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霞,女,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被江安“六一零”及公安恶警绑架,后被秘密劫持到长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并秘密判刑三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刘明霞非法刑期满,刚出狱又被宜宾市“六一零”恶徒劫持到宜宾飞机场老年公寓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刘明霞遭暴力折磨,被迫害得站立不住,全身直哆嗦,紧闭双眼。
邪恶洗脑班要结束时,恶警又强迫刘明霞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并且要她必须写明:由于炼法轮功导致家破人亡(其实是她丈夫陈某逼她离婚的,这次遭迫害也是陈某构陷的)。刘明霞拒绝写。自此失去音讯,至今下落不明。
参与迫害的“六一零”头目:谢主任、张主任、陈科长、肖处长;包夹:陈立梅;村干部:何开富、吴新友、陈世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