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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蠡县公安局一天内绑架十四名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河北省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几乎倾巢出动,对正在家吃饭、看电视、或回家途中的十四名法轮大法弟子进行绑架,非法抄家,疯狂掠夺个人财产。其中大法弟子刘玉环和张霞走脱。九月二十六日下午,公安局副局长王瑞欣等人没经任何法律程序,就将六名女大法弟子送进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她们是:朱丽华、赵丽梅、谷香瑞、田俊芳、齐芳伟、刘荣珍;将朱彦龙、朱军强二名男大法弟子送进高阳劳教所。对大法弟子赵小昌酷刑折磨、非法秘密庭审、栽赃构陷并非法判刑二年。大法弟子阎小格、刘民、赵艳梅被非法关押多日后放回家。

上述十四名大法弟子是由蠡县六一零首先一一构陷栽赃,并制成黑名单,再逐级上报,再由省公安局行文并下令逮捕。

九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蠡县、安国、博野三县的公安局长在安国市开完会后,蠡县公安局长郭建民匆忙赶回单位,下令所有公安局人员不许下班,并把手机全部收起来。之后,秘密布置安排了这次绑架和抄家,并声言对法轮功处理多重都不为过。

十四名大法弟子被绑架的具体情况:

一、赵小昌:男,五十多岁。蠡县南关村人。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赵小昌帮朋友掰玉米刚回家休息,一伙公安闯进赵小昌家,不出示任何证件就对赵小昌绑架并抄家,抢走他家的电脑主机和大法书籍等很多个人财产。

在县看守所赵小昌受尽酷刑,多次长时间戴手铐、脚镣,恶警王瑞欣还把他戴的手铐、脚镣连在一起,使他站不能站,立不能立。赵小昌绝食抗议非法迫害,大声斥责恶人:你们这是执法犯法!

赵小昌之妻冯文珍,二零零七年九月因讲真相救度世人被蠡县国保大队王军昌非法绑架,恶人在非法抄家时,把家里的电视机、影碟机等东西洗劫一空。家中仅有的一千多元钱被抢走。最后实在没有值钱的东西了,恶人竟然把打气筒也拿走了。还捏造罪名,枉判冯文珍七年重刑。

现在赵小昌又被非法迫害,家中已空无一人。赵小昌炼法轮功前,是脑血栓患者,走路腿画圈。经常喝酒,骂街。自从他炼法轮功后,身上的疾病全好了,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可是却只因为炼功做好人,夫妻俩双双被非法判刑。

因赵小昌曾在集市上为其妻鸣冤叫屈,揭露公安暴行,一些恶警对其恨之入骨,欲加大迫害,想对其判刑。在县看守所恶警们勾结邪党监察院及邪党法院对其非法庭审两次,从不告诉他的亲人(其侄子、侄女均在家),对赵小昌冤判两年。

二、朱彦龙:男,一九七零年生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河北省蠡县在本县六一零的操控下,纠集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林堡乡派出所二十余人,非法闯入朱彦龙家中,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容分说便将朱彦龙强行绑架到早已等候在外的车上。他们把朱彦龙秘密绑架到县公安局。而另一拨人则象土匪一样在朱彦龙家中乱翻一气,把家中翻的乱七八糟、一片狼藉。将大法真相资料、书籍、学生用复读机、复印机一台等一起非法抄走。在公安局,恶警们对朱彦龙非法审讯、逼问,一直折腾到深夜十二点多。

次日上午八点,又将朱彦龙绑架至蠡县看守所。自被绑架时起,朱彦龙绝食抗议他们的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被强行送至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三、朱军强:男,一九七一年生人。原商业部门下岗职工。自修炼法轮功后为人心地善良,忠厚老实从不做违法之事。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多辆警车突然包围了朱军强的住宅楼,带头绑架朱军强的是公安局副局长王瑞欣,参与的有大案中队队长刘海舰及百尺派出所人员。恶警们几次砸门朱军强拒绝开门。王瑞欣便指挥警察爬上楼顶,企图从楼顶顺绳破窗而入。但这些人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敢下来。恶人又调来消防车,想用吊车破窗而入,由于空间狭窄,才未得逞。王瑞欣下令用大板斧把防盗门劈开了。进门后一恶警用毒瓦斯喷在朱军强和他妻子脸上,使他(她)们几乎窒息过去。就这样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朱军强被绑架到公安局。恶警还疯狂抢劫其个人财产:电脑主机、DVD、MP3,打印机,恶人搜了半天再没发现什么值钱的东西,又转了一圈发现了一个保险柜,恶警明知道保险柜有现金和支票(这是朱军强多年的积蓄和弟兄几人开店的周转资金),就给公安局局长郭建民打电话请示是否抬走保险柜,郭命令抬走,于是恶警们把保险柜抬走了。然后又到朱军强开的文体店去抢劫,又抢走了一台刻录塔。不经过家人见证就私自撬开保险柜抢走现金和存折大约十几万元,没收了个人收藏的纸币、布票、粮票、邮票,还冻结了存折。恶警们抢走那么多东西,任何手续都没留下。事后家人到处托关系找人索要被抢劫的财物,郭建民、王瑞欣、王军昌、刘海舰互相推诿百般刁难并索要钱财烟酒等物品。

朱军强被非法关押在县拘留所仅两天,拘留所便向其妻子敲诈三百元“饭费”。其实那两天中朱军强并未吃拘留所任何东西。

蠡县公安局利用手中职权未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捏造罪名把朱军强绑架到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四、刘民:男,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三十分,蠡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志辉领着留史派出所所长小车,蠡县公安局经侦股股长宋某等人非法闯进刘民家,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将刘民劫持。

宋某把刘民带走后留一群恶警非法抄家。张志辉在刘民的院子里指挥恶警们说:“你们从这里开始,一点不落的抄”。 一恶警把刘民的笔记本电脑抢到手里(电脑里有刘民家来往买卖的账目)。之后一恶警拿出一张白纸让刘民的家属签字。刘民的家属说:“你们让我往白纸上签字,你们想往上边写什么呀?我才不给你们签呢。再说是你们抢走我们的东西,应该你们给我们签字才对,让我们给你们签字是什么道理呀?”恶警阴谋未得逞,但还是把笔记本电脑抢走了。

宋某当晚在蠡县公安局非法审讯刘民时问:“你在哪个银行有钱?留史银行有钱吗?你资助过法轮功吗?”刘民说:“没有”。恶人查遍刘民从做买卖开始到现在的所有业务,看他给谁汇过款,结果发现汇的款都是业务。尽管恶人费尽心思,也没找到迫害借口,但仍不甘心,最后还是把刘民所有银行的帐户全部封掉。

五、朱丽华:女,一九七零年出生,蠡县中医院化验员。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被蠡县公安及郭丹派出所恶警(其中有郭丹派出所所长韩大宽)绑架后抄家。抢走电脑一台、手机两个、及部份大法书籍。二十六日被关进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朱丽华炼功后心脏病等多种疾病都好了,在单位兢兢业业做个好人。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四大队后,恶警们连打带骂。朱丽华被迫害得出现心脏病、淋巴肿大,浑身疼痛,头上、脖子、胳膊、大腿根都长出了大疙瘩,有时连站都站不住。即使这样,管教还逼迫她做奴工,还说:你干不了活,站也得站着看着别人干。朱丽华站不住了想坐下,管教就逼他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恶警不让她上厕所。正当她在小便时恶警赵媛追到厕所照着她就踢了一脚,并硬把她拽了起来,致使朱丽华把裤子都尿湿了。当天晚上很冷,风也很大,赵媛又强迫已上床休息的朱丽华到大厅冰冷的水泥地上坐了一夜。

其家人曾跟着去医院做了检查,证实心脏病严重,淋巴肿大。但从医院回去后仍被继续关押迫害,到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应是非法劳教到期的日子,可是因为朱丽华不放弃信仰,不“转化”,劳教所又超期关押,至今不放人,也不让家属看。家人心急如焚。她的老公爹平时都是朱丽华照顾他,给他量血压、测血糖、打针、输液等。儿媳突然被抓,老公爹着急上火、病情加重,仅仅四个多月,老人便含泪离去。

朱丽华的老母亲整天泪流满面盼望着女儿回家,老父亲忧心忡忡,女儿迟迟回不来,着急上火,多次犯病,曾二十多天不吃不喝。朱丽华的丈夫更是压力重重,既要照顾安慰女儿,又要照料双方的老人,还要四处奔走千方百计想营救妻子回家,劳累过度,心力交瘁,多次犯心脏病。由于朱丽华被迫害,一个温馨幸福、人人羡慕的家已经不象家的样子了。

六、赵丽梅:女,一九六五年出生,蠡县电大教师。因不放弃信仰,几年来多次被六一零、公安局、电大领导、教委进行干扰迫害,致使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迫拆散。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左右,蠡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文利带领蠡县南庄镇派出所多人在她的家门口绑架了刚刚走亲回家的赵丽梅。抢劫了她骑的电动车和手提包,包中有家门钥匙及七千元钱的存折(赵丽梅的前夫给孩子的抚养费)。然后,一群恶人就非法抄了她的家。把她家的DVD、EVD、手机、小灵通、大法书籍、电子书、大法师父的法像和价值百元的铜香炉、几个MP3还有几个小放音喇叭,以及她刚刚花六十元钱买的手提包等东西都抢走了。恶人掠夺这些个人财产,既没有见证人也没有列清单, 还在非法劳教书上谎说抄出的东西经过了赵丽梅本人的认证。其实赵丽梅当时根本就不知道家已被抄。

恶人非法抄家之后,还暗中监视,看谁去赵丽梅的家中,企图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

突如其来的绑架迫害,使的赵丽梅血压升高、心跳加快,恶人强迫她躺在蠡县公安局办公室冰冷的水泥地上,刘文利指使人拽着她的双手和双脚翻转她的身体,使她一会儿脸朝上,一会儿脸朝下,就这样折腾了她一夜。一个恶警还在她的心脏部位踩了两脚。第二天早晨,赵丽梅身体非常难受,因为水泥地太凉了,她吃力的爬到椅子上,想坐一会儿,一个恶警立即把她从椅子上扯下来。

九月二十四日早晨,恶人把赵丽梅送到蠡县拘留所。二十六日上午,两个年轻人到看守所偷偷的给赵丽梅录音录像,赵丽梅告诉他们法轮功是冤案,劝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条后路。一恶人听后还到外面给其上级(六一零头目)打电话请示。恶人竟以此作为所谓的“口供”把赵丽梅非法劳教了一年。

赵丽梅的亲属为了减轻赵丽梅的被迫害,找到蠡县公安局法制股股长杨红亮,承若如果能帮忙不批劳教,就送给他一部手机。可是杨红亮明知道非法劳教书已经下来了,人还没有被送走,家人不知道这消息。第二天就赶紧到赵丽梅亲属开的手机店里拿走一部新手机。赵丽梅的亲属到处托人请客,国保大队才把赵丽梅的电动车和家门钥匙还回来,可是七千元的存折说什么也不给,到现在也没给。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高建国还谎称从赵丽梅家中抄出一个笔记本电脑(其实根本没有此事),说赵丽梅的亲属要给他送条烟,就把电脑送回来。并问其亲属电脑是什么颜色的,赵丽梅的亲属为此请他吃饭,可电脑却没拿出来。

九月二十四日赵丽梅被送到蠡县拘留所后,拘留所向其家人勒索钱财,说这的饭她能吃的下吗?有高级的饭,得多交钱,这样赵丽梅家人给了他们三百五十元钱。赵丽梅在那里呆了两天,只看见有黑馒头、和飘着几片菜叶的水,连咸菜都没有,这就是他们所谓的“高级饭菜”。(三百五十元钱至今没给退回)赵丽梅亲属送去的一箱方便面等食品全被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偷偷享用了。

九月二十六日,赵丽梅被非法劳教一年,送进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公安部门没有依法给赵丽梅以及亲属送达所谓的“劳教书”,致使赵丽梅近八十岁的老母亲以及其他亲属很多天后还不知道她被送到哪里去了,到定州和石家庄等地到处打听也没有找到下落,一家人心急如焚。老母亲因为着急上火,神情恍惚,走路不稳,有一天突然一个趔趄,仰面朝天摔在了水泥地上……

七、齐芳伟:女,一九五八年出生,书店老板。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齐方伟正在吃晚饭,突然闯进十几个人来,说是查书,没出示任何手续,便象土匪一样乱翻起来,把书店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她家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身份证、优盘、手机一部。最后逼齐方伟上车,齐方伟不配合,为首的便命令一男一女连拉带拽把她弄上车绑架到公安局。一宿不让她睡觉。第二天一早便把她押送县拘留所,勒索现金二百二十五元,说是十五天的饭费,结果两天后便把她押送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八、赵彦梅:女,一九五七年出生,退休教师。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赵彦梅去亲家给不满周岁的孙女送吃的,在回来的路上突然有三、四辆警车同时挡在她面前,从车上下来好多人,为首的是县公安局副局长袁丁春,他到赵彦梅跟前说:上车吧!彦梅说;“上车干啥?”回答说:“去局里说点事。”赵彦梅不配合,他们上去几人就把她拽到车上。到了县公安局,恶警们对她进行非法审讯,她才知道好多同修被抓了,并知道他们早已非法抄了她的家,抢了她家的电视机、录音机、师父法像、所有大法书、真相币几百元、还有炼功垫和门帘等。

赵彦梅被关押期间,她老母亲正病重,她多次要求回家伺候病重的老人,恶人根本不理睬。赵彦梅从看守所回家后,才听说,那天到她家来了二、三十人,她母亲被吓得哭了一宿,之后糖尿病更加严重,心脏病也复发了,不久便去世了。

九、谷香瑞:女,一九五六年出生,退休教师。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多,蠡县公安局的赵鹏飞带领四人,无任何手续非法闯进谷香瑞的家,见到谷香瑞便说,因你炼法轮功要到公安局问情况。不由分说便把她绑架到县公安局。当天县六一零的恶徒又伙同公安恶警非法抄了她的家,抢走李洪志师父的法像和她卧室里的所有大法书。

二十三日晚,在县公安局赵鹏飞一直对谷香瑞进行非法审讯,一宿都不让她睡觉。问她啥时炼的功、参加过学习班没有、判刑、劳教过没有.二十四日八点左右赵鹏飞把谷香瑞送进县拘留所,说是拘留十五天。并给她要了三百元的伙食费。没想到仅两天之后的二十六日下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县公安局局长带领一群恶警荷枪实弹把谷香瑞等六名大法弟子送进石家庄女子劳教所。可当时谷香瑞家里是什么情况呢?儿媳和女儿都是刚刚生小孩几个月,正需要她照看哪!

十、刘荣珍:女,一九六五年出生。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钟左右,刘荣珍正在家看孩子,照顾怀孕的女儿。十来个恶警突然闯进家中,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抓人和抄家。抢走刘荣珍家的大法书籍、手机和电脑主机(至今没给硬盘)。把刘荣珍带到公安局非法审问一夜,问谁教的功、哪来的书.逼她承认自己犯罪。还谎称说从她家中搜出大量法轮功资料,妄图逼她说出他们想要的东西。恶人没得到任何结果,第二天就把她带到拘留所,又强迫家人交了二百多元钱。两天后被送进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刘荣珍七十多岁的婆婆因为承受不住这突如其来的灾难,血压急剧升高,神情恍惚,想跳楼自杀,都不想活了,弄得一家子人终日哭哭啼啼。

在非法抄刘荣珍的家时,一个恶警竟然撞到刘荣珍怀孕的女儿的小腹上,其女儿当时手捂肚子,疼痛得不得了。这群恶警却视而不见,不理不睬,只管抄家抓人,结果造成她的女儿早产。

十一、刘玉环: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七点钟左右,蠡县一群公安恶警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刘玉环家中非法抓人、抄家,刘玉环走脱。这以后的一年多来,恶人们经常恐吓她的家人说她是什么“网上在逃”人员,还要抓。其目的是为了敲诈。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刘玉环在去蠡县农行办事时,被蠡县六一零和国保、城关派出所的便衣绑架到保定看守所迫害。家人在被敲诈了三万多元钱后,刘玉环才被放回家中。可是恶人尝到了抓了法轮功学员能勒索大量钱财的甜头,刘玉环回家后不久,她再次到蠡县农行办事,刚办完事走出来,几个公安又去绑架她,未遂。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恶人抓法轮功学员的另一目的就是敲诈钱财。抓了放,放了抓,反复欺诈勒索钱财。在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下,无数法轮功学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刘玉环在修炼法轮功后,处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在一次恶警非法绑架她时,她正在患重病的婆婆边哭边大声说:“我的儿媳对我是一百二十的孝敬,你们这些警察放着杀人放火的坏人不抓,却来抓我的孝顺儿媳,你们要抓走她我就死在你们手里。”

十二、 田俊芳: 女,一九六三年出生。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晚上七点,田俊芳干了一天活还没来得及吃饭,一伙人就闯进她家,说是公安局的。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在他家就乱翻开了。抄走了她丈夫用来记账的电脑,上面有重要的会计数据。还抢走炼功带和大法书。之后,几个人连拉带扯的把田俊芳塞进了车里,带到了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之后对她开始非法审问。

第二天田俊芳被送到了蠡县拘留所。逼迫她给家人打电话要钱,一天十五元,先交二百元(没给开任何收据)。然后就把她的手机和家里的钥匙扣押了。没想到两天后便被秘密送到石家庄女子劳教所迫害。

突如其来的灾难打乱了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田俊芳的女儿马上就要结婚,母亲被带走,女儿没了主心骨,整天哭哭啼啼,她的丈夫整天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尽管四处奔走,托人请客送礼,不论花多少钱也要把田俊芳救回来,为女儿主持婚礼。但恶警就是不放她。她的丈夫只得独自操持女儿的婚事。

十三, 闫小格: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傍晚七点多钟,蠡县公安局、曲堤乡派出所恶警十几人开车窜到闫小格老母亲家——曲堤乡陈营村。她的老母亲摔伤了腰,闫小格的妹妹正在家侍奉母亲,恶警上去就把她抓到了车上,大喊大叫要把闫小格带走。小格的妹妹吓的小便失禁,老母亲也吓得几乎昏厥过去。本来都是老实本份的善良百姓,哪见过这样一群持枪的土匪!后来恶警才弄明白绑错人了。就又逼迫闫小格的妹妹给闫小格打电话,闫小格外出办事,接到电话不知家里出了什么事,立即赶到蠡县家中,没想到家门口被十几个恶警围住绑架到了公安局。闫小格给他们讲善恶有报的道理,迫害大法弟子会遭报应的,蠡县公安局副局长兼看守所所长王瑞欣上去打了小格好几个耳光。闫小格绝食抗议。

第二天下午,恶人把闫小格送到保定小白楼洗脑班迫害。闫小格指问六一零头子张跃贤,张跃贤边后退边说:“这不怨我,是上边让干的”。还说让闫小格配合呆几天,闫小格坚定的说:“不行,都是你干的,这些人都是好人,抓好人对你和你的家人都不好,你赶快放我回家。”张跃贤无奈只好放了她。但却以送她回家为由,威胁其丈夫:家里有什么法轮功资料赶紧拿出来,要不拿出来等抄出来罪更大。

十四、张霞:女,一九六九年出生。在蠡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从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迫害开始,曾遭受多次迫害。二零零零年腊月进京上访,在北京驻京办事处关押二天一夜,同年底又去北京上访,被关押在满城看守所七天。二零零一年两会期间被单位关押七天,二零零一年四月进京被顺义监狱关押了两天一夜,同年在本县看守所被关押十一天,绝食后回家。单位领导姚小松局长不顾她本人身体状况,又伙同县长李志刚和公安局把她和她婶婶关押在县招待所半月,在招待所期间县长刘立明找其谈话,威胁说不写保证不让回家,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单位股长周良才伙同公安局李军昌骗她去公安局后送往保定劳教所劳教三年,回到家后多次找单位领导才让她上班。她回到单位曾多次被六一零及单位领导骚扰谈话。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安局又一次企图抓捕她,张霞走脱。公安局不听其丈夫劝阻,当时,家里老人脑溢血已经瘫痪,她丈夫说老人二次溢血谁负责任,他们仍不顾劝阻非法抄家,把家里的打印机、耗材、老师法像和平时看的几本大法书都搜走了,老人受到惊吓,被送保定住院。

到底是谁在违法犯罪

一、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至今,中共迫害法轮功所谓的依据只是所谓民政部、公安部的决定和通告之类。然而,凡事略微有点知识的人都知道,民政部、公安部不是立法机构,均没有立法权,它们的决定、通告不是法律。而人大的《关于取缔邪教,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只是在立法,没有提到法轮功。刑法第三百条,也是一条法律条款,与法轮功没有关系。

所谓的“两院”的司法解释,更是违反了宪法第三十六条。“两高”没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此外,这两个“解释”也都没有提到法轮功。“两高”带头违反《宪法》和《立法法》。出现“法轮功是×教组织”字样的是“两高”各自下发的《内部通知》,但内部通知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何况它们都是违宪的。把这个内部通知作为法律依据,利用处理“邪教”的《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来判定法轮功学员犯“破坏法律实施罪”是完全错误的,都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非法裁判。

所以,直到今天为止,中国现行法律中根本没有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组织,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的信仰活动完全是合法的!中共一直“讲政治不讲法律”,一些明白了真相的正义律师公开指出,中共镇压法轮功是以权代法、以党代法的违法行为。

二、用刑法第三百条陷害法轮功信仰者,是执法犯法

执法机构引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 这一罪名给无数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劳教。

那么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扰乱了谁的秩序,又怎么定的罪呢?法轮功学员只是想做说真话的好人,从来没有伤害其他人。这样明目张胆地制造冤假错案,这不是公然执法犯法、草菅人命吗!

三、讲真相、劝“三退”是行使公民权利,既不违法,也没犯罪

现在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抓捕、劳教、判刑的所谓证据是:讲真相、发传单、劝“三退”(退出中共党、团、少先队组织)。其实这些行为根本就不构成违法犯罪!这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原则。

首先,法轮功学员告诉别人真相,符合宪法第三十五条,言论自由;第三十六条,信仰自由。法轮功学员自费印制、发放真相资料,只是为了提醒人们善恶有报的道理,别跟坏人作恶,以免遭报应,是为了别人好,同时也是帮助民众实现知情权。听的人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人们有信仰和宣传自己信仰的权利,也有揭露迫害的权利,这些行为是最基本的人权。可现在就是把这些基本人权当成违法犯罪来惩治。

善恶有报是天理

自古以来,善恶有报,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报应的例子比比皆是。

一、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五进、劳教科科长赵玉锁遭恶报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五进带领法制处劳教科科长赵玉锁、司机张应华去阜平公安局研究联合布置非法抓捕阜平、唐县、曲阳的法轮功学员;中途在无任何其它车辆的情况下,该车突然冲出高速公路,掉进深沟,赵玉锁、张应华当场死亡,张五进被甩出车外,住进保定二五二医院心胸外科四十三病房。

赵玉锁,男,蠡县人。自任保定市公安局法制处劳教科科长以来,经他申报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不少于五百名。

张五进,男,蠡县人。二零零四年调任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操纵和指挥了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对安国、博野、蠡县大法弟子的本年度最大的绑架案。他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但只因他出于各种原因吧,保护并释放了蠡县一名大法弟子,使其免受非法劳教的迫害,就因为他还做了这么点好事,上天给他留下了一条命。由此可见,保护一名大法弟子功德无量,迫害一名大法弟子罪恶滔天!现在张五进经过大法弟子的讲真相,已经醒悟、明白了,决心不再参与迫害,调离迫害法轮功的岗位!

蠡县公安局很多警察去给赵玉锁送葬,在火葬场大门口,很多警察深有感慨的说:“给共产党干事,把命给搭上了,犯不上啊!人家法轮功怎么了?一不偷、二不抢,光干好事,把人家整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这才叫报应啊!”

二、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原蠡县看守所所长王新斋遭恶报车祸死亡

河北省保定地区蠡县看守所所长王新斋,死前任蠡县公安局纪检副书记,于二零一一年正月初四和朋友去山东,当走到山东和河北的交界处时他们开的小面包车突然冲向路边,当时车上有四人,王新斋坐在后座,只有王新斋当场死亡。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女犯人张××看见王新斋大白天中午强奸一个女犯人,王新斋被告到保定法院,审判定为“奸污妇女罪”,当即被免去看守所职务。他却上下折腾当上了公安局纪检副书记。

王新斋在任蠡县看守所所长期间,经常以伪善的面目出现。他暗中指使看守所恶警毒打法轮功学员张光琼和杨秋玲,给她们俩戴重脚镣(死刑犯才戴的脚镣),而且把她们俩连在一起,俩人不能分开。连晚上睡觉也不给解开。还抓着她俩的头发“噔噔”的使劲往墙上撞, 撞得她们鼻青脸肿 ,嘴角流血。

一九九九年年底,王新斋指使人殴打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陈喜艳、艳霞、张光琼等,把张光琼、杨秋玲的头狠劲的往墙上撞;把艳霞等人几个人踢倒,用绳子捆起来,艳霞手臂被捆破,当场昏死过去……,郭军来、李国昌、还有政委轮番打她们耳光,后来它们又对已经八天不吃不喝的艳霞捆了好几次;给张光琼和杨秋玲戴上死刑犯才戴的重脚镣,晚上都不解开。而且把她们两个铐在一切,两人不能分开……

原蠡县电力局职工王向辉和刘锡坤修炼法轮功,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关押在蠡县看守所三、四十天,王新斋指使恶警杨大雪对王向辉和刘锡坤拳打脚踢,恶警李国昌故意在天寒地冻的日子将他俩的衣服扒光,强迫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还用脚踢。导致王向辉患上了严重的胃病。杨大雪不久便遭恶报死亡。

王新斋紧跟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终落得悲惨的下场。

三、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原鲍鱋乡三恶人分别遇车祸死亡

刘建柱:河北省保定市蠡县留史镇大王村人,原蠡县鲍鱋乡副乡长。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在蠡县滑村板厂附近的留史道上,他开的面包车与一辆公共汽车相撞,面包车的方向盘挤压在他的胸部,造成他当场死亡。当时他的车上有好几个人,只有他一人死亡。

刘建柱是怎样迫害大法弟子的呢?在二零零零年阴历十一月份,刘建柱带人把鲍鱋乡野陈佐村法轮功学员齐云肖、李朝英、康冰山、张光琼、李广同绑架到鲍鱋乡政府,把他们用手铐铐在大树上。刘建柱指使人用电棍电大法弟子(此电击大法弟子的人已遭报死亡),但电棍没电到大法弟子,却电到了恶人身上。刘建柱还强行给大法弟子录像,并上电视播放,造假诽谤法轮功。并敲诈每人五千元。

在十六大前夕(十月初一),刘建柱和原鲍鱋乡派出所所长彭小五把大法弟子王聪敏、宋小格和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王平均绑架到蠡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宋小格被敲诈罚二千元;王聪敏被敲诈八千元;王平均被非法劳教三年。

刘建柱把鲍鱋乡大法弟子王聪敏绑架到“涿州法制教育中心”迫害。王聪敏被勒索一千六、七百元后,才回到家中。

彭小五:

原鲍鱋乡派出所所长彭小五,四十岁左右,家住蠡县城内广播局南面家属院。因抓捕大法弟子,省里为他记了三等功。此人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敲诈勒索,保定来人调查,他正酗酒赌博,故撤销了他的所长职务,后调到“一百一十”。此人贪图钱财举报大法弟子,终遭恶报,在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晚十点被大车撞死在永盛大街奔垒德村的十字路口。

鲍鱋乡派出所另一不知姓名恶警:此人个不高,圆脸,二十多岁。因被江氏谎言蒙骗,在二零零零年,用电棍电大法弟子。可是当他电大法弟子时,还没有电到大法弟子,电流突然打回来,电到了他自己身上。从此以后,此人再也不敢电大法弟子了。在他迫害大法弟子不久,该年轻人就遭报应,骑着摩托车在马路上被撞死了

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迫害法轮功者,必遭天谴,这决不是恐吓,是对还在迫害法轮功和所有善良民众的人的警示。

其实作为一名警察或政府人员,也是中共邪党的受害者,被邪党利用来做伤天害理的事,成为专门欺压善良民众的邪恶工具,最是悲哀,到头来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也许有些警察会认为是身不由己,这是一项工作,是在执行命令。可是做什么事都一看法律,二看良知,否则就是盲目的执行命令。真正罪责来临时,没有哪一个上司会为你承担责任的。

西班牙法庭以酷刑及群体灭绝罪起诉江泽民等五名中共高官;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可以预见,江泽民、罗干等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面临国际法庭的审判的日子已经不远了。那么,参与这场迫害的人们是不是也应该清醒的考虑一下退路呢?自己已经被当作替罪羊了还不自知的人不是最可悲的么?历史的教训太多了,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当文革一结束,就立即畏罪自杀;几百名紧跟四人帮的警察、军管人员被押到云南秘密枪决……

因此希望聪明的警察能明辨是非,不要为了眼前一时利益而自毁前程,做什么事情总要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识时务者为俊杰,当历史翻开崭新的一页,面对全新的标准来衡定与审判各自所为时,能全身而退才是聪明人。

迫害责任人

保定市蠡县邮政编码:071400 区号:0312
蠡县六一零头目:张跃贤  手机13633228299
六一零副头目:田利辉 电话:0312——6218555
办公室电话:0312——6211103  6215541  6235800
张跃贤父亲张南、其弟张小宾、其姐张荣俊、其姐夫张小八都是保定市蠡县百尺镇百西村人。其妻汪恩学,保定市蠡县鲍觑乡野陈佐人。
马义民:蠡县政法委书记。(已调离)6232768  2322409  13931229376
政法委电话:6211646
现任政法委书记是曾经任蠡县六一零头目的王建英
蠡县公安局局长:郭建民 手机:13803125771
办公室电话:6218121  6923698
纪检书记:王涛 主管迫害法轮功 手机:13933203818
刘文利:蠡县公安局副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
电话:6223218 6211588 13931381888
副局长兼蠡县看守所所长:王瑞欣 手机:13930233022
蠡县看守所所长:史小刚 手机:13400225777
蠡县看守所电话:0312-6211726
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军昌 手机:13503382201  电话:6226606
政保科电话:6218112
家庭住址:河北保定市蠡县土地局家属院北楼三单元4层。
老家:蠡县北漳村人。
蠡县公安局电话:
姓名  办公室  宅电  手机
郭建民 6226166 6923698 13803125771
杨志辉 6225088 6235333 13933212999
刘文利 6223218 6211588 13931381888
王瑞欣 6211726 6237828 13930233022
翟彦青 6226166 3025556 13932229115
曹谦  6218156 6238895 13503223588
石永显 6219906   13503325766
袁丁春 6219668  13932253777
张春辉 6239618 6230738 13933207999
杨建平 6218552   13803370066
张亚东 6216137 6220888 13903367688
王建国 6219919 6212713 13603329807
汪凤鸣 6219499 6233995 13931281279
魏立杰 6210075   13333128899
袁建星 6210628  13333128816
赵建图 6218121   13833063333
史小刚 6216668  13333128779
齐柄军   6228808 13703282396
李利  6235260 6215911 13703226283
李进军 6211416 6235688 13333128829
宋庆林 6218225 6238899 13333128698
高铁昌 6218095 6222581 13803273993
陈贵星 6218112 6213508 13333128672
岳俊杰 6223110 6212306 13603329746
高建国 6220659 6215738 13333128771
黄哲卿  6212355 13503125855
贾新月  6231936 13930882868
李广辉   6235166 13333128778
刘立强 6337973  6335272 13315432222
汪涛  6211746  6233818 13333128818
唐建学 6211763   13933278027
李胜  6225115  6215777 13903221879
张建国 6122169  6012586 13803265711
韩军锁 6561012 6212707 13722258588
杨永群 6561012 6212536 13333128859
王树新 6041110 6215656 13503322908
董桂秋 6041110 6563968 13333128716
绳春华 6501675 6215802 13333128872
王计安   6212080 13503368588
甄海滨 6012383 6279222 13333128709
李红军   6211960 13333128871
袁伍杰 6511316 6211610 13333128715
李建新 6511316   13832201788
王杰英 6520379 6213901 13333128856
刘兴旺   6217966 13014309026
张国周   6211096 13333128835
楚影涛   6238178 13832210866
崔宏欣 6082612   13333128693
康广路    13582266000
崔彦斋    13102959930
刘素斋   6218062 13333128796
杨洪亮   6221898 13931212898
张宁   6211268 13333128893
值班室 6219499 6228417(传真)
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6211417
蠡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6211417 6226166  6225113  6239618
蠡县公安局副局长室: 6218552  6219906
各乡镇派出所
城关派出所所长:刘艳浓 13903122180
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曾明伟 15103127583
城关派出所指导员:唐建学 13373527676  家电 6107676
城关派出所电话:6211746
郭丹派出所电话:6012383
郭丹派出所所长:韩大宽 13932222023
林堡派出所:6012383
留史派出所:6337973
保去派出所:6039726
桑元派出所:6511316
北埝派出所:6039726
万安派出所:6500283
小陈派出所:6538100
各乡镇电话
乡镇  书记  电话  镇长  电话  纪检电话
鲍墟乡 齐振峰 13931365272 贾立岩 13323225056
蠡吾镇 崔泽虎 13930836298 张国慈 13833226129 田宇13982089079
百尺镇 狄振火 13503381825 姚东风 13933239958 李朝13833278108
辛兴镇 张士儒 13733367019 程海林 13932288212 李向辉13582092868
北埝乡 任丙坤 13933218718 展鹏辉 13582081042
曲堤乡 张亚强 13933215157 孙军辉 13503383912 佟铁钢13930289169
留史镇 李印铎 15533123456 沈贺丽 13903225511 杨永建13932222161
小陈乡 张彦坡 13932268305 张敬钊 13931212586 李志强15833335566
林堡乡 齐福民 13930870900 展立军 13703226360 刘磊13383126777
桑园镇 曹建设 13930845333 杜军峰 13930218999 吴彦军13832212858
南庄镇 王建伟 13930268108 王平 13731239099
万安镇 王剑英 13932281798 齐富强 13832283221
郭丹镇 杨改琴 13722266668 王宝锁 15932288198 谭泽清13833262777
蠡县县级干部电话:
李自贤:6226228 3128558 13623226868
李亚东:6230238 5090650 13733363333
绳兰柱:6210018 6221678  13603282666
刘春林:6213123 8013318 13903121699
刘建立:6238618 8915798 13833003666
马义民:6232768 6322409 13931229376
李娟: 6236168 5219818 13933210328
贾春生:6230688 2812632 13323221000
蠡县人大:
董彦雷:6211304 6213080 13903367700
王志伟:6211807 13503381866
石博勋:6217801 6213597 13833083636
李树杰:6218310 6235666 13930299988
张文茂:6229866 13930811635
蠡县政府:
张汝军:6217258  6236236 13803123485
孙永良:6217358 6213861 13503127395
楚小楷:6231993 6218189 13931278638
韩建军:6231992 6217888 13703226957
袁信侠:6210038 5986088
李俊卿:6335910 6213876 13503226928
蠡县县委办公室:6211103 6210266 6231096 6237866
蠡县政府办:6211495
蠡县县委组织部:6220368 6231926 6211772
蠡县县委宣传部:6228862 6211232 原部长张新影(曾参与迫害)宅电:6212086
现宣传部部长:张俊营:13582065666
蠡县纪检委;6219919
蠡县监察局:6211371 局长:徐国杰 13932265622
蠡县政法委办公室:6211646 6232768 书记:马义民 13931229376  书记:张春辉 13933207999
蠡县检察院:6211296 6211727
蠡县检察院检察长:安军旗 13582258988  13931397688  办公室电话:6211658
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强 13582077777
杨大卫 13315220111
办公室电话:6227798  6238388
蠡县法院院长:张兆坤 13930381155  电话 6228600
蠡县法院副院长:未国旗  13703280321
蠡县法院副院长:李彦兵 13903123717(已退休)
刑庭:6508195

发稿:2011年05月20日  更新:2011年06月20日 02: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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