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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轮功“重症肌无力”痊愈 曹迎春遭中共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曹迎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位普通妇女,十三年前曾因患“重症肌无力”绝症。在绝望之际,她幸遇法轮功,从此走出绝境,获得新生。然而一九九九年江泽民操纵中共,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曹迎春遭受了非人的迫害。

以下是曹迎春自述遭迫害事实。

我叫曹迎春,生于一九五五年三月二日。作为一名普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从我被非法关押迫害的牢狱之苦中看到:在中国,真正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是中共和江泽民,制造谎言诬陷法轮功的目的是为了在迫害中同胞斗同胞,让民众缄口。法轮功学员曝光邪恶的迫害,目的是唤醒众生认清中共,识破谎言,摆脱中共,从而有个美好的未来。

一、得疑难杂症,痛不欲生

我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阳明街道办事处东平安街,花园小区三栋楼204室。曾在阳明区福利院任记帐员,因病于一九九二年离职。

离职后病情日趋严重,最后发展到全身无力,不能说话,拿筷子都费劲,四处求医问药,曾到本市人民医院,红旗医院就诊,没能确诊。又去哈尔滨医大、北京、秦皇岛市、大连市、青岛市、石家庄市就诊,一九九四年初在青岛山大医院(山东大学)青岛市堪山疗养院(两家合营)确诊为“重症肌无力”。这种病属世界疑难杂症,病例号在1010号左右。

一九九五年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疑难杂症中心”治疗确诊“重症肌无力”。在哈尔滨市医大也确诊为“重症肌无力”。家人为此费尽了心机,曾采用过医术,道术。多方治疗都未得到痊愈。那真是痛不欲生,每天卧床面对四壁墙角,不能与人交谈,只有一只小白狗在默默地舔着落在我手上的泪珠。

二、修大法,走出万丈深渊

一九九八年初,在我病情危重的时候,同学送来了《转法轮》一书。当时我无法炼功,只能强撑着躺着看书。但看书后的第七天,我能咽饭了!女儿乐得蹦起来,蹦得比床高,那心情无法言表。

通过学法炼功,我逐渐的生活能自理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完全康复,五十公斤重的液化罐,我能拎上楼了。我感到自己是从万丈深渊中走出来,周围洋溢着一片祥和之光。修大法的喜悦难以言表,我从心底发出呼声:“法轮大法好!”

这是医学史上的奇迹,六年来我为治病花掉了近十万元钱;而得法修炼一年多,我没吃一分钱的药,竟然身体基本痊愈。面对我这身心巨变,亲朋好友们无不赞叹大法的神奇与美好。

这样的例子,在法轮大法修炼者中数不胜数。

三、面对邪恶,拷问良知

就是这样一部利国利民的高德大法,却遭到了江泽民的妒嫉,竟不顾当时中央六个常委的反对,一意孤行的利用手中的特权,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了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邪恶迫害。为迫害找借口、制造谎言,邪党动用了中国军警、特务各职能机构广播、电视各种宣传诬陷、诽谤法轮功,欺骗广大民众,同时大肆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

我也未能幸免。阳明派出所警察不断到我家里骚扰,搜查大法书,让我把大法书交出来。市局警察,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人员不断来盘查,并威胁说:“再炼就抓起来。”

我作为社会一公民,依照“宪法”,应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有上访自由。我开始逐级上访,市,省信访办不予受理。一九九九年十月末,我只身一人进京上访,刚走到信访办的岔道口就被一群便衣警察围住,然后将我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牡驻京办事处,三天后,牡丹江阳明派出所警察张震宇、李海星将我强行铐上手铐、绑架到牡丹江第一看守所。同年十一月末被阳明区法院、市“六一零”市政法委非法劳教我三年,于次月劫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这真是告状无门先入牢,何等无理!

四、遭受邪恶至极的折磨

在万家劳教所,我因炼功被恶警于丽打耳光,我的嘴被打歪,一个耳朵被打聋,有一次一劳教人员(英子)还将我从二层铺上头朝下拽下来。我因不能正常炼功、学法,一度出现不能吃饭、呕吐状态,恶警宋绍会要给我灌食,我不从,一恶人上来把我从二层铺上拽下来,我被摔伤(膀胱损伤导致排尿困难),一姓孙的恶警将我拖走强行灌食,他们一边灌,我一边吐。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万家劳教所以保外就医的形式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二月初一天早上,阳明派出所李伟来敲门,开门后,一群警察蜂拥而至,其中有市“六一零”、市政保大队、爱民区陈亮、陈先锐、杨涛、崔等十几名不知姓名邪恶之徒,凶狠的将我按在沙发上,把家里仅有值钱的电视机、大小录音机、放像机、影碟机等全部抢走,连家里一千多元的生活费也被抢走,并把我绑架到爱民分局三楼一办公室,进行行刑逼供,施暴人有崔某、陈先锐、杨涛,他们往我鼻子里灌芥末油,往眼睛上抹芥末油,然后用塑料袋将我的头套住封严,憋的我气往肋缝里窜,痛苦至极,他们才在狞笑中放开了手。

当日下午,恶警又把我绑架到一楼国保大队,私设公堂,施以酷刑。恶警陈亮、陈先锐、杨涛、崔某等,还有操纵并威逼迫害我的爱民分局局长乔平,随从盛孝江,王某等人,冲过来,其中二人将我按坐在铁椅上,一人给我的脚戴上铁镣,用一根铁棍在我腹前穿过,将我身体固定住,然后将我双臂反扣铁椅背后(铁手铐),前面有一人拎起脚上的铁链子用力往前拽,双臂下面不断的加砖块,身体呈倾斜平躺状。我疼晕过去,他们又往我的脸上喷凉水,我醒过来他们继续用刑,一下午施三次大刑。连续三天时间,造成我身体严重伤残:腰部骨折、胸部左侧骨折、双手致伤、左臂拉伤感觉象掉下来似的,全身疼痛至极连裤子都不能自提,真是残忍无度,邪恶手段登峰造极。几天后才将伤痕累累的我送回到家中,至今那些伤痕仍在。他们还将我的女儿非法扣押了三天。

五月中旬,我伤势略好转,爱民分局警察陈亮第二次把我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牡丹江看守所,数月后秘密审判,强加罪名非法判刑十年。约九月份绑架到哈女监,因体检不合格拒收,退回看守所。

酷刑演示:铐地环
酷刑演示:铐地环

二零零四年,他们又将我绑架到哈尔滨女子监狱。当时我身带重伤行走困难,当班狱警,一中年男子喝道:抬也得抬进去。说罢命两名犯人驾着我,连拖带拽将我扔进阴冷潮湿的禁闭室,关押十五天。他们不顾我腰伤疼痛、双手被反铐,将我铐在地环上,脚戴铁镣,坐式定位地铺上,疼痛的我三天没能睡觉。三天后狱长刘志强给我一只胳膊解铐,我才能勉强躺下合合眼。

监狱设立所谓“包夹”,不让法轮功学员彼此说话,连生活上的互相关心、洗衣服、送点食品都被禁止,一切言行都被限制之中,我因炼功被“包夹”殴打,脸被打的青肿,二零一零年二月份胸部被打伤。施恶者有:刘慧莹、高福艳(哈尔滨人)、李丹(佳木斯人)、王新华(哈尔滨人)、陈晓霞(二零零九年六月份陈晓霞抢大法书,稍不随意动手便打时有发生)。

发稿:2011年07月25日  更新:2011年07月26日 18: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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