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同胞:
您好!
相信您也很关注动车惨案,相信您也对在搜救和处理善后问题过程中一些官员的做法不齿。可是您是否了解,在你我身边也存在着类似的行为?
请看一组来自明慧网的报道: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六日】报道: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李玉臻今年三月遭绑架,中共胶州公检法人员互相勾结,欲对李玉臻非法判刑。家人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六一零”其头目竟威胁:请律师辩护就重判。
李玉臻,六十八岁,原山东青岛炭黑厂职工,因为学炼法轮功于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被青岛胶州警察绑架到胶州看守所,在那里遭受非人的折磨。一个月后,他的家属又接到了胶州公安局发来的“逮捕通知书”,要对李玉臻非法判刑。
儿女们为还其父清白,几经努力,从千里外的北京请来一位敢为真理仗义而言的正义律师来为自己的父亲出庭作辩护。胶州“六一零”得知后,极力阻挠、威胁和刁难李玉臻的家人和律师。
开始,胶州“六一零”头目薛玉滨直接给李玉臻的大儿媳妇打电话说:“听说你们还从北京请来了律师为你爸做辩护?你们这不是在与××党对着干吗?你们赶快(把律师)退了,不退的话,就给你们爸爸做重判!等着瞧吧,有你们好看的!”
自己的父亲是被诬陷的,他没有罪,怎么能不让辩护呢?就这样,李玉臻的二儿子李敏以自己的身份给北京律师签署了委托书。可是当北京正义律师接受了家人的委托,要去胶州看守所接见李玉臻的时候,看守所拒不让见,说必须有当地律师陪同和两名武警跟随,才能让见。这是哪家的法律规定呀?这不是故意刁难吗?
北京律师只好去胶州多家律师事务所去寻找胶州当地律师做陪同,可是却没有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敢出面陪同。他们有的说:我们也无能为力,帮不了这个忙;有的说:我们还得生存呀,只要一参与,我们的饭碗就砸了;有的悄悄告诉说:上边(司法局)已经通知了,不准当地律师参与法轮功案子,谁参与了,就吊销律师执照。那天,北京律师跑遍了胶州法院、检察院、律师所和市委市府信访办,碰到的尽是冷眼、冷脸和刁难。
……
另据【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报道:青岛胶州市法轮功学员李玉臻、宋永战、宋桂兰等四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宋永战、李玉臻的家属为他们请了辩护律师李律师和董律师。律师想面见当事人却被检察院人员百般刁难。
两位律师得知案子已经公诉到法院之后,便风尘仆仆赶到胶州。五月二十六日,律师和家属到检察院找到公诉案子的检察官邝×(音)要求会见当事人,邝×(音)竟然说:“必须有司法局的批条才能见当事人。”律师非常气愤,因为律师会见当事人是《刑事诉讼法》允许的,根本不需要司法局的批条。针对邝×(音)的滥用职权,董律师午饭也没吃,坚决要等着邝×(音)评个理。检察官邝×(音)自知心虚便躲了起来,一直到下午两点也没见到他。因为第二天有案子要开庭自己要参与辩护,董律师只好搭上了回程的列车。
五月二十七日早八点半,李律师约了一位外地律师一同去看守所要求会见宋永战。看守所警察竟然说宋永战没有请律师,让律师去找检察官,说是检察官告诉他们的。律师知道了是邝×(音)在从中作梗,于是又约了宋永战的妻子去了检察院,但没有见到邝×(音)。检察院里面的人说邝×(音)去法院开庭了。于是律师和家属又赶到法院,结果法院根本就没有开庭的。当律师和家属从法院赶回检察院的时候,还是被告知邝×(音)不在,他办公室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在奔波了将近一天都毫无进展的情况下,律师和家属来到了信访办上访。信访办的接待人员在听了律师的陈述后,告知这个案子不予受理,让直接去检察院和法院。律师和家属说我们去了不管用才来的,你们的服务条款上也写着让信访部门转到相关机构的。信访的人说:就是不给办,就把律师和家属打发了。
堂堂的检察院检察官,竟然一次次欺骗律师和家属,不禁让人问一声:邝×(音),你东躲西藏究竟为什么?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另外,邝×(音)还多次恐吓质问家属,无理审问宋永战的妻子,让她回答是谁请的律师?律师是哪儿的?给了多少律师费?一副咄咄逼人的气势。宋永战的妻子本来就是个很本份的老实人,加上宋永战被绑架已给她造成了巨大精神打击,当时头晕目眩语无伦次起来。邝×(音)根本不管家属的感受,几次三番的逼问家属,给家属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可是胶州市检察院检察官邝×(音)公然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告知“律师会见必须有司法局的批条”,并伪造事实告诉看守所警察当事人没有请律师,唆使看守警察拒绝律师会见;还恐吓质问家属请律师等事。
还有来自【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的报道:山东青岛胶州市洋河镇大庄村法轮功学员王桂香,于今年二月十八日向别人赠送神韵晚会光盘,被胶州“六一零”、洋河派出所人员绑架、关押近五个月。期间胶州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实在没有诬判的借口,未作出裁决。但青岛胶州“六一零”仍拒释放王桂香。
胶州邪党公检法相关人员对王桂香秘密开庭的过程充满阴谋。胶州法院原定五月二十五日对王桂香非法开庭,后因北京正义律师要为王桂香做无罪辩护,胶州“六一零”和公检法人员害怕其执法犯法的犯罪行径被律师揭穿和暴露在法庭上,因而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时,设置重重阻挠。
洋河镇派出所警察在胶州“六一零”的指使下,到大庄村给王桂香的丈夫刘世军等家人施加压力,晚上把刘世军强行“请”到派出所恐吓,逼他放弃请律师的打算,威胁辞掉已被聘请的北京律师,否则就给王桂香重判。
同时,青岛大山看守所也以种种借口阻挠辩护律师与王桂香会面。
胶州检察院的检察官匡红以种种理由和借口,给辩护律师设置障碍,阻挡辩护律师看阅有关起诉王桂香的案卷材料等。
胶州法院玩弄流氓手法,打电话告诉北京正义律师说王桂香的案子需要延期,延期到什么时间再另行通知。结果胶州法院却在未通知辩护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偷偷于六月三日非法开庭。但这次非法开庭在没有辩护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因证据不足,也未作出什么裁决。
胶州“六一零”骑虎难下又不甘失败,明知无罪他们也不想放人,就又把王桂香拉回青岛大山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六月六日,胶州“六一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手续的情况下,竟派人把王桂香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想通过拉关系的手段让济南女子监狱把人留下,狱方因无正当手续拒绝接收。胶州“六一零”人员百般无奈,只好又把王桂香又关入青岛大山看守所。
现王桂香已被非法超期关押整整五个月了。而胶州“六一零”和胶州公检法相关人员至今仍不放人。
……
看了这些报道,您有何感想?
相信仅从以上报道中您就可看出,那些所谓的执法者们的言行是在严重的违法!他们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因为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部现行法律及条文能够作为法轮功违法的依据!
同胞,不知您是否了解法轮功,或许您会疑问为什么会出现法轮功呢?
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他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修炼法轮大法,只要反复静心通读《转法轮》,并辅以五套缓慢、优美的炼功动作,真正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心性的提高,短期内就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益处。大法法理的玄妙与殊胜吸引了众多向佛者,一些部门也给予大法嘉奖,许多媒体也纷纷报道大法的超常。据统计,从九二年到九九年七二零镇压开始前,有一亿多民众修炼法轮功。
然而,正邪不两立。庞大的法轮功修炼者人数激起了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的妒嫉,于是利用其手中的权力发动了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
迫害发生后,许多坚定的修炼者为了还大法的清白,为了拯救无辜的世人于危难中,不辞辛苦地讲清着真相。许多人清醒了,不再仇视法轮功,有的人开始担心法轮功修炼者的安危。但因惧于邪党的淫威,许多好心人开始劝法轮功修炼者:“觉着好自己在家练就行了,别出来说了,中共不容你们啊!小腿别不过大腿,保住自己再说吧。”
事实上,迫害正法修炼者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历史留下了很多这样的例子。最典型的一例就是古罗马暴君尼禄纵火焚烧罗马城嫁祸基督徒、残酷迫害基督徒,致使罗马遭遇四次瘟疫而灭亡。
教训是深刻的。
中共自建政以来,接二连三的血腥政治运动,镇反、三反、五反、文革、“六四”镇压学生、迫害法轮功等等等等,虐杀了八千多万无辜的善良人,上天还能容它吗?
2004年11月大纪元发表的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历数了中共的罪恶,给中共未盖棺已定论,道出“天灭中共”的因缘。(希望您能找本仔细看一看,这对您将大有裨益)
同胞,天要灭中共,这就给许许多多加入了其组织的党团队们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因为大家在加入其组织是时都曾宣誓过要为其事业奋斗终生的誓言。“奋斗终生”不就是要将自己一辈子献给它吗?那不就是要与它同存亡吗?当然,许多人根本没有为其卖命的想法,也根本就不想与之同流合污残害善良,那么怎么办呢?
上天慈悲世人,只看人心,只要您认清其邪恶本质,可以登录大纪元网站,用小名、化名、笔名声明退出(也有许多人用真名三退)。也可以让法轮功学员帮您退,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您也可以将声明写在人民币上花出去,或者写在纸上贴出去,然后找机会上网三退。这样在天灭中共时您就可保命。
中共迫害法轮功,受害的是广大群众,受害更甚者是参与迫害的各级政府官员。因为受邪党的舆论蒙蔽,许多人不明就里,在无知中随从了迫害,甚至参与了迫害,然而,宇宙中有个理,无论谁做了什么事,都得承受其善果恶果。
不说天惩,单就世间人理来说,迫害法轮功也是要遭惩治的。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中共的执政历史告诉人们: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运动结束,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譬如,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 “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家属得到的是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
其实,某些官员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早就留下后路了。一方面,所有的现行法律及条文、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引用的法律及解释中都不包含“法轮功”字样。另一方面,虽然法轮功被当作×教迫害多年,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宣布的十四种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个人认为:其“政治”内涵其实就是以公告的形式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路线正式划清界限。即表明,政府以及公安部从来没有说法轮功是×教,谁说法轮功是×教,谁打压法轮功将来谁要自己去承担责任。
毕竟邪不压正。在迫害了十几年之后,今年2月的香港《前哨》杂志发表了题目为《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的文章。文中提到令江自悔的两件蠢事为:一是美国轰炸南斯拉夫时,下令中国大使馆不能撤退;二就是镇压法轮功,把几千万群众推向对立面,为自己平添了上亿“敌人”。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江泽民都承认了迫害法轮功是大蠢事,(不仅仅是蠢事,更是犯罪)那么被江独裁统治蒙骗了的人们是不是更应该觉醒了?
如今,江泽民已经死了,而法轮功却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仅港、澳、台地区就有几十万人修炼;印度有八十多所学校的师生修炼法轮功;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荣获海外各国政府及各界上千项褒奖……事实证明,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国家的高德大法。
“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对在此问题上犯罪者,人人皆可口诛笔伐之。现在,国际组织——追查国际等已经收集了几万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罪证。恶首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四十多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个国家受到控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不久的将来,相关罪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事实上,近几年来,各级“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
俗话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相信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会慎重的思考有关法轮功的事。
同时,我们善意地劝告那些至今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希望能好好反思一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古理,从对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的角度出发,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同时挽回给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一切损失,将功补过,选择美好的未来。然而至今仍有人因执着于名利而选择参与迫害,殊不知名利乃身外之物,性命比当官、发财更重要!况且心正顺天才会更有前途!
同胞,请记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也正在把这种迫害延伸到其他民众身上。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其实,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也扭转了以前的观念,有的还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
“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未来就在自己手中,愿君千万珍重!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诚心敬念得福报,危难来时可自保。
真诚愿您好的法轮功修炼者
香港《前哨》杂志二零一一年二月刊大陆报导栏目中的头条文章,揭示了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自认告白,文章题目是《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江泽民自知死期不远,二零一零年起至少两次对身边的人谈到,这一辈子做过两件愚蠢之事:之一是美国轰炸南斯拉夫时,下令中国大使馆不能撤退;之二则是迫害法轮功,把几千万群众推向对立面,为自己平添了上亿“敌人”。
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今,江泽民、罗干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在30多个国家被起诉,声名狼藉。资料显示,因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群体灭绝、酷刑,和其它反人类犯罪,迄今为止,在美洲、欧洲、澳洲、亚洲等多个国家,中共官员受到起诉的案件达五十多起。在美国,除了中共党魁江泽民被起诉外,前北京市长刘淇,原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郭传杰,原武汉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电视台台长赵致真,原吉林省委副书记、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头目赵志飞等均被起诉,其中刘淇、夏德仁、郭传杰和赵志飞在缺席审判中被法官认定罪名成立。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至少3447名法轮功学员被证实遭迫害致死,数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惨遭酷刑折磨。更有甚者,中共军队、公安、司法、医疗系统勾结,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贩卖牟利,犯下人类历史上最惨烈、最邪恶的罪行。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中共搞的一场迫害好人的运动。是江泽民出于妒嫉心、私心与中共互相利用发动的这么一场没有人性的残酷迫害。不明真相者被中共欺骗,仇视法轮功、甚至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给自己种下恶果。
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派出所所长周立波,出生于李市镇黄桷乡,年四十余岁,因患皮肤癌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痛苦不堪地死在医院病床上。据当事医生讲,周临死时哀叫:“我不再整法轮功了,饶了我……饶了我吧!……”
二零零九年年初,大连市南关岭监狱组织体检,一百多名警察参加了体检,结果检出各种癌症病患十几人,有人检出癌症,当场就吓瘫在那里。警察们私下议论:怎么一百多人里就有十几个得癌症的?真是奇怪。 其实并不奇怪。全国各地,象大连南关岭监狱这样集中患绝症或出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北京海淀区上地派出所,几年来所内警察接连暴死,人心惶惶,后来该派出所合并到别的派出所了。
这几年,公安、国安、“六一零”系统人员所谓“因公殉职”和意外死亡率远远高于过去,有的年纪轻轻、身强体壮的却忽得怪病暴死;有的出车祸或蹊跷地意外死亡,死相恐怖;有更多的得了绝症;还有的意外伤残或者家庭遭遇种种不测……。但是,为了让这些人死心塌地地为它效命,中共严密封锁消息。尽管如此,各种非正常死亡的消息仍不时传出,而且出意外的几乎都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
比较典型的有: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因乘坐的轿车追尾前车而出严重车祸,其他人都安然无恙,只有坐在后排的她却飞出车外死亡,且死后三天闭不上眼睛。该市很多警察都知道她迫害法轮功很卖力,就在死前一天还亲自下令抓捕了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她的亲妹妹都说相信是遭报应了。四年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她的丈夫卫春晓(四十五岁)也突发脑溢血死亡。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警察何雪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何雪健毒打并奸污与他母亲几乎同龄的法轮功学员刘季芝,并将刘季芝身上多处打伤,何雪健被判刑八年。在关押期间何雪健又遭恶报得了阴茎癌。为了保命,医生将他阴茎连同睾丸一同割除,何雪健曾三次跳楼自杀未遂,现在生不如死。
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镇白庄村邪党书记石玉成,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经常指使村委会人员把法轮功学员救人的真相粘贴全部撕毁。因坏事做的太多遭到了应有的报应。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邪党生日那天早晨,石玉成突发心脏病猝死于情妇家的洗澡间,成了邪党的陪葬品。
话说回来,江泽民虽自知迫害法轮功是“蠢事”,不管江泽民或中共出于什么目的放出这种信息,这种自认“镇压法轮功是蠢事”的说法,对那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和那些上当误解仇恨法轮功的人,不值得人们去深思和反省吗!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各级政法委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了吧?
其实中共在法轮功的问题上早就留下后路了。虽然公安部、政府没有任何权力给任何宗教下“邪教” 的定义,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还是宣布了十四种宗教为邪教。到目前为止,中共所定义的“邪教”名单中也没有法轮功(在百度或其它网站中输入“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就可查到这个名单)。为什么呢?就是将来真相大白于天下,正义彰显的时候,谁参与了迫害谁要承担责任,谁参与了迫害谁是罪。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无数历史教训告诉今天: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历次搞运动都是祸害百姓,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而且任何独裁者都会推出“替罪羊”为自己开脱。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而且“善恶有报”是天理,谁也逃脱不了!近几年来,各级“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仅在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指出这些是希望人能够警醒,引以为戒。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香港亚视率先播出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死讯,中共邪党媒体沉寂无声。一天之后,七月七日,中共喉舌新华社在英文版否认江泽民死讯,但又立即删除。江泽民或许已死亡,或许靠呼吸机苟延残喘,然而风雨十二年后的今天,举世同庆却从这一刻开始!中土大地,或晨鸡初鸣,或日当正午,或华灯璀璨之际,千家爆竹声此起彼伏……人们庆祝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的死,一来以燃放鞭炮驱江泽民邪气、荡涤阴霾;二来江泽民恶贯满盈、报应临头。(江死后,除了在人间永远受到民众的唾弃,在地狱也将在无休止的痛苦中偿还其滔天的罪恶。)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自一九九二年传出后,其修心重德的要求及其健身奇效,立即引起了广大民众的极大兴趣,迅速传遍全国,吸引一亿人修炼;现在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仅港、澳、台地区就有几十万人修炼;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荣获海外各国政府及组织的褒奖与支持议案信函已超过3000项,;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国界的高德大法。
法轮功学员心胸坦荡,在利益与正义面前,他们选择了正义;在良心与生死面前,他们选择了良心。“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谁剥夺公民的信仰,谁就是违反了宪法。现在,追查国际等组织已经收集到几万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罪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的将来,相关罪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们善意地劝告那些至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江泽民都承认了迫害法轮功是大蠢事,(不仅是蠢事,是犯罪)难道你还要继续干蠢事?继续犯罪?希望你好好反思一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如果你还对自己及家人的未来负责,那就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立功赎罪、将功补过,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自己!现在从新做好还来得及!如今,已经有很多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转变了以前的观念,有的还在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
古语有云:“福祸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未来就在你自己手中,愿君千万珍重!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诚心敬念得福报,危难来时命可保!
董君:
2010年3月,你校王静老师为抚平学生心头对法轮功莫名的仇视,善意的将法轮功的实情告诉学生,维护了孩子们的知情权。你竟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诬蔑王老师“走到了全校师生的对立面”,进而停职,几次勒索工资折无果的情况下,恐吓道:“再不交工资折,养老保险就没了!”之后伙同财务在王老师的账户上做了手脚,停发了王老师的全额工资,后来又以涨工资为由将王老师的工资折哄骗到手,被王老师识破后暴跳如雷。而且在全校开学典礼上借此公开诬蔑法轮功,限制师生的言论自由。截止笔者发稿之日,对王老师的迫害仍在继续。
一个堂堂的小学校长焉能侵犯、践踏人权到如此地步?你肯定会说:“这是上面的文件精神!”“上面的文件”允许你用违法的手段惩治人?你有没有法律依据?文件能高于宪法吗?何况宪法是母法,任何法令法规都不得違宪而立。笔者精通法律,深知法无明文不为罪,法轮功未触犯中国的任何法律,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没有任何法规出现“法轮功是×教”这一字样。2005年公安部公开认定的邪教有14种,名单中根本没有法轮功(在任何网站可查到这个名单)。谁都知道,江泽民的讲话和中共媒体文章不是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所谓“反邪教办公室”本身是违法的,犹如当年的“文革”小组,其下场必定是可悲的。法轮功学员身强体健,性格善良,不偷、不抢、不掳、不掠、不嫖、不赌,诸恶不染,做这样的好人是犯罪吗?无视法律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法轮功的真相你不知道吗?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十二年来被无端的疯狂打压,一亿人的正信被如此践踏,人身遭受着各种方式的迫害,成千上万的人家破人亡,甚至被活摘器官,等等等等,迫害手段之残忍让全球震惊。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曾这样评价发生在中国的这场迫害:“这是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罪恶!”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在极其艰难的处境中讲清着真相,唤醒着自己同胞最后的一点良知。你的良知何在?!
迫害元凶江泽民已被十七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正式控告,他的大小帮凶共二十多人已在三十个国家被控告,涉及的案例多达五十多起。江泽民“搞政治”杀人理所当然,为什么还要追究他的罪责?因为对生命的敬重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犯罪就是犯罪,没有搞不搞政治之分,给法轮功学员扣上“搞政治”的帽子,只是一种迷惑人的手段而已。现在,自上而下各个公检法机构的中共官员都有人逐渐明白了法轮功真相,有的在以实际行动帮助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可你不但不觉醒,相反还在干着这种违法的蠢事。可能你已从各种途径听说江已于7月6日脑死亡,常言道:“树倒猢狲散”。树倒了,有不散的猢狲,是要做什么?
根植于古老中华传统修炼文化的法轮功,于1992年传出至今,已有20年了。世界各国各级政府及民众团体给予法轮功的表彰及支持信函超过三千多项,法轮功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对人身心有益,对人类道德回升贡献卓著,这已是举世公认的事实。这么大的事情,能是偶然的吗?中国人不是讲“天意不可违”吗?任何镇压法轮功的妄想都将彻底失败,任何迫害法轮功的个人必将身败名裂!任何人想以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和取得所谓的美好前程,那是永远达不到的妄念。你今天可以将你朝夕相处十几年的同事推到对立面,明天若有政治风向,你照样会将你的任何一位亲朋好友、同事、领导推到对立面,按我中华美德,天伦尽丧,必遭唾弃,还想升迁?
如今的中国社会假货横行,谎言盖世,你能说这些现实与我们的教育无关吗?说真话的老师被迫害,“天安门自焚”伪案中小女孩刘思影的气管切开四、五天后就能又说又唱,这样卑鄙无耻的谎言在毒害着一级级一代代纯洁的心灵,纸能包住火吗?许多年后,当这些孩童长大成人,回忆当年他们的小学校长曾怎样在光天化日下狂呼大呼“法轮功是×教”时,他们会对你的人格作何评价?
中共建政六十年来血债累累,历次运动迫害死无辜民众八千万之多,早已天怒人怨。血债要偿还的啊!上天要诛灭它,如果谁是它的成员,就会在天灭中共的大劫难中成为它的陪葬品。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为了让人们免遭横祸,在自己被残酷迫害的情况下还要劝人们退出,为的是让你逃过这一大劫,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事实上许多有头脑的中国人早已作出了选择,每日五、六万的“三退”人数就是明证。前些天在海内外共庆退出党、团、队人数上亿时,数字分类表明退出中共党员的人数已达三千多万。这不是搞政治。劝退恰恰是让人退出中共这肮脏的政治集团,不再搞政治。我们远离的是一个邪恶血腥动辄以“搞政治”为由残害民众的西来幽灵。在我华夏儿女选择未来与新生的关键时刻,作为一校之长,你若阻止此善举,当真相大白后,你能猜想全校师生会对你的所为作何评价?
“追查国际”(全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1月20日成立,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织和个人。它的
宗旨是:对于迫害法轮功的罪行,无论走遍天涯海角,无论经过多少年月,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为了即将到来的历史性审判,追查国际于2009年7月16日向全球发布《全面收集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罪证的公告》,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进行全面追查,收集一切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证。我们的网络系统遍布全球七十多个国家近三百个城市。
你选择了什么那肯定就代表了你的未来。
董君电话:13993846135
同僚宋小红:13893890698
新市区610刘建平:
近闻,你们610又在保定建立了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看到你至今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想与你说几句。
你在610的位子上迫害法轮功已经十几年了吧,可以说是罪行累累。今年8月,你又将一名女大法弟子绑架到了洗脑班。法轮功学员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你只是为了一点私利,就被中共利用充当打手来迫害修炼人,你这样作恶能有好下场吗?
现在中国老百姓也都知道修炼法轮功的是好人,你们却在干着违背天理迫害好人的勾当,你知道老百姓都怎么看你们吗?!江城乡有名的恶棍刘增,就因为他的恶行出名才被选在洗脑班里充当打手,刘增在你的指示下曾经毒打过多少好人,他手中的电棍就是你们犯罪的证据。你们冠冕堂皇的打着‘国家’的旗号,穿着‘法律’的外衣办的洗脑班,勒索了多少好人的血汗钱。你们所做的事在你们的亲戚中、乡邻里,在你们周围的人群中,敢堂堂正正的说是正确的吗?天怒人怨,恶有恶报。
看看你身边的例子:
赵玉锁,男,蠡县人。自任保定市公安局法制处劳教科科长以来,经他申报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不少于五百名。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五进带领赵玉锁、司机张应华去阜平公安局研究联合布置非法抓捕阜平、唐县、曲阳的法轮功学员;中途在无任何其它车辆的情况下,该车突然冲出高速公路,掉进深沟,赵玉锁、张应华当场死亡,张五进被甩出车外,住进保定二五二医院。
高碑店市团结路派出所所长耿卫东,自从九九年紧跟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二年任团结路派出所长以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邪恶。明显的是,今年六月中共在保定地区统一行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耿卫东也参与了这次迫害行动。但没过几天,他早晨遛弯儿回家刚坐下,就突然觉得头疼,送医院经检查说是大脑主干破裂,当场死亡,死时四十一岁。
蠡县看守所所长王新斋,死前任蠡县公安局纪检副书记,于二零一一年正月初四和朋友去山东,当走到山东和河北的交界处时他们开的小面包车突然冲向路边,当时车上有四人,王新斋坐在后座,只有王新斋当场死亡。
原蠡县鲍鱋乡派出所所长彭小五,四十岁左右,家住蠡县城内广播局南面家属院。因抓捕大法弟子,省里为他记了三等功。此人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敲诈勒索,保定来人调查,他正酗酒赌博,故撤销了他的所长职务,后调到“110”。此人贪图钱财举报大法弟子,终遭恶报,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晚十点被大车撞死在永盛大街奔垒德村的十字路口。
周雪峰,男,三十九岁,原高碑店市白沟镇副书记,“六一零”组长,几年来多次给镇派出所和各村街治保主任下达命令,秘密跟踪、蹲坑,恶告一个法轮功学员赏五百元,二零零六年腊月十五下午,开车行至梁家营路段时,撞车死亡。
雄县葛各庄2001年洗脑班上担任副主任的王保国现年42岁,家住雄县张青口三大队。在洗脑班上多次殴打大法弟子,有大法学员家属送去食物看望大法弟子,他不许收,让吃洗脑班的饭,每天饭费60元。他曾是军人,擅长书法,洗脑班上诋毁大法的标语由他书写。洗脑班解体后,在2004年四月份突发脑溢血,成植物人,挺大的个子身体极度萎缩,在家中受罪。
以上这些恶有恶报的事实能是偶然的吗,须知“三尺头上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而这些丢掉性命的人又何尝不是很可怜呢?只为了些许蝇头小利、或是执行那个明知是邪恶至极的命令,却不顾自己善良同胞的死活,给对方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这难道不该受到上天的惩罚吗?然而神佛是慈悲的,一再给人机会,希望你能本着善念思考问题,善待修炼的人,只有那些明知故犯、一味助纣为虐的恶党随从才会有如此报应。其实,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讲,对他人及其家庭造成如此大的伤害,如果你心存善念又于心何忍?!
善恶存于人的一念之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要等到报应来了在后悔当初。因为不愿看到您有如此下场,劝你珍惜神一再给你们这悔过的机会,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脱离中共。衷心祝福大家不做马列子孙、做一个善良的中国人,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保定大法弟子
2011年9月5日
校领导:
转眼间,我被迫离开学校已近十二个年头。多年来,怀着对学校的眷恋与情感,曾多次要求回校工作,但始终没有得到学校某些领导的认可。今天我再次要求学校恢复我的工作,实现长久以来的夙愿。现将我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及具体看法提出来与领导们共同探讨。
一、自我反省与深层思考
十余年来我一直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愧对国家、社会、单位和家庭,是不是真的“迷信”了。但我知道:“科学最重要的就是自由的思考,自由的交流。”学法轮功以前,虽然我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我曾参与竞聘的二个正科级部门(学生科、总务科)得票都是第一名,自认为人品还算不错。但学了法轮功,我发现了自己其实有许多不足,与法轮功修炼的“真、善、忍”的准则还差的很远很远。学法轮功以前总是好高骛远,把单位当成自己名利的争夺场,谁惹着自己就会记恨对方,甚至有报复的思想。修炼法轮功后明白了真正的道理,开始学会真诚待人,不和别人勾心斗角了。
以前做学生科长的时候,别人送礼不好意思拒绝,就收下了。学法轮功以后,当面实在推不掉的礼品,等对方走后,就打车将礼物送还对方。别人给的某种光碟在我兜里揣了二天,经过斗争又原封还了回去,即便后来到企业做了经理,生意伙伴在外地夜总会宴请,小姐送到身边,别人咱不说,如果不修炼法轮功我是难以抵挡这些诱惑的。这也充分说明法轮功无论对个人或对社会是都是非常有益的。
24岁那年,为制止校外青年对女生的骚扰,我被砍伤住院,在例行检查中,发现我肝上有一个血管瘤,医生让每三个月复查一次,以防病变。结果一年以后又变成了二个。当时我对生命和前途真的很迷茫。后来,随着职务的升迁,愿望的满足,我反而感觉找不到目标了,对进一步上走好象失去了兴趣。有一次和劳动局的科长在一起喝酒,他谈了一件趣事:去外地朋友家吃饭,朋友的夫人信仰基督,大家都嘲笑她,朋友夫人反而觉得我们这些无神论者才是不可思议的。我当时还觉得那朋友夫人是不是精神有毛病。96年我33岁,接触了法轮功,我才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为了实现自我;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以及其他更深更高的内涵。同时也开始正面看待信仰基督、佛教、道教的人。学了法轮功,我才逐渐明白了人生的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
炼功以后,我的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精力充沛,走路生风,从出生到大从没有过如此奇妙的感觉,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血管瘤在后来的体检中发现消失了。
法轮功净化身心、祛病健身的特殊功效,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修炼的行列,引起了一些中央部门领导的关注。针对中央高层的某些疑虑,1998年5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亲赴法轮大法发祥地长春考察。98年9月国家体总抽样调查法轮功修炼人12553人,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77.5%,好转者人数为20.4%,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97.9%。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部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后,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然而,1999年4月,一贯反对中国传统文化(包括中医和气功)起家的所谓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又在天津某杂志上发文诋毁法轮功。当地部份学员到出版社善意反映情况,以自己切身经历要求更正不实报道,澄清事实。结果被天津警方无辜抓捕。天津学员要求放人,回答是:“上面的决定”,要解决问题就去北京。于是导致了“4.25”北京和平大上访。当时朱镕基总理接见了学员代表,明确了中央对气功的“三不”政策,同时下令天津放人。这次上访的完美解决,被国际上视为中国政府逐步走向开明的标志。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江泽民容不下不同声音,尤其容不得修炼法轮功的人数(官方统计是为七千万至一亿)在几年内就超过了共产党员的人数(六千万)。于是开始对法轮功群众的上访和修炼上纲上线,制造事端,一时间中华大地山雨欲来。
二、上访合法却被劳教
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开始全面镇压,利用垄断媒体报纸、电台、电视等对这个上亿人的群体进行铺天盖地的大批判,其宣传都是谎言和诬陷,架势超过文革。那时,对我们法轮功修炼人来讲简直就象天塌了一样。真应了世界著名法国预言家诺查丹玛斯在《诸世纪》预言中讲的,1999年7月,恐怖大王从天而落……。
我认为,教人向善的大法受到不公和误解时,有必要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澄清事实真相,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听不听是当权者的事。
99年10月底,我来到北京永定门“国家信访局”上访(当时门口堵满了全国各地截留上访的公安人员),却被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破坏和扰乱民众正常信访的“公安”劫持,逼我到大厅角落里蹲着。我失去了人身自由。工作人员给我了一张信访及身份登记表,我写了题为“法轮功不是邪教”的文章交给了信访接待人员。随后公安人员给我市驻京办打电话,当晚我被关进市驻京办事处。第二天,校保卫科科长和卫东分局政保大队的队长等三人赶到,将我拉回本市。
本想说明情况后就可回校上班,没想到被直接送到“看守所”超期羁押三个半月后,又被公安局以莫须有的“扰乱公共秩序”的可笑罪名非法劳教三年。现在回忆起来就象一场噩梦。
2001年初的所谓“天安门自焚”后,原本恶劣的劳教所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劳教所反复让我们法轮功学员观看那所谓“天安门自焚”录像,并让我们揭批。法轮功明确规定:炼功人不准杀生,自杀也是杀生,是有罪的。天安门前的那一幕怎能是法轮功学员的所为呢?况且录像中有很多无法解释的疑点,比如:重度烧伤病人都要裸露在无菌隔离室内治疗,怎么能被纱布层层包裹的只剩眼睛呢?记者怎么能不穿消毒衣、不戴消毒帽就近距离采访被严重烧伤者呢?装汽油的雪碧瓶在大火中早该熔化了,王进东两腿中间的那个装自焚汽油的大塑料瓶为何完好无损呢?谁都知道,头发是最容易燃烧的,王进东自焚后的头发为什么还整整齐齐的在他的头上?还有很多。所有这些,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场“自焚”的真实性。
长期的暴力专制、社会偏见和精神恐吓、威胁以及奴工式的难以承付的体力劳动(每天24小时被专人监视、包夹,关禁闭,随时可能被“躲猫猫”;在清理河道围堰时,每天要把河底百十斤的沙包一袋一袋的往岸上背,稍有怠慢就有被“上绳”的危险;在工厂站台卸60吨一节的火车皮要一路来回小跑;大冬天冒着零星的小雪在刺骨的寒风里被逼迫跳到2尺多深冰冷的河沟里穿着三角裤头清理淤泥、疏通河道,一干就是半天),加上长期无法学法、炼功,最终导致我身体每况愈下、骨瘦如柴,终于倒了下来。
2002年4月我被保外就医。尽管医院倾尽全力抢救,但收效甚微,最后下达病危通知书。也许是命不该绝,在昏迷几天后我竟然又醒了过来。由于医疗费用庞大,父亲多次找学校、劳教所,都无结果。后来劳教所的答复竟然是:本可以发动大家捐款,因为我没有“转化”,所以劳教所也不管。无奈只有举家四处筹借。当时医生说我能恢复过来简直就是个奇迹。
三、回校被拒,被迫打工
2002年9月我向学校要求恢复工作。当时校党委书记说必须参加区里组织的“转化班”后才能回校上班。我委曲求全,结果从“转化班”回来,党委又让我在会上表态,我认为既然信仰”法轮功”,就要按“真善忍”标准去做,不能撒谎。就如实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党委成员说我“执迷不悟”,决定每月只给我发150元生活费(不知道是根据哪一条制度法规,我至今没有见到文件)。但我无怨无悔,为了生活,我只有在外打工。
到企业后,对我来说一切都是全新的,只有从头学习,靠着真诚、谦虚、认真的态度,我先后做过班组学徒、车间6S主管、生产副经理、经理、营销区域经理、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经理和采购经理。在工作之余,我依然坚守着内心深处的那份信念和纯真,冬去春来、无法磨灭!
2008年,市“610办”人员到企业驻地、县政法部门交接我的情况,把我推给了县里“监管”。迫于误导和所谓“奥运维稳”压力,当地党委多次要求企业将我辞退,甚至用关闭企业相威胁。我打工的企业老板迫于压力,编了一个辞退我的文件蒙混县里,同时让我做了采购员。我知道公司为了企业的安全想叫我离开、但又不好意思直说,无奈用了这种办法。权衡之后在2010年初我离开了那家企业。
四、法律解读与探讨
这些年我也在关注着国家对法轮功的正面看法、期待再次拨乱反正,同时也翻阅了相关法律书籍:
1、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
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任何打击信仰的做法都是违背国际法的,也是违宪的。这是大势所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思想不构成犯罪,法律只惩处行为,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
一个公民不管他有什么样的思想和信仰,只要他没有危害他人的实际行为,就不能认为他是违法犯罪。
思想信仰是自由的,法律只能管公民的行为,而不能限制公民的思想。
3、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的法律理念——“法无明文不为罪”,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行为都是合法的。
翻遍中国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也没有找到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经详细核实:至今中国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认定法轮功是“邪教”!
4、领导个人讲话和媒体文章决不是法律
说法轮功是“邪教”,是出自于1999年10月26日江泽民访问法国接见《费加罗报》记者时说的。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法轮功是邪教》的评论员文章。显然,这是搞政治运动的模式,而领导人的讲话和报纸评论员文章,是不能作为法律的。过去在政治运动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人们错把领导人的讲话和报纸的调子当作法律,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给人民带来巨大的伤害,相关责任人在事后也被追究了法律的责任。这些历史教训是我们应当永远记住的。
5、全国大常委会《决定》没有针对法轮功
全国人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9年10月30日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里面根本就没提到“法轮功”。这个《决定》确定了对邪教的认定标准,而法轮功也根本不符合这个标准。
6、两高的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法轮功”字样
“两高”作为司法机构,也没有立法权,因此,它们的“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它们本身也是违反现行宪法的。
“司法解释”(一)(二)从头都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字样,与法轮功也毫无关系,因为法轮功是有益身心、造福社会的功法,根本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
7、“公安部六条”不但没有刑法上的效力,而且本身是违法的
“公安部六条”本身把公民上访当作“违法行为”加以处罚,这显然是违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人大、检察院和法院有责任对此进行矫正。
五、综合论述
以上足以说明几年来大家对法轮功的负面认识是由于江泽民个人的喜好和误导造成的,是完全错误的。历史应该还原她的真实面目,众生需要清醒。
那么学校某些领导长期以我的“态度”为由,不让我上班,我不知道这是依据国家的哪一条规定?至今我也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对我处理的正式文件。在我们中国,目前仍是权大于法,政党凌驾于法律之上,这种状态应该和必须改变了!
东、西德统一以后,法庭以杀人罪判前东德边境守卫士兵英格.亨里奇有期徒刑三年。原因是1990年该士兵曾开枪打死了攀爬柏林墙希望逃往西德的20岁男孩克利斯。当然他也绝没想到,短短九个月之后,围墙被柏林人推倒,而自己最终会站在法庭上以“杀人罪”接受审判。士兵及律师辩解说开枪无罪,因为是“执行上司的命令”。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纽伦堡审判法西斯战犯时,已有先例。当时各国政府的立场不约而同:不道德的行为不能借口他们是奉政府的命令干出来的而求得宽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伦理界线。法官赛德尔当庭指出:“作为士兵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执行开枪命令是对的,但是打不准的无罪的。此时此刻,你有把枪抬高一厘米的主权,任何人都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底线。”
文革期间的三种人也是响应号召造反的,最后的下场却是不幸的。文革后,以毛泽东夫人为首的“四人帮”,坚决执行上级路线,被判重刑;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自杀”了;积极效忠“造反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只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显然他们都是替罪羊。
近几年才颁布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想必校领导也都看到了。
有人担心让我回校会影响了学校的文明单位,进而影响到300余名教职工的奖金等这些切身利益,我查阅了中央和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规定》,也没有任何一条说单位有人信仰法轮功就要遭到否决。也就是说我的信仰并不影响学校的文明单位评比,更不会遭到否决。况且,如果学校想提高职工工资和待遇,相信方法会有很多。据我所知,中小学教师的工资都比我们高,和大专院校就更不能比。同样是事业单位,如果我们想拉平工资恐怕也是有办法的。
多年来我按“真善忍”标准来要求自己,这样只会给学校带来优良祥和的风气,怎么会影响学校的文明呢?况且以我目前在工商企业和以前在学校积累的经验,教学能力和水平在某些方面,不亚于任何高水平的教师,所以对社会对学校是有益的。
我知道在恐怖政治的大环境下,明哲保身是多数人的共识,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需要多大的道德勇气!也就更加不易和珍贵!据香港媒体披露,某某已脑死亡,目前在301医院靠输液延续。也许,还原历史真相的时刻不久将会到来……!相信学校一定会恢复我的工作,并期待学校教职员工给我一个正面的支持!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您好!
得知江泽民已经脑死亡,目前仅靠维持器来苟延残喘的今天,不知您有何感想,很多中国老百姓拍手称快。的确,他踏着六四学生的鲜血上台,出卖中国领土150多万平方公里给俄罗斯,大搞贪污腐败,带头淫乱;1999年7月又发起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 其罪恶真的是罄竹难书。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至少3425名法轮功学员被证实遭迫害致死, 数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关进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惨遭酷刑折磨。更有甚者,中共军队、公安、司法、医疗系统勾结,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贩卖牟利,犯下人类历史上最惨烈、最邪恶的罪行。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中共搞的一场迫害好人的运动;是江泽民出于妒嫉心、私心与中共互相利用发动的一场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
今年以来,重庆地区的绑架和迫害大法学员的事件也很突出:据统计从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八月十一日重庆地区就有二百九十五人遭受迫害,其中有二百二十四人被绑架,有二十二人被非法劳教,有四十九人遭到骚扰、恐吓。
重庆市市区和各区县秘密私设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从明慧网报道出来的就有十三个,大都设在公园、度假村、宾馆、农家乐里面。洗脑班纯粹就是一座座非法私设的黑监狱。他们暴力灌食几乎致死人命,如:今年七月二十四日,重庆市万州区洗脑班的恶人对绝食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周开兰进行暴力灌食,造成她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还有活人被火化、家属遭迫害的案例,原重庆江津区税务退休干部江锡清,因修炼法轮,被北碚西三坪劳教所恶警酷刑折磨后宣称“去世”,并放在殡仪馆的冰柜里七个多小时后,子女们在告别遗体时突然发现:老人的人中、胸部、腹部、腿部还都是热的!于是他们对现场的警察惊呼道:“快救救我爸爸,快救救我爸爸,我爸爸没死!”儿女们想为父亲做人工呼吸,但被在场的劳教所警察等二十多人强行拖出殡仪馆的冻库大门,随后老人被活活火化了。
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江锡清的儿子江洪斌,大女儿江宏,三女儿江平,四女儿江莉等人,持续不断地请律师上访。最后,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和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富,接受了江洪斌等儿女的委托,为其父被迫害致死一事提供法律服务。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下午,两位律师在了解案情时,被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区公安局江津分局及油溪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非法拘禁,吊铐殴打审讯达五小时以上。这是严重违法侵害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极其恶劣的典型事件,受到很多正义律师的抗议。
为给父亲申冤,江家儿女们也遭受了很多不公待遇和非法虐待。江锡清儿子江洪斌的家中,一直受到六一零的骚扰,白天、晚上来电话、按门铃、敲门、暗中盯梢等,江洪斌的妻子不堪忍受压力,被迫与丈夫离婚,一个原本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拆散了。江锡清的四哥江德华、姐夫夏步初等亲人,也受到公安多次恐吓,逼迫他们放弃,但亲人们都坚持为死者讨回公道。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晚,江锡清的大女儿江宏和三女儿江平,再次被江津区及重庆市“六一零”绑架。后来江宏的临时工作也被“六一零”停止,被迫流落在外,家里孩子无人照顾。
江锡清的四女儿江莉原是上海航空公司的职工,象古代孝女窦娥一样,她坚持替父申冤。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她准备坐飞机去北京为父喊冤,被公安抓捕,当局还以死亡威胁,强迫她写保证不再上访。后来在公安“株连制”的迫害下,单位被迫辞退了她,丈夫也离了婚。
重庆的洗脑班里,还有邪党恶人私设公堂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也有法轮功学员家属遭株连受迫害的许多案例(因篇幅有限未枚举),洗脑班里还有恶人在食物中放毒害人的事件等等,使人触目惊心。
目前,法轮功学员在全球30多个国家提告了50多个诉讼案,以〝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起诉迫害首恶江泽民等30多名中共官员,成为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
其中,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5名迫害首恶,被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下令逮捕江泽民、罗干。
中共大规模镇压法轮功造成了中国政治、人权、法制大倒退:无视法律,滥用酷刑;与〝真、善、忍〞为敌,导致社会道德急速下滑;专制腐败日趋严重;工人下岗,农民失地;贫富两极分化,社会不公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维权抗暴事件频发。
在中共危机四伏、面临解体的今天,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感到终生后悔了:香港《前哨》杂志今年2月刊大陆报导栏目中的头条文章,揭示了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自认告白,文章题目是《江泽民终生后悔的两大事件》。2010年起江至少两次对身边的人谈到,这一辈子做过两件愚蠢之事:之一是美国轰炸南斯拉夫时,下令中国大使馆不能撤退;之二则是镇压法轮功,把几千万群众推向对立面,为自己平添了上亿“敌人”。
江泽民的生死去留,不想多说。只因他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使许多大陆政府官员特别是身处公、检、法、司、610部门的工作人员主动或被动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仇视佛法,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从而给自己和家人种下恶果!
你们要扪心问一下自己:迫害这些好人,你究竟想要什么样的未来?现在的位置你可能还不满足吧?而这个位置的背后代价太惨重了!恶报如影随形,寸步不离。你可能还不知晓!因为你迫害的是好人,是佛家弟子,恶报会来的,这是天理,因你违背的是天法!干的是伤天害理的事、天怒人怨的事、人神共愤的事。
近几年来,各级“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各级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报应的越来越多了,仅在明慧网上公开曝光的已有一万多例了(实际遭报的数据远远不止这些)。
中共一贯卸磨杀驴,其追随者都没有好下场。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 “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发一烈士证书,告诉“因公殉职”,就此了事。
其实,“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谁剥夺公民的信仰,谁就是违反了宪法。现在,追查国际等组织已经收集到几万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罪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久的将来,相关罪人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不报,天地必有私。人活在世上,要光明正大地活着,要高尚地活着,要受人尊敬地活着。不管是人前还是背后,都要有一个好的口碑才是。人只要一天没死,就有赎罪的机会,不管你以往干了多少坏事,只要心生善念,就能将功补过。你的机会还有啊,只是很少了,很少了。
如今,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已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荣获海外各国政府及各界三千多项褒奖和支持议案;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超越民族和国家的高德大法。世人都在对法轮大法表态,选择美好的未来。
因此,我们善意劝告那些至今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如果您对自己及家人(包括妻室儿女、子孫后代、亲朋好友等)的未来负责的话,请赶快明辨是非,立即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吧!也希望您退出中共,解体中共,走上新生的道路。
祝您全家幸福安康
关心您的朋友
───给盘锦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奇的参与者
我们是辽宁朝阳法轮功学员,惊闻朝阳法轮功学员张奇被辽宁省盘锦监狱严重迫害,遭受长期吊铐这样的酷刑,导致张奇全身浮肿,身体极度虚弱。我们对此感到无比悲愤。
悲愤之余,我们还想到,其实你们才是受害者。我的同修被如此迫害为什么还那样坚定?因为在他心中有高尚的信仰,真、善、忍这宇宙真理在他的心中牢牢地扎下了根,
而你们,仅仅为了眼前利益,去迫害一群好人,殊不知,上天和人间的法律迟早会找上门来,古话说:打僧骂道,必遭恶报。在我们朝阳凌源就发生过一个真实的故事:
清末有一王姓大户人家,因雨多成灾鞭打家庙中的喇嘛,喇嘛显神通离去时,他后悔跪地求饶,喇嘛正告他家后世将出五代哑巴,第五代哑女八十年代才去世;还有朝阳柳城派出所所长潘石,不听劝善良言,追随中共积极迫害法轮功,并且被当成典型作了二十多场巡回报告,公然叫板不怕遭报,跟定××党迫害法轮功,结果做完报告不久突发脑干出血暴死大连,年仅四十一岁,留下可怜的妻儿,这事儿就发生在去年十一月份,无独有偶,朝阳有相继四位派出所所长因迫害法轮功遭报。有兴趣可查阅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份的明慧网。
还有众所周知的罗京,诋毁诬陷法轮功,死前喝口水都困难,这就是天谴喉舌;河北涿州警察何雪健因强奸两位法轮功学员得了阴茎癌,生不如死,这是上天拿他当活样板警示后来者呀!
恶报并非我们所愿看到的,所以在我们的同修被迫害成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要良言相劝,劝你们别再助恶为虐,你知道吗,今年二月份,香港《前哨》杂志报道了病重之际的江××两次对身边工作人员说一生中后悔的两件大事:一个是美国炸南斯拉夫大使馆时不让撤退;另一个就是迫害法轮功,把上亿人推向对立面。在海外多国被以群体灭绝罪起诉甚至和罗干一起被下了逮捕令,而且据悉他已经在人们的欢庆鞭炮声中死去了,他还将在地狱中偿还所欠下的巨大业债迫害法轮功的发起者都是这个结果了,清算的日子还会远吗?那一天还没有到来,就还有弥补的机会,但机会肯定越来越少,迫害法轮功自上而下都是口头传达,没有证据证明你是执行上面的命令,那么一线具体参与者就将会成为替罪羊,当年北京市文革期间迫害老干部那些警察就被秘密送往云南枪决,公安局长刘传新自杀,官场之中,今天座上宾,明天阶下囚,太常见了,千万三思,抓住这越来越少的机缘,善待法轮功学员,暗中搜集迫害证据(追查国际一直以来都在搜集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弥补过错,就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你和你家人的未来,就看你的选择了。请珍重!
辽宁省盘锦监狱迫害责任人相关电话和地址
辽宁省盘锦监狱迫害责任人相关电话和地址 地址:辽宁盘锦市新生街鼎翔路1号 辽宁省盘锦监狱收 邮编:124106
电话区号:0427
传真:0086-427-5637777
网址:http://www.yard.com.cn
总机为:5637552、5637554、5637379
主要迫害人:
盘锦监狱五监区监区长王建军(现调盘锦监狱总队)宅0427-5632022 手机13842730966住址:新生9区1单元201室)王建军妻子手机:13604938838
盘锦监狱狱长:宋万忠手机:15694270001手机: 15694270001 13390270001 13842746666
政委李志山
管教监狱长0427-5637744
狱政处:0427-5637369
狱政处长王海军13390277077办0427-5637369 总机-8303 传真:5637351
狱政处长胡美发:5637369,宅:5637400,手机:13704273388传真:5637351
狱政处副处长 :于晓东:13704273388
狱政处副处长:谷振 5638304宅:5639199
管教科电话:0427-5638134
人秘科电话:0427-5638139、2817883
刑罚处:0427-5639444、5639449
举报电话:0427-5637361、5639813
纪律监察部:0427-5637356
接见预定电话:0427-2817840
监区领导:0427-2817885
教育处:杨友山 5637361宅:5638126
刑罚执行处:吕学周 5639444宅:3583815 13390271555
生活卫生处:王怡东 5637370宅:5638331
行政执行处:5637444
监狱办公室:0427-5637355
驻狱检察院:0427-5632000
二监区(原五监区) 监区长才作刚(办) 0427-5637888 (宅)0427_5638528,(手机) 13390273777
二(原五)监区管教大队长郑永泽 (办)0427-5638131,5638132、5639163、5639357 (宅电)0427_5638577, (手机)13190317700 ,
二(原五)监区人秘科 5638139财务科 5638779管教科 5638134
管教值班室 5638133劳务科 5638225生产科 5639381行政科 5638414
大库 5638133锅炉房 5638376看守室 5639278车队 5638711派出所 5639296
管教值班0427-5638364(办)会见室 0427-5639187转8806
二监区预约: 0427-5637552转8305
二监区警察电话:管教科长 秦飞 13238238425
刘文振:(宅)0427-5638665 13238238215
其他警察:13390270510 13390270565 13942779543 15694270580 张 13942725798 马(宅)5639962 13188571992 吴13942789330 刘13942765039 刘 13238239848 王 13942779543 赵 13514272772
刘继春, 韩雪松 窦春 李洪旭吴冬 闫洪军 王玉龙 刘继春 刘兴源 郭震
董刚 董建中 刘红春 王振亚 于文顺 周明江 王志军 王启来 朴成海
张福德 孟宪国 刘岭 王超
病监医院院长张亚伟手机号:13390273366
盘锦市城郊区检察院法制科:0427-2681508(办公室)
(原五)监区长宋波(办) (宅电)0427_5637128, (手机)13390270501妻子:张月,盘锦监狱鼎翔大酒店工作。
(原五)监区管教大队长管风春 (宅电)0427_5632568,13390270712,住址:盘锦监狱新生街新华委45号楼2单元401(妻子)刘红梅:15694270761 岳母:0427_5638916
刘红岩(管的大舅哥)手机号:13390270530 孩子:管小东
盘锦监狱子弟学校小学四年级 班主任:孟秀芬 老师:13238238512 宅:5638488
数学老师:崔凤娟老师:5638942
大校长:王巨帅 小学校长:唐自恩 书记:刘同山
(原五)监区教导员李峰住址:盘锦监狱新生街新华委48号楼三单元502(宅电)0427-5637000,
2814241孩子:李松阳 盘锦监狱子弟学校 小学六年级 班主任:王丽珍老师宅:5638460 数学老师:张颖老师:15694279099 宅:563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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