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市汉滨区王秀珍老人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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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安康市电信公司退休职工王秀珍,女,七十岁,因炼法轮功,多次遭安康市“六一零”、汉滨区“六一零”及当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并两次被非法劳教。王秀珍老人长期遭严密的跟踪监控,身心受到摧残,眼睛几乎失明,无法读大法书,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在迫害中离世。

以下是王秀珍老人生前遭受迫害的部份事实:

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安康新城派出所一副所长闯到王秀珍家,搜出几份真相资料,将王秀珍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秀珍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被绑架回安康市,遭非法劳教二年,二月七日被劫持到西安劳教所, 因病于十一月二十日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王秀珍在家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不法人员闯进,问王秀珍还炼不炼法轮功,王秀珍回答“还炼”,汉滨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唐祖斌就把王秀珍叫到新城派出所,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十月底,王秀珍因复印法轮功真相材料,被人恶告,被汉滨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九月,王秀珍被绑架到安康市地震台“六一零”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二个月。

二零零五年三月,汉滨区国保大队队长吴星生在王秀珍家中搜出一份真相材料,一份法轮大法经文,遂逼王秀珍写检查,并勒索五百元。

二零零五年八月中旬,安康市“六一零”在陈家沟开洗脑班,汉滨区邪恶“六一零”主任蒲汉林将王秀珍骗去。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汉滨区公安分局警察在王秀珍家搜出十多份真相资料,遂于十一月十日非法劳教王秀珍二年,因其血压高,西安劳教所不收,十二月二十六日被保外执行。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王秀珍因发真相资料,被汉滨区“六一零”主任蒲汉林绑架、关押,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被保外执行。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王秀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六月十一日被劳教二年,当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保外执行,并被勒索三千元。

参与迫害部份人员:

区号0915

陈勇 安康市政法委书记 13909156058、3213235、3288300、3288368、3191798
邓良贤 安康市“六一零”主任 13992550085、32887783288525
李文昌 安康市“六一零”副主任13709156365
龚光喜 汉滨区 书记 13992588896、3214798、3268899
袁子顺 汉滨区 区长 13991511088、3214418、3281606
蒲汉林 汉滨区“六一零”主任13309155556、13709153524
吴新生 汉滨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3219037
唐祖斌 汉滨区公安分局国保副大队长13399255926
马百鹏 汉滨看守所副所长 1339915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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