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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退休职工侯艳清遭受迫害的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侯艳清,女,六十二岁,兰运一公司驾驶员培训队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炼法轮大法后,腰椎、颈椎骨质增生、腰腿疼、头晕等疾病不治而愈,从此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坚修大法。但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江泽民邪恶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大法,从上而下的迫害,侯艳清所在单位恶党人员跟从邪党迫害她,不止从精神上施压,经济上也截断,每月只给二百元生活费,当地恶党部门多次非法敲诈、勒索、绑架、关押她。

二零零零年元月侯艳清上京证实法,在天安门被抓后,送往兰州驻京办,七天后单位干事王道德及公司派出所王树明、徐春梅将侯艳清劫持到兰州桃树坪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勒索现金3674.26元。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八日,侯艳清又被所在单位兰运一公司非法关押四天,因不配合他们,后被强制送往兰州七里河韩家河戒毒所非法关押一百三十天。当时韩家河洗脑班的校长叫丁升潮,三十多岁,其他看守人员是穿着制服的四个公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大法学员有三十多个,除侯艳清外,全都是兰州七里河区的法轮大法学员。他们用各种手段迫使大法学员“转化”,开始念其它宗教中的东西,被学员正念抵制,后来又把每个房间全部锁上,上厕所得排队,因此有人大小便失禁。在被强制失去自由的情况下,大法学员被迫绝食绝水三次,最长达十天,恶人看要出人命了,才让单位接回,每人被非法勒索一千二百元所谓的“生活费”,有工资的从工资中扣,没工资的自己掏。侯艳清的是其单位强扣的。

回家后,单位书记韩忠却叫已退休的侯艳清上班,妄图强制让侯艳清失去自由,侯艳清不配合他们,韩忠就派人堵住楼口监视,强迫侯艳清的丈夫晚上看着她,并以不发工资相威胁,只要侯艳清一出门就有人跟着,长达三个月之久。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早上八点,兰运一公司又妄图迫害侯艳清,要将她送洗脑班,被逼无奈,侯艳清从二楼窗户跳下,脚被扭伤,从此流离失所五个多月。

由于单位领导胡棣的构陷,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下午六点,兰运一公司邪党办主任董玉华、书记韩忠闯进侯艳清家,随后又来一帮,有公司书记张永、宣传科长刘中军,公司派出所徐春梅、姓王的等十多人,非法将侯艳清绑架到兰州龚家湾洗脑班。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晚九点多,由洗脑班杨瑞林、杨东晨,不知姓名的女警察及保安等人,说是谈话,把侯艳清带出关押楼,关进禁闭室,当时被关禁闭的有兰大教师包新康、八中魏周香、兰钢张振民,电机厂毛亚萍等大法学员,恶人强迫大法学员长时间站着,不让睡觉,被上吊铐,使人的腿肿得象面包一样,不能走路,绝食就强行打点滴。侯艳清就这样被非法关了十九天,当时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的所有学员,分批的都被关了禁闭,被非法吊铐,每个人腿肿得都不能走路。

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侯艳清再次被兰州城关区团结新村派出所非法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被祁瑞军勒索家人二千元。六月十二日,因不做广播操,被洗脑班恶首祁瑞军在三十度的太阳下罚站,铐在健身器或铁栏杆上,断断续续两周。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团结新村派出所两个警察开着警车,将侯艳清、裴秀英从龚家湾洗脑班拉到兰州桃树坪拘留所,关押十四天后,又由团结新村派出所两个警察开着警车接回龚家湾洗脑班。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法轮大法学员苏金秀无端地被喝了酒的祁瑞军拳打脚踢,脸被打青了、腿被踢青了;四月二十日,法轮大法学员杜文慧被铐在床头上蹲不下,直不起,被祁瑞军踢的一个月腿还黑着;十月,侯艳清被铐在床头二十个小时。

在黑窝面对种种的迫害,侯艳清多次绝食反迫害,被非法关押近三年,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又一次绝食,才回到家中。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早,兰州城关区“六一零办”王桂兰带着白银路街道办主任丁亚玲,到侯艳清家骚扰,所谓“回访”,逼迫侯艳清家人签字。


兰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幼平
兰运集团副总经理: 邓明道

兰运一公司驾驶员培训队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33号 邮政编码730030
队长电话: 0931—8180581
业务组电话: 0931---8181360
支部书记电话:0931---8180009

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136号 邮编:730050
书记:祁瑞军

团结新村派出所位于城关区定西南路343号
所长: 王小明 电话:13399317716
教导员:蒲潜 电话:13399311788
团结新村派出所团结新村社区警务室位于城关区团结新村50号
警察:王道芬 电话:13399317273
团结新村派出所定西南路社区警务室位于城关区红星巷186号
警察:李燕敏 电话:13399317263

发稿:2011年02月07日  更新:2011年02月08日 2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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