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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医生薛兴龙被枉判十二年 仍在狱中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中共开始迫害“真、善、忍”信仰,构陷法轮功与法轮功的修炼者,毒害了中国十多亿民众。抚顺法轮功学员薛兴龙、彭杰、孙延明等几人走了出来,以书写法轮功真相标语的形式,来告诉世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然而,抚顺“六一零”及公、检、法人员一同对他们施加迫害。薛兴龙被枉判十二年,仍在非法关押;其他法轮功学员被枉判三年至七年。

薛兴龙是抚顺铁路医院的医生。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间的一天晚上,薛兴龙冒着严寒,不畏艰辛的用红油漆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河堤上书写着约一米长,0.8米宽的大字块:法轮大法好 真善忍好;还大法的清白等,约有五十米长的大字块。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郝建光指使恶警绑架了薛兴龙。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顺城区的国保大队对薛兴龙进行了非人的酷刑迫害,采用吊扣、捆绑、电棍电、劈腿、拳击、车轮战进行逼供。而薛兴龙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时,又遭犯人的刁难,给薛兴龙造成身心的伤害。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当时抚顺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书记吴光以及公、检、法人员也参与了对薛兴龙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与薛兴龙写字并同遭迫害的还有以下几名法轮功学员:

1.抚顺女法轮功学员彭杰,当时五十多岁了,干个体经营为生。被抚顺国保支队,于二零零一年年末绑架,抚顺公安局国保的恶警关勇,用塑料袋套住彭杰的头,阻止其呼吸,进行捆绑,拳打脚踢,劈腿,造成彭杰休克。而公安警察利用刑讯逼供的方式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2.法轮功学员方桂云,是抚顺市发电厂的保管员。法轮功学员孙延明,是抚顺市挖掘机厂的工人。抚顺公安局国保支队的关勇,利用劈腿、吊扣、捆绑、拳击,车轮战来酷刑逼供,迫害法轮功学员。而方桂云在被非法关押在抚顺看守所期间绝食反迫害,遭到看守所的教导员才昴等恶警戴背铐、插管,强行灌食迫害,方桂云绝食十余天后,闯出看守所。

3.抚顺市国保支队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许桂芹,抚顺日报社的干部,采取了谎言欺骗、编造说法轮功学员王素芳交待了与许桂芹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间的一个晚上,去顺城区新华河堤写字的谎言,来对许桂芹进行迫害。

4.法轮功学员王素芳原是抚顺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一级警督。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末的一个晚上,在亲属家被抚顺市国保支队和顺城区国保大队的警察绑架。抚顺市公安局的国保支队的队长郝建光和副支队长李剑波亲自上阵,连夜非法审讯王素芳,没有得到他们所要的。后让郝世福审讯王素芳,还把王素芳带到抚顺教养院里审。没有审出来什么,又对王素芳辱骂。

后来,在抚顺市“六一零”头子吴光的亲授下,抚顺市公安局的郝建光等人违反法律形成卷宗,报到顺城区检察院,来迫害这几名法轮功学员。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女检察官睢巍无视法律,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强行的对法轮功学员薛兴龙等几名法轮功学员提起诉讼,认定法轮功学员犯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法轮功学员写在顺城区的新华河堤上大字,对社会没有危害结果;二是说法轮功学员破坏了法律的实施,那么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部法律的实施?所以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完全非法的。

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审判长张军、审判员黄忠学、冯艳,书记员张久莹受理此案,两次开庭非法审判,都因证据不足宣告撤诉。可是,抚顺市“六一零”头子吴光要表现他们的迫害成绩,在打击的数量上报成绩,硬是非法对这几名法轮功学员做审判。

在第三次非法开庭的过程中,当薛兴龙、彭杰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陈述完后,审判长张军不得不说:“这是人的信仰问题。”可是检察院的讼诉人睢巍,坚持不撤诉,顺城区法院全然不顾及法律事实,违法枉判无辜的法轮功学员。

枉判法轮功学员薛兴龙十二年,现仍在监狱中被非法关押迫害;彭杰七年,现已回到家中;方桂云六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中,被恶警、恶犯迫害得股骨头坏死,回到家中时,丈夫已凄惨地离世;孙延明六年,造成孙延明失去生活来源,在狱中遭受着迫害,现已回到家中;许桂芹三年,现已回到家中;王素芳三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被称为魔鬼大队遭受着非人的迫害,绝食反迫害被强行的灌食。回到家中后,还不给发退休金,并造成王素芳家庭的破裂,亲人离散。这都是抚顺市的“六一零”集团追随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而酿成的人间的悲剧。

当时,抚顺市公安局的局长孙德成、宋守贵等人明知这些修炼人是无辜的,而违反国家的《宪法》和《刑法》指使着抚顺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炼人投入到监狱里迫害。孙德成还把抚顺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制成光盘,送到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中全国播放,对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发稿:2011年05月19日  更新:2011年07月10日 11: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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