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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警察陷害郭玉兰女士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师范大学法轮功学员郭玉兰女士于二零零九年四月被北京海淀区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被北京市海淀检察院非法传唤讯问。中共警察迫害郭玉兰女士的借口是她自二零零六年以来发了一百四十多封法轮功真相信件。

首先公民有言论和通讯的自由,寄发真相信件完全是合法的。其次,中共警察对郭玉兰女士的指控完全是无中生有,因为二零零六年全年郭玉兰女士都被中共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根本没有通信自由。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北京市海淀检察院传唤法轮功学员、北京师范大学郭玉兰到检察院听从讯问。原因是北京海淀公安将郭玉兰的案件移交海淀检察院。

检察院根据海淀公安的伪证讯问有关内容如下:

“你从二零零六年以来发了一百四十多封法轮功的信件?从你家抄出了电脑、打印机和其他法轮功的资料?”

郭玉兰反问到:“二零零六年,我全年都在北京市女子监狱,怎么会发法轮功的信件?这是胡来!造假!”

检察官又说:“你在监狱就不能发法轮功的信件了吗?”

郭玉兰说:“你不知道监狱里没有通信的自由吗?我们发信都是开着口交给警察,警察过目后给我们发出。我怎么能发出法轮功的信呢?况且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片警牛杨非法闯入我家时说有九十三封信怀疑是我写的,现在怎么又变成一百四十多封了呢?”

检察官又说:“可是,这个鉴定是最有权威专家鉴定的啊!”

关于“最有权威专家鉴定的”这句话,早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海淀区北太平庄派出所片警牛杨,当时根据这个“鉴定”打着修煤气管道的幌子采取了诈骗的手段闯进了郭玉兰的家。郭玉兰当即否认,说此事跟自己无关。牛杨也心虚地没有底气地说:“这是个特大案件,那咱们不说这个信了,你家里有电脑、打印机和大法的资料。”他根据这个把郭玉兰绑架走了,郭玉兰当天闯出看守所。公安觉得很没面子,就给她一个取保候审一年。二零一零年三月,海淀公安将电脑、打印机还给她儿子。确认这不是她的东西。

可是他们因为没有见到郭玉兰,有点气急败坏。那个“特大要案”也找不到头绪,因此就把已经还给郭玉兰儿子的电脑等物品作为证据,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再次闯进郭玉兰的家,将她绑架。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七日,郭玉兰闯出看守所时,狱警就是这么说的:“这是最有权威的专家鉴定的。”看来海淀公安不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是迷信“最有权威专家”给在监狱里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造谣,把这样的造假案件当作重点案件去打压,而且伪造的数字可以蓄意的改变,由当初的九十三封改变成一百四十多封。因为是“最有权威的专家”,所以海淀公安可以不假思索、不动脑子,拿着这个大棒不顾实事的颠倒黑白,迫害法轮功学员,他们无视法律的严肃,在“最有权威的专家”面前,法律的公正、严肃变的那么苍白无力。

海淀公安轻蔑法律,出尔反尔,愚弄检察官。可是在他们挥舞着“最有权威”这根大棒打压法轮功学员时,他们却忽视了造谣专家的最大的漏洞,就是你们所诬陷的法轮功学员去发信,恰恰她正在你们所关押的监狱里,难道是你们自己“失职”了,给她提供了方便,让她去发信吗?

检察机关讯问郭玉兰的目的是要核实这一百多封信是不是她写的。根据时间地点而言这些信根本不可能出自她手。那么这些信来自何方暂且不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就言论自由来讲应该包括感官表达的语言和文字表达的语言,信件应该在言论自由范围之内,可他们却对信件大动干戈,这难道不是违反宪法吗?作为检察机关你们的职能究竟是什么?而你们的行为就是在践踏宪法!应该立即停止这种行为!

发稿:2011年02月09日  更新:2011年02月08日 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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