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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判十一年重刑 吉林刘福全已陷囹圄七年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吉林通化市法轮功学员刘福全,男,现年四十九岁。曾就职于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发电厂,任厂长办公室信访办秘书。二零零四年四月,刘福全只因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竟被枉判十一年重刑。从二零零五年起,至今已被非法关押七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初,刘福全因制作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九个月后,被秘密枉判十一年重刑。上诉被驳回后,于二零零五年新年前几天,被秘密转至四平监狱迫害至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无辜打压后,刘福全多次去北京向政府和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也因此被多次非法拘留。二零零零年除夕,他在天安门广场炼功,被非法关押。同年八月左右被非法劳教一年。回家后因骚扰不断,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刘福全于二零零二年三月开始流离失所,被迫买断工作。

目前,刘福全在四平监狱被迫害的情况不详。请当地正义人士,用心了解,揭露迫害,帮助营救法轮功学员刘福全。

发稿:2011年04月25日  更新:2011年04月25日 0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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