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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宁县霍淑香生前被迫害事实(图)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霍淑香是黑龙江省东宁县环卫处的职工,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非常健康,对工作兢兢业业。二零零七年六月底讲真相时遭县国保大队长林晓伟等三个警察毒打,出现胸腔积水,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离世,年仅四十八岁。

'霍淑香遗照'
霍淑香遗照

霍淑香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东宁县国保大队长林晓伟和其妻子劫持。恶警林晓伟打电话给“110”,马上来了两个警察,他们三人一起对霍淑香拳打脚踢,对她的胸部猛打,用手猛抬下巴。霍淑香瘫坐在地上,不停地咳嗽,半天起不来。当时围观的人很多。

在被绑架到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后,她的乳房上还有一个硬疙瘩,乳房底下发红,两个脚跟处还青紫一片,并且经常咳嗽、胸闷、呼吸困难。

从拘留所出来后,东宁县环卫处领导停止了她的收费工作,让她去扫大街,并派人每天监视,一发现有人和她接触,就找她谈话写保证,严重地侵犯了她的人权,几乎没有人身自由。使她身体越来越不行,连走路都很困难,到医院一检查为胸腔积水和心脏病。

后来上哈尔滨、牡丹江住院治疗花去家里好几万元钱(其中大部份是向亲友借的),最后一次上牡丹江看病,因没钱向单位借钱,单位领导一分钱也没借。由于病情反复,又没钱及时治疗,霍淑香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迫害离世。

霍淑香修炼法轮功十年,是从没得过病、没打过一次针的健康人,就这样在中共恶警的毒打下被夺去了生命。

发稿:2011年02月27日  更新:2011年02月27日 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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