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6/欧阳佳被湖南平江县国安大队绑架-239636p.html
【字号】  
欧阳佳被湖南平江县国安大队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2011年4月19日,60岁的法轮功学员欧阳佳在家种菜,突然闯进6个不速之客,是平江县国安大队的警察,来绑架他。

他们一进门就开始搜查,因为欧阳佳在地里种菜只有大门是打开的,房间门是锁着的,警察就象贼一样不知道怎样搞几下,就把门打开了,抢走欧阳佳老人的《转法轮》经书两本,还有欧阳佳对当地派出所、乡镇干部亲手写的劝善信几封。欧阳佳近几年来,为了世人能明白真相,为了叫这些邪党人员不要跟着共产邪党再干坏事,一直用写信的方式去慈悲的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这次恶警就是以欧阳佳老人不该写信为借口绑架他的。现在欧阳佳老人被关押在平江看守所。

2011年2月24日,平江县法轮功学员李福星、徐宽厚被绑架到新开铺劳教所。近来湖南很多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到了当地政府不法人员的骚扰,有些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入洗脑班。

洗脑班的成立和存在完全是违宪和违法的,它触犯的法律如下:

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江泽民集团指挥下的“610办公室”为迫害法轮功所办的各类洗脑班严重触犯了上述法律,而受迫害人所在单位保卫人员绑架本单位职员强行送到洗脑班则应承担协同犯罪的法律责任。

平江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党人员:

喻四新 13974009567平江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方乾坤 13874007788平江县国保大队教导员
黄拥军 13907401007平江县国保大队副教导
许 昕  13974003222平江县国安大队(副大队长)
魏 红  13786073108平江县国安大队(副大队长)
洪志凡 13874009998平江县政法书记
方缘模 13077191789(6666608)平江县委610办公室主任
李景榕 13762045350平江县610办公室
610办副主任湛喜如(0730---6224345)

讲真相电话:
彭先政 13807409650平江县委书记
王洪斌 13907404879平江县县长
曾永发 13347206668平江县委副书记
徐教凡 13807409690平江县副县长
黄件保 13607309000平江县公安局局长
江 武 13907401598平江县公安局副局长
毛绍武 13786076789平江县武装部
罗志远 13973029688平江县人大主任

发稿:2011年04月26日  更新:2011年04月26日 07:28:00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11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