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在公开的机构编制信息中根本就不存在
以中国的机构编制为线索,我们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查询这个“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到底是一个什么机构?何时成立的?成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隶属于哪个部门管理?其职能是什么?
我们做过了各种尝试,但始终无法从公开的任何一个资讯渠道查到有关这个机构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说,这个“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一个对社会公众保密的机构,公众根本无法从正常渠道获知有关它的任何信息。
我们在湖北省司法厅的官方网站上无法查到关于这个机构的任何信息,也无法从中共湖北“党委”机构序列和政府机构序列中查到关于这个机构的相关信息。
所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一个不向社会公开的、民众也无从得知其法律依据和基本职能的机构,我们只能推测:这是一个由中共用“内部文件”或口头命令设立的机构。那么这个机构的职能是什么呢?它又做了些什么呢?
二、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没有任何正规手续
据我们调查得知,“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名义上隶属于湖北省司法厅的“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管理,实际上受湖北省“六一零”(中共官方名称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是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专门机构)管辖,其职能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转化”,它用强制方式把法轮功学员抓来,又用强制方式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洗脑”式灌输“学习”,以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即放弃对法轮功信仰)的目的。
因此,这个专门用于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暴力洗脑的中共机构习惯上被称作“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一个不敢向社会公开的机构,它的一切作为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无论它抓人、关押人还是放人,都没有任何正规手续。而且,它还极力封锁、掩盖和销毁与它有关的一切真相信息。由于它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不敢见光,所以人们又把它称作迫害法轮功的黑窝,是一个违法犯罪的黑机构。
由于“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不公示任何法律依据,也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因此,它抓人,实质就是“绑架”;它关押人,实质就是非法拘禁,也可称为“劫持”。那么,它所做的一切,实质就是迫害。
三、实施黑社会式的秘密绑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
以下是一个亲历“洗脑”过程的法轮功学员的自述。
“在楼下,突然六个彪形大汉一拥而上,把我的双手反扭,头抓着往下按。开始我不上车,我脚站在车的踏板上,头伸到车棚的上方,里边的人拖不进,外边的人推不动,僵持一阵,外边的人从我的身后,用力把我的脚踹了一下,膝盖已完全跪了下去,同时感到头发被抓着往下拖,连推带拖塞进了一辆无公安标志的黄色中巴车,我并不害怕,口里喊说我炼法轮功有什么错,法轮功就是好,法轮大法就是好,你们凭什么这样对我。”
“小区围观的人应该都知道真相了,只听几个人喊快开车、快开车。上车后,六个男的一个女的把我押在最后一排的中间,开始搜身,我马上起身掏出手机准备往外扔,但几个打手把我的手掰着几乎要断了,手机被抢去了,一路上,我说我没做错任何事,你们完全是报复,是迫害,车开了近一个小时,在湖北省洗脑班大铁门口停下了。”
“司机旁前排一个大胖子下车与门卫交涉后进了门卫的小门,过了大约十五分钟,两扇大铁门打开了,车开到院内左边一栋四五层楼的门口,电控玻璃门打开后出来几个人,车上的人把车门打开了,把我拖下了车……”
整个绑架过程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没有说明任何法律依据,而且如同黑社会实施绑架的过程一样。因此,参与绑架者,无论其身穿警服还是便衣,无论其是奉了书面命令还是口头指令,都是执法犯法,都已涉嫌绑架罪和滥用职权罪。
大批大批的法轮功学员就这样平白无故地从家里、单位里或在路上被绑架。
也有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狱、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里,在非法的“刑期” 执行完了之后,又被中共“六一零”绑架到这种“洗脑班”实施进一步迫害。例如,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了八年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刘水生,就曾被绑架到武汉二道棚洗脑班遭迫害二十天,其后武汉市江汉区“六一零”又将其秘密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继续迫害。此外,还有大量类似的例子。近年来,这已成了中共“六一零”的常规手法了。
四、“湖北省法制教育所”的内部布局
以下信息是法轮功学员顶着极大的压力揭露出来的。
1、“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大楼平面图
2、湖北省洗脑班大楼剖面图:
3、湖北省洗脑班大楼布局说明:
一楼大厅的左边就是医务室。
一楼主要由“包夹”监控法轮功学员居住,都是“三人间”,二个“包夹”监控一个法轮功学员在中间。
二楼布局与一楼一样,靠北面是“犹大”住处,靠南边是所谓的“教室”。一楼大厅的楼上是一队、二队恶警办公室。一楼活动室上面是个大“教室”,被“转化”后的法轮功学员被要求在那里看碟子。一楼大厅和二楼整个走廊全被监控。三楼是恶警头目办公室,四楼是恶警宿舍。
五、动用各种酷刑,强制洗脑“转化”
所谓的“法制教育所”实际上是带头践踏法律的流氓机构,为了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在自以为不为人知的围墙之内,不择手段的动用各种酷刑和整人方式。以下只是所有暴力虐待方式的一部份:
1、二十四小时“包夹”:甚于监狱的限制人身自由
所谓“包夹”是洗脑班中专门用来形影不离的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人员,多数是从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或社区中通过硬性指派抽调来的,其工资和费用也由单位或社区承担。中共“六一零”洗脑班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胁迫全民参与迫害,煽动单位和社区对法轮功的仇恨,同时又可以借机敛财。
2、强制的“学习”:先软后硬、逐步加压的洗脑过程
每天早上七点起床,七点十五吃早餐,八点恶警和犹大开会碰头,讨论当天对每个被抓学员的整治方案,学员被押上楼后就开始一天的攻心洗脑战术。每天八点三十上二楼,前十五天“学法”,写放弃修炼的所谓悔过书等“三书”(即妥协的表态)后就开始上所谓的“法律课”(刘城讲),并看一系列光盘。十点到十点三十在一楼大厅做广播体操,再跳一些乱扭的自编丑舞,男女老少都必须跳(犹大加学员),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丑态百出。十点三十上二楼继续所谓“学习”(实则洗脑)加包夹,十一点半吃饭(二楼)由犹大拿饭,十二点半又继续,直到下午五点半吃饭,六点犹大轮换外出“放风”,一人陪学员在二楼,又开始“学习”(洗脑)直至晚上九点。”
一般到五天学员不“转化”就开始拖班,有的到凌晨二点,再渐渐升级到三点、四点,甚至整夜不让睡觉,第二天接着,犹大、恶警轮流二人一班休息再“上岗”,有的四、五天,早晚由恶警和犹大包夹学员上下楼并不让上厕所,当学员控制不住拉到地上时,他们就歇斯底里地把学员的头按到地上让你舔尿,抓头发抓得一把一把的掉,而且疼得无法梳头。
酷刑演示:抓住头发按到地上 |
一般是在十至十五天,由犹大表演,时而有恶警进去训斥一顿,尤其那些不妥协的,经常看见恶警做狮子吼。十五天之后,不写东西(指“转化书”之类)的,就换成恶警上场:打学员、不让睡、不许坐、不让吃饭、整夜整夜的折磨、用警棍电,直到妥协,他们的手段很恶劣。一旦写了,就开始看攻击法轮功的录像和书、唱‘红歌’,就再也不许‘学法’了……完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洗脑过程。”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3、毒打和酷刑:进行“转化”攻坚
一个受害者自述:“我不妥协,直到五十天,恶警骂我,把我关在墙角站着,见我稍动就打,不让上厕所、不让喝水、不许蹲下、不许靠墙和桌子、手也不许擦汗。”
“接着,一天晚上,五到七点,几乎所有的犹大蜂拥而至,都到我所呆的‘教室’来劝我,讲着邪说歪理,叫我写妥协的东西……叫我不要吃眼前亏,不要当英雄……犹大刘立安皮笑肉不笑地说你好自为之,当天晚上,毒打就开始了。”
“恶警江某(女,三十多岁),一个很丑的女队长,恶狠狠的说,‘中心’(湖北省法制教育所以前称作法制教育中心)饭这么好吃的,你每天在这混,你白吃白喝还装什么糊涂。我就给德,随之一耳光打过来;我就不怕失德,又一耳光;我不怕下地狱,又一耳光;我不怕遭报应,又一耳光……夜里四点下楼后,包夹看到我的脸被打肿了,也劝我,但有人明白真相后也恨恶警,有的还和恶警吵,不愿干下去了。”
“第二天晚上,从另一个队(湖北省洗脑班恶警分成一队,二队)派来一个姓邓的男警,象日本人,大个子壮如牛,过来和江某(女警)一起打我,一个抓头发一个打,还用板凳铁脚放在我的脚趾上,然后邓某以一百八十多斤的体重往上蹦起来压坐上去,脚背脚趾几乎断裂,站不住要倒。姓江的恶警抓起头发往她跟前拖,姓邓的恶警则一个劲的笑,并说:我负责打得你验伤都验不出来。”
“那里的恶警除了警校来的,有相当数量是沙洋劳教所调来的,很擅长整人,并公开扬言:我们见多了,沙洋农场什么样的人我们没见过?”
4、恶人把人打伤、打残还“理直气壮”,还标榜自己是在“做好事”“救人”。
湖北省洗脑班的主要头目、湖北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副局长张幸福,原来是沙洋劳教所政委,因迫害法轮功“有功”而提升到现在的位置。洗脑班最卖力的犹大是丁星桥和鲍爱华夫妻,其他犹大常说:“丁星桥是被我们的头(指张幸福)打怕打服了的。”而张幸福本人则常说:“丁星桥夫妻是我救了的。”
恶警头目龚健毫不掩饰的公开叫嚣:“在这里还没有一个不‘转化’的,没有一个不表示‘后悔’而走得出去的,可以说确实有很多人是被我们打清醒的。”犹大姚素劳(十堰人),丈夫在沙洋劳教所被打得死去活来、险些丧命,后来夫妻俩妥协后都去当犹大,龚健还死皮赖脸的说他救了他俩。
“武汉口腔门诊的王晓鸣医生,被严刑逼供四个月并被非法抄家,使其门诊无法经营,高龄父母无人照顾,恶人还说她该打,打才能清醒。”
5、持续加压,直到超出人的极限
恶警软硬兼施,有的把家属弄来哭哭啼啼,拖学员下水;有的把离婚的家人找来让学员妥协,回心转意后就复婚;对关山的学员杨光,以掌握了杨光父亲及家人(都是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大量罪证’来要挟杨光妥协;以掌握了湖北工业大学美术老师张珊英(梅传军妻子)整车整车运送资料为由,威胁说要判刑十八年胁迫她‘转化’。”
6、无限期关押:没有任何法定标准
“(洗脑班)开始一般是四十五天一期班,也就是四十五天之间恶警用各种卑鄙的手段强迫被抓学员‘转化’;后来则是不间断似的,四十五到五十多天,放一批,没被‘转化’的继续关押,同时又关进新的学员,就这样周而复始的轮番毒害了不知多少学员及陪伴的包夹。”
这种没有任何法律标准、可以随意决定的没有固定限期的关押,给人的心理造成了无限的压力。试想: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这种漫漫无期的关押迫害?
7、释放后的梦魇长久不散
曾妥协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后,很快就能认识到洗脑班灌输的那一套都是歪理邪说,但由于洗脑班的整人方式太可怕了,所以有的法轮功学员长久走不出洗脑班的“梦魇”,做梦时常常都还被困在洗脑班之中,摆脱不了对洗脑班的恐惧,精神上的创伤长久难以愈合……
洗脑班的酷刑及其危害,又何止上述这些?
六、极力掩盖酷刑真相,对外谎称“春风化雨”
中共的洗脑班和监狱、劳教所一样,内部惨无人道、滥用酷刑,对外却极力封锁和掩盖事实真相,编造谎言,利用中共控制的“一言堂”媒体宣传说中共对关押人员采取“春风化雨”般教育。
湖北省洗脑班除了严密封锁信息外,还采取一系列的掩盖、撒谎手段,例如:
1、警察集古今中外整人邪术之大全,可以把人打成内伤而短期无法验出来
例如,一个姓邓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一边毒打一边笑着说:“我负责打得你验伤都验不出来。”
酷刑演示:毒打 |
2、毒打致伤之后不放人,等把伤迹养好了再放人
洗脑班一般在每期的四十五天的中期开始毒打,毒打强迫法轮功学员妥协后,再放松、减轻迫害,使妥协后的学员养好伤迹后再放人。
3、毒打过程中严禁旁人在场
例如,恶警规定包夹除了和恶警一起押送学员上下楼外,一般不许上楼,因为二楼是用暴力和毒打强制法轮功学员“学习”和“转化”的“教室”,酷刑都发生在那里。
包夹人员多数是法轮功学员同单位或同社区的人,多数都是心存良知的。有学员回忆说:“夜里四点下楼后,包夹看到我的脸被打肿了,也劝我,但有人明白真相后也恨恶警,有的还和恶警吵,不愿干下去了。”
4、毒打之后耍流氓,威胁学员不准泄露真相
打完、折磨完后一段时间,恶警叫学员所在地的‘六一零’来人与学员见面,‘六一零’、‘国保’和洗脑班是密切联系的,六一零’、‘国保’明知内幕反而说“有人打你们吗?没有吧?是你们自愿转化的,可没人逼你们啊,这可以证明明慧网上写的都是假的吧?”
5、强制妥协者“感恩”、“献花”、“文艺表演”等
为掩盖洗脑班内的酷刑与血腥,恶警强制所有被关押者都要做体操、跳舞,甚至搞所谓的“晚会”、“文艺演出”之类的恶作剧,暗示妥协的学员向恶警违心表达“感恩”、“写信”、“献花”、“赠锦旗”等,然后请来一言堂的媒体记者,用相机、摄影机把这些伪造的场面传达给公众,借以粉饰和平,掩盖罪恶。
七、洗脑班黑机构与整个中共黑帮沆瀣一气,学员有冤无处申
中共六一零的洗脑班,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更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任意抓人、关人、打人,但由于整个中共串通一气,时至今日,受害的法轮功学员依然有冤无处申诉。
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如果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不知被告应写什么机构名称?也无法提供行政诉讼所出具的有关法律手续。
法轮功学员如果想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又认为洗脑班是一个“政府部门”在“执法”,不是普通的绑架案和非法拘禁案,不能当作一般的那种黑社会组织来对待。这样一来,受迫害的无辜公民竟不知如何才能维护自身的安全与权利,竟不知如何避免这个由政府设立的“黑社会”机构的绑架、非法拘禁和恣意酷刑折磨。
当法轮功学员向检察院或法院提出控告、起诉时,检察院或法院则说:“有规定不能受理法轮功起诉案件。”当问及到底有什么规定时,他们又不敢拿出来,或者只是口头指令而根本拿不出来。
由于整个中共实际上是一个黑社会帮派,所以法轮功学员和其他无辜受迫害的中国百姓一样,有冤无处申。中共不解体,百姓无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