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通社五月四日的报导指出,法官在裁决书中认定,黄代明女士所受到的歧视是双重的:她不仅被撤销了老联会的会员资格,而且老联会的负责人对她的信仰发表歧视性言论,使她的尊严受到屈辱。人权法庭裁定法轮功是一种信仰,应受到安省人权法的保护。
报导说,法轮功的支持者们指出,中共企图将其对法轮功的打压和迫害延伸到其它国家,包括加拿大。
《渥太华太阳报》引述对黄女士儿媳、法轮功学员周立敏的采访,指此案是在中使馆操控下,华人社区一些团体帮中共在海外打压法轮功的众多案例之一。“法轮功修炼者被抹黑,”周立敏说,“他们被当作国家的敌人,不被看作是正常的人。(中共)企图在这里也这样做。”她认为:“如果没有人采取行动,那么这儿也会有(对法轮功的)迫害。”
《渥太华公民报》以《人权法庭裁决法轮功是受到保护的信仰》为题,对这一案件做了详细报导。文章引述了黄女士辩护律师、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的话。麦塔斯先生称这一裁决是加拿大制度的胜利,因为它是对中共政权、其在加国和加国以外合作者迫害法轮功的一个“有力反击”。
他说:“我认为这是一个具有全球意义的判决,这是加拿大人权价值观对中共迫害做法的明确回应。”尽管该判决对安省以外的任何组织都无约束力,但麦塔斯强调:它对人权机构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判定有“说服力”,而且它对与法轮功或中共政权毫无关联的人们也同样有价值。他说:“侵犯人权是一种可传播的败坏行为,不能容许它存在于任何一个团体中。”
报导同时引述了黄代明女士在事后的感言。她表示这一决定让她等了很长时间,但她对结果感到高兴。“毕竟我们是生活在加拿大,而不是中国,”她说,“中国老人联谊会的歧视行为在这里是不能接受的。”
除了渥太华的各家媒体,加拿大其他地区的多家媒体,包括布兰登《太阳报》(Brandon Sun)、温尼伯《自由》杂志(Winnipeg Free Press)、里贾纳的《先驱者邮报》(Leaders Post)、哥华太阳报、汉密尔顿观察者报温哥华太阳报、汉密尔顿观察者报(Hamilton Spectator)和雅虎新闻等多家媒体也对此案进行了转载或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