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判刑的还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冯娟、何先珍、程冬兰,现在被非法关押在西昌市小庙看守所。
苏丽娟、冯娟的上诉被凉山州中级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参与法官:审判长 凉山州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厅长 李珺 审判员
凉山州中级法院刑二庭 吉晓红 代理审判员 凉山州中级法院刑二庭 唐建
书记员:凉山州中级法院刑二庭王晶
目前,被非法判刑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正在向中院申诉,已经向中院再审法庭交了申诉书。何先珍的家属于六月十三日到中院立案庭去了解情况,立案庭的法官说:“我们不收法轮功的案子”。
赵军和卫会蓉都被非法开庭了,卫会蓉被非法开庭已经快四个月了,市法院还未下判决,其实对法轮功学员的所有枉判都是秘密的、见不得人大,更无法面对家属、面对世人。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造成巨大的痛苦,赵军上有年迈多病的父母,还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弟弟,平时全靠赵军撑着,现在赵军被非法关押半年多了,弟弟的精神病又复发了。没办法,赵军父母只好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卫会蓉被迫害后,年迈的丈夫无人照料,家里田土没人照管,女儿看着老实、善良的父亲日渐消瘦,心疼又心急,四处为继母奔波,要求有关部门放人。
强烈呼吁无条件无罪释放赵军、卫会蓉及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四川省西昌市小庙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现在,在西昌市小庙看守所里仍然非法关押着六名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冯娟、程冬兰、何先珍、赵军、卫会蓉。
在看守所里,女干警郝惠(彝族)是最恶的,郝惠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人,特别喜欢打人耳光,在市看守所里被关押的许多女犯都被她打过,一个在押女犯因病吃不下饭,全身无力,还被郝惠打耳光。
法轮功学员也不例外,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郝惠和几个干警抄监,把抄出的法轮功学员手抄的法轮功经文全部烧了,晚上,程冬兰、苏丽娟、冯娟、赵军、何先珍五个法轮功学员不报数,郝惠等把五个学员拖到坝子上,大吼大叫,郝惠、杨国强(副所长)、毛建华动手打法轮功学员,郝惠至少打了三名法轮功学员耳光,毛建华和杨国强用脚踢学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劝郝惠不要打好人,郝惠还吼:“专打好人,就要与法轮功对着干。”之后,有法轮功学员苏丽娟、冯娟、程冬兰被关“小间” 六天,赵军被关了半个月“小间”。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郝惠在监控室听到一个犯人说脏话,以为是程冬兰,就把程喊出去,又打又骂,打了程冬兰四个耳光、电棍四下,程说:“打人犯法。”郝惠说:“你告我去吧!”在女号,凡是说话大声、唱歌都要被郝惠打耳光或电棍。
看守所副所长曹勇叫程冬兰、苏丽娟、冯娟、赵军、何先珍五个法轮功学员领代表犯人身份的黄马褂,五名学员拒绝领,曹勇就把五个法轮功学员全部关“小间”,后来又以全部女号不给笔和纸来惩罚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搜监,市检察院的人在一旁看,以郝惠为首的把四名法轮功学员的申诉书全收走烧毁(还有程冬兰的账单)。
看守所所长周廉(音)强制苏丽娟穿代表犯人身份的囚衣,苏丽娟拒绝,周廉为此剥夺苏丽娟的探视权。曾无理拒绝律师、家属接见苏丽娟。甚至苏丽娟已被凉山州中院下了终审裁定书,家属要求见苏丽娟,也被周廉剥夺探视权。现在周廉等干警就以法轮功学员不穿代表犯人身份的黄马褂为由,剥夺了苏丽娟、冯娟、何先珍等的探视权。
西昌市小庙看守所: 所长 周廉 13608143991
指导员:陈华意
副所长 曹勇 13158479998 杨国强
干警:朱干警 13795616488 郝惠 : 13881584379
四川省凉山州金阳法轮功学员龚文友回到家中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被金阳公安局绑架到凉山州西昌市西宁洗脑班的金阳法轮功学员龚文友正念回到家中。
龚文友是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在金阳县家中被绑架的,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整整两个月,据悉,这次配合迫害龚文友,金阳县政府被州维稳办勒索了一万元。金阳县城人民的血汗钱就这样落入了州维稳办(六一零办)的腰包,用来“转化”按“真、善、忍”做人的法轮功学员。
虽然这期州“六一零“办主办的洗脑班只有龚文友一个人。但是在此之前凉山州会理县、西昌市等地已经出现部份法轮功学员及相关单位被“六一零“骚扰、威胁的事,扬言不“转化”就要送洗脑班,再不“转化”,就要面临不安排工作等,同时部署对 “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的严密监控。“六一零“带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单位、社区的是恐怖和压力,所到之处,没有人不怨声载道的。
凉山州610(现改为州维稳办):
主任 陈建生 办0834-3865211 13882450599
副主任 李良 办0834-3865211 移13980289811 宅2160925
科长 郑晓明 办3865629、宅3865786、13881476128
科员 马学英 办3865629、宅2169668、15881525528
科员 先其志 办386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