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波,家住七台河市新兴区。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修炼法轮功之前,有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脑动脉硬化,腰椎间盘突出、胃病、肠炎等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不长时间,这些病都不翼而飞,身心都得到了健康。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多钟,李凤波刚到家,七台河市新兴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正驰带领六个便衣警察闯进李凤波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大法书。当天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610”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察大约十几人,还绑架了当地法轮功学员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涛,关淑雪、刘芳荣等。
李凤波被劫持到了北山派出所连夜审问,李凤波不配合他们,什么也没有说。李凤波被非法关押到七台河第一看守所,多次被非法提审迫害。
三十多天后,李凤波身体出现了严重状态,多次昏迷,被送到市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结果是肺癌晚期,邪党工作人员怕承担责任,通知家属把李凤波接回家。但是他们还不放过李凤波,新兴区公、检、法部门的人员多次到李凤波家进行骚扰。
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身体肺癌晚期症状的李凤波接到法院传票,传票上写着5条假证,邪党人员要求李凤波出庭并承认5条假证。李凤波的家人在担心和恐惧中,其哥哥被迫将痛苦虚弱中的妹妹背到法庭,在法庭上李凤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恶党人员对李凤波进行非法庭审后,判三年缓期。
李凤波被迫害得走路费劲、呼吸困难,什么家务也干不了,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重阳节)下午2点20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