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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阳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位于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烂泥路烂泥沟,即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市看守所、贵阳市第七中学分校旁,对面是贵阳市公安厅局保安培训中心。名为“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的私设监狱——洗脑班。

该洗脑班由贵州省、市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直接安排、指挥,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先在公安局内施行,再于2002年建设定点基地,用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洗脑班不法人员

“贵阳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从本市所辖区域内的公、捡、法三家抽调人来,充当做所谓“帮教”;从社会上破产的国营企业、国营单位和社会无业人员中招募一些人作为所谓“陪教”,这些人是经过公安等专职人员进行特殊培训和筛选后在其指挥下行动。“陪教”不“陪学”,“陪教”是陪同或直接出手打压炼功人的帮凶,任务是包夹、胁迫、监视、行凶;“帮教”实施“绑架”,是“策划、操控、行恶”者,是主犯,这个集体形成一个犯罪团伙。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主要头目:上级主管领导市政法委蔡某(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林建华(听说二人已调换),到烂泥沟“法制中心”坐镇指挥一把手林青(父亲林孝先:住贵阳市白云区阳光花园3组团1厅1号;哥林松:在七冶建设公司经营部;姐林兰:七冶医院传染科)。

(1)马吉祥手机:13984352195“转化基地”副科长,“帮教”组组长

马吉祥,男,一九六四年生,原在清镇市教育局工作,后调贵阳市教育局,大约2004年调“贵州省法制学习班”(即贵阳烂泥沟洗脑班)。马负责洗脑班的日常洗脑迫害。

马吉祥妻子,张丽,在清镇五小学教书。女儿:马欣,在贵阳市十七中念书。

(2)禄俊手机:13985164311,“转化基地”副科长,“帮教”组组长。

禄俊,男,40多岁,部队转业,原是贵阳市工人文化宫的工作人员,因想进入政法系统吃公务员的饭,就通过关系进到洗脑班来,拼命表现自己。该人心狠手黑,为达想进政法系统目的,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从该班成立至今,一直负责管理保安人员和包夹人员,组织“学习”、“开会”等洗脑迫害。曾经和黔南州政法委610办主任苟德伟等到上海“学习”,部署迫害法轮功计划。

(3)夏某“转化”迫害责任人

(4)徐纵华,男,洗脑班具体负责人手机:13885150608

(5)王某,女,40多岁,市妇联,戴个眼镜,身材瘦小,却很能说,有心计,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任命为“帮教”组组长。手机:13678502890

(6)杨某,学党政管理专业毕业。手机:13984301225

(7)杨余珍“帮教”组组长

(8)“帮教”人员,“转化”责任人6人:黄琰、郭曦、王家伟、庞珺、王月蛟、杜丽

(9)任青后勤工副科长

(10)孙权“帮教”人员,驾驶员

(11)赖小碧“陪教”组女组长(包夹女组长)

(12)吴贵友“陪教”组男组长(包夹男组长)

(13)“陪教”人员4人:陈金一、潘某、张德明、李宝发,郭毅,30岁左右,学法律专业毕业

(14)恶警,江华(音)男,30多岁。

上述人员为仅为知道的部份人员,还有未知人员。

“贵阳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办了数十期洗脑班,几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而来,本已经在劳教所、监狱中冤狱期满又被劫持到这里继续残酷迫害,造成刘远珍、包丽群、石通文、高茂森等被迫害致死!

洗脑班迫害手段

(一):从肉体上迫害法轮功学员。如2003年对高茂森在精神上折磨,其中要求他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等所谓“三书”,高茂森不配合,问答“我没有违法”,“法轮功是修身养性,是按真善忍来做人,炼功又没有错”。由于不服从,恶人就殴打他,强行转化。46岁的高茂森不服从在黑窝里的长期以来的禁闭关押、不让洗澡、不让移步走动、不让做任何活动、胁迫等迫害。2006年11月17日,因有机会跑出禁闭小楼,冲出黑窝第2道铁门要回家,被恶警绑架回室,“帮教”、“陪教”,“保安”特别是胡某、潘某对他毒打。日后传出他已死亡的消息。恶人为了掩盖高茂森被酷刑毒打致死的事实,栽赃陷害他是用电视机闭路线套上自杀。

摧残性灌食:法轮功学员被长期非法关押,在以绝食形式反迫害时,就被野蛮灌食。洗脑班恶人在输食管上插上有害药物,在鼻孔里来回抽动,同时将灌食管在胃里不停搅动。许多人还被灌以高浓盐水、辣椒水、高度白酒、芥末油、石灰、洗涤用品甚至粪便、尿等进行凌辱,摧残。恶人甚至以折磨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为乐,如灌浓盐后,用打气筒向学员胃中打足空气,然后用脚踩肚子以至浓盐水从胃中反喷出来,呛激人的眼鼻、气管,恶警竟以此为乐。还对失禁、拉肚子的法轮功学员强制不让上厕所,并将人倒挂在牢房铁门上以此取乐等等。有的人就象胃用手往下拽那样疼痛,恶心呕吐、上不来气,吐出的苦涩盐水里带血,天天重复。如:法轮功学员包丽群、刘远珍就是被这样迫害致死的。

强行施药:把正常法轮功学员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或给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等,使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致死。用上不明药物后,口干舌燥、睁不开眼、发困、甚至长时间拉肚子。一段时间后,从眼、耳、头发等处全身开始溃烂。法轮功学员不能忍受,质问恶人时,他却说:“没办法,是上边让干的。”

(二):精神折磨:院内房顶上、楼道内大墙各个角落都有多个摄像头,进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每间房内还有窃听器。严密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法轮功学员一旦被关进去,便失去一切自由,连上厕所也被恶人跟着。打手们可以肆意谩骂、处罚、凌辱,即使是对那些老年人也没有丝毫的人性。

黑窝里形成以潘某、陈某、杜莉、赖小碧为核心的邪恶团体,经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威胁,谩骂和侮辱。2007年8月31日,杜莉、赖小碧就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张菊英的毒打,“陪教”们逼法轮功学员坐在没有靠背的独凳上,身直脚正目不斜视,直至坐得昏沉恍惚,双脚发肿,全身酸疼。而且还不让睡觉,用所谓“熬鹰”方法使人整天处于昏昏沉沉。神智恍惚之中,并且是天天如此。“帮教”人员直属特务机构“610”系统。主要是从精神上折磨法轮功学员强化洗脑。采用“车轮战”、“人海战”、“疲劳战”和“心理战”等种种下流手段。具体表现在:一是找法轮功学员长时间的、密集的谈话;二是逼迫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书籍,而且是每天长时间播放,除睡觉外,成天都不能离开,电视与座位间仅一米之远。三是写所谓的”认识体会“。写完认识后还要看表现。如:脸上没有笑容,表情不好,就算没达到”转化“的标准,就要被新一轮迫害。这种迫害对法轮功学员伤害极大。四是逼迫写“三书、五书”(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等)。还要组织“揭批会”,要让送入单位的领导、辖区派出所警察、家里的亲人等有关人员到场时,并且要这三方面的人签组织“责任书”。整个过程都要逼当事人按手印,记笔录。让其承认这些是自愿的。对于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武世忠、张菊英、胡发荣等,他们就编材料,搞什么定性升级,没任何法律程序就送劳教所或起诉判刑。五是迫使法轮功学员看辱骂法轮功创始人的标语,写在墙上,让其每天早上睁开眼就能看见。

正告犯罪人员

“贵阳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主办单位--“六一零”办公室本身就是一个超越宪法和法律的非法组织,毫无疑问,非法组织办的“贵阳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当然也是非法的。法轮功学员是由“六一零”办公室这个非法组织指使公安国保大队和派出所警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采取诱骗或强迫的方式绑架来的,或者直接从各地拘留所、劳教所、监狱等劫持来的。已经构成《刑法》第238条的“非法拘禁罪”。中共“六一零”办的“法制教育学习班”不是司法机关,竟然随意限制和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并不择手段的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与摧残,已构成《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和《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贵阳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已经触犯多项罪行,其中包括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侮辱罪,诽谤罪,教唆罪,刑讯逼供罪等罪。参与犯罪者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之报、如影随形:2005年9月初,遵义市历来负责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之一的市委副书记,51岁的陈平安,忽然暴死于贵阳市,死时舌头伸出来很长,死因不明。陈平安死前一天还在遵义市党校讲话(党校也曾经是洗脑班),此事在遵义市委、市政府众人中引起震动。一时间众说纷纭,有说其一贯在迫害法轮功中坏事干尽,罪业深重、终遭恶报的。有说当局为掩饰内心恐慌,将此事当作重要机密不得泄露的……。

2004年10月30日上午,贵州迫害法轮功学员集中营--中八劳教所一车干警从外地返回途中与一大客车相撞,车上21名干警全部受伤,一人重伤。

中八女子劳教所党委书记、政委赵运涛在任职期间,劳教集中营的恶警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后来,赵运涛患了一种不知名的疾病(注:据多个渠道得知,其可能患上艾滋病),于2005年9月在身体极度痛苦之下,自杀于自己的办公室,时年48岁。非法关押很多法轮功修炼人之贵州省女子劳教所的王副队长、新收队队长顾兴英等也因竭力迫害修炼者遭坠楼、骨折等恶报。

2004年5月,家住贵州省金沙县赵家湾的张金榜(生产队长)举报法轮功修炼人张红,并给恶人引路,导致张红被非法拘留。一周后张金榜家住房遭雷击。

贵州省都匀市115厂保卫科科长徐颜仁和本区派出所罗某等人多次到法轮功修炼人马代莲家恐吓,非法抄家。2000年1月逼马代莲家人交了一千四百七十元钱说是给去接马代莲等人的人坐飞机(有两位修炼人共被勒索近三千元)。马从看守所回家后,徐无理的叫马代莲一天两次到厂里报到,逼马代莲写不炼功保证书。由于马代莲本人坚决不写,徐和派出所罗某,第二次送马代莲去收容所,又送去洗脑班。不久,徐颜仁得脑血栓,瘫痪了。

天柱县法院警察廖小平,仇视法轮功,谩骂法轮功,其岳母病故,他诬蔑因修炼法轮功不肯吃药所致,2004年得恶症,死亡。

黔西南州610办公室的古见红,在2002年4月历时一个多月和“十六大”召开前举办的两期洗脑班上表现非常卖力。她逢人便说:“这一次省里拨款10万,州里拨款10万,市里出10万,合计30万。有单位的由单位出钱每人2000元,都是为了转化几十个学法轮功的人”,她采用诓哄、讹诈等卑鄙手段,强迫修炼人写所谓洗脑综合材料:保证书,决裂书,批判书,检举揭发材料,悔过书等等。她和其他帮凶一起强迫修炼人在她们早已写好的洗脑材料上按手印。2003年新年前她到贵阳开会,一家人坐的小车钻到了一辆大车下面,40多岁的古见红当场身亡。她丈夫受了重伤,儿子和驾驶员受轻伤。

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所长邓勇,此人身体非常强壮,只因长期迫害法轮功,于2004年元月18日下午18点左右在大南门附近出车祸。知情者都感到蹊跷:追尾肇事怎么能死人了?马上送医院开刀抢救,肝、脾、脏都已破碎无法医治,当即死亡。

威宁县公安局局长林科俊,因多次主持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造成10多个学员家庭妻离子散,家庭生活困难。对于威宁县屡次发生的重大案件破案率却很低。在他三次准备升迁前,均因内部管理不严造成公安内部人员犯法案件而负连带责任而停于原职。等等!

正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是人神共愤天理不容,中共必然灭亡,只是个时间问题。法轮功学员在受到中共和你们的残酷迫害中对你们的善劝,是为了救人,珍惜吧!停止迫害,将功赎罪是唯一的最好的选择!

发稿:2011年02月08日  更新:2011年07月09日 20: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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