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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真”字缺笔划事件》想到的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看了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文章《“真”字缺笔划事件》,我想借明慧一角和同修交流。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修炼人,任何事情都不会是偶然的,既然让我看到了这篇文章,肯定就是有我应该修的,这里我想跟大家说一下我的教训,以此抛砖引玉。

在二零零一年时,在大法资料点,我负责打印项目,由上网同修把底稿打好后转交给我,当时就有一篇不是从明慧网上下载的文章(当时并不知道),我检查了一下底稿,觉的文章不太合适,和来送稿的同修说了。同修当时也带有人心,说没事,这样的文章常人看了也痛快,一起来的几个同修都说没事,我也就随和做了。那时在当地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资料点,我做了很多,发资料的同修也发了很多,可想而知,后来在当时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我随和做的主要观念是我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我当时觉得自己得法晚,年龄又小,他们都是得法较早的老同修了,他们说行就行吧,没想到自己负责打印,就应该把好这一关。如果我当时把好这一关,至少可以减少很多的损失。

师父告诉过我们,“我过去讲过,我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那么回过来看看文章中说到的事,我想知道此事的同修是否都应该找找自己,这件事情在去做之前,不可能没人知道,那么知道的同修中如果有一个人能悟到不应该这样做,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那些执著要香炉的同修如果不去执著这些,文中的甲同修可能也不会太热衷这样的事。

这里没有指责哪一个同修的意思,我悟到的是这里有我们共同需要提高的因素,一件事情出现了,看看自己从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对于别人的作为,自己又是持什么样的态度?回到正法中来看,有我们需要互相配合的因素,真正的做到“他的事就是你的事”(《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二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让我们真正做到“为法负责、对救度众生负责,也就是对自己负责”(《各地讲法七》〈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发稿:2011年06月19日  更新:2011年06月20日 0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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