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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装锅合法 抓人犯罪
—— 写给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察的劝善信
文/哈尔滨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察:

近期听说你们局绑架了很多安锅收看新唐人电视的法轮功修炼者,我想要告诉你们的是安装卫星接收器收看节目是完全合法的,恰恰你们这种绑架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对于安装收看的民众进行迫害、关押、劳教、判刑更是错上加错,迟早会接受法律及良心正义的双重审判!

你们可能会说这是上边让我这样做的,这是国家让的,可是你们知道么,就是这样一句不负责任、堂而皇之的理由造成了多少冤假错案,造成多少无辜伤害,请你进入百度搜索一下西班牙“审江案”,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高官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等十几种罪行,在全球33个国家55宗起诉案件,现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国际逮捕令已经下达。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平反的时候,为了隐瞒真相平民愤,杀人灭口,共810人被拉到云南秘密的枪决,当时北京市的公安局长刘传新则在追查开始之前就畏罪自杀了。很多人都知道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完全是他一意孤行,策划了这场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你们如果再跟随其后只能当作他的替罪羊流入很可悲的下场。共党执政以来历次的运动,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啊。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知情权”,老百姓安锅正是符合宪法规定,是合法行为。安锅看电视费用低,因为卫星公司发射到上空的卫星有几十颗甚至上百颗,老百姓只花三、四百元钱买锅接收器,就能任意接收到信号,其余不花任何费用,终身受益,而有线电视却要我们每年都得交一百多元钱。其实有线电视也是一次性投资,却要长期向广大民众收费。咱们想一下,接收卫星是免费的,不收任何费用,而为什么要长期向民众收费呢?每户一年就交一百多元钱甚至更多,年年如此,仅这一项收费就是一本万利,这比起“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和“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又如何呢,是否更狠呢?如果全体民众都安上“锅盖”,就无法不劳而获长期向民众敛财了,这与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地头蛇相比又如何呢?,是否更霸道,更黑心呢?这不是明抢是什么?为什么要把安锅说成是违法呢?纯粹是以权代法扣帽子,欺压百姓。这就是中共独裁专制造成的,这样的政党还可信吗?还可要吗?

再有接收的信号又不是你中共发射到天上的,国际上发射的信号很多,地球上的人可以任意接收,根本就不存在侵权问题,再说国家宪法也没有规定公民不准接收发射到天上的卫星信号,作为生存在地球上的人有权利选择接收哪些信号和不接收哪些信号,或者老百姓根据自己的条件接收不接收有费用的任何信号,不存在投机取巧问题,而且有线电视播放的节目没有锅接收器的节目信息真实、及时、健康。新唐人电视节目有医疗保健、教授餐饮制作、书法绘画、新闻点击、大陆综合等多种节目,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没有欺骗,没有色情,凶杀暴力等,观众能从中学会很多生活方面的知识,真正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孩子可在看电视过程中学习书法、绘画、演奏等,家长可学烹饪,按传统中医节目指导按摩身体有关穴位,调整身体,买菜时辨别什么样菜有毒和无毒,在流感来时如何预防等等,喜闻乐见,不花一分钱走遍全世界,了解生活及社会动态等方方面面,这就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而拆锅是违法的。

大家都知道接收器是国家经过许可认定生产的,在市场上销售,而且安锅的民众是通过现金交易买回来的,不是偷、抢来的,因此买锅不属于违法行为,卫星发射上去就是让人免费接收的。我国《宪法》第40条也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卫星电视的广播和接收也在法律的保护之内,每个公民都有不可侵犯的知情权。老百姓安“大锅”收看卫星转播节目完全合理合法,禁止公民个人收看境外卫星电视广播的所有行为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公民的通讯自由,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

其实中共为什么怕老百姓安“大锅”呢?就是怕老百姓了解事实真相。它们只允许看它们的电视广播,可是它们的广播是按照它们的需要而播的。它们决定着人们该知道什么,不该知道什么。这不是在剥夺人们的权利吗?再说如果你播的都是实事求是的新闻消息也行,可是偏偏都是一些骗人的假货或者是与事实有很大差距的水货。就说“天安门自焚”伪案吧,明明是政府导演的假案,非要嫁祸法轮功,结果弄得漏洞百出,让人一看就是假的。中共为什么非要用假新闻欺骗老百姓,人家没有错非要编造一个假的伪的案例嫁祸于人,这不是在耍流氓吗?一个执政党在耍流氓它还有正义可言吗?人家安“大锅”就是想了解事实的真相,结果它们就抄查、罚款、抓人,这还有理可讲吗?

奉劝有关骚扰安装用户的行恶者,赶快悬崖勒马,不要一意孤行,执行中共邪令和为谋取个人利益践踏法律,葬送自己的生命未来,中共党魁江泽民、罗干、薄熙来、吴官正、贾庆林已经被多个国家起诉,法庭发出国际通缉令,要将这些侵权恶人绳之以法。你们拆锅的规则和行为以及对于安锅者的绑架行为,恰恰是根据中共邪党的邪令制定的,邪党垮台,你们不但要遭到法律制裁,还要遭天惩,为它做陪葬。

其实在中共多年的洗脑中,我们形成了一个观念就是:中共不能说不能动。《宪法》规定: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应在宪法及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个中共为什么凌驾于《宪法》之上?作为公民我们有权利指出中共的不法行为!这也是维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中共败坏到这种程度,法轮功学员及正义人士把事实真相讲出来,说出人们的心里话,连中共高级领导人自己都知道濒临灭亡的状态,都在纷纷找退路、留后手,贪款外移、老婆孩子移居国外,自己也在伺机而动,驴早已被贪官牵走了。

其实与您说了这些,无非就是想告诉您:法轮功在中国不违法,法轮功学员安锅不违法,老百姓收看新唐人节目不违法!中共打击法轮功是中共在犯罪,虽然现在中共执政,但谁犯了法都得受到惩罚!只是个时间问题;另外是想告诉您,法轮功学员告诉您的真相真的是为了您好,没有别的目的,希望您能静心听一下,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退出中共的一切组织,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个完全为了你们好的法轮功学员

发稿:2011年04月18日  更新:2011年04月17日 2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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