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设置黑名单,深圳海关拦截和绑架法轮功学员
非法没收回乡证,驱逐出境
绑架和非法拘禁
非法劳教
非法判刑
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感化世人
附录:部份在深圳遭迫害的港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爆发后,港澳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络绎不绝的回国请愿,要求还大法与大法师父清白。中共把对大陆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手段也用在了这些来自世界不同地区或国度、不同肤色和种族的法轮功学员身上,只是迫于国际压力,有所收敛而已。
深圳是中国大陆和国际社会联系最密切的城市之一。深圳海关是进出中国大陆的一个主要关口。深圳安插有众多中共特务。中共利用深圳的地利,迫害港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为国际社会所熟知的有六种迫害手段:设置黑名单,深圳海关拦截和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没收回乡证,驱逐出境;绑架与非法拘禁;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强制洗脑。
设置黑名单,深圳海关拦截和绑架法轮功学员
中共动用了全部国家机器迫害法轮功,其中包括间谍机构。二零零零年一月五日,法新社报导:中国海外秘密情报人员已搜集了一千多个海外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实际数字比报道出来的远大的多。黑名单的一个用途,就是在海关拦截法轮功学员入境,或实施抓捕。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高珊珊、马淑华、陈雪娟、卢勇等十八名旅日法轮功学员前往香港参加法轮功学员修炼心得交流会,由于当时办的是途经香港回国内旅游的签证,所以先需在深圳海关做一个曾经回国的记录。在深圳海关,一人的护照号码因被登录黑名单而遭非法扣押,已顺利过关的十七人不想把那位学员留下被遣送回日本,因而向深圳海关交涉,竟都遭非法扣留。大约下午四、五点钟,海关人员以看一看护照为名,骗走了他们的护照,海关警察对他们进行了搜身、拍照、盘问,没收了他们随身携带的法轮功书籍及相关真相资料。最后返还了护照,以一对一的方式把他们押送回香港海关境内。
自此,这些法轮功学员的护照号码都被登录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设置的黑名单上,回国时被拒入境,或护照到期不予更新,破坏其正常生活、工作。
例如,高珊珊等人在二零零零年新年期间经上海和北京回国时被扣,与同行的同修一起被软禁在宾馆,次日强行遣返日本。二零零零年黄历新年回国时,更与同行的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强行推回来时所乘坐的巴基斯坦航空飞机,被迫在巴基斯坦首都停留了两天。
又如,卢勇的护照二零零二年到期而遭拒绝更新,被非法剥夺了国籍权,成为了无国籍人。卢勇说:“由于没有护照,这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我没法回到自己的祖国去。岳母病重,我们也没法去看望。工作上也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有一次在找工作单位时,有一家公司考虑接收我,让我负责一些中国国内的业务,但了解到我没有有效护照时,表示十分惊讶,也感到十分遗憾。我也就没办法从事来往于中日两国间的贸易方面的工作。与中国政府无理的迫害自己国民的做法形成鲜明的对比的是,我们得到了日本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一年多后的二零零一年一月,类似的迫害案件再次在深圳海关发生。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十四日,法轮大法二零零一年香港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二十三个国家的一千二百余名学员参会并举行了游行、集体炼功和排字等活动。澳洲法轮功学员杨若蔚、张宇千里迢迢赶来与会,进香港海关时,海关官员说:持中国护照要去深圳罗湖一次,回来后可在香港居留七天。十一日上午,两人购买了往返车票去了深圳。杨若蔚事后说:
“在等候验证过关时,我看到办事人员已在申请表格上盖了章,当他正准备在我的护照上盖章时,电脑突然发出了铃声。办事人员立刻放下手中的印章,骂了一声,叫来警员,然后冲出工作台追上并抓住在我前面已获过关入境的同伴,把我们二人推拉进旁边的房间,然后又推拉到一处工作台前,强行所谓的海关检查,被我们严正抵制才不敢进行搜身。过后,我们二人被隔离,分别带进不同的办公室,进行变相拘留。在这里又进行了一次所谓的安全检查,并非法取走我的录音机、手机、飞机票、笔记本,而护照从一开始就一直被扣留。
“我是合法的中国公民,并是合法的澳洲永久居民,是守法的赴港人员。深圳海关入境处没有丝毫理由拒绝侨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回国。泱泱大国的海关入境处,为什么不敢坦然面对清白、善良的回国侨胞?为什么不敢讲出我们被拒绝回国的原因?最卑鄙的是他们变相拘留我们长达7个多小时,从上午一直到深夜,在这段时间里密谋策划对我们的迫害。
“深圳海关入境处,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段,用谎言和欺骗,选定深夜时分,邪恶地把我们二人秘密押解到罗湖香港海关。江泽民及其帮凶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邪恶延伸到香港海关和移民局。……”
除拦截入境外,深圳海关还直接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加拿大永久居民、Concordia大学学生朱颍,在参加完香港财富论坛期间的法轮功和平请愿活动后,回广州探望年迈的父母(母亲动了两次手术,病重),离开香港经深圳海关入关时遭绑架。这是继张昆仑之后,第二例加拿大居民因修炼法轮功被捕。
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时年五十八岁的香港法轮功学员张雨苍,从深圳罗湖过关时,被海关搜出携带法轮功真相资料而遭绑架,被诬判三年。九天后,香港永久居民,平常因经商而来往于香港与深圳之间的孙钟文,也在罗湖过关时被海关扣查随身携带的法轮功真相光碟,之后被国家安全局抓走,被诬判四年。
二零零三年四月,香港女士万正天在摆脱中共国安的控制后,经罗湖海关回香港时再遭深圳国安绑架。
非法没收回乡证,驱逐出境
自从一九九九年底以来,超过三十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因为回大陆和平上访及请愿,或者办事、探亲,被没收了回乡证,剥夺了回国的权利。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晚,约五十名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在深圳的一学员家中聚会,学法交流。次日,三名美国学员、二位香港学员和二位深圳学员被绑架。两名香港学员陈先生与陈太太处理的回乡证吊销,人驱逐出境。
周胜,这位嫁来香港的贵州女子,靠炼法轮功脱了缠身多年的癫痫病。为了说句公道话,她决意去天安门广场证实法轮大法好,其中一次,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周胜在深圳被警察绑架。她被没收回乡证,遣返回香港。
绑架和非法拘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封莉莉、赵晨、黄云等三名美国法轮功学员在深圳遭绑架,被非法拘禁十三天。海外媒体大量报道了此迫害案例。
生物科学家封莉莉,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事件后才走进法轮功修炼的。“自由在中国是那么昂贵” 封莉莉说:“我在监狱里哭了两次。第一次是为了我的儿子。第二次是为在中国的监狱里法轮功修炼者遭受到的非人待遇。”报道中说“家境富裕、生活无忧的封莉莉露双手和脚底,十个指头及脚底的伤痕可以说明这十三天的苦况。”封被中共政府驱逐出境,并且不得再入境。这意味着她不能回家看她的七十八岁的父亲和六十九岁的母亲,失去了探视弟弟墓地的机会。封含着泪一下飞机就把她的儿子拥在怀里并抽噎地告诉他,有那么一个时候,她以为她再也见不着他了。
时年二十九岁的电子公司经理赵晨则说:“我和四十多个妓女和吸毒犯关在一个非常小的监室里,里边有一个没有水的厕所,我们睡在水泥地上,大冬天,三个人盖一条被子。我们每天被强迫劳动十四个小时制作出口的塑料刷子。如果一天做不出七十把刷子,就会遭到狱警的打骂和不准睡觉!”她和黄云因为有美国绿卡,因此没有遭到殴打。
对于三人中的唯一男性,时年三十七岁的黄云来说,一九九九年圣诞节在狱中的经历也是很难以忍受的。黄云除打扫厕所,还清洗过猪槽。“我有一个家,我的孩子在加利福尼亚,我太太很担忧。幸亏我的朋友们向报界讲了我的处境!我在一个又小又冷又脏的监室里,穿着监狱里发的非常薄的衣服,十四个人挤在一起睡。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和朋友们的帮助我们可能会被关押更长时间。在中国,很多修炼者都失踪了,他们的家人不知道他们的下落。”
他们的逮捕证上虽然写有六十天上诉期的字样,但事实上他们连打电话的权力都没有,致使黄云在湾区的妻子和赵晨在大陆的双亲惊恐不已。而他们被释放时,警察更要他们支付数百元的管理费及伙食费。
相对于封莉莉、赵晨、黄云,六十六岁的澳洲公民戴美玲的大陆遭遇则残酷的多。戴女士一九八九年从中国大陆来到澳洲,曾身患一种非常严重和难治的疾病──进行性系统性胶原硬化性(progressive systemic clerosis)。她说:“(我)三番五次被急救车送入医院进行紧急抢救,全身骨骼受损变形,肺脏畸变,全身肌肉系统、胃肠道、肝脏、肾脏均受到损害。那时的我就是在等死的境况中挣扎的没有任何希望的生命。是法轮大法给了我新的生命。然而,在我曾经去中国北京的4次上访中,公安则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地抓捕、关押我。二零零零年三月,在深圳第一看守所,为抗议无辜关押,我绝食二十三天,几乎死亡,中国警方视民命如草芥,直到被关押的第四十五天,在澳洲驻中国事领馆官员的帮助下,我才获得自由,回到澳洲。我是澳洲公民,江泽民流氓集团就能如此残酷对待,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就更惨了。”
香港居民王瑶清(音译)女士的经历与戴女士类似,在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举行的一场记者招待会上,王女士讲述了她是年三月在深圳被捕和拘押过程中的经历。王女士在被拘押期间进行了绝食抗议。王女士说:“在我绝食期间,身体非常虚弱,他们(警察)仍然要我打扫厕所,擦洗地板,清洗所有的碗碟……因为我拒绝进食,管教对我强行灌注胡椒水并不停地斥责我……他们命令其他犯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对我进行监视。一旦发现我炼法轮功,他们便唆使同监的其他犯人对我进行殴打。”并且,十一月四日她被释后发现其在深圳的房产已被法院拍卖。
章翠英在狱中饱受折磨,她自述:“七个多月从不让我放风,吃喝拉撒睡都在一个房间里,使我全身皮肤腐烂。还要打我、骂我、拿水泼我。我告诉他们炼功没有错,他们就狠狠地把我从床上摔在地上,拳打脚踢,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晚上痛的不能入睡,还要把我铐上沉重的铁链,关入男区牢房里。我们洗澡男犯人和男公安都能看到,对我们进行人身的侮辱。还让我睡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头朝着厕所。吃饭要从人家的碗里拨一点给我,喝水的水桶也不让我碰,并且剥夺了我所有的一切,把我的二千多人民币全部搜走了。我身无分文,连上厕所的手纸都不能买。我们澳洲领事得知后,驱车六个多小时从广州到深圳给我送厕所纸。他们还把我所有的笔和纸都收走了,我只能用牙膏在衣服上写道:“法轮大法好,修炼真善忍”。狱警看到后,对着男公安的闭路电视的监视下把我的衣服强行拉下,我只能用双手捂住身体。
“他们还唆使犯人打我,打了我就给减刑,一个姓张的犯人,她贪污了一千多万,本来要判五年--十五年,因打了我,一年不到就给放出去了。
“身边还睡着一个痴呆症,二十四小时大小便都拉在身上,我睁眼看到的就是她的大便,这日子怎么过?我跟监狱领导说:‘你们这样毫无人性地迫害我,这地狱一样的日子我怎么过啊!看看我全身,皮肤腐烂,出于人道,你们必须让我回澳洲,恢复健康。’公安奸笑着说:‘你必须放弃法轮功,否则你就永远呆在这里,让你生不如死’”。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哈尔滨万家劳教所李秀琴、张玉兰、赵雅云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八名在昏迷中被秘密送往医院,另有四名被送往男队隔离。因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外界一度以为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已全数被迫害致死。“万家惨案”曝光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一口咬定这十五名法轮功女学员是自杀,并诬陷说是修炼法轮功所致。
香港法轮功学员周胜,以在深圳的看守所的亲身经历,驳斥了江泽民集团杀人害命后又反咬一口的毫无人性的冷血行为。她的证词也留下了当时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禁情况的真实历史记录。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周胜在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在深圳被警察抓到。她说:
“最初警察把我关押在广东省深圳市沙头角盐田看守所。进监仓之前每一个犯人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无漏的检查。首先把衣服、裤子、内衣、内裤、鞋全部一丝不挂的脱光来检查,连长头发都要摸着检查里面有否藏有东西,脱下来的衣服,警察一律都要用手捏摸检查里面有否危险品,连衣服里面的线都要拆开来检查。凡是有拉链、扣子或带有金属性的物品一律都要剪掉、拿掉。直到彻底检查几次没有危险性物品了,才把我关进监仓里。
“后来我又被转移到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第一看守所。一进此看守所,首先就有两扇约五米高的大铁门,四周的围墙约有十米高。每一个监仓里的屋顶大约有六米高左右。每个仓可以关三十五-四十个犯人。二十四小时之内每隔一小时就有一个管教来巡逻监察每个监仓。夜间规定至少要有两个犯人值班、每隔一小时轮换一次,看着仓里犯人有否自杀或其他情况。每个监仓、放风场各有一部闭路电视(监视器)二十四小时不停地监视犯人的一举一动。此监视器既可以用来供值班的管教二十四小时监察每个仓里犯人的一举一动,又可以供仓里的犯人如遇到打架、自杀的事情可以即时用对讲机来汇报仓里情况。只要一有法轮功学员炼功或和犯人谈论法轮功,监视器里的对讲机就会发出管教的哮吼声,随即管教就会跑来打法轮功学员,或用酷刑。所以在这种严密的监视下,法轮功学员是绝对不可能有自杀的机会,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深深明白法轮大法书里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法轮大法修炼者绝不能杀生,包括自杀,所以自杀是有罪的。”
非法劳教
劳教制度早已沦为千夫所指的恶法,却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得心应手的工具。中共深圳当局对港台海外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时有劳教迫害。
杨小兰,港人之妻,在广东省三水妇教所遭受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其中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三十日的八天七夜,不许睡觉,遭电击,面目皆非,惨不忍睹,两只脚因被吊铐时是脚尖着地,前两个脚大拇指及二拇指尖全麻木,半年后才渐渐恢复知觉。
酷刑演示:吊铐 |
张丽红女士,香港法轮功学员邝森洽的太太,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十月二十七日两遭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劳教“期满”又被恶警从劳教所劫持到广东省洗脑班继续迫害。洗脑班恶人还无耻的说:“让你太太在那里是为她好,让她提高认识。”并强迫张丽红签名,说是她自愿留在洗脑班“学习”。数年中,邝先生一直在香港营救妻子。中共毫无人性的迫害,令香港许多市民以及政府议员表示关注、同情,伸出援手。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在美国中部二零零三年法轮大法日庆祝盛典上,一位美中法轮功学员作了题为《我的八个月的中国牢狱经历》的发言,简述了她从遭绑架—非法拘禁—劳教的过程,摘要如下: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四日,我因为把法轮功真相传单放在一家人的门前而被警察非法逮捕。当时我和我的小儿子住在广东省的深圳市。由于我,警察审讯了我的儿子还抄了他的家。在江统治下的中国,警察殴打法轮大法修炼者还会受到奖赏。当那个警察审讯我时另一个警察突然粗暴地掐住我的脖子。后来我才知道,他曾以暗示的手法向我的儿子索取贿赂,但我儿子没有领会,他于是就拿我撒气。
在江统治下的中国,警察们非法逮捕法轮功修炼者从不遵循任何法律程序。这个警察宣称我犯了“阻碍法律实施罪”,并把我非法送到深圳莆田地区拘留所。由于江的法律并不保护法轮功修炼者。尽管法律上明文规定拘留不能超过十五天,我却被非法拘留了长达两个半月之久。
……经过两个半月的洗脑,虐待和折磨,警察们知道这些都不能动摇我的信念。在没有遵守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我被送到广东三水女子劳教所。警察告诉我的儿子说我被判刑劳教是因为我不写“悔过书”──即污蔑法轮功并保证不再修炼的信。
在三水女子劳教所里,除去重体力劳动外,我被全天监控,不能和别人谈话,随时都会被搜身和恐吓。我的精神一直处在高度紧张中。他们还强迫我每天看诋毁大法的电视宣传,读或听各种对大法的恶毒攻击。这些这种高强度洗脑和精神折磨的手段远比重体力劳动更残酷。
经过数月的洗脑、体罚和虐待,我最终能有机会来到这片自由的国土。我现在和我的大儿子一起生活。我可以在芝加哥的联邦广场或其它地方自由地修炼法轮功了。
非法判刑
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八名港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遭中共深圳法庭枉法裁判。
第一位遭诬判的是澳洲公民、女画家章翠英,二零零零年三月在深圳遭绑架,入狱八个月。她说:“二零零零年三月五日,中国召开人大,我想回国让人民代表为我们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可是我一踏上中国的国土,公安就搜查我的包,当看到包里有给朱总理的信及法轮功的书籍,就对我大打出手,一记耳光打得我头晕眼花,好几天都听不到声音,然后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把我毫无人道地关了整整五个月。然后江泽民一个电话,又加了三个月。”章翠英不服这一无理判决上诉高等法院。她在上诉书上写道:我没有罪。修炼真、善、忍哪有罪呢?是江泽民有罪,他镇压、迫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将成为千古罪人。一个月后,高院维持原判,让她在裁定书上签字,她拒绝签字,最后警察只好在她的裁定书上写道章翠英无罪,这样她才签了字。
二零零二年,台湾家庭主妇程曦,香港保安员张雨苍、香港商人孙钟文在深圳分别遭绑架,被诬判四年、三年和四年。
面对父亲蒙冤入狱,孙钟文正在香港读中学六年级的女儿孙婉祯,在二零零三年父亲节之际致信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为父申冤,她在信中说:“我思念、担心我的父亲,希望中国还有敢于讲真话的法庭,法官把我的父亲还给我。”“父亲被关给我和家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痛苦、担忧和愤慨,让我们怎样相信大陆的法律和政府?!我并非法轮功修炼者,但我自小受到良好的家庭道德教育,懂得好坏、善恶。我知道我父亲并没做伤天害理、违背道德良心的事,他是凭着良心为公理、为正义而做;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讲真话的好人要和流氓杀人犯关在一起,受同样对待?难道现今社会真的是黑白是非不分,好人坏人不辨了吗?!”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到香港定居不久、时年二十八岁的傅学英在深圳大学附近一高层居民住宅楼自费赠发法轮功真相光碟时遭绑架。之后长期与外界隔绝,而且遭到强迫洗脑。傅学英的先生在请求香港政府协助营救的公开信中写道:“我太太是个苦命人,自幼家境贫寒,食不果腹,更无钱买药。年仅十二岁的她就患有美尼尔氏综合症,经常晕倒,不省人事,要靠打点滴抢救。她二十五岁时又患上一种怪病,全身皮肤变得又黑又硬,像鱼鳞一样,令她不敢穿短袖衫和裙子,她曾到深圳和香港的大医院看医生,医生在她的背上和手臂上各切开两块皮做测试,发现皮肤黑色物质是从肉里向外发出来的,最后也没敢下定论,更无良方医治。身患两种绝症,再加上鼻炎、妇科病等慢性疾病,我太太靠药物维持生命,脾气越来越暴躁,深感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在这种情况下,二零零一年她有缘接触到了法轮功,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开始炼功。没想到,刚炼了半年,她就感到身体舒服了许多。到现在修炼两年多了,美尼尔氏综合症没再犯过,药也不用吃了;身上皮肤颜色变浅,也开始变软了。更可喜的是她的性情的变化,她变得平和了,能为我着想了,能体谅他人了,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就象变了一个人。太太康复了,家庭气氛温馨了,让我怎么不感谢法轮功?!”
但是,深圳法庭罔顾事实与法理,完全沦为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棍子。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傅学英在无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第一次上庭受审,直至四月底被秘密判刑三年——其家人一直未收到当局的通知,即使是开庭审讯,也是在其家人再三追问下,才被得告知开庭日期。在庭审中,法官以傅学英的先生冯志文是案件证人之名将其请出法庭,约二十余分钟后,傅学英的母亲也被赶出法庭,原因是她在法庭上叫喊:“傅学英无罪,释放她。”法官曾让傅学英自辩,傅便开始说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获益,但法官不让她说下去,如是者三次。傅见审判官剥夺她自辩和发言的权利,于是高呼“法轮大法好”。整个审讯过程约花了四十分钟。
此次蒙冤入狱,傅学英有两年多被关押在深圳看守所和广东省女子监狱所,受到强迫洗脑及殴打酷刑等虐待,身心受创的程度及痛苦,非外界所能想象,她出狱相当一段时间,还不能长时间坐,皮肤上的伤出狱一年多也还没有痊愈;但是,心理上所受到的摧残及损害,远比身体上所受到的折磨及满身的疤痕来得更为痛苦。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傅学英和另一名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向高等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控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李岚清、罗干等三人,成为全球第十八宗诉江案。
傅学英说:今天鼓起勇气站出来控告三名被告,不只是为她个人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提出严正的控诉,更是为千千万万比她所受到的迫害更严重的中国法轮功学员讨回历史的公道。希望香港法院争气一点,她一名弱女子面对中共强权都不怕,香港何惧之有?
而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港人之妻林丽霞再遭绑架,后被诬判三年;四月十六日,入境深圳探望年近八十岁父亲的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进树遭国安绑架,次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秘密开庭,以运输《九评共产党》及法轮功书籍的罪名非法重判六年。
陈进树在深圳的姐姐接受《大纪元》采访时哭诉,弟弟是冤枉的,弟弟修炼法轮功无罪。她指控法院制造假证陷害弟弟,将一宗二零零五年早已结案的案件强加到陈进树头上,是制造“人间冤案”,希望外界关注。家人聘请的律师为陈进树多次作无罪辩护,陈进树也坚持自己无罪。
据称,庭上深圳市检察院指控陈进树运输有关书籍的所谓证据,是一位叫李成的香港人以香港利宝公司名义,透过货运公司,以运输塑胶薄膜为名,运输二千多本《九评共产党》及一百多本法轮功书籍到深圳。检察院欲指证这个李成就是陈进树。据悉检察院提交了四个证人,都是曾经和李成联系过的货运公司职工,但四人皆没有见过李成,仅仅通过打电话的特征,来判断李成就是陈进树。陈的律师以当局“没有直接证据”为由,为陈进树做无罪辩护。
陈进树的姐姐更指出,更加荒唐的是,这宗被中共视为大案、要案的案件,已经在二零零五年处理完毕,寄货人和收货人都已经被关押,而这些三岁小孩都可以看出的破绽,居然成为重判弟弟的所谓证据。她气愤地说:“大陆法院无法无天,这是一宗血泪史,是对我们全家毁灭性的迫害。”
她进一步说,中共抓捕并重判陈进树,其实是想要打压香港法轮功。在公安局提供给法院的资料上,也详细列明陈进树每一次参加香港法轮功活动的细节,包括参加退党游行等。“他们说,我弟弟参加香港法轮功游行,参加香港退党游行,就想把我弟弟抓起来,并拿这个罪名套在我弟弟身上。”
“我弟弟是香港人,修炼法轮功无罪,参加游行是香港人的自由,我弟弟这样一个好人都给他们陷害,一国两制体现在哪里?他们这样无法无天是在迫害人权。”陈进树的姐姐哭诉说。
陈进树近八十岁的老父在得知儿子被冤判后非常气愤,连日来茶饭不思,身体状况堪忧。陈进树的姐姐在弟弟被捕后也瘦了十多斤。她说,全家为营救陈进树,曾经多次写信给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但都石沉大海。他们又曾经联络过《南方都市报》等大陆媒体,但对方就以法轮功事件太敏感而不敢报导。
一直跟进陈进树案件的“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香港分部发言人陈瑞津表示,中共国安曾透露在二零零三年开始监视陈的活动,他们曾经不断地对陈的家人说:就是因为陈进树不断地参加法轮功活动,一定是一个骨干份子。有国安曾经扬言对进入大陆的香港法轮功学员“见一个抓一个”,陈瑞津指出,根本原因是他们害怕《九评》及退党潮。
强制洗脑
在中国大陆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会遭遇中共的洗脑:不择手段的“转化”,从精神到肉体的摧残,甚至肉体死亡。中共劳教所曾传出一句“名言”:不转化就火化。洗脑的实质就是精神扼杀、放弃信仰,精神死亡。
嫁到台湾的法轮功学员程曦,二零零二年一月因在深圳大学校园内投递法轮功真相光盘而被告发,在深圳南山区第一看守所及广州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将近四年。在狱中,她每天受到各种恶毒的精神洗脑与折磨。
程曦和十几个吸毒、杀人、抢劫的重刑犯关在一起,两个包夹她的犯人无论吃饭、睡觉、上厕所都随时随地看管着她,她被禁止和任何人交谈。有一个警察专门一对一地对她进行洗脑,每天强迫让她重复地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带。
不断地被强迫写心得,谈体会,随时被提讯、问话、思想检查、抽背法条,让她的头脑二十四小时都无法休息。程曦说:“我所有的思想几乎都被控制着”,她的精神承受极大的压力,被关押没多久头发都变白了。管理她的警察曾威胁她说,要她老实点,因为广东法轮功的“转化”率是最高的,许多警察因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升官发财。
除了对程曦进行恶毒的精神洗脑与折磨,她的家人也不断地受到当局的威胁与恐吓。她的先生被中共威吓,不能把程曦被非法关押的情况曝光,否则要加重她的刑期;她的兄姐也被恐吓,要配合说服程曦放弃法轮功,否则会影响他们的前途;她的弟弟则因为和她见过面,公安不断地到他上班的地点进行骚扰,让她弟弟几乎失去工作。
程曦说:“如果我没亲身经历过,真的不知道原来他们(中共)是这样子迫害人的。”现在程曦每天到台北一零一大楼景点向大陆游客讲真相,她呼吁台湾政府和人民要看清中共邪恶的真面目。
法轮功学员感化世人
迫害发生后,海外法轮功学员持续不断的回国请愿,在一定范围内有力的破除了中共炮制的弥天大谎,困境中的大法修炼者的风采感化了许多与他们有所接触的世人。人性、良知善念的不可扼杀,注定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失败的必然解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曾被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被拘留了十三天的美国生物科学家封莉莉说:“从公安局到拘留所,因为我们怀着正念,我们使谩骂我们的公安缄口不言,使有的公安向我们道歉,使有的公安和我们交了朋友,使最严厉的管教对我们炼功默许,使吸毒者发誓戒毒,使妓女发誓不再卖身,使诈骗犯放弃复仇的计划,使几乎80%以上的囚犯学了法轮功,使有的妓女说要为法轮功坐牢,使牢头说要用真善忍管理牢房,使互相仇恨的囚犯互称姐妹,最后我们使打骂不绝的牢房一片祥和,几乎像一个学生宿舍。”
一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Concordia大学学生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香港法会后回国弘法、上访,在深圳海关被搜查,随身携带的大法书和报纸都被没收,他通过讲真相被免于处罚。在离开公安局的时候发生的一件事让他很感动。“一位外地在公安局打工的小伙子,第一次接触我这个法轮功学员。虽然交谈不多,但他显然对我所谈的体会感兴趣,并留我吃饭。被政保科的科长发现后,小伙子遭到呵斥,我只好离开。但他因为我刚从国外回来,人生地不熟,又刚从公安局出来,可能心情也不好,所以坚持送我到广州,并设法帮我买到了卧铺车票。在深圳至广州的汽车上,我们一直谈论着法轮大法。他告诉我说:‘我可能会因为留你吃饭和送你至广州而丢掉工作,但我觉得你是好人,我觉得我没做错。’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几乎要落泪了。一个异地谋生的人,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冒这么大的风险,这难道仅仅因为我是一个好人吗?这是大法的威力,这就是法正人心。大法是慈悲的,他给每一个人都提供了摆放自己位置的机会。”
二零零零年,澳洲公民、女画家章翠英在四个监狱里,向好几百个警察和犯人洪法,当他们一旦知道真相后,有的改变了以前的观念,也有的说法轮功师父真伟大,有这么多的弟子不顾自己的一切受尽各种酷刑和折磨,为大法、为师父讨公道。
附录:部份在深圳遭迫害的港台与海外法轮功学员
1、 陈金树(香港,1999年12月11日在深圳开法会,被吊销回乡证、驱逐出境)
2、 陈太太(香港,1999年12月11日在深圳开法会,被吊销回乡证、驱逐出境)
3、 一加拿大Concordia大学学生(男,1999年12月回国遭深圳海关非法扣押、审问,所带法轮功书籍和资料被非法没收)
4、 封莉莉(女,美国生物科学家,1999年12月15日在深圳被绑架,拘留十三天)
5、 赵晨 (女,41岁,美国电子公司经理,1999年12月15日在深圳被绑架,拘留十三天)
6、 黄云 (男,49岁,美国软件工程师,1999年12月15日在深圳被绑架,拘留十三天)
7、 高珊珊(女,39岁,吉林长春人,旅日法轮功学员,1999年12月参加香港法会途中被深圳海关非法扣留、盘查、照相、搜身,被录入黑名单,无法回国)
8、 马淑华(旅日法轮功学员,1999年12月参加香港法会途中被深圳海关非法扣留,被录入黑名单,护照的入境戳上被加盖上了“注销”戳,无法回国)
9、 陈雪娟(女,旅日法轮功学员,1999年12月参加香港法会途中被深圳海关非法扣留,被录入黑名单,护照延期遭拒)
10、 卢勇 (男,旅日法轮功学员,1999年12月参加香港法会期间遭深圳海关遭非法扣押,录入黑名单,护照不予更新)
11、 周胜 (香港,2000年3月5日在深圳遭绑架)
12、 滕春燕(女,美国针灸师,2000年3月在深圳遭绑架,诬判3年,遭强制洗脑)
13、 戴美玲(女,澳洲公民,4次北京上访遭绑架,2000年3月遭深圳市第一看守所劫持45天,其中绝食23天,几乎死亡)
14、 章翠英(女,画家,澳洲公民,2000年3月在深圳遭绑架,诬判8个月)
15、 王瑶清(音)(女,香港,2000年3月在深圳遭绑架,11月4日被释后发现其在深圳的房产已被法院非法拍卖)
16、 杨若蔚(女,澳洲永久居民,2001年1月11日在深圳海关遭非法扣留、搜查,被非法押回香港新机场,强制遣返回澳)
17、 张宇 (女,澳洲居民,2001年1月11日在深圳海关遭非法扣留、搜查,遭非法遣返)
18、 程曦 (台湾家庭主妇,2002年1月18日在深圳遭绑架,诬判4年)
19、 朱颖 (女,加拿大永久居民,2001年5月10回广州探亲入境深圳海关遭绑架)
20、 张雨苍(男,66岁,香港,2002年5月8日在深圳遭绑架,诬判3年,遭广东省四会监狱劫持迫害)
21、 孙钟文(男,55岁,香港商人,2002年5月17日在深圳遭绑架,诬判4年,遭广东省四会监狱劫持迫害)
22、 万正天(女,香港,2003年4月经罗湖海关回港再遭深圳国安局绑架)
23、 傅学英(女,36岁,香港定居,2003年10月30日在深圳遭绑架,诬判3年)
24、 邓鈜 (59岁,香港商人,英国国籍,2003年11月13日在深圳一家公司遭绑架)
25、 林丽霞(38岁,港人之妻,多次遭绑架,2008年1月8日诬判6年)
26、 陈进树(男,52岁,香港,2007年4月16日在深圳遭绑架,诬判6年)
27、 符先生(男,香港,2007年5月17日遭深圳国安绑架)
28、 张丽红(女,港人之妻,40岁,多次遭绑架,非法劳教3年)
29、 杨小兰(女,港人之妻,多次遭绑架,其中非法劳教2年、诬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