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笔者就这十多天整理出来的针对修大法的教师的迫害案例,迫害进行了十多年,我们收集的只有十多天,这与实际的迫害相比当然无法相提并论。明慧网报道出来的这方面的案例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已经勾勒出了,中共对大法弟子迫害十多年来,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们所受到的迫害。
当然,对教师的迫害绝不仅仅是这篇文章所涉及的教师们,也不仅仅是已经被报道出来的所有的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们,还有很多没有报道出来,也还有很多即使报道出来了,也远远不是他们承受的全部。
下面是笔者将明慧网在这十七天内关于修炼法轮功的教师受到迫害的简括: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五日有如下报道:
《半月害三命 曝光佳木斯监狱累年恶行》,报道了红兴隆农垦管局双鸭山农场中学的退休教师单志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佳木斯监狱一大队二中队恶警李相国、陈喜强将他吊在车间铁窗上,并使其两脚离地进行折磨。法轮功学员巩志军、王兰生上前劝阻,副大队长全伟带领一群恶警与监狱犯人把他俩打倒在地。恶警不罢休,收工后继续将单志平吊在廊门上,一大队大队长张波和一群恶警对巩志军、王兰生破口大骂,公然叫嚣:“监狱打死两个人很正常。”当夜又将单志平锁在地环上折磨。
酷刑演示:铐地环 |
在《北京法轮功学员历年被迫害致死案例综述》中,有两位教师受迫害的案例。一个是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赵昕,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北京海淀公安分局恶警殴打致颈椎四、五、六节粉碎性骨折,经历六个月病痛的折磨后,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一日晚去世,年仅三十二岁。
北京工商大学女教师赵昕 | 北京法轮功学员吴垚 |
另一位遭到迫害的教师是北医附中退休英语教师吴垚。她在被绑架到看守所,犯人对她进行强行灌食时,对她凶狠地掐脸、撬嘴、掐乳房、阴部送往劳教所上车前,还强行隔着衣服给她打降压针,后在劳教所仅仅十天就被迫害致死。
《中共“两会” 四川广汉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说的是地方当局,迫使广兴镇小学两位修炼法轮功的教师离开教师岗位,一位去了幼儿园,一位去管图书。
《山东第二劳教所恶警恶行》讲到德州市的一名教师李德善,在劳教所遭到熬夜、毒打、吊铐、灌水、灌酒、电棍电击、凌辱等非人折磨,导致精神失常,于二零零二年八月含冤离开人世。
酷刑演示:吊铐 |
《内蒙古呼盟海拉尔加区六中教师李风霞自二零一零年八月被绑架,至今不让家人接见》与《成都法轮功学员刘秀文被迫害一年多渺无音讯》,这两篇报道,标题已经说明了迫害。
三月十六日的报道:
《河北医科大学教师冯瑞雪被绑架》,说的是三月九日,河北医科大学西校区中西医结合学院教师冯瑞雪在上班时间被绑架,并被抄家。
三月十七日:
《山西女监剥夺康淑琴睡眠 亲友追究狱警责任》说,原山西太原市四十五中学教师康淑琴,在山西省女子监狱已遭受了九年摧残。十队指导员焦慧卿用尽各种残酷手段迫害她,从早五点到夜里十二点,一直不让她休息,如此摧残已近一年时间;并禁止她买日常用品,剥夺正常接见的权利。监狱迫害她腰部致严重损伤,连她父亲给送去的膏药,焦慧卿都不给转交。
三月十八日: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残害》中有一个案例,是说辽宁东港市新兴区公安分局不仅公然违法没收了东港三中教师、法轮功修炼者刘延俊的身份证和家里户口本,而且勾结当地教育局责令学校开除刘延俊的女儿,使刘延俊的女儿两次被撵回家。
《入籍英国有感》讲了胡锦涛的大学同班同学、原广州电力学院退休教师张孟业,出了国还遭中共暗算的事。
《中学教师薛天佐被关押在辽宁省辽中县看守所》、《武淑芳狱中开始修炼 在黑龙江女子监狱遭迫害》与《高级教师许淑芬三次被非法关押三位亲人不幸离世》,这三篇文章分别讲述了三位教师因修炼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其中的武淑芳,入狱前是一位教师,她是在监狱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受到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取消减期的变相加期迫害。
三月十九日:
这一天的文章《两岸教师境遇的对比》,把海峡两岸修炼法轮功的教师受到的不同的境遇对比呈现出来。台湾方面修炼法轮功的教师,因为修炼了法轮功,教育工作有了显著提升,获得了诸如:“特殊优良教师”、“弘道奖“,以及“友善校园学生事务及辅导工作特别贡献人员奖”。而大陆这边呢,作者列举了近日发生的诸多对教师迫害的案例,其中提到三月十三日明慧网报道的,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系讲师郭小军受到迫害的情况,在他的眼睛已经被迫害成严重模糊的情况下,监狱方面拒绝放人。
《孩子们的脸》中提到的一个孩子叫刘响,刘响的父母都是深圳南头中学的教师,因为修炼法轮功,母亲王晓东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在深圳南山看守所被迫害致死,父亲刘喜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在四会监狱遭受迫害。而刘响却被扔在深圳市孤儿院里。
三月二十日:
《参与迫害大庆市法轮功学员王洪兴的人员、电话》与《甘肃省嘉峪关市梁静媛、李玉海等仍在被迫害》的报道中,涉及两位教师被迫害的信息。
三月二十一日:
《河北医科大学教师冯瑞雪第四次遭绑架》补充了三月十六日关于她遭绑架的报道,警察给出的绑架理由竟然是“有人说到你”。
《姜学富被转到吉林九台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文,涉及到姜学富的妻子张俞,一名幼儿园教师,也是在单位被绑架的。
三月二十二日:
《四川简阳女子监狱虐杀手段:让你们回家去死》一文有一个迫害案例,是成都的退休教师罗英杰,非法判她四年,那时她已经七十二岁了。二零零七年出狱后不久就含冤去世。
《武汉市新洲区“六一零”绑架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山东第二劳教所恶警指使犯人毒打宋书福》、《辽宁辽中县国保警察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与《潍坊市寒亭区法轮功学员于春英被绑架》等四篇文章都涉及到了对修炼法轮功的教师的迫害。
三月二十三日:
这一天有四篇文章都涉及到了对教师的迫害,这四篇文章是:《中共政法系统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简述(二)》、《陕西咸阳市“六一零”头目刘志勇恶行》、《辽源市退休教师柳凤霞被六一零人员非法骚扰》、《重庆市潼南县法轮功学员黄玉最近情况》。
三月二十四日:
《二零一零年中共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综述》叙述了年仅二十五岁的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幼儿园教师胡苗苗,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遭犯人用膝盖猛顶其下体致使胡苗苗耻骨骨骼受伤,还用扫帚把和手指捣烂她的下体,伤口长时间不能愈合,流血不止,在三个月时间里不能直立行走,劳教所还不让就医。胡苗苗的父亲胡明亮为女儿讨公道却遭非法劫持。
另一个迫害案例是,吉林省榆树市一中教师、法轮功学员吴晓光被非法开除公职,曾三次被非法劳教。
《双城市万隆乡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上海法轮功学员钱峰失踪 疑被绑架》、《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季桂芝遭绑架》等三篇文章,也都涉及到中共对修炼法轮功的教师的迫害。
三月二十五日:
《中学教师家人控诉哈尔滨前进劳教所》说的是,黑龙江省依兰县三道岗镇中学教师左仙凤的母亲,对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恶警的控诉。在劳教所,左仙凤遭受惨无人道的迫害,包括木棍殴打、电警棍电、上大挂,双手倒背用铐子将左仙凤悬空吊起,她的双手被勒得变成青紫色,肿得象馒头。恶警在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里,还逼穿着单薄衣服的左仙凤罚站一小时,并且威胁她在接见时不能和家人讲自己受到的虐待。
酷刑演示:上大挂 |
《延边州安图县法轮功学员王彩霞被非法开庭》、《河北秦皇岛优秀教师韩玉珩被非法超期关押》、《黄冈市黄州樊飞面临被非法判刑 童金仙仍被非法关押》等报道,都涉及了对教师的迫害。
三月二十六日:
《牡丹江监狱残害法轮功学员纪实》中,讲到了原牡丹江师范学院体育系教师金宥峰,在牡丹江刑警二队受到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他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关押在牡丹江监狱,遭关小号、毒打、野蛮灌食等折磨,被迫害成肺结核晚期,而监狱却以金宥峰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为由拒不放人。拖延十个月后,于二零零八年端午节前才办理保外就医。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九点,金宥峰经抢救无效含冤离世。
酷刑演示:老虎凳 |
《中共以“经济上截断”迫害法轮功学员综述》,举了一个从教三十二年、多次获县级表彰、曾被山东省临沂市授予“模范教师”称号的马福民的例子。二零零零年黄历正月十三日,蒙阴县旧寨乡中共纪检书记刘少武纠集三十余人,将马福民家的家具、家电、农具、棉花、兔毛、花生种子、楸木木材七方有余,部份粮食、长毛兔全部洗劫一空,整整装了三卡车。只剩下几件衣服和五十年代盖的破草房。三代人积攒的家产被洗劫一空。抄家物资被贱价处理,乡政府人员中饱私囊。而乡政府人员却不承认抄家,说“这是政府行为,不存在违法”。
还有一个案例,是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退休一级教师陈昌均,多年来,停发、扣发陈昌均工资、福利等共约十万元左右。
《哈尔滨教师又一次被残酷迫害纪实》,介绍了哈尔滨市道外区育民小学教师高科,曾遭到十次绑架、四次非法劳教、九次非法抄家,还遭受了电棍、铁椅子、冷水浇、推掰撅、拳打脚踢、烟头烫、扇嘴巴、刮疥等酷刑。牙被打掉、肋骨被踢折、脸被打成紫黑色像半个黑西瓜、暴力灌食被灌的胃出血。
酷刑演示:浇冷水 |
三月二十七日:
《青岛胶州市退休教师宋桂香与丈夫被绑架》、《福建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兰州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河北省南皮县退休教师陈淑兰被迫害经过》、《黑龙江女子监狱暴力“转化”黑幕》、《河北医科大学教师冯瑞雪的申诉》等六篇文章,都涉及到修炼大法的教师的迫害。其中《河北医科大学教师冯瑞雪的申诉》在前面已经介绍过,这次是她自己写的申诉材料,内容更加全面和深刻。
三月二十八日:
《三年冤狱期满 成都黄香玲被“六一零”劫持》中提到了两个因修炼法轮功至今仍然被非法关押的教师。
《淌过中共洗脑的血与泪的冰河》的作者李群,原是南京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的教官。通读她的文章,令人对中共的邪恶冷彻骨髓。中共对她的洗脑与掌控,不只是从肉体、思想上强行改变,更有对她有计划地变相强暴。
三月二十九日: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一)》中有一例,退休教师陶守珍因为法轮功上访,被区教育局开除,停发退休工资。陶守珍的二哥为他不平,陪他到洗脑班找“六一零”负责人讨还退休工资。意想不到的是,陶守珍的二哥,一个活生生的人上了四楼,却成为死人被抬了下来,死因不明。地方政府只给了二千元埋葬费。
《黑龙江教师张景东遭六年牢狱迫害 工作被剥夺》一文,张景东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时,法轮功学员谭凤江因炼功遭到恶警韩继波和刑事犯王国庆毒打,他向恶警质问此事。为此,他被监区教育警察田博文铐在了监栏门上一整夜。
三月三十日: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二)》、《山西省太原市法轮功学员杜冰在河南焦作市被绑架》,这两篇文章涉及到对教师的迫害。
三月三十一日:
《江苏洪泽湖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潘绪军》一文的潘绪军,是沛县初级中学英语教师,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九年,在江苏省洪泽湖监狱遭八年迫害。
二零零九年二月至五月,潘绪军绝食绝水一百天反迫害,二监区监区长盛早才和五监区警察张元盛指使和教唆刑事多名犯人,对潘绪军进行了各种酷刑折磨。曾多次连续多天不让睡觉,犯人架着他在屋内地上转着圈拖,还用凉水泼身。张元盛甚至灭绝人性的把潘绪军按到地上亲自往嘴里、鼻子里灌水多次,并将绝食瘦弱脱相的潘绪军四肢绑在床上许多天。
盛早才还指使犯人杨继伟、王辉等,架着潘绪军的两只胳膊在桌面上砸,桌子上放着法轮功的书,书被砸坏,持续时间大约三、四十分钟,使桌面与桌腿被砸成部份报废,造成潘绪军的两只胳膊数月肿胀不消。
潘绪军遭到的迫害还有:淮阴籍犯人卞永生为阻止潘绪军炼功用扫帚把毒打潘绪军的右手,扫帚把被打坏;潘绪军的右手肿胀,淤血数日,手掌、手指全部淤血黑紫。徐州籍犯人陈在营许多次毒打潘绪军的手、脸、身体、把潘绪军打倒在地泼上水,再坐在潘绪军身上,掐着他的脖子进行折磨。睢宁籍犯人邱扎西,一天晚上用拳打潘绪军胸部,致使他心脏剧痛,好一会才缓过来,左耳当场被打穿孔。
酷刑演示:恶警指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 |
《黑龙江优秀教师高淑英屡遭中共警察迫害》中说,塔河县第三中学英语教师高淑英,曾多次被关塔河看守所、北安精神病院、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齐齐哈尔市看守所等,受尽折磨和酷刑,被野蛮灌食、奴工、精神洗脑、殴打、冷冻、虐待等等。老母亲和未成年的孩子为此十年间承受了无尽的苦难。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塔河县“六一零”主任李智华、塔河三中校长石宝申、工会主席李亚军开车把高淑英从家劫持北安市,中途恶徒们把高淑英按倒强行打了一针,高淑英顿时失去知觉。当她清醒一点的时候,发现自己衣服被扒,双手、双脚、头发都被紧紧的用绳子捆在一个铁床上,身体呈大字型,一点也不能动。再一次醒来时,头很痛、很沉、睁不开眼睛,大脑一片空白,发现自己还是呈大字型捆绑着,只是换了一个大房间,房间里有十来个年龄不等的女人。她们行为怪异,没有理智,有的跳着舞着;有的哭喊着;有的唱着怪歌;有的一下窜到窗台上;有的过来乱摸高淑英的身体。后来才知道这是北安精神病院。
酷刑演示:死人床 |
高淑英在塔河看守所绝食反迫害期间,遭到野蛮灌食。灌的是很稀很咸的玉米粥,或已经变馊的馒头泡上凉水放进很多盐,装在啤酒瓶子里。常常是警察领着七、八个男犯人扑上来,把高淑英撂倒在地,有的抓胳膊,有的捏手,有的捏耳朵,坐腿上肚子上,拿板条子使劲撬嘴。他们把玻璃瓶子放到口里就不管了,往往是喝一口、二口就咽不下去了,憋的要背过气去。恶警们不管喝没喝,死不死的,把瓶子口朝下,剩下的馒头水不管是脸上、头上、胸上猛劲一倒。当时一个男犯人说:“我再也不来帮灌了,太吓人了。”高淑英嘴唇常被捅破,舌头捅烂,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三)》中也有一个迫害案例涉及到修炼大法的教师。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十多年来,封锁消息,掩埋罪恶,遭到迫害的教师们案例根本无法一一曝光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这里所收集的与实际发生的不成比例,即使报道出来的案例,也远远不是他们所遭受迫害事实的全部。
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在社会上的地位与作用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现状和未来。可是在中共的独裁下,文革时把教师打成“臭老九”,发动学生斗老师;文革的阴影在中国人的心中还没有逝去,又对修炼法轮功的教师实施身心摧残。
教师是知识份子,对事物都有自己的认识和见解,他们的理性与独立精神是国家与民族最应珍贵的财富。他们为什么对法轮功的信仰那样坚定?他们的坚持中必然有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从这一点上讲,深受苦难的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们,在自己遭受巨大痛苦的过程中,也以自己对信仰坚守的精神给世人树立了信仰的楷模。这一点值得所有的中国人深思。
中共使用如此残酷的手段迫害这些修炼法轮功的教师,为的是逼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修炼法轮功,从而达到对他们的精神控制,不仅如此,还要通过精神洗脑企图泯灭他们的良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仅仅是对这些善良人的迫害,更是对人道德、良知的践踏。丧失了道德的社会对所有社会中的人来说将是可怕的,那样的社会还会存在多久呢?揭露中共的邪恶本质,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就成了每一个有良知的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