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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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红河综合报道)

第一部份 前言
第二部份 迫害案例
第三部份 红河州州级单位参与迫害的不法官员名单

第一部份 前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下称红河州)位于滇南,南部与越南毗邻,总面积32931平方公里,全州总人口413万人,少数民族人数占55.68%,世居有哈尼、彝,苗、傣、壮、布依、拉枯9个民族。辖个旧市(原州府所在地)、开远市及屏边苗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建水县、石屏县、蒙自市(2010年起县改为市)、泸西县、弥勒县共十三个市县,蒙自市现在是州府所在地,距离省会昆明290公里。

红河州北与昆明相连,南与越南接壤,国境线长达848公里。红河州历史悠久,形成了众多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深厚。红河州内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水县(有中国第二大孔庙),有著名的锡都个旧,有滇南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镇蒙自,有闻名遐迩的锡文化、陶瓷文化和梯田文化。受中原文化影响形成较深为云南之首。但是在62年来的中共邪党文化侵蚀下,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孔庙遭践踏,庙宇被破坏,宗教信仰受限制,中华神传文化受到毁灭性的摧毁,使人类道德败坏,世风日下,治安恶化,环境污染,生态失调,灾难连连。

1992年随着法轮大法传出,通过人传人、心传心,很快洪传全国各地,由于修炼法轮大法要求以真善忍为标准,修心为本,净化人的心灵,能达到祛病健身,越来越受到广大民众的喜爱,修者日众。1995年底大法开始洪传到原州府所在地个旧市,随后迅速在全州范围洪传开来,当时是云南省得法较早和修炼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尤其是世界有名的锡都——个旧市(州、市、云锡三家机关的所在地)法轮功学员遍布州、市、云锡机关、工矿企业、学校、医院,在科技人员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祛病健身几乎家喻户晓,曾经得到有关部门和广大民众的支持。随着修炼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随之社会风气在好转,人的道德观念也在逐步改善,治安不断安定,社会开始出现了真正的和谐景象。但是一个正法的传出也触动了负面的因素,法轮功的洪传同时也开始受到来自中共的干扰。

1998年4月敌视法轮功的江氏集团也将黑手伸到云南省红河州,隶属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的党报《红河日报》刊载了云锡公司一个患肺癌死亡病例,大肆污蔑嫁祸法轮功,在民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虽然经过法轮功学员向有关部门讲明了法轮功的情况,报社也认了错,但是法轮功学员不时被受到干扰。

1999年7.20中共江氏集团全面迫害法轮功以来,全国、省和地方媒体又再次用上述栽赃法轮功的肺癌死亡病例污蔑栽赃法轮功,中共各级党、政组织都把打压法轮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政绩考核、干部升迁的标准,工会、妇联、团委、青联,包括各种科技部门、科协、协会;各厂矿、学校、农村、街道居委会,就连宗教界都被胁迫成了打压法轮功的帮凶。同时中共当权者下令各市县将非法劫得的大法书籍、经文、图片、音像制品等当街毁坏、焚烧,并拍成电视播放,在《红河日报》及各市县报纸上编造、转登大量污蔑大法的文章,诽谤大法,造成恶劣影响。2000年在全州范围内搞什么展览,展出自杀、杀人等诽谤大法的图片、文章,强迫各市县组织民众及学生参观,所有在册的法轮功学员不得借故缺席,挑动广大民众,包括中小学生仇恨法轮功;在各市县搞万人练太极拳及第八套广播体操表演,强迫所有在册的法轮功学员参加;邀请云南省演讲协会会长、云南宣传部干部、省610办帮凶蔡朝东,率领由犹大、政治学教授、讲师团成员等组成的帮教团,在全州各地流窜,由蔡朝东演讲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报告,兜售其三个“万岁”的谬论,乘机售书发财,要求所有有法轮功学员的单位、社区全部参加,所有在册的法轮功学员不得缺席,并现场点名、签到。后又多次将此人与帮教团请到个旧市茶山果站、开远市六郎洞发电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

在红河州政法委、州“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直接指挥和操控下,红河州公、检、法、司、法制办司法体系,采取非正常手段,超越宪法和法律,对各市、县报来的抄家、拘留、洗脑、劳教、判刑人员名单,全部批准进行迫害,法外施法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打压和迫害,红色恐怖一时间笼罩红河地区上空,期间共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200多人,多人被劳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导致许多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失业、失学。红河州成了全省迫害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在几个地、州之中红河州迫害是最为严重的,全省被非法判重刑人数最多、刑期最长(10年)的都是红河州的法轮功学员。云南首例被迫害致死的是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法轮功学员孔庆黄,首例在省外被迫害致死的是红河州开远市滇南小龙潭发电总厂保卫科干部李俊青。

从二零零九年起,为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收回了县、市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审、诬判权,不再允许县、市级检察院、法院插手。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全部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直接由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诬审判刑,不再劳教。

第二部份 迫害案例

据不完全统计,红河州被恶党迫害的、现已核实有名有姓的法轮功学员有二百人左右(有很多迫害案例受条件限制,尚未曝光),其中男性约占25%;女性约占75%;知道姓名被迫害致死的8人,被非法判刑的39人次,被劳教的45人次,被非法拘留过的170人次(不含洗脑班被绑架的),被绑入洗脑班的76人次(实际人数远远高于此数)。详情如下:

一、被迫害致死的案例(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四市县):

中共江氏对法轮功学员的打压迫害是极其残忍的,也是古今中外历史上罕见的,在江泽民“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的邪恶政策下,610和恶警们更是肆无忌惮,更加凶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目前已知的红河州被迫害致死的有名有姓的是:孔庆黄(建水县)、李俊青(开远市)、何美华(金平县)、张秀英(个旧市)、杨素芬(个旧市)、苏慧琼(蒙自市)、朱丽芳(建水县)、李保义(建水县)。

1、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孔庆黄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案:

孔庆黄,男,1966年生,大学毕业,经济师,国家公务员,曾任副县长秘书多年,1995年起任建水县临安镇副镇长。97年8月得法,从此他走上了修炼大法之路,心灵得到不断净化,处处按修炼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受民众爱戴,是大家公认的一名好镇长。99年7.20后,他一直向不明真相的人讲真相,并坚持炼功。

孔庆黄
孔庆黄

2000年4月7日,孔庆黄在全镇数十人参加的计划生育工作会结束时,在会议上向参加会议的人讲真相,被单位及恶警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建水县看守所。同时被开除党籍、撤销副镇长职务。当其父听到儿子被抓后,当场气绝身亡。在看守所期间,孔庆黄曾绝食近10天,五月初被逼写“三书”后,于5月9日回单位上班:送报纸、打杂。

2000年6月9日,孔庆黄到北京天安门为大法鸣冤,6月28日被公安带回建水后,被再次关押在建水县看守所,一进看守所孔庆黄就以绝食来抗议邪恶迫害,十多天后,恶警开始强行灌食、灌盐水,导致孔庆黄喉管血管破裂出血,8月25日出现生命危险,恶警才将其送入建水县人民医院,并将他四肢捆绑在床上进行“治疗”,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9月3日受尽恶人折磨的孔庆黄在建水县医院被迫害去世。

孔庆黄去世后,恶人严密封锁消息,仅在秘密火化时,通知其被绑架在洗脑班的妻子王伽月到殡仪馆看了一眼,此时身高1.75m,体重80多公斤的孔庆黄,双眼凹陷,身体仅剩下薄薄的一层骨架,整个身体皮肤干枯、变形,其遗体被非法解剖。邪恶为掩盖迫害孔庆黄致死的罪行,它们向全县数百个单位发文,污蔑孔庆黄是“绝食自杀身亡”,并由当时在临安镇任书记参与迫害的李自恒上电视坚持这一说法,以蒙蔽全县人民、污蔑大法。之后李自恒被任命为副县长,现又提为县人大主任。

直接参与迫害孔庆黄的人员彭连益、郭跃、曾保和等恶警还荣立三等功,领取了奖金和证书,并通告全县人民。从而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恐怖气氛,增加镇压力度。孔庆黄是7.20后云南省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的第一人。之后孔庆黄的骨灰被邪恶扣压,长时间不给安葬。

2、滇南小龙潭发电总厂保卫科干部李俊青在长春饮马河劳教所突然“病死”案:

李俊青,男,1947年生,云南省开远市滇南小龙潭发电总厂保卫科干部。李俊青于2002年5月外出旅游,因身上携带法轮功真相资料在延吉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长春饮马河劳教所,同年12月17日刚从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回家的李俊青之妻法轮功学员陆荟屹突然接到该劳教所电话,告知李俊青因病4天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中午,其妻与单位保卫科科长兼610主任余朝满等三人与丈夫的兄弟李彦青和儿子李奇蓬到长春去领尸。其间,一切费用包括火化费、骨灰盒费用等都由家人自理。

李俊青去世之前身体一直好好的,没有什么病,而且在李俊青死亡前,单位书记王勇、保卫科科长余朝满及“610”主任何爱娟等三人于10月中旬曾去饮马河劳教所见过李俊青,并告诉家人李俊青好好的。李俊青怎么会突然患病呢?具体他是怎么死的,死前发生过什么?有没有遭到虐待?从开远市公安局派出所给的死亡证明书,与长春饮马河劳教所通知的死亡时间相差1个月说明这又是一起虐杀案,这一切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是我们相信真相终会大白于天下,参与迫害的恶人将逃不出历史的审判。

3、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何美华被劳教所迫害致死案:

何美华,女,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1999年7.20后,被恶人绑架,非法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遭每天强迫洗脑,做奴工,被打骂,不准睡觉,关小号,逼迫写三书等迫害,致生命垂危,恶警怕承担责任,叫其家人接回家后不久去世。

4、个旧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案:

张秀英,60岁左右,个旧市人,2007年11月的一天下午4点左右,在个旧市宝华公园贴真相资料时,被公园警卫蹲坑非法绑架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同时又到她女儿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在个旧市看守所19天。后来听其家人说张秀英已去世,其家人怕被邪恶迫害至今不敢透露死亡原因。

5、个旧市鸡街火车站职工杨素芬被劳教所迫害致死案:

杨素芬,女,53岁,个旧市鸡街火车站铁路职工,已退休。2005年3月21日,在鸡街镇三道沟农村讲真相、发资料时,被恶人诬告,遭到鸡街公安分局恶警的非法绑架,被个旧市“610”、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半。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杨素芬在邪恶的洗脑与各种高压下,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2007年6月释放回家时,身体极度虚弱,于11月11日早9时在开远铁路医院含冤离世。

6、蒙自市法轮功学员苏慧琼被610迫害致死案:

苏慧琼,女,60岁左右。2000年某月,红河州“610”、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人员非法闯入苏慧琼家中,翻箱倒柜搜书、抢东西。当时苏慧琼受到惊吓晕倒在地,出现脑血栓症状。从此讲话不清,流口水,出门需人拉扶,于2008年去世。

7、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朱丽芳被迫害致死案:

朱丽芳,女,1962年生,中专文化,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曾患有多种疾病,1997年修炼大法后各种疾病不治而愈,身心健康。一直坚修大法,其丈夫(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在610的巨大压力下,被逼迫写了“三书”,从而致使旧疾复发,并转为癌症。在治疗的一年半时间里,邪恶并未停止迫害:如有一次要按时间到昆明化疗,“610”不让去,说是怕人跑了(实际上人走路都困难了),最后在单位人员万分紧缺的情况下,派出两名职工跟到200多公里外的昆明医院,全天24小时监视,才得以入院治疗。在不断的迫害和骚扰中导致朱丽芳病情恶化,于2001年10月中旬去世,年仅39岁。

8、李保义,男,家住建水县临安镇陈官小寨村,农民,瘫痪在床,失去生活、生产能力。1997年,瘫痪在床的他看到妻子炼法轮功受益后,也要看李洪志大师的广州讲法录像,躺在床上读《转法轮》等大法书籍,还没炼功奇迹就发生了——他站起来了,能走了,能下地干活了,生活正常了,身上带有的其他疾病也一扫而光,家里又从新产生了欢乐与希望。只因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妻子廖秀琼遭多次抄家拘留、一次洗脑、一次劳教三年的迫害,在劳教所被奴役、折磨到2007年1月才回到家中。从劳教所回来后,恶人多次到她家里骚扰,并派人长期跟踪、监视她,劳教所还假借“三八”节到她家里骚扰她,并干扰她的家人,命令其丈夫、儿女监视她,并要随时报告她的行踪。在这种情况下,2009年6月末,她把自己多年来修炼大法所感受到的美好及遭受的迫害写成真相材料,送到小寨村委会及陈官派出所,并告诉他们:天要灭中共,退党团队能保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结果再次遭到县临安镇、县610办、县国保大队、陈官派出所、小寨村委会等恶人的再次抄家,掠走全部大法书籍。抄家时,由于她在地里劳作,从地里回来后才知道千辛万苦得来的大法书又被劫走,由于恶人未出示抄家证明及抄没清单,因此是谁人抄的家都不知道,心中的悲苦可想而知。

第二天李保义与妻子一起到派出所,叫恶人归还被劫书籍,结果被恶人恐吓,不予归还,恶警还嬉皮笑脸地对他们说:书交到党中央研究去了,拿不回来了,明天再说。第三天廖秀琼刚到派出所就被恶警绑架,送到距县城二十多公里的建水戒毒所关押十五天。回来后被监视居住,不得外出。因不愿被再次绑架迫害,2009年8月末的一个黑夜,廖秀琼避开了正在家里威胁家人要迫害她的恶人,饿着肚子走了几十里山路离开了家,流离失所在外。之后恶人天天到她家骚扰要人,并到处搜捕她,导致李保义日渐担忧,巨大的压力摧垮了他,到2009年10月中旬病危,10月25日,李保义离世,终年66岁。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瘫痪病人,修炼法轮功后达到身心健康的善良老人,就这样在迫害中含冤去世。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案例(蒙自、个旧、开远、建水、金平五市县):

中共江氏集团自迫害法轮功以来,他们对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讲过什么法律,他们践踏宪法和法律,法外施法,在各地610非法邪恶组织的操控下滥用刑法第300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监控、电话监听、跟踪、盯梢、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和判刑,这一切不但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一切都是在610的操控下秘密进行,其目的就是妄图以此来动摇法轮功学员的正信,达到邪恶的目的。自迫害以来红河州目前已知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39人次(有三人两次被判刑),其中4年以上的22人次,占58%。红河州在云南省是判刑最多的地区之一,也是判重刑最多的地区,云南省对法轮功学员判刑最高的(10年)刑期也在红河州,其中何莲春被两次判刑,刑期达十五年。从近期的非法重判不难看出:邪恶已完全绝望!它们用任何办法都将无法改变大法修炼者的坚定正念,世人在觉醒,善恶已分明,邪恶已无招可使,就妄图以变态的重判来提高镇压的恐怖气氛,可是恰恰暴露了灭亡前的垂死挣扎、恐慌与绝望。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是:

1、何莲春(两次),女,30多岁,蒙自市人(蒙自县从2010年起改为蒙自市)。于2001年底与其他4名法轮功学员去贴真相资料,被恶警跟踪,五人一起被非法绑架。何莲春被蒙自县法院非法判重刑5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第四监区,她被非法判刑时女儿才1岁。出狱后,坚持真、善、忍信仰,2009年1月23日出外发真相资料时,又被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不明真相恶警非法绑架,关押在蒙自西郊的白露脚看守所,再次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诬判10年重刑。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红河州水利局公务员刘燕被判10年重刑案:

刘燕:女,47岁,个旧市人,大学文化,红河州水利局公务员,2010年7月3日被蒙自市及开远市恶警非法绑架,这已经是刘燕第四次被绑架,随后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10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现刘燕仅剩70多岁的瘫痪父亲及年迈母亲在家,女儿在外读大学,导致生活很困难。

刘燕2000年4月遭个旧市“610”及市国安绑架、抄家,送至个旧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后放回。

2006年9月14日在建水县讲真相被诬告,被建水恶警绑架关押于建水看守所,后被红河州公安局钟崇富带七、八个恶警带回蒙自家中非法抄家后劳教2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3、金平县农场教师罗芳被判8年重刑案:

罗芳,女,1969年6月生,建水县人,大专文化,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一队学校教师,2002年6月10日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金平县公安局非法绑架,并被罚款200元。

2008年5月4日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劫走自用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2008年9月,金平县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为县检察院检察员潘建东,法院审判长为李学兴,审判员为代启华、曹光忠,书记员为曹德寿。法庭上,辩护律师杨建国提出的辩护意见是:罗芳“炼法轮功是为健身,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扣押物品时没有见证人,物品清单是后来用电脑制作的,违反程序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轮功物品内容检测情况说明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罗芳身为人民教师,在单位上平时表现较好,建议法庭对本案不作犯罪处理。”

罗芳法庭陈述说:“起诉我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我信仰真善忍,做真相资料是告诉世人法轮功没有错,告诉世人做好人没有错,更没有扰乱社会。”但法院相关人员根本听不进律师及当事人的辩护意见,非法对罗芳判刑8年。罗芳不服,上诉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沈泓泽,审判员许兵、韩钢,书记员李颖诛于2008年11月审理此案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罗芳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4、个旧市工商银行职工苏琼波被判8年重刑案:

苏琼波,女、40多岁,个旧市人,市工商银行职工,于2009年2月12日被个旧市“610”及国保大队恶警非法绑架后关在个旧市大屯镇看守所,看守所一直不让家人见面也不通知她的家人。6月19日红河州“610”及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秘密开庭诬判她8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之前她曾于2002年因贴“法轮大法好”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公安恶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非法劳教2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5、个旧市鸡街冶炼厂工人董铭祖被判7年重刑案:

董铭祖,男,47岁,个旧市人,个旧鸡街冶炼厂工人,2008年1月11日被绑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重刑7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610”人员又串通监狱一起迫害董铭祖,至今不许家人探望,无理要挟亲属要先得到“610”允许才能接见。

董铭祖曾经于2000年4月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个旧市“610”及市国安非法绑架、抄家,送至个旧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后放回。

6、个旧308队退休教师沈绍清被判7年重刑案:

沈绍清,女,69岁,个旧市308队退休教师。2008年10月24日早上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警跟踪到家非法绑架。并把个人财产: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上万元的机器抢走,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7年,现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7、个旧市五交化公司工人王宇中被判7年重刑案:

王宇中,女,47岁,个旧市人,个旧市五交化公司工人,2008年1月8日被非法绑架,关押在个旧市大屯看守所。看守所不通知亲属,不允许亲人见面,随后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判重刑7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610”人员又串通监狱一起迫害王宇中,至今不许家人去监狱探望,无理要挟亲属要先得到“610”允许才能接见。王宇中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丈夫迫于邪党“610”的压力,被逼与其离婚。

王宇中曾于2002年5月因贴“法轮大法好”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并被非法关押30天后放回。2002年11月1日又被强迫到个旧茶山果站洗脑班迫害。

8、戴盆顺,男,60岁,云南省开远市解化厂合成车间职工。

2001年2月被绑架,同年8月11日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三监区。后又再次被非法劳教2年,被关押在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六大队。

9、蒙自市法轮法学员万永生被判5年重刑案:

万永生,男,40多岁,蒙自县新安所农民。2001年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绑架、抄家,遭蒙自县法院秘密判刑5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

10、陈尧:男、40多岁、原个旧一中教师(已退职),2001年因复印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电脑,汽车等,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

11、赵凤云,女,40多岁。于2001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12、陈运琼,女,30多岁。于2001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13、李文翠,女,40多岁。于2001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非法绑架,被判刑3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14、谢曼华:女、58岁、个旧市群艺馆职工。2001年3月,个旧市“610”举办洗脑班,谢曼华坚信真善忍,法轮大法好,不放弃信仰,被迫离家出走。2003年在湖南益阳县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非法判刑3年。

15、个旧市法轮功学员李惠琴被判5年重刑案:

李惠琴,女,于2004年1月14日被非法绑架,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16、徐丽萍,女,于2005年1月5日被非法绑架并被非法判刑3年。

17、马林,女,于2005年1月5日被非法绑架并于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18、张正乔,男,于2005年8月18日被非法绑架并于被非法判刑3年。

19、个旧市法轮功学员高孟园被判5年重刑案:

高孟园,女,于2005年8月18日被非法绑架,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0、个旧市法轮功学员万乔英被判5年重刑案:

万乔英,女,约59岁,个旧市大屯镇一村居民,因修炼法轮大法,曾两次被非法关押。2004年1月,万乔英被非法绑架后关押在个旧看守所,关押近10个月后才释放。2005年8月18日上午12点左右,万乔英第二次被绑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被关押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1、张桂仙:女、个旧市磷肥厂工人。2007年3月10日在红河州老州政府大院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个旧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开庭判刑,具体日期不清楚,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2、李慧珍,女,70多岁,国营金平县农场七队退休职工。2008年5月4日,李慧珍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将人绑架后,李慧珍被非法判刑3年,缓刑5年。

23、江昆,男、60多岁;妻子朱德超,女,50多岁,四川省荣昌县人;女儿江润麟,1978年4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出纳工作。2008年5月20日从建水移居昆明的江昆一家三口被昆明恶警绑架。江昆被判刑1年半,在拘留所执行;妻子朱德超被判刑6年,女儿江润麟被判刑3年。母女同时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4、开远市滇南小龙潭发电总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钱淑芳被判5年重刑案:

钱淑芳,女,46岁,2008年7月25日被云南省建水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在建

水县公安局看守所,半年后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建水异地判刑5年,直接送往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直到目前仍没有给判决书,只是口头通知家人说钱淑芳被判刑5年,现在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遭受迫害,家人时常受到骚扰。

2006年6月8日钱淑芳曾被开远市公安局非法绑架,关押在开远市看守所,后被判非法劳动教养3年(所外执行)。

25、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李亚萍被判4年重刑案:

李亚萍:女,约60岁,建水县中医院退休女职工。2009年11月27日晚向人发送真相光盘时,被接光盘的人诬告,遭云南省建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抄家,掠走所有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

2010年5月17日被非法判刑4年,在送云南女二监时因体验血压高被拒收,现已回到家中。

26、陈象征(两次):女,72岁,个旧大屯镇农民,2005年被非法绑架、判刑5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2010年7月被个旧、蒙自、开远610、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5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7、蒋艳华(两次):女、52岁,个旧大屯镇农民,2005年被非法绑架、判刑5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2010年7月被个旧、蒙自、开远610、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5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遭受迫害。

28、马国忠:男,约四十岁,蒙自市高家寨法轮功学员,农民。2010年7月3日遭绑架,恶警去了五十多人,抢走了电脑器材和许多大法书。马国忠被非法绑架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4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29、王兰芬,女、40多岁,个旧市传染病院职工。2010年7月被个旧、蒙自、开远610、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4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30、常平,女,30多岁,个旧市法轮功学员。2010年7月被个旧、蒙自、开远610、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3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31、崔玲:女,开远市解化厂技校老师,2010年7月3日和刘燕被蒙自市及开远市恶警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开远市看守所。崔琳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3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32、万琼:女,40多岁,个旧市法轮功学员。2010年7月11日上午10点被个旧市610、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6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33、黎明,男,47岁(刘燕的丈夫)红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职工,2010年7月3日被蒙自市恶警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3年缓5年。

34、段玉芬,女,1941年生,弥勒县巡检司电厂退休职工。2008年6月8日被非法绑架,7月25日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7年,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直到目前都没有给判决书,只是口头通知家人被判7年。

三、被非法劳教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名单45人次(蒙自、个旧、开远、建水、金平五市县,打*号为监外执行):

2000年:王凤琼(2年)、杨芳(2年)、刘文(男,2年)。

2001年:何美华(1年)、张丽芸(1年)、陆荟屹(1.5年)、李青(2年)、江润麟(2年)、邓辉(男,2年)、王伽月(2年),王春梅*(1年)。

2002年:苏琼波(2年)、朱丽荣(2年)、李翠华(2年)、杨鸾英(3年)、朱德超(2年)、万秀芬*(3年)、刘凤美*(1.5年)、刘淡华*(1.5年)、陈云丽(1.5年)、赵永芝(1年)、芮忠明(男,2年)。

2003年:李萍(1.5年)。

2004年:白美芬*(4年)、师文莲*(4年)、邓辉(男,2年)、杨丽华(2年)、缪琼珍*(3年)。

2005年:杨素芬(1.5年)、杨文筠(1.5年)、杨林科(男,2年)、卢子毅*(男,2年)、李凤仙(个旧市,2年)、张苹(2年)、廖秀琼(3年)、杨芳(1.5年)、徐惠琼(3年)、戴盆顺(男,2年)。

2006年:刘燕(2年)、钱淑芳*(3年)。

2007年:王丽春(1年)、戴金兰(1年)。

2008年:李凤仙(建水县,2年)、孙巧玲(2年)。

其他:常 萍(2年)。

在劳教所不放弃修炼的,采取强行每天十五、六个小时的干活,甚至达二十个小时,用胁迫家人闹离婚、老人以死相逼等威胁,利用包夹打、骂围攻你,关禁闭、严管、坐小凳子、罚站、罚跑、戴镣铐、电击、睡死人床、长期坐小凳、使用不明药物、做苦役、不准接见、不准通信、不准购物、延长刑期等等卑劣的手段进行迫害。从劳教所回家后,手机被监听、行踪被监视;多年来每逢所谓的敏感日,劳教所、国安、片警、单位保卫科、退休办等部门就询问干扰家人或假借关心的名义上门干扰,送上一点油或米;有的还恐吓子女、配偶必须24小时监视,不许学法炼功,不许与其他人员联系,要随时向单位、居委会或610办汇报,否则加重迫害;对本人则通过打电话、传唤进行干扰,没有人身自由。

四、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留的部份法轮功学员170人次(蒙自、个旧、开远、建水、金平、河口六市县):

1999年720以来,各级610胁迫公检法系统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大肆非法绑架、抄家、关押,至今已知被非法绑架关押过的法轮功学员有170名(不含洗脑班):

1999年7月19日,建水610和公安对在红河州警校参加警衔晋升学习培训的普洱县干警、法轮功学员张凤琴进行暴力搜查,抢劫《转法轮》大法书一本,当日强行押至建水县公安局进行非法讯问迫害。随后于2000年8月、2000年11月、2000年12月、2005年6月以及近期多次遭普洱县610、恶警迫害。

2000年:(15名)董铭祖(男)、廖秀琼、杨鸾英、朱德超、江润麟、马旭勇(男)、刘月(男)、王伽月、孔庆黄(男)、刘文(男)、王风琼、杨芳、曾继禹(男)、何美华、苏慧琼。

2001年:(18名)张丽莹、陈尧(男)、谢曼华、邓辉(男)、江润麟、王伽月、陆荟屹、李青、王玉田、杨松青、徐惠琼、赵凤云、陈运琼、万永生(男)、李文翠、戴盆顺(男),何莲春,王春梅。

2002年:(16名)苏琼波、王宇中、张连珍、周火德(男)、王丽春、刘炳恒(男)、周兰芬、朱德超、杨鸾英、朱丽荣、李翠华、罗芳、杨膳伟、万秀芬、刘凤美、刘淡华、陈云丽、赵永芝、芮忠明(男)。

2003年:(3名)张桂仙、谢曼华、李萍。

2004年:(16名)刘燕、万乔英、林崇福(男)、李惠琴、邓辉(男)、杨丽华、杨丽辉、白美芬、师文莲、王宇平、王忠平、缪琼珍、彭文秀(其未修炼的儿子、儿媳及孙子被绑到公安局,遭到恐吓讯问,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

2005年:(28名)蒋艳华、陈象征、杨素芬、宋成英、张如秀、高琴仙、李静琴、杨天宏(男)、杨文筠、杨林科(男)、卢子毅(男)、李凤仙(个旧)、万乔英、马林、高孟园、张正乔(男)、王有芬、徐丽萍、张苹、李凤英、杨芳、廖秀琼、徐惠琼、蒋玉华、蒋桥、高梦云、戴盆顺(男)、冯学蓉。

2006年:(9名)刘燕、尹秀生、黄秀琼、徐怀功(男)、梁荣、杨雪莲、刘惠芳、钱淑芳、尹辉。

2007年:(4名)张秀英、张桂仙、王丽春、戴金兰。

2008年:(18名)李凤仙(建水)、孙巧玲、董铭祖(男)、沈绍清、龙智英、王宇中、朱德超、江润麟、江昆(男)、钱淑芳、罗芳、李慧珍、杨义学(男)、扬芬、冷树琴、林秀英、戴金兰、李云武。

2009年:(6名)苏琼波、李亚萍、何莲春、何云春(男)、蒋艳华、陈象征。

2010年:(15名)刘燕、黎明(男)、马国忠(男)、崔玲、万琼、李夕珠、邹振英、邓云珠、金凡学(男)、王兰芬、陈象征、蒋玉花、常平、黄崇芬、王春梅。

2011年:(11名)杨从仪、万家玉、柴琼、蒋常德、那生琼、王树邛、周玉芬、付毅楷(男)、陈勇(男)、李贵彩(男)、王德仙。

五、绑架进洗脑班强行洗脑剥夺信仰自由案例:

在人类近代历史上,希特勒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扼杀非常之残忍主要是从肉体上消灭,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但“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更是从精神上、思想上、信念上彻底的剥夺人的权利,妄图强行洗脑改变人的思想,逼迫其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接受中共邪党假、恶、斗的歪理邪说,谎言绑架了每一个不明真相的中国人。

云南省是在精神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而红河州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精神迫害更为严重,红河州“610”和各市、县“610”为了达到其邪恶目的,举办了多期洗脑班,臭名昭著的有“个旧茶山果站洗脑班”、“个旧白云山庄洗脑班”、“开远市植物园洗脑”,“弥勒县六郎洞发电厂洗脑班”,“建水县民兵基地洗脑班”。

尤其是红河州610和个旧市办的“个旧茶桑果站洗脑班”,绑架了全州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在洗脑班每天都播放诬蔑大法的录像,并要求每天看完录像都要写认识,揭批法轮功;邀请恶人蔡朝东等演讲诽谤大法的报告;利用邪悟者帮教进行转化;用伪善的言行迷惑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不得离开洗脑班私自活动。在高压下被迫转化的,还得反过来感谢非法关押和迫害自己的洗脑班、犹大、恶警等。洗脑班采用的手段有:

(一)、剥夺人身自由,单独关押,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每个学员有两名“包夹”,24小时寸步不离的看守着,不准与别人交谈,不准私自活动,从精神意志上折磨,迫使其就范;

(二)、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老师的录像、报刊、书籍,强迫写心得体会,进行所谓揭批、诽谤大法,扭曲人性,摧毁修炼人的正信;

(三)、利用法轮功中的邪悟学员进行灌输歪理邪说,用伪善的言行迷惑学员,误导其“转化”,放弃正法修炼;

(四)、邪恶人员轮番做“思想工作”,不让休息,不准睡觉,强迫“转化”;

(五)、利用亲情,包括家人哭闹、威逼离婚等逼迫放弃修炼;

(六)、强迫单位或社区派人参加,以扣发工资、退休金、开除工职、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威胁开除家人工职、不给子女入学、参军、工作的权利等等威逼转化。

(七)被虐待、惩罚:如建水王伽月因坚持信仰炼功,被洗脑班恶人谭伟、彭连益等人将床单撕成布条捆住四肢,先拴在床上,后又被抬入肮脏有一窝野蜜蜂的猪厩里面,身上被野蜜蜂叮肿多处。

酷刑演示:绑在床上
酷刑演示:绑在床上

(八)、最后一招就是:表态“不炼”就放人回家;否则,就判劳教。

(九)回家后,有的人手机、行踪长期被监听、跟踪,无完全的人身自由;家人受到牵连;每逢节假日,小区片警就到家中骚扰。如师文莲、白美芬等

(十)被绑入洗脑班迫害的(部份)法轮功学员(估计总数达100多人次):

1、2000年8至9月份被绑入建水县陈官民兵基地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徐怀功(男)、李玉珍、杨丽文、王晖、王伽月、杨鸾英、江润麟、刘愚(男)等。

2、2001年3月份被绑入个旧市茶山果站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李云武、刘泽云、魏云、李萍、田云波、陈秀英、季雪华、万家玉、胡芳芳、胡玉兰、杨丽文、杨鸾英、张丽芸、谢曼华、刘燕、苏琼波等四十多人。

3、2001年3月被绑入昆明某宾馆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马旭勇(男)、朱德超。

4、2002年9月份被绑入开远市六郎洞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刘泽云、魏云、李萍、陈秀英、季雪华、万家玉、胡芳芳、胡玉兰、李云武、马建敏(男)等。

5、2002年11月份被绑入个旧市茶山果站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王宇中、杨天宏(男)、周火德(男)、敖英、邱华等。

6、2003年10月被绑入开远市植物园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李云武、季雪华、魏云、陈秀英、王春梅、金菊珍等。

7.2003年8月份被绑入个旧市白云山庄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杨天宏(男)、陈锦辉、李锁英等。

8、2004年7月份被绑入建水县陈官民兵基地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邓辉(男)、廖秀琼、彭文秀等十二人。

9、2005年10月绑入开远市植物园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师文莲、白美芬、缪琼珍、金菊珍、李云武等。

10、梁荣,女,时年20多岁,未婚,建水县化工厂职工,2006年3月中旬遭抄家、绑架,关押于建水党校洗脑迫害,约三十多天后放回,导致梁荣左乳腺肿瘤,被建水恶警胁迫单位将其绑到昆明肿瘤医院做了左乳全切除手术,之后恶人还多次到家里骚扰她,出门有人跟踪监视。

11、杨雪莲,女,时年30多岁,无业,2006年3月中旬遭绑架,关押在其丈夫的工作单位建水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洗脑迫害,二十多天后放回,致其丈夫与她离婚。

12、刘惠芳,女,约60多岁,建水供销社退休职工,2006年3月中旬遭抄家、绑架,因在她家里什么也没有找到,被关押在单位洗脑1天后放回。

13、徐怀功,男,1960年生,原建水工商银行职工,2006年3月中旬遭抄家、绑架,关押于建水东坝派出所洗脑迫害,二十多天后放回,被派出所没收手机一部,一直没有归还。

14、2003年被绑入泸西县五者温泉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陆红仙、师树荣、方有芝、王凤芝。

六、遭各种虐待的典型案例:

1、戴金兰在看守所遭恶警用竹签扎入手指案:

戴金兰:女,50多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休职工。因生产的产品有毒,故身体中毒比较深,如牙齿脱落,皮肤发黑等。自修炼大法后,诸多病症顿消,见证了大法的神奇。2007年8月1日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非法劳教1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在个旧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戴金兰由于不配合邪恶审讯,恶人用竹签戳入她双手的食指、中指,大拇指,逼她按手印,戴金兰不从,恶人就用她的脸代替手按手印,弄得她满脸都是红色印油。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戴金兰逢人便讲法轮功真相,希望人们记住“法轮大法好”,天要灭中共,三退保平安。后正念离开劳教所。

2、个旧市大屯镇万乔英被强迫注射不明药物案例:

万乔英,约59岁,个旧市大屯镇一村居民,因修炼法轮大法,曾两次被非法关押。2004年1月,万乔英被非法关押在个旧看守所,关押近10个月后才释放。2005年8月18日上午12点左右,万乔英第二次被绑架。当时大屯分局副局长孔凡云,伙同个旧市的恶警闯入万乔英家,强行将她绑架到个旧看守所。绑架过程中,恶警连推带拽,万乔英高喊“法轮大法好”。2006年万乔英遭邪党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5年,被关押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在狱中万乔英被4个“包夹”(判死缓刑及无期徒刑的毒犯)看守不让炼功,长期被罚站、长期关“禁闭”,被关押在称做“黑洞”的小号里,她曾被绑成“大字形”强行注射不明药剂,恶警还在饭中加入不明药物,让人用勺子撬开万乔英的牙齿强行灌药。2007年2月,万乔英家人在相隔半年后被“610”通知到监狱探监。亲人看到万乔英已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是由两名犯人架着出来,已不能说话了。此时恶警强逼万乔英在一张纸上按手印,遭万乔英拒绝并将纸笔推掉,恶警就教唆万乔英的儿子、儿媳扳着她的手按下手印,然后说她的情况可保外就医。然而直至2007年5月24日省女子第二监狱才通知家属把万乔英接回家。被接回家的万乔英,身体极度虚弱,走路无力,直不起腰,两眼发直,脚手僵直,直挺挺的睡着或站着,时而清醒,时而不清醒,行为举止反常,万乔英至今仍未清醒,多数时间只能躺在床上,对以前所遭迫害失去记忆,生命随时处于危险之中。邪恶的迫害给万乔英和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七、侵犯人权,侮辱人格案例:

2005年1月5日个旧市大屯镇万家寨村农民徐惠琼(女,44岁)、何玉兰(女,57岁)、李琼芬(女,58岁)、刘琼珍(女,46岁)、秦凤珍(女,53岁)、万红丽(女,46岁)、张琼芬(女,60岁)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到蒙自县雨过铺派出所,派出所人员逼迫她们脱去衣裤进行非法侮辱性搜身、拍照、审讯,并且非法关押数小时。

随后徐惠琼被非法拘留15天后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被超期关押24天时间至2008年1月28日。由于徐惠琼被非法抓捕,给她本人精神上、经济上带来很大的伤害,也给家庭带来损失。在她被非法绑架不到一年时间,公公受到很大的刺激,因过度焦虑儿媳而含冤离世。

秦凤珍家人受到株连,不让儿子入伍当兵,不给儿子工作的机会。

八、使用经济手段迫害案例:

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有一种恶毒手段,就是截断经济来源。以各种方式:如抢劫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汽车等私人贵重物品财物;罚款,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克扣工资、退休金、降级、奖金;逼迫退养、退职,重则开除工职,解除劳动合同;对在单位工作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在职的一律开除工职,取消一切福利待遇,包括医疗险、住房公积金,并失去养老金,退休的一律停发退休工资;被非法劳教的停发工资或退休工资,只发一点生活费,劳教回来也只发给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工资或退休工资;进洗脑班被迫害后,610办一般按每人五千元收取洗脑费(由单位交给610后,有的又被单位从工资中扣回)。以红河州建水县为例,610、公安和一些邪党人员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绑架30多名法轮功学员到看守所、洗脑班,10多个家庭遭抄家洗劫,数个单位被勒索现金合计50万元以上,有法轮功学员的单位都被逼交保证金1万至数万元不等。以下是部份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1、杨天宏:男,44岁,红河供电局职工。2002年11月1日被强制到茶山果站洗脑班迫害,凭着信师信法的正念,在压力面前坚决不“转化”,正念闯出洗脑班。2003年8月,再次被个旧市“610”强制到白云山庄洗脑班迫害。2005年3月26日在个旧鄢棚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个旧市金湖派出所非法绑架、在个旧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回家后单位继续施加压力,杨天宏不“转化”,不写所谓保证,坚持真善忍修炼,遭到经济上的迫害,每月只发200至300元生活费至今,妻子因承受不了被迫离婚。

2、张桂仙:女、个旧市磷肥厂工人,2002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多种疾病不翼而飞。曾在2003年讲真相时被恶徒跟踪,被迫离家出走一年多,直到2004年才回家。磷肥厂于2005年起就已停发了张桂仙的退休工资,造成其家人生活困难。张桂仙又于2007年3月10日在红河州老州政府大院(个旧)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个旧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并秘密开庭。

3、王玉田,女,47岁,云南省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磷分公司电气工程师。曾在开远市看守所(开远市场灵泉东路街心花园旁)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后,回到原单位上班。被单位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停发两个月的效益工资及年中、年终奖,同时调离原部门工作(也就是从电气工程师降职降为一般操作工)。并要挟王玉田如再坚持修炼法轮功,就将解除劳动合同。

4、杨松青,女,59岁,云南省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磷分公司职工。

曾被开远市看守所(开远市场灵泉东路街心花园旁)非法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回家后,原单位取消了她一年的慰问金作为处罚。

5、戴盆顺,男,60岁(1951年出生),云南省开远市解放军化肥厂合成车间职工。

2001年2月被绑架,同年8月11日被判刑3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三监区。后又再次被非法劳教2年,即2005年1月21日—2007年1月20日被关押在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六大队。

2001年2月起单位就单方与戴盆顺解除合同,造成他生活十分艰难;同时手机、行踪都受到严密监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家人和亲朋好友均受到非法牵连,提级、晋职等都受到影响。为了生活,出去打工,也被警察干扰雇主,无法正常工作,四处流落。

6、付豫楷,男,50岁(1961年出生),云南省红河供电局职工。从2002年至2007年,单位领导曾先后20多次劝说他放弃修炼,由于付豫楷坚持信仰,2006年12月单位以拍卖焦化厂转卖为由,将他撤职,工资降级。同时工作、生活都受到监视。

7、王春梅,女,47岁(1963年出生)云南省红河供电局职工。2001年1月20日—5月31日被开远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非法判劳动教养1年(所外执行),2003年5月28日—11月28日又被监视居住半年;2003年10月22日—31日被强行绑架到开远市植物园洗脑班。2009年4月28日单位通知给两个月的转化时间,如不放弃信仰就解除劳动合同。并安排丈夫做所谓的转化工作,期间算事假,克扣丈夫的工资。

8、万秀芬,女,60多岁。于2002年1月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其家人被交了5000元罚款。万秀芬被非法劳教3年,所外执行。后钱只退回4500元。

9、刘凤美,女,40多岁。于2002年1月与万秀芬等人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其家人被交了5000元罚款。刘凤美被非法判1年半劳教,所外执行。后来钱只退回4500元。

10、刘淡华,女,50岁左右。于2002年1月与万秀芬等人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当晚被四名恶警拳打脚踢。家人也被交了5000元罚款。被非法判1年半劳教,所外执行。后来钱只退回4500元。

11、杨义学,男,家住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被警察入室抢劫、绑架,向家人敲诈勒索11000元,被非法关押到金平县拘留所迫害12天。

12、扬芬,女,47岁,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医院医生,2008年7月被警察入室抢劫、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县拘留所迫害12天。被县“610”敲诈勒索10000元、县公安局勒索1000元后放出。

13、冷树琴,女,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2008年5月4日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向其家人敲诈勒索1000元。

14、林秀英,女,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2008年5月4日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向其家人敲诈勒索1000元。

15、钱淑芳,女,云南省弥勒县巡检司发电厂职工。2006年3月贴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被绑架,于4月份正念闯出开远看守所后,被单位开除,不发生活费。2008年7月24日下午2点多,其丈夫上班后,钱淑芳被建水、开远、弥勒三市县国安便衣闯入家中非法抓捕,并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数字接收机、电子书、Mp3等,被关押在建水看守所。

16、陈尧:男、五十多岁、原个旧一中教师(已退职),在二零零一年因复印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电脑、汽车等,被非法判刑3年。

17、江润麟,女,20多岁,无业。2000年7月到北京上访,被建水恶警绑回建水后,将来去的飞机票等费用数千元,全部拿到江润麟的母亲朱德超(当时还被关押在县看守所)所在单位县工商银行报销,后单位又从朱德超工资中扣回。

18、杨鸾英,女,60多岁,建水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二零零五年八月从劳教所回来后,单位不发给退休工资,只发一点生活费,后来在杨鸾英向上级反映要求下,直到现在也只发给退休金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去询问就向上推。一副流氓嘴脸。

19、李亚萍,女,60岁,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2010年10月被判刑四年送云南女二监,被拒收,回到家中后,从2011年2月起被停发退休工资。

20、其他:建水县工商银行中层干部马旭勇(男,业务部主任,大专文化,经济师)、刘文(男,纪检监察室主任,大专文化,经济师)遭迫害被撤职,下放到储蓄所坐柜,被监视工作;办公室文秘员王晖(女)、信贷员王凤琼(女,大专文化,经济师)遭迫害下放到储蓄所坐柜,被监视工作。该行副行长江毓鸿多次公开在职工大会上说:由于你们炼法轮功,单位应得的先进及奖金没了,还被县610及国保大队要去二十多万元等等。后来马旭勇、刘文、王晖、王凤琼与丈夫徐怀功因不堪迫害,被迫买断工龄离职,失去经济来源。

九、上访被迫害案例:

1999年720中共江氏集团开始镇压法轮功以后,广大法轮功学员纷纷走出来向各级政府讲明法轮功的情况,到北京上访,要求还法轮功清白,还李老师清白,上访人员遭到邪恶非法绑架、关押,有的被劳教。法轮功学员的一切合法权利被侵犯,现已知由于上访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10名,其中1名被迫害致死,4名被非法劳教。

1、建水县法轮功学员王伽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案:

王伽月,女,30多岁,建水县机关幼儿园教师,孔庆黄的妻子。2000年6月9日,丈夫孔庆黄到北京上访后,其目睹了丈夫为坚持修炼大法做好人被迫害的事实后,毅然走入大法修炼。孔庆黄到北京后,她被监视居住,24小时有人跟着。在有冤无处申的情况下,于6月23日翻墙逃出监控,进京上访寻找丈夫孔庆黄,途中被抓,非法关押于建水看守所,8月中旬被送入在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到9月18日才放回监视居住,此时丈夫孔庆黄已被迫害致死半个月了。

为了伸冤,2000年末,王伽月摆脱了监视,到了北京,2001年1月上访回到昆明后,被昆明国安抓捕,非法劳教2年,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2003年回单位后,因单位不予安排工作,被迫辞职。在王伽月被追捕、迫害期间,邪恶不断向王伽月单位要钱总计近10万元,使单位领导、职工加深了对大法的误解,从而加重了迫害。

2、建水县邓辉到省委上访被绑架关押案:

邓辉,男,30多岁,建水县岔科镇阻塘子村人,在昆明打工。2000年4月,邓辉到云南省省委上访请愿,被昆明市公安非法绑架,关押在昆明市凉亭拘留所10天后放出。2001年7月因坚修大法被昆明盘龙区国保大队非法绑架、抄家,关押在盘龙区看守所,后被判劳教2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因在狱中坚修大法,被恶人延期劳教8个月后,于2004年4月送回建水原籍监视居住,在家务农。

2004年7月,邓辉因给有关部门写申诉信、送真相光盘又被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洗脑班迫害,但他坚持讲真相,要求还大法清白。2004年9月17日被建水县恶警绑架、抄家,再次被判劳教2年,送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关押。

3、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杨芳因上访被非法劳教案:

杨芳,女,42岁、(1969年生),建水县东坝镇韩家人。在上海市一台资企业工作。2000年6月,回建水讲真相,并与部份建水弟子一起到北京上访,回来时在昆明被绑架,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2年。出狱后,一直坚持讲真相,2005年农历新年回建水探亲时,被建水恶警绑架,送往上海,被上海恶人判劳教1年半,非法关押于上海青浦劳教所。其丈夫不堪邪恶迫害,被迫与杨芳离婚。杨芳现在外打工。

4、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朱德超、王凤琼到北京上访被迫害案:

王凤琼,女,建水人,1964年生,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朱德超,女,四川省荣昌县人,60年代支边知青,五十多岁,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2000年6月被县610办公室及单位逼写“三书”,逼交大法书籍,逼写揭批大法的材料。在讲真相未果的情况下,6月9日,法轮功学员王凤琼、朱德超走上了进京上访的路,到天安门证实法,回来后即遭邪恶绑架:王凤琼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2年,朱德超被拘留一个半月。

5、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江润麟到北京上访被迫害案:

江润麟,女,1978年4月生,建水县人。2000年7月,在母亲朱德超被绑架的情况下,到北京上访,被北京邪恶绑架后,通知建水恶警接回后送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后直接由看守所送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到9月中旬才放出。

6、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杨鸾英母子到北京上访被迫害案:

杨鸾英,女,约60岁,建水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2000年6月与儿子刘愚(20多岁,建水县财政局职工)到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母子俩在北京被建水恶警绑架回建水关押至8月中旬,被送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直到9月份才放出,但是仍然被非法监视居住。杨鸾英2002年8月因向世人讲真相,再次被非法绑架、抄家,随后被非法劳教3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期间单位领导张兴碧、沈瑛等配合邪恶多次到劳教所威胁杨鸾英:再不放弃信仰将开除工职收回住房。

7、小学教师田云波到北京上访被迫害案

田云波,女,1977年出生,建水县人,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水沟乡中心小学教师。2000年7月上旬田云波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建水县610、公安和绿春县公安、教育局有关人员到北京的一个地方驻京办事处的地下室将田云波带回绿春县看守所(当时已经第二天半夜12:00),并连夜非法审讯。次日,每隔一小段时间便有县上一个单位的领导人来进行所谓的劝说让她放弃修炼。后来,还叫来了她的父亲、弟弟和三叔劝说(费用自理)。从北京带她回来的车费从她工资里扣除,合计大概三个月的工资,只开了一张简单的收条,经办人是同事李勇。教育局局长王海者口头通知,说因炼法轮功,田云波按规定推迟一年转正工作。

2001年3月初至中旬,有关人员强行将田云波绑架到个旧市茶山果站洗脑班,在洗脑班播放诬蔑大法的录像;聘请蔡朝东演讲诽谤师父和大法的报告;利用邪悟学员帮教进行转化;用伪善的言行迷惑学员;强迫写心得体会揭批、诽谤大法;每个学员都有两个包夹人员寸步不离的守着,不经同意不准许与任何人讲话;学员不得离开洗脑班私自活动。

后来,从田云波母亲那里得知,当时,田云波所在单位,也就是绿春县教育局逼迫她的父亲写过保证,株连亲人精神和经济上受到很大的损失和折磨。

建水县公安、610伙同村里的队长等人员,曾几次半夜三更到田云波母亲家里非法搜查、恐吓年迈的父母亲,使家人和邻里不得安宁。并且威胁其男朋友如果与田云波结婚就开除或降职,导致多年的恋人分手。

十、一家人同时遭迫害案例:

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古今中外历史上罕见的,不仅法轮功学员本身遭受到迫害,还牵扯连累到其家人一起被迫害。许多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庭破裂,下面是我们收集到的十个家庭被迫害的情况

1、建水江昆、朱德超、江润麟一家三口被迫害案:

江昆,男、60多岁;妻子朱德超,女,50多岁,四川省荣昌县人;女儿江润麟,1978年4月生。2008年5月20日“奥运”前夕江昆一家三口被昆明恶警绑架。江昆被判刑1年半;妻子朱德超被判刑6年,女儿江润麟被判刑3年。

江润玲1998年与母亲朱德超一起修炼法轮功。2000年7月,在她母亲因到北京为大法鸣冤被建水邪党人员绑入拘留所迫害的情况下,毅然进京上访,在北京被恶警绑架,被建水恶警劫持回建水非法关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至八月中旬,又由看守所直接转入建水民兵基地洗脑班迫害,至九月中旬才放回。之后随她父母移居昆明,2001年1月(过年前两天)因上街讲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分局恶警绑架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电脑等,被非法劳教2年。

朱德超曾于2000年6月被非法绑架到建水拘留所一个多月。2002年又被建水恶警开车到四川省荣昌县老家非法绑回云南,劳教2年。母女俩同时被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建水法轮功学员彭文秀全家被迫害案:

彭文秀,女,69岁,建水西庄镇农民。因修炼法轮大法,2004年6月3日被恶警抄家,未修炼的儿子、儿媳及孙子被绑到公安局,遭到恐吓讯问,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6月5日,恶警又到红河州石屏县(距建水40公里)三女儿杨丽辉家抄家,把她绑到建水西庄派出所非法审讯一天才放回。6月6日又到在昆明市工作的二女儿杨丽华家抄家(未抄到任何资料),并将杨丽华绑回建水关押在看守所迫害到7月12日,在压力、诱骗之下杨丽华将隐藏的大法资料、书籍、磁带、光盘等交给了邪恶。7月13日邪恶并没有按所说的交书后就放了她,而是将她判劳教2年,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受此事牵连,还有多个家庭被抄,10人被送到(2004年7月)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这次被邪恶抢走的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有上千份。

3、蒙自黎明、刘燕夫妇被非法绑架判重刑案:

黎明,男,47岁,红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职工;妻子刘燕,女,47岁,红河州水利局职工。夫妇俩于2010年7月3日被蒙自县及开远市公安国保恶警非法绑架、抄家,随后被判刑,黎明被非法判刑3年缓5年。刘燕被判重刑10年。

4、建水马旭勇、朱丽芳夫妇被迫害案:

马旭勇,男,1963年生,云南建水人,建水县工商银行业务部主任。2000年4月被绑架20多天后放出。其妻朱丽芳同为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1962年生,云南省个旧市人,曾患有多种疾病,1997年修炼大法后各种疾病不治而愈,身心健康,一直坚修大法,其丈夫被绑架后,在610及单位的巨大压力下,朱丽芳被逼写了“三书”,导致旧疾复发,最终转为癌症。在治疗的一年半时间里,邪恶并未停止迫害:如有一次要按时间到昆明化疗,“610”不让去,说是怕人跑了(实际上人走路都困难了),最后单位在人员万分紧缺的情况下,派出两名职工跟到200多公里外的昆明医院,全天24小时监视,才得以入院治疗。其间,其丈夫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单位逼写揭批材料,并召集职工开揭批会,人人过关发言;多次被国安部门及610非法传讯、强迫到洗脑班洗脑、上电视;在家休息时,多次被国保大队、县610办、居委会相关人员半夜三更非法入室骚扰。迫害和骚扰最终导致朱丽芳病情恶化,于2001年10月中旬去世,年仅39岁。

5、个旧市鸡街冶炼厂卢子毅、李凤仙夫妇被迫害案例:

卢子毅:男,56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养职工。妻子李凤仙,女,49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休职工。夫妻二人于2005年3月21日夜被鸡街公安分局恶警从家中非法绑架,抄走大法书籍及复印机一台,卢子毅被非法劳教两年(监外执行),李凤仙被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6、蒙自县李夕珠、邹振英母女被迫害案例:

李夕珠,女,60多岁;女儿邹振英,30多岁。于2010年5月13日外出讲真相时,被蒙自县国保公安人员跟踪,遭绑架,女儿当晚放出。李夕珠和另一名帮开车的驾驶员(未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蒙自县白露脚看守所。

7、建水刘文、杨丽文夫妇和母亲李玉珍被迫害案:

刘文,男,红河州泸西县人,1962年生,建水县工商银行纪检监察室主任。2000年6月被建水恶警非法绑架劳教2年,送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禄丰县大平坝迫害。其妻杨丽文,女,建水县工商银行储蓄所主任,1966年生,红河州泸西县人。2000年8月中旬,被撤职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一同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的还有杨丽文的母亲李玉珍(已退休),女,约70岁。2001年3月杨丽文第二次被送到个旧市茶桑果站洗脑班迫害。

8、建水县法轮功学员徐怀功、王凤琼夫妇被迫害案:

徐怀功,男,1960年生,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2000年8月被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洗脑。妻子王凤琼,女,建水人,1964年生,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2000年6月被非法绑架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2年。

9、建水县杨鸾英、刘月母子上访被迫害案

杨鸾英,女,建水县人,约60岁,建水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丈夫早亡,一人独自抚养儿子。2000年6月与儿子刘愚(男,20多岁,建水县财政局职工)到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母子俩在北京被建水恶警非法绑架回建水关押至8月中旬,随后又被送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直到9月份才放出。

第三部份 红河州州级单位参与迫害的不法官员名单

红河州州委书记及州长、州政法委书记、州610办主任,对迫不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绝对的决定权力,州级公、检、法、司、法制办有减轻或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权力,但红河州州级单位下列不法官员为了眼前的政治、经济利益,还是昧着良心,无理智的选择了调动全州的镇压和宣传机构迫害法轮功,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手上都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它们有的被邪党看中重用,有的一直没有曝光,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下了永罪永刑的大罪。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是天理,你们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陷整个中华民族于“假恶暴”之水深火热所犯下的万古大罪必将遭到清算,这一天即将到来,参与者最终都必须个体承担。我们警告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不法官员:为了你及家人的未来,必须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并记录和揭露他人的罪行,尽量挽回造成的损失,将功折罪,才能为自己赎回未来,清算已经不远了,良机稍纵即逝,否则你们面临的将是你生命的永远都无法偿还的罪业!但又必须偿还!因此你们将在漫长的地狱之路上、在无穷无尽的痛苦中去偿还自己因迫害正信而造下的无边罪业,一旦恶报降临,后悔也就晚了。“苦海有边,回头是岸”,现在回头停手还来得及,万望各位珍惜,再勿失却这万古机缘:选择退出中共邪党组织,不要再当它的陪葬品,堂堂正正做一个拥有未来的人,才有避免被毁灭的大悲剧的可能。

刘一平
刘一平
向劲涛
向劲涛
和建
和建
张晋明
张晋明
施朝兴
施朝兴
李安平
李安平

杨光成
杨光成
杨福生
杨福生
王亚锋
王亚锋
王军
王军
王泽祥
王泽祥
王爱国
王爱国

田金堂
田金堂
白成亮
白成亮
罗崇敏
罗崇敏
董家禄
董家禄
谭智荣
谭智荣
赵立功
赵立功
'蔡朝东'
蔡朝东

详情如下:

一、历任红河州州委书记:

1、杨光成,男,1955年8月生,云南大理州宾川县人。1996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云南省红河州州委书记,现任云南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7.20开始后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地址:昆明市环西路1号,邮编:650031,区号:0871--,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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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务信息公开举报:

联系电话:0871-5305007

2、罗崇敏,男,1953年2月生,云南玉溪地区江川县人。2002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云南省红河州州委书记,现任云南省教育厅厅长。此恶人自以为才高八斗,到处题词留字,与江某某一路货色,自其到任教育厅长后,即将在红河州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运用在云南教育系统,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高潮,从大学、中学到小学,从教授、讲师到一般教员、退休教职工,从大学生、中学生到小学生,规定一经发现修炼大法,即报公安,立加迫害:停发工资、下岗、抄家、绑架、拘留、劳教、停学,发展到现在基本上是开除工职、判刑。

3、刘一平,男,1957针2月生,云南大理剑川县人,白族。2007年12月

至今任云南省红河州州委书记。此恶人现在仍未醒悟,还在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

红河州邪党委员会地址:云南蒙自市天马路69号;区号:0873--;邮编:661100.电话:

综合科:0873—3730316,0873—3730317

二、历任红河州州长:

1、白成亮,男,1956年4月生,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人,哈尼族。1998年4月至2005年6月任红河州州长,此人在州长候选人突然死亡的情况不,稀里糊涂的被任命为州长,自以为不可一世,容不得任何忤逆现象的出现,因此为大法鸣冤、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成了他重点迫害的对象,对迫害法轮功的经费,优先批准,并纵容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及学员单位进行敲诈,捞取外快。此人现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

省政协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2号,邮编:650228,区号:0871—,办公电话:0871—4603052,5312711,5354823,4608110,4608100,4608031(传真)。4608082。

2、杨福生,男,1961年9月生,云南省普洱地区墨江县人,哈尼族。2005年6

月至今任云南省红河州州长。此恶人现在仍未醒悟,还在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

红河州州政府地址:

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67号。区号:0873--,邮编:661100,电话:

综合科:0873—3732010,3732013

三、历任红河州政法委员会书记:

1、施朝兴,男,1950年4月生,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1999年7月至(约)2006年任红河州州政法委员会书记、红河州州委副书记、红河州人大主任,在任期间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2006年至2010年任云南省司法厅厅长,2010年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任云南省司法厅厅长期间,他利用手中权力,向云南省全体律师行文规定:不准接涉及法轮功的案子,不准为法轮功学员作辩护,有请求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要及时报当地司法局知道。一句话,不管公、检、法如何诬审、诬判法轮功学员,也不许律师介入辩护,或只能按法院的要求作有罪辩护。从而加重了云南邪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形势。

云南省司法厅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邮编:650031,区号:0871--,办公电话:

0871 --4189001。

2、和建,男,1958年1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商都人,(约)2006年起任红河州州政法委员会书记。此恶人现在仍未醒悟,还在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特别是指使公、检、法、司对2008年以后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判重刑,并指示由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直接诬审、重判。

红河州政法委员会,地址:蒙自县天马路69号;区号:0873--;邮编:661100

办公室:0873—3730608,3730618

四、历任红河州“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红河州610办公室:地址:云南省蒙自县天马路西段。区号:0873--,邮编:661100。

1、王爱国,男,现年五十多岁,身高1米70。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一年末任红河州“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在任期间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现任红河州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红河日报》社社长。

红河州委宣传部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西段红河州委宣传部,区号:0873--,邮编:661100.办公电话:

办公室0873---3730515,0873—3730338(传真),州委讲师团0873—3730331。

2、田金堂:男,五十多岁,泸西县人,身材微胖,秃顶,面黑。二零零二年前任建水县县长,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任红河州政法委副书记及红河州“六一零”办公室头目,在任期间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导致数不清的家庭、单位受到干扰和迫害,有无数的家庭被迫害得支离破碎,家破人亡,有的人至今尚流离失所在外。此恶人现改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局长。此恶人至今仍未醒悟,还在做恶。电话:0873-3743688(宅), 13887312888,

红河州信访局:0873—3730260,3732971,3732972,3736272,3730261。

3、向劲涛,男,四十多岁,2011年2月15日任红河州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主任(610办);原任红河州司法局局长、律师协会会长职务。此人一上任,就积极参与迫害前任田金堂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刘燕等人,致使刘燕、黎明、马国忠、崔玲、王兰芬、常平等被判刑。电话:0873-3733616(办)。红河州司法局地址:蒙自县护国路2号;区号:0873--;邮编:661100.办公室:0873—3733312,3733314,3733302。

610副主任:李宝军,0873-3733617(办),0873-4622433(原红河县的住宅),手机

13887385846。

助理调研员:谭锦荣(原副主任):0873-3733617(办), 0873-3720195(宅), 13887332656。

郭燕 秘书科长:0873-3733618, 13808774456。

赵海曦:13988072644。

总办公室:0873-3733619,  0873-3733618。

五、历任红河州州公安局局长:

1、赵立功,男,1962年7月生,约1999年至2004年2月任红河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后任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

2010年5月任昆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至今。在任期间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

昆明市公安局地址:昆明市青年路附近,区号:0871—,邮编:办公电话:

0871—3017001。

2、董家禄,男,1966年9月生,云南省师宗县人。2004年02月至2006年07月任红河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红河州副州长、红河州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现任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在任期间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公安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五一路131号,邮编:650031,区号:0871--,办公电话:

0871 --305 1311,3053110。

3、王军,男1967年11月生,汉族,河南省社旗人。2009年11月至2010年5

月任红河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2010年5月至今任红河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上任三个月,就在相邻的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绑架法轮功学员十一名,其中九人被判刑。

红河州公安局,地址:蒙自县凤凰路;区号:0873--;邮编:661100 。电话:

州公安局:办公室0873—3733602

六、历任红河州检察院检察长:

1、李安平,男,1955年10月生,云南省邱北县人。2000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2008年10月调任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院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在任期间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上诉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重审的案子,指使下属坚持公诉罪名,维持原判。

2、王亚锋,男,2008年10月至今任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还在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王亚锋任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指使下属对红河州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提起公诉,致使2008年后被绑架的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判刑迫害,没有一例劳教。电话:0873—3733566

红河州检察院地址:蒙自县凤凰路 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电话:0873-3733014

七、历任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张晋明,男,汉族,1955年1月生,山西阳曲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8年10月

任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现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二级高级法官。在任期间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不服判决上诉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重审的案子,指示全部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王泽祥,男,汉族,1965年7月生。2008年10月任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至今。还在积极指挥、参与并胁迫下属残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王泽祥任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红河州被绑架的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全部被判重刑,没有一例劳教。电话:0873—3710001。

地址:云南蒙自市凤凰路,区号0873--,邮编:661100。

办公室:0873—3799121;3799122,3710018;

八、历任红河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谭智荣,男,五十多岁,建水县人,原任建水县人民法院院长,后调任红河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至今已近十年,其亲妹妹就是红河州610办公室副主任谭锦荣。在近十年时间里,谭智荣一直以法制办公室主任的身份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为邪党绑架、拘留、劳教、诬判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支持。各级法制办公室一直是邪党迫害大法的黑手之一,但甚少曝光。

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邮编:661100

电话:0873—3732823,37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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