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难中原的女性法轮功修炼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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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接前文《蒙难中原:摧残身体的野蛮灌食》

(三)医院、精神病院、药物迫害

对待女性法轮大法修炼者,中共使用暴力迫害中惯用的一种手段就是:把原本身心健康的法轮功学员强行关入精神病院并注射有害健康的、损害神经的、或试验性药物,导致神经系统严重受损,造成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为了迫使修炼人放弃信仰“真善忍”,中共把大批法轮功学员关入戒毒所或精神病院或劳教所,使用与外界隔离,剥夺睡眠,强行观看宣传影视品,暴殴、体罚等手段“转化”她们的思想,导致伤残、死亡。这是中共全面实施江氏暴政集团“肉体上消灭”的又一迫害手段。

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在他的中国实地考察报告中指出在联合国收到的从中国的投诉案中,法轮功的案例占了百分之六十六,其中有百分之八的酷刑折磨是在精神病医院里发生的。二零零九年一月,诺瓦克先生联合国酷刑年度报告中,特别指出“中共对这些没有经过法律审核、任意关押的受害者所使用的“强制药物治疗”。

法轮功人权发言人陈师众先生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说:“未能通过身体折磨破坏法轮功学员的意志,中共当局逐步扩大使用损害神经药物,破坏他们坚持思想和良知的能力”。法轮功人权工作组官方网站说,自建立之日起,法轮功人权工作组已经向联合国、世界各国政府和国际人权组织提交超过一千个迫害案例。

据统计,在中国有超过二百所精神病院参与使用药物折磨或谋杀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这种野蛮的精神虐待和杀戮的行径在中国仍在继续着,精神病“疗法”已被用作政治迫害的工具。

一、齐秉淑:六十多岁。著名画家齐白石的亲孙女,也是著名画家。

齐秉淑修炼之前全身是病,还经常大出血,脸白的象纸一样,躺在床上动都动不了。修炼之后重病奇迹般的都好了。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齐秉淑和其他法轮大法修炼者自发的到中南海和平请愿,营救天津被非法抓捕的同修,她站在第一排整整一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迫害法轮功,齐秉淑多次被抓,仅仅因为她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当时,她不明真相的哥哥伙同派出所及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镇大柳树精神病医院的人强行将她关进精神病医院。大夫说她得了“气功分裂症”,强行给她打针、吃药,并说“等什么时候法轮功结束了什么时候放。”齐秉淑未被关押以前,由于修炼了大法,人显得非常年轻,看上去象四十多岁的人;被非法关押后摧残得两鬓白发苍苍,手不停地颤抖,从目前情况看已经不能再作画了。

二、马艳芳:三十三岁,一九九七年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诸城市大仁和乡星石沟村人,原工作单位:山东省潍坊诸城陶瓷厂。当时丈夫赵炳军在北京军区服役。

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迫害致死的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法轮功学员马艳芳
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迫害致死的山东省潍坊诸城市法轮功学员马艳芳

法轮大法被中共政府迫害后,马艳芳依照中国宪法去上访。她步行到北京,当时身上仅有十元钱。一路上风餐露宿,渴了捧河水喝,饿了啃冷馒头,晚上累了就在路边的地里睡。后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满头长发剪掉卖了九元钱。历尽艰辛,步行十七天走到北京,为的是向政府说一句法轮大法好,信仰“真 善忍”没有错。从北京回来后,多次遭到她丈夫的毒打。送回单位后被继续关押。马艳芳不服,以绝食抗议,被单位两次强制送诸城市精神病医院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九日,马艳芳为向单位书记王立群、副厂长(原)张志坚、保卫科长蒋柱祥要回被抄走的法轮大法书籍,第二次被送诸城市精神病医院残害,二零零零年九月马艳芳被折磨死于山东省诸城市精神病院。人们看到马艳芳脖子上有勒痕,腿上有瘀青,当时马艳芳的父亲和丈夫都在场。

三、范丽红:二十七岁,未婚,青海省西宁市省汽车发动机厂职工。

二零零零年被送青海省女子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五至六月,范丽红抵制恶警及包夹恶人的洗脑迫害,劳教所以范丽红不转化为由将其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在那里被强迫灌不明药物。来自青海省女子劳教所的报告透露,“姓范的小姑娘因不配合洗脑被扒掉所有衣服,恶警用电警棍打她,还关了七天的禁闭,并造谣说她是精神病、要自杀。”

范丽红后来又多次被送到精神病院摧残。从精神病院出来后,药物的剧毒作用导致范丽红整日不思茶饭、精神恍惚,目光呆滞、衣物不能自己洗。范被药物折磨成呆傻,当有法轮功学员就此事质问当时的副所长向某某,得到答复说:“这是给她看了心理医生……”。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她的尸体在青海人民公园被发现。有记者核实此事时,青海人民公园值班人士拒绝回答,表示“这事不能随便说,说完要负责任的”。

四、于立新:三十六岁,吉林省农安县人,出生在一个知识份子家庭。十七岁时考入了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系。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友好小区2号楼1单元5楼12号


于立新

修炼前,于立新身体有九种疾病,走访了各方的名医,吃了各种名贵药品,但都无济于事,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于一九九七年修炼了法轮大法,几个月过去奇迹出现了,她身上的九种疾病全部消失了。

于立新生前是吉林市委总工会干部,因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开除。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于立新被关押到第一看守所。在这期间于立新绝食抗议,恶警邢淑芬不但毒打她,还指使犯人对她进行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被派出所在她租的住房内抓走,吉林市治和派出所对身体瘦弱的于立新用尽了种种残酷的刑罚,坐老虎凳、上大挂,恶警们用火烧于立新被插满钢针的手,折磨得她死去活来。三月八日,于立新被送到了吉林省女子监狱,她绝食绝水抗议迫害,后来被送到吉林省公安医院。当时她的血压为零,但他们仍不放人,公安医院给她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四月五日她在医院处于昏迷状态、抽搐得没知觉。公安医院把她的血管割开,往里打不明药物。于立新在绝食绝水六十六天后的五月十三日上午十点二十分,经历了两个月的痛苦折磨,二零零二年在吉林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

五、董敬哲:三十二岁,广告设计师,一九九五年毕业于沈阳财经学院经济贸易系。


董敬哲

二零零五年三月五日,沈阳市国保、铁西区国保、沈阳市“六一零”人员、沈河区正阳派出所、武警等至少五、六十名便衣警察在董敬哲所居住的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的住宅楼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她的丈夫和母亲。

董敬哲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经受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二零零五年三月,马三家恶警将她定位在铁床上,连续给她注射七十多瓶(每瓶五百毫升,每天五瓶)不明药物,致使其双腿不能行走,她完全不配合恶警,且一直绝食绝水。教养院恶警对她野蛮灌食,致使她一直吐血,双目睁不开,几乎丧失语言功能。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董敬哲被家人从马三家劳教院医院接走时人已奄奄一息,身体各器官严重衰竭,下肢瘫痪。董敬哲因参与营救遭沈阳龙山劳教院恶警用电棍持续七个小时电击毁容、生命垂危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现已被迫害致死),被再次绑架,在张士劳教院洗脑班、马三家劳教院遭受折磨迫害,她在被非法关押迫害期间一直绝食绝水抗议迫害。

六、苏菊珍:四十九岁,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古城人。


昔日漂亮能干的苏菊珍

苏菊珍修炼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胃病、胆道蛔虫、胰腺炎等疾病,小腿经常浮肿,修炼后多年的疾病消失。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劳动教养,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期间,曾被狱警王艳平叫到禁闭室强迫她脱光衣服,用电棍电了整整一夜,电遍了她的全身,脸和嘴上被电的全是水泡,肿胀起来,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

苏菊珍曾经被昌黎派出所邪恶警察借“搜身”名在苏菊珍身上乱摸、抠阴道,抢走钱财挥霍、在警车内遭暴打、强制洗脑试验(龙头扣龙尾捆绑)等折磨。

恶警邱萍等人把苏菊珍拉到沈阳医院给开了几瓶治疗精神病的药,天天有专人强制她服用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终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农历新年前,几个家人架着苏菊珍走出沈新教养院大门,她四肢已无活动能力,两眼目光呆滞,面部毫无表情。回家二十二天后才能进食。家人无意中发现她的小便处仍有未愈合的伤口、身上有针眼。苏菊珍常年不说话、处在失忆状态,生活不能自理。就是这样政保科科长王福臣还指使不法警察把她十九岁的大女儿绑架进洗脑班。苏菊珍的身体每况愈下,时而半夜光着身子往外跑。离世之前苏菊珍已经一百三十多天无法进食。

二零零六年四月八日苏菊珍含冤去世。四月九日家人在火化场看到苏菊珍的头盖骨、小腿骨、肋骨都是黑色并无法烧化。经咨询专业人士,为药物中毒所致。

七、徐宏梅:三十七岁, 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 沈子力: 四十九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



徐宏梅
徐宏梅
沈子力
沈子力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下午四时,因迫害被迫流离失所的徐宏梅、沈子力到一住处时,被破门而入的警察绑架至齐齐哈尔市青云街派出所。

恶警衣湛晖毫无人性的将徐宏梅从四楼拖至一楼,徐宏梅高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们拳打脚踢。恶警们对她进行酷刑迫害:上大刑、上一字刑、四次反挂、一次正挂,又变换各种刑具把徐宏梅折磨致昏迷不醒,恶警衣湛晖又用冷水将她浇醒继续酷刑折磨,之后又将她关入铁笼子里。

酷刑演示:撞墙
酷刑演示:撞墙

沈子力被青云街派出所恶警用胶带绑在椅子上,暴徒抓住她的头发撞墙直至昏死,当清醒过来后继续毒打,刑讯逼供。利用各种方式把徐宏梅折磨致昏迷不醒,恶警用冷水将她浇醒后将她关入站不起来又蹲不下去的铁笼子里继续折磨。

徐宏梅、沈子力被刑囚五天五夜,内伤严重,五脏衰竭。又被注射“白蛋白” 后,她们二人双目呆滞、口流血水、咳血、重度昏迷,身体水肿、抽搐、呼吸极为困难,检查后电解质紊乱。二月十三日这两位修炼人同时被戴着镣铐送入医院。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这两位被迫害的症状相似的法轮功学员在同一天的下午十六时三十分和二十时五十分停止了呼吸。徐宏梅的丈夫被非法判重刑十三年,目前仍在黑龙江省泰来监狱遭受迫害。

八、赵忠玲:生于一九六三年四月二日日,原四川省成都市锦江电机厂职工。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人员反复打电话找赵忠玲,结果赵忠玲被骗劫持到郫县看守所。她绝食抵制迫害,被恶徒转入青羊医院,强行输入不明药物,丧失说话能力。赵忠玲生前曾五次遭邪党恶徒绑架、关押。

赵忠玲

一九九九年底,赵忠玲为法轮大法上访被非法劳动教养两年。赵忠玲出狱时被迫害得弯腰驼背,皮包骨头。赵忠玲回家后因向世人讲真相,发资料,遭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出狱后又被绑架到新津洗脑班。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赵忠玲在驷马桥附近讲真相时,被驷马桥派出所刘望言等人绑架。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赵忠玲去金牛区检察院,第五次遭绑架。四月二十三日,驷马桥派出所梁晓兵、医生等三人去赵忠玲家,要赵忠玲的父母去看赵忠玲,说赵忠玲仍绝食,非常虚弱,每天要花很多医药费。五月四日,赵忠玲的妹妹去看她,当时她已经说不出来话了,非常痛苦地比划了几下。五月五日早上四点五十分,四十四岁的赵忠玲在医院被毒杀致死。恶徒不准家人见其遗体。

第二天,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到赵忠玲家,人被迫害死了还要宣读检察院的所谓“判决”。该判决称:赵忠玲到派出所发传单被抓,因此判赵忠玲有期徒刑三年。

九、黄敏:五十三岁,四川省成都市人,毕业于重庆大学本科,是成都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副局长。

黄敏
黄敏

黄敏由于坚持自己的崇高信仰,多次遭“六一零”各级人员迫害,在四川省女子劳教所(位于资中县楠木寺),受到十九个月的非人折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九日,黄敏被青羊区公安分局府南派出所、府南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恶人绑架,一穿制服的恶人不允许她穿袜子、换衣服,野蛮的将她的头用黑布袋罩上,戴上手铐,拖着就走。在新津洗脑班,黄敏被五、六个邪恶之徒摁在地上灌食,牙齿被撬掉一颗;食道被插出血,黄敏拔掉管子,他们又插,还邪恶的说:“拔嘛,拔了又给你插,反正痛的是你,只要你不怕痛。”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下午五点左右,黄敏在街上再次遭到成都市国保与青羊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关押在成都看守所、新津洗脑班、成都青羊区医院。

黄敏被关押在青羊区医院一个房门紧闭(恶警不准开门),面积近十平方米,靠近房顶处有一条很窄的窗户,窗外还有紧密的金属栏杆的房间。夏天房间里极闷,房间里放了三张单人床,两边是监视黄敏的女囚。

黄敏双手双脚被几十斤重的铁镣锁在中间床上,指甲二十至三十毫米长,裤子被脱下扔掉(从被绑架之时起,就没让黄敏洗过头发、洗过澡、剪过指甲、刷过牙)因为太脏,下半身用被单盖着,被单很臭,污迹斑斑。房间外还有电子监控和七、八个看守人员。

二零零七年六月上旬(即绑架三个月后),青羊区法院才电话通知家属,说抓了黄敏,关在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家属要求看望黄敏,恶警拿出“逮捕通知书”逼家属签字,否则不准看望。黄敏的二妹被逼签字。此时黄敏在家人劝说下开始进食。

六月下旬,家属到青羊区法院要求看望黄敏,之后见到黄敏进食情况良好,体重有约一百斤。八月十五日,家属被电话告知黄敏于当日早晨七点三十分死亡。

黄敏的遗体只有五十斤左右,表情极度痛苦,双眼微睁,头偏到右侧,嘴张得很大,上齿完全暴露在外,下齿靠近嘴唇中部少了一颗牙齿,整个口腔、牙齿和嘴角都是不明黄色药物一直蔓延到面部,并且散发很浓的药味。手指完全扭曲,紧紧地扣抓着,双手小臂上有几处象指印的瘀痕。

十、柳志梅:二十二岁,一九九八年修炼。北京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在校生,山东省莱阳市团旺镇三青村人。

遭受迫害前的柳志梅
遭受迫害前的柳志梅

一九九七年,柳志梅以“山东省第一”的成绩被保送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学校强逼她父母将仍坚持修炼的柳志梅带回家;九月,校方对她不予注册,强令休学。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学校开除。同年五月,柳志梅在北京海淀区被绑架,后被非法拘禁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看守所。柳志梅被关押期间,头被打变形,胸部被打伤,多个指甲被摧残掉。恶警曾把椅子的一个腿放在她脚面上,然后坐上去用力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岁的柳志梅被扣上十几项罪名,经北京海淀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并被转至山东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从二零零二年底直到二零零八年柳志梅出狱前,山东省女子监狱狱警邓济霞常带着柳志梅去监狱里小医院由犯人给打针,几乎天天打,每天打三针,约五十毫升。大约二零零三年时,柳志梅的精神出现异常,从监狱教育科里经常传出柳志梅的哭喊声:“我没有病!我不打针!我不吃药!”

柳志梅曾自述,她被强行注射的部份药物有:氯氮平、舒必利、丙戊酸钠、沙丁丙醇、氟丁乙醇、氟沙丙醇、沙丁乙醇等。柳志梅左手中指已残疾,骨节粗大,严重弯曲变形,无法伸直,业内人士指出可能是遭受长期注射毒针所致。

二零零八年十月,山东省女子监狱打电话通知柳家人说,十一月十三日去接柳志梅回家。十一月十三日下午两点多,柳家人把柳志梅接出监狱。在火车上,柳志梅告诉家人,临出来监狱说她后牙上有个洞,要去打针,说一个洞眼打一针,需近六百元,后来没要钱,免费给打了针。回家后第三天,柳志梅出现精神异常,躁动不安,整夜不睡觉,并很快就失去了记忆,甚至说不清自己的年龄。

柳志梅的母亲得知柳志梅被判刑十二年时,备受刺激,后来瘫痪在床。这个可怜的母亲终于盼到了女儿出狱,却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变成了疯傻。柳母再也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打击,在柳志梅出狱三个多月后凄惨离世。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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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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