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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思荣妻子呼吁:救救我丈夫
文/尹思荣的妻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我丈夫名叫尹思荣,原成都五一二厂职工。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本应是尹思荣被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无条件释放的日子,可直到今日,他依然没能和我们团聚。

此事的作俑者——成华区政法委六一零(所谓“防×办”,实为中共邪党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主任张晓初,公然藐视法律、唆使西山坪劳教所和重庆当地“六一零”、府青路派出所合谋,用欺骗的手段将尹思荣从劳教所绑架到新津洗脑班,并粗暴对待家属。

一.劳教所无视法律,随意加期

尹思荣信仰法轮功,被无端关押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遭受了长达一年零九个月的冤狱。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本应是尹思荣重获自由的日子,我们一家人从成都赶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去接他,可劳教所告诉我们,尹思荣因为不放弃信仰被延期到五月十日回家。同时还说,只有家属来他们不会放人,必须要当地派出所、街道相关人员来才放人。

我们只好于五月九日再赴重庆。五月十日下午府青路街道武装部部长宿西、综治办负责人郝帅,府青路派出所副所长刁林波、警察谭铮也来到劳教所。

我丈夫尹思荣出来后,我们正要把他接上车。不料街道办与派出所的人立即连哄带骗的将他拉抢到他们车上,我要与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却被强行推开,我们眼睁睁的看着尹思荣被警察抢走。

二.“六一零”凌驾法律之上,蛮横无理

回到成都后,我们到府青派出所去接人,他们却说已送到新津洗脑班。之后再找派出所副所长刁林波要人,他就推说是街道办在管此事。

我们只有去找街道办,但是每天去街道办都找不到六一零人员,终于在五月十九日找到郝帅。我们质问他:为什么要把人送到新津洗脑班,你们讲不讲法律?同时我们强烈要求放人。郝帅说:这是区上要求的,对不放弃信仰的要送到新津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学习。区上防邪办在管此事,他们只是执行上面的命令。接着他打电话叫来了成华区政法委防邪办主任张晓初与另外两个人。

张晓初一到场首先申明,此事与街道办无关,他负全面责任,并说:“这是上面的文件,凡是没有转化的,都要送到新津强行转化学习。你们家属有事可直接找我。”我们要求他拿出文件来看,他却说:你们无权看,上面传达的,没有文件。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可我们看到的是:警察根本无视法律,反而俯首听命于政法委“六一零”的一份不能让人看的文件的规定,非法剥夺我丈夫的人身自由。我们想知道:政法委有没有权力给劳教所、派出所等执法机构发号施令,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哪个部门何时赋予他们这个权力的?向全国人民公布过吗?

我们想知道,张晓初到底有没有这份文件?这份文件是谁制定的,是依据什么法律制定的?这份文件里写了些什么,所写的内容合不合法?为什么不公布出来,为什么不敢给家属看?!

三、修炼法轮功一直是合法的

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提高道德修养与思想境界,而且祛病健身,对社会百利而无一害,在任何正常的社会都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赞扬的。我们想知道:尹思荣犯了什么罪?为何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剥夺自由?为何我们现在都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中国的法律还存在吗?在哪里?!

我们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良心发现的时候。请参与迫害者扪心自问:一个泱泱大国的法律被你们这样践踏,面临的后果是什么?在国际上的影响是什么?用你的人性和良知拷问一下自己的灵魂:你对得起纳税人的供养吗?你们心里还有人民吗?

我丈夫是好人,修炼法轮功没有罪。我要求新津洗脑班立即无条件释放我丈夫尹思荣!也请善良的人们伸出援手,持续关注我丈夫近况,帮助我营救丈夫。谢谢大家的关注与帮助!

尹思荣妻子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发稿:2011年06月20日  更新:2011年06月26日 1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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