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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爱云自述遭酷刑逼供和冤狱摧残的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按: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胡爱云于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当地警察绑架,遭酷刑逼供,之后被关入哈尔滨市女子监狱至今,惨遭毒打折磨。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叫胡爱云,女,今年四十五岁,高中文化,汉族,家住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乡曹家。现陈述自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至今,我被哈尔滨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后所遭受的迫害。

被哈市刑侦一处恶警酷刑逼供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哈尔滨市教化电子城广场,我与郭军、李浩明、付文英被哈市刑侦一处绑架。他们把我的头蒙住劫持到道里区一个小楼内非法用刑。他们特意买来大号电棍、芥末油、辣根等,把我锁在铁椅子上。市局一处的张军说:“胡爱云,把你那些东西(指讲真相用的电视插播设备)交出来吧。”我说:“你什么都不用问了,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张军说:“我砸碎你骨头渣子,你也得说出来呀。”我说:“死人不会开口说话的。”张军说:“你也别把话说得太绝了。”然后他们给我动重刑逼供。他们把我两手从铁椅子前面的铁板下转过来,用手铐把我的手铐起来,然后把铁椅子放倒在地使我的身体悬起来,两手用手铐吊在铁椅子上,这样吊了很久,后来哈市公安局一处的姓肖的队长进来问怎么样了,张军说:“吊很长时间了。”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姓肖的队长用铜丝接在我的两个大脚趾上,另一端连在电棍的两极上,给我用电刑,每次长达三、四十分钟。后来又往我的鼻子里灌辣根和芥末油,折磨我很久才把铁椅子立起来,把手铐打开。当时我的两手黑紫,肿的象馒头,没有一点知觉。这时他们又用电棍电我的脚心,大腿内侧。从六月二十一日晚六点一直折磨我到六月二十二日半夜三点多,然后把我送到哈市七处第二看守所。

酷刑演示:电针电击
酷刑演示:电针电击

在六月二十一日绑架我的同时,他们对我在香坊区安阜小区的住所进行了查抄,把我的存折及八万一千元现金全部抢走,还抢走了我家的松花江微型双排座汽车,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两台惠普打印机等。经家人多次索要,他们只把存折上面的钱返还一部份,其他钱物全部扣押。

在七处第二看守所遭毒打

我在七处第二看守所期间,因我喊“法轮大法好!”科长赵凤霞、胜书伟(管教)把我拖到一间空房间里,用铁棍抽打,直到把铁棍打弯,打折。当时我全身被打的乌紫,大面积皮下出血,四十多天后,即九月二十一日被送到第一看守所时全身还多处是伤,当时在第一看守所韩金凤(管教)给做了伤痕记录。

“提外审”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傍晚五时,动力区公安分局的两个恶警给我戴上头套、手铐,把我带到外地所谓“提外审”。车开了很久,停车后他们把我带进一所小楼,才把头套取下来。他们把我锁在铁笼子里,把我铐在床侧面的一个铁环上,笼子的钢筋都用软包装包着看来是防止大法弟子撞钢筋反迫害。显然,这里是专门用来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后来有一个雇来做饭的当地人说:“这是王岗。”在这里哈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肖队长,安全局姓胜的、姓杨的等人,每天晚上对我非法提审,我问他们为什么给我蒙头?这是什么地方?他们不敢回答,我绝食抗议他们这种流氓行为,六天后他们把我送回哈市七处第一看守所。

在哈尔滨市女子监狱被殴打、关小号折磨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我被非法送入哈尔滨市女子监狱,当天我因拒穿囚服,被集训队的恶警队长吕晶华、恶警陶丹丹指使十几个犯人打手把我拖入水房殴打,她们把我打倒在地用脚踢我的头、脸等处,我的脸被踢肿,踢出血,胸部被踢的呼吸困难,她们把我嘴用胶带封上,将我的两手背到后面戴上手铐,强行剪去我的头发。陶丹丹对我大呼小叫,对着我流血的脸竟然说:“没人打你。”然后把我押进小号。

在小号里,她们把我两手背到后面,用手铐长期铐在地环上,手被铐的青紫,肿的象馒头,长期这样铐着,拇指都没有知觉了。打开手铐方便时,手臂疼得不敢动。晚上睡觉也把两手铐在地环上。他们对我进行了长期体罚虐待。

酷刑演示:铐在地环上
酷刑演示:铐在地环上

小号里没有窗户,里面阴暗、潮湿,有一盏昏暗的灯,十几种虫子满地满墙地爬,蚊子、苍蝇满屋飞,象小猫一样的老鼠每晚在头顶上来回跑,长期关押在这里,连看一眼蓝天,呼吸一口新鲜空气都是一种奢望。有一天,我与大法弟子王洪杰说话,被恶警曹玷云、李田指使犯人杂工吕春光,用胶带把我们的嘴封上。因勒的过紧,眼睛凸起,象要冒出来似的,就这样双手被反铐地环上,坐了一夜。

在小号里开始不给被褥,在阴冷,潮湿,冰冷的铺板上根本无法入睡。在这里不许我们洗头、洗脚、洗衣服,长期下去身上的气味很难闻。有一次,我近半个月没洗头,没洗脚了,头痒的象无数的小虫在咬,我忍不住用洗脸水洗头,被犯人吕春光看到了,把一盆水泼在地上,并对我无理谩骂。小号隔壁的大法弟子王洪杰因洗头被吕春光扇嘴巴,打倒在地,并泼了一地水。

绝食抗议迫害,遭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二日我开始绝食抗议迫害。在绝食期间“犯护”(利用医生工作之便杀人,判刑后在监狱被狱方用来当护士)商晓梅利用灌食之机对我进行迫害,每次都故意用胃管用力把我的鼻子插破,管子取出时会流很多血。商晓梅给几个大法弟子灌食都用同一根胃管,给一个人灌完食后,用过的胃管不但不消毒,连洗都不洗就用来给另一同修灌食。

直到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一日,他们才把我从小号(禁闭室)放出来。这次我在小号前后被非法关押三个半月。从小号放出三天,就又把我关进小号,直到十月十日才放出。

共五次被关入小号折磨

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恶大队长吕晶华又一次将我关入小号。冬天的小号,里面更加阴森、冰冷、潮湿,更没有取暖设备,白天坐在铺板上冻的脸都僵了,鼻子、手脚都冻肿了,地上的水结了一层冰碴;晚上躺在冰冷的铺板上缩成一团,根本无法入睡,因铺板太阴冷潮湿,早晨起来被褥都是湿的,不让晾晒必须卷起来,晚上接着用,长期这样,褥子长满了绿斑。

每晚杂工(服刑人员)八点收工回监舍休息,可我们晚十点才允许休息。有一次我提前放了被,恶警袁晶恶狠狠地把我的被褥抢走,让我睡在冰冷的铺板上,早晨起来我被冻得便血、拉痢疾。

小号犯人(家属用钱托人安排在那里打饭、打水的杂工)吕春光、宋树菠、任秀丽、申福善等人,经常对我们污辱、谩骂、殴打。一次吕春光等人未经干警允许私自用手铐将我强行铐在小号铁栏上,监狱法有规定不允许犯人监管,所以由上级来检查时监狱就把在小号服刑的犯人藏起来。监狱法规定服刑人员关押小号不得超过十五天,可是在狱长刘志强的指使下对大法弟子每次都是超期关押,为了制止女监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我与张艳芳(于二零一零年被女监迫害致死)、吕荣华、陈伟君在二零零五年五月集体绝食抗议。在绝食期间吕春光、宋树菠、任秀丽、高洪霞等人对我们薅头发,打嘴巴,不断地污辱、殴打、谩骂,犯护商晓梅骑在我身上实施暴力灌食,导致鼻子插破,铺板上流了一滩血。

小号没有窗户,不通风,潮湿闷热,气压很低,憋得透不过气来,在暗淡的灯光下分不清昼夜,再加上长期绝食身体虚弱,每天躺在铺板上,这样僵持四十多天,二零零五年七月中旬将我从小号放出,这次关押我八个多月。

从小号出来后,恶警把我隔离在集训队的一间没有监控器的房间里,指使两个犯人监管我。

二零零六年二月,队长吕晶华因我炼功,指使犯人张静、肖利华等人用手铐把我铐在床上,我用头撞床抗议迫害,当天她们把我送进小号,我绝食抗议迫害,十五天后我从小号出来,之后她们把我分别隔离在大伙房的监舍、小号的楼上、大伙房的楼上,指使几个犯人监视我。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二日,队长陶淑萍又把我关押小号,狱长刘志强要求每天只给我们稀粥,咸菜,还不给吃饱,并超期关押,因长期迫害我再次绝食抗议。

在九月份,队长陶丹丹指使十几个犯人封住我的嘴,给我戴背铐,强行从小号绑架到十一监区(专门强行迫害大法弟子、高压转化大法弟子的“攻坚队”)。

在那里大队长王亚莉、副大队陶丹丹指使九个犯人对我实施二十四小时监视,她们不许我盘腿、炼功,强迫我穿囚服,不许我随便出入房间,去卫生间都要五、六个人跟着,强迫我码小凳。我撞墙强烈抗议这种迫害,不码小凳,每天躺在床上。在二零零四年五月入监至二零零六年九月我被五次关押小号,累计时间一年半。

在一监区遭凌虐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我被送到一监区继续非法关押。恶警把我关在没有监控的便衣库,指使盛巧妹、王宝霞、王凤芝、郭兰英等人监视我,她们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不许我与其他大法弟子说话,甚至上厕所都紧紧跟着。一次我去卫生间碰上了一同修,盛巧妹便破口大骂,一天早晨我起来打坐,在恶警邓宇的唆使下盛巧妹等人一拥而上,把我按在床上,王宝霞掐住我的脖子,使我喘不过气来,他们又用束缚带把我捆在床上,用绳子把我的双脚绑上,拴在对面床上,把腿拉直,一连捆了三天,后来束缚带放在盛巧妹等犯人手里,她们可以任意用来迫害大法弟子,没有警察时也肆无忌惮的对大法弟子用刑,对我动私刑。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一日,我绝食抗议一监区的恶行,要求无罪释放,在我绝食的第五天,“包夹”犯人盛巧妹不顾犯护郑冬梅(负责灌食的)阻拦强行给我灌浓盐水,造成我严重脱水,头晕、腹泻、呕吐不止,直到晚上八点多犯护商小梅来给我打点滴,说是稀释稀释体内浓盐,晚上我烧膛胸闷,一宿没睡。

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我再次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要求无罪释放。到现在已三年多了。在绝食期间,犯人李艳萍等人借强行灌食之机迫害我,把我身上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挠破多处。犯人张秀圆用手指扣我的眼睛,掐我的咽喉。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我绝食半年,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包夹犯人何颖杰、张秀圆等对我施暴殴打,张秀圆拽我头发,把我抡在床上用拳头打我的脸,何颖杰用拳头打我的头,用手到处乱掐,我的头发被薅了一地。我找大队长吴艳杰和当班警察反映情况,遭到无理拒绝。恶警的置之不理更加助长了凶犯的恶行。当我见到家人揭露此事时,恶警刘晓芳抢下我的电话,强行把我拖走,从此监狱剥夺了我见家人的权利,至今已两年多没见到家人了。在绝食期间,“包夹”何颖杰、李艳萍灌食迫害我,并扬言让我死不了留口气就行。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何颖杰用很烫的开水给我灌食,灌食用的胃管是一次性的,可是却给我们多人反复使用多达九十多次,而且从不消毒,只是在水里糊弄涮一下,残留的食物还留在胃管里,就接着灌下一个或下次再用。

在此我对以上迫害我的恶人追究法律责任,敬请正义之士为仍被非法关押在哈女监的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我们别无他求,只想讨回我们的基本信仰权和做人的最基本权利。

发稿:2011年05月31日  更新:2011年05月31日 0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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