上平躺着近三个月,连大小便都用一个盆子接;致使全身浮肿。

由于长期遭受邪恶至极的迫害,加上我长期的绝食抗议,身心都受到巨大的摧残,已使我的身体极度虚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狱方怕我直接死在监狱里,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底,不得不送我回家。

在我这样的情况下,网龄监狱教育科的巫湘华等人居然还勒索我舅子黄叔成四千元。而在我回家之前,坝塘镇政府综治办人员唐志坚也勒索我家一万元所谓保证金。

两个月后,派出所的易志坚和镇六一零的唐志坚,又到我家骚扰和恐吓,又扬言要将我收监。我为了不再受迫害,于二零零八年一月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零八年七月中旬,我在益阳再次遭到绑架,被非法关入监狱,直到二零一零年九月诬判的六年刑期期满我才回家。

二、希望世人在危难时能得到神佛的护佑

人们看完我遭受的这些迫害后,除了震惊、同情和愤慨,可能还会对我为何宁死也不放弃修炼感到不解。

我为何宁死也不放弃修炼

其实,全世界也唯有中共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的造谣。只要看过法轮功书籍的人就会明白,法轮功除了祛病健身有奇效之外,最主要的是教人如何做个真正的好人,提高自身的道德,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以求得生命的升华。

“人从哪里来,来到人世间到底为了什么,人死后又去哪里,这庞大遥远的无边宇宙是否还存有另外的时空,除人这种高级生命之外,其它时空中是否还存在着更高级的生命体”?这些都是从古至今所有先哲圣贤苦苦思索,而不能完全破解的问题,现代人很多人干脆把这些当成了迷信、幻想,其实人很多东西看不到,但它却真实存在,如空气和电磁波等都看不到,并且现代科学还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还存在如飞碟、海底古代建筑、百慕大三角等世界未解之迷。

李洪志先生从人体的构成,生命的真正起源和存在形式,宇宙的结构和特性,另外时空的存在形式等等,完全站在科学真理的角度,以洪大的法理开示于人,启悟人明白人生的真正目的和意义,以及如何才能达到返本归真。

正因为法轮功揭示的是真正的法理,是宇宙的特性,是最高深的佛法──宇宙大法。不仅论述精妙透彻,有理有据,更重要的是修炼者立竿见效,大多数修炼者一经修炼就能身心产生巨变,道德回升,祛病健身有奇效,才使得法轮功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遍一百多个国家,有上亿人在学,受到各国政府和地区褒奖达三千多项,法轮功书籍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和文字,李洪志先生先后四次被世界各国推举为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法轮大法受到了全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衷心欢迎和爱戴,而且不管男女老少,不分社会地位和文化高低,也不分种族,只要真正接受了法轮大法,他们表现出的对大法坚定的信念,任何力量也摧毁不了。

这也就是中共为什么倾全国之力,长达十二年的残酷迫害却依然无法击垮法轮功的原因。因为它是真理,是人返本归真的通途,是万古难求的高德大法,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这就是我为什么宁死也不肯放弃修炼,你们也就不难理解了。

迫害完全是非法的

因为我曾经是宁乡的义务教功辅导员,所以司法部门一直把我当作重点打击迫害的对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现在,我被非法关押合计有十多次,其中还有几次拘留因记不清具体日期没有写出来,总计被关押时间累计长达九年。

司法部门对我拘留、劳教、判刑的理由竟然是:一、因为我上访,二、讲被迫害的真相,三、散发或怀疑我散发大法资料。其实站在法律角度上讲,这些行为都是合法的,完全是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它们强加给我的罪名无非是“扰乱社会秩序”或“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这些处罚我的理由和罪名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因为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而所谓的“邪教”,只是江泽民出于个人极端的权力说的一句咒骂的话,强加给法轮功的罪名,现行法律从来没有对法轮功定性,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文规定炼法轮功违法。但可悲的是在中国因为没有民主,权大于法。“政治”高于一切,居然以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发动政治运动,迫害法轮功学员至今长达十二年。

而且这两个具体罪名只要稍一分析也根本站不住脚,法轮功学员只是讲他们所受的冤屈,讲大法的美好,讲的是真相,民众都是有思维能力的,你既可以信,也可以不信。民众完全可以参照多渠道的信息资源自行分析,为什么只允许中共一言堂的不实的宣传甚至谎言诬陷,而不准法轮功学员告诉世人真实的内情呢?讲真相又扰乱了什么社会秩序呢?当然更谈不上破坏了具体哪一条法律的实施了,套用这样的法律条文治罪那不纯粹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其实说穿了,中共只是又在发动一场政治运动,是用法律作幌子,利用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一场迫害政治运动而已。

中共邪党在打击迫害法轮功学员中,既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上访,检察院、法院也不敢公开、公正、依法受理、复核、审理法轮功学员的诉讼案件,在法轮功的案件上要想依靠政府和司法部门客观公正依法进行打官司更是难上加难。新闻媒体及人大、政协提案等更是在法轮功问题上完全噤声。这些怪现象充份说明迫害法轮功的事件是见不得阳光。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二年来,据披露有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有三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上千万法轮功学员被拘留、罚款、强制送洗脑班和精神病院迫害,而且长期遭受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视和骚扰,甚至于他们的子女、亲人都受到牵连和伤害,令他们长期生活在“高压”和歧视中,无数法轮功学员流离失所,失去工作,无家可归,无数家庭支离破碎。

其实,这场政治运动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对信仰、人权、公理、正义和法律的公然践踏,对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只是灾难,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受害者,是与现代社会文明进步格格不入的。国家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来维持迫害法轮功,已将我们的国家拖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无谓的巨大的灾难之中。

请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

十二年来,虽然这一场错误的政治运动给法轮功学员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令我们蒙受了巨大的冤屈,但我们并没有因此而仇视社会,报复社会,相反,我们法轮功学员在承受巨大的压力和伤害中,以修炼人特有的博大的胸怀,自愿自费坚持以客观、和平、理性坚持不懈的向社会、向民众讲清真相,唤醒着世人的正义良知,使世人不至于在大难来临之日,因仇视法轮佛法而堕入无望的境地。

也许有人会说,法轮功学员不只是讲真相,而且还在劝人三退,这不是在搞政治吗?其实劝人三退,正是退出政治,是不参与政治。中共经常以政治运动挟持全国人民,法轮功学员是劝人们远离中共,因为共产党迫害信仰佛法的修炼人,认同、追随中共的迫害,才是搞邪恶的政治。法轮功学员劝人退出中共三个邪恶组织,是希望世人在危难时能得到神佛的护佑。

在此,我本着对参与迫害者的慈悲,不愿看到他们继续行恶,给他们一次将功补过的机会,特要求宁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退还非法扣押我的现金二万三千元、宁乡县六一零办退还非法扣押我的现金二千八百元,坝塘镇综治办退还非法扣押我的现金一万元。我认为,上述所谓保证金、路费,都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被强迫索取的。我希望有关人员能认真对待我的请求。我更希望各位能理智和客观公正地了解一下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这个群体,不要再做那些违背法律和自己良心的事,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

相关人员及电话号码如下:电话区号: 0731    邮政编码:410600

一、宁乡县县委办公室电话:87881211
宁乡县县委书记:黎石秋 13337376688
宁乡县县委副书记:黎春秋、吴石平
宁乡县副书记:王小平 13808460961
宁乡县副书记 纪委书记:易权吉 13707312828
宁乡县副书记:郭力夫 13508496668
宁乡县副书记:丁志良 13973154888

二、宁乡县政法委:87881134
宁乡县政法委书记:邓杰平 13517499889
宁乡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蔡立军 13875820018
宁乡县政法委副书记:蒋平波 13574158408
宁乡县政法委副书记:向觉前 87893339(宅)13723896248
宁乡县政法委副书记:徐鹏飞87859989(宅)13517407039
宁乡县政法委副书记:周定兴13755096588(此次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宁乡县综治办副主任:刘克强 13975186066
宁乡县维稳办副主任:谢启明 13875894658
宁乡县办公室主任:欧腊梅87831599(宅)13739070288

三、宁乡县六一零人员及电话: 87890610(办、传真)
610主任:周定兴87830157(宅) 13755096588
610副主任:程再强87858158(宅) 13007488489
610副主任:姜婕华87890608(宅) 13755076222
四、宁乡县公安局:87881662(办)、87881659(传真)
宁乡县公安局局长:漆曙光13808483871 、18974819777、88801225(住宅电话)
宁乡县公安局政委:陶 述 13507414111  87827086(住宅电话)
公安局副局长:肖学强13974977868  88981678 (住宅电话)
公安局副局长:罗继元13787032257、13808499888、87887702(住宅电话)
公安局副局长:肖文亮13787108888、87821598(住宅电话)
公安局副局长:沈新宇13875820999、87886193(住宅电话)
公安局副局长:刘志良 13574804777、87822280(住宅电话)
公安局副局长:丁新军 13974913888、87885197(住宅电话)
公安局副政委:刘海波13908481057、13975843408、87858198(住宅电话)
公安局纪委书记:张文辉13755084808、87820879(住宅电话)
公安局工会主席:张文辉 13755084808
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周正茂 13308489138
五、宁乡县国保大队人员及电话如下

公安副局长(专管国安):曾宁汉 13974955229
国安大队大队长:刘凯 13317497528
国安大队教导员:杨利江13508496538
国安大队副大队长:欧立强13975188688
国安大队中队长:周新河 13507446662
国安大队民警:王霖  13187098061
谢平辉:13975188858
谢平:13786159555
高清明13874975548
林利兵:13974945110
周青奇:13469057905
六、宁乡县夏铎铺派出所
刘宇雄(所长)13974808281、87828008(住宅电话)
王建华(教导员)13975186418、87828898(住宅电话)
吴向荣(副所长)13787098127、13487315777、86551875(住宅电话)
刘正军(副所长)13874898690、87833498(住宅电话)
刘向红13469056688、87500887(住宅电话)
张宜龙13974905230、87296396(住宅电话)
曾立强13332518149
李志光13787791467
周杰13607484494
七、宁乡县白马桥派出所
李建军(所长)13517409524、87883788(住宅电话)
黎俊兵(教导员)13974931707、87880192(住宅电话)
李亚明(副所长)13975848238、82372657(住宅电话)
李红伟(副所长)13874827587、87824657(住宅电话)
左彤熙13975843240、87834129(住宅电话)
喻正秋13874845318、87822940(住宅电话)
曹剑13874846991、87834897(住宅电话)
蔡金奇13755081485、87930774(住宅电话)
邓文超13875988011、82754538(住宅电话)
杨国跃13548541000、87836886(住宅电话)
胡常青13974926678
李庆13787786166、13574813346

发稿:2011年09月15日  更新:2011年09月17日 18:59:47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11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