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名走上吸毒歧途的失足人,在家人和朋友的劝导下,我曾经试图摆脱毒魔,但一次次以失败而告终。二零零八年春,我被公安机关以吸毒的罪名,送到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劳动。在这里,我有幸认识了一群真诚、善良、不屈不挠的好人——法轮功学员,也让我认清了是与非、正与邪。
在劳教所,警察居然安排我们这些真正违法的人去管那一群善良好人,她们其实都是一些为社会为国家有着或大或小贡献的人(却被中共诬蔑为“扰乱社会秩序”),现在居然要受到一些社会“渣滓”(劳教犯)的管制,而那些恶人(我也曾是其中之一)用尽了社会上的各种流氓手段来折磨法轮功学员,用体罚、扇耳光,辱骂、拳打脚踢等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残忍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那里(劳教所)的管教警察真的与社会流氓无异,不仅亲自动手扇法轮功学员的耳光,而且还教唆我们用不许睡觉、不许上厕所、不许喝水等手段摧残她们,更有甚者是一个二十来岁的贩毒犯编了一套所谓的“回春操”,强迫法轮功学员做,一套大概三十分钟左右,管教民警知道后还授意贩毒犯强迫法轮功学员边做“回春操”,边口里念“我是一名劳教学员,要与党和国家站在一起,没有见到就没有发言权。”如果法轮功学员不从的,就用大的可乐瓶装上水夹在两大腿之间,头上还要顶一沓信笺纸,双臂伸直向两边抬平,双膝还须微弯,稍有不从就破口大骂,还编一些很下流的歌强迫法轮功学员唱。
我是亲眼见到了劳教所警察授意我们准备一些又臭又脏的袜子去塞“崔某某”(法轮功学员)的口后,我良心发现,觉得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不道德、丧天良的,我不能这样做,做了我会良心不安的。也就是从这次后,我开始同情法轮功学员,只要有机会我就给予她们帮助。
后来为了帮助法轮功学员,我常被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憎恨,被干部(警察)批评、罚分,但终究邪不压正,我用正义的心和行为,不仅帮助了法轮功学员,还净化了自己的心灵。我真的要感谢法轮功学员给予我精神上的力量,现在我也成为了一个正直、善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