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
张素香今年六十二岁,她命运坎坷,有过三次婚姻。第一次婚姻育有一子,离婚时判给男方,男方将儿子送人。第二次婚姻结婚四个月丈夫因公死亡,当时张素香怀孕两个月,后育一女由外公、外婆抚养。第三次婚姻育一女儿于美玲。不料此女儿却是先天智障、聋哑。命运的苦难,使张素香学会了抽烟、喝酒。是法轮大法改变了张素香的心态和生活。修炼后的张素香对生活充满希望,她戒掉了烟酒,对美玲更是不离不弃。二零零七年,美玲的爸爸脑出血死亡,扔下母女二人相依为命。
于美玲 |
张素香的女儿于美玲,女,今年三十岁,先天智障、聋、哑,生活不能自理。以前是一天三顿饭均由妈妈喂,后在妈妈的悉心照料下能自己吃饭,但大小便不能自理,虽已三十岁,张素香还得一把屎一把尿的照料着。而于美玲在妈妈的精心照料下,长的又高又胖,体重二百斤。
然而,这样一个智障女也没能躲过中共邪党的摧残。九月十七日,于美玲的生命发生悲剧性的突变。那天的早晨,家里突然闯进许多陌生人,将母亲拽上一辆车,痴傻的美玲仿佛也感觉到了什么,她上前要夺回母亲,她的生活不能离开母亲,但母亲还是被抢走了,院子里只剩下美玲和看着她的人。据目击者说,美玲在院子里又跺脚又击掌,这是一个痴呆、聋哑女孩对不公的呐喊,对人性无存的施暴者的怒吼!
张素香被非法劫持到彰武县刑警队,在那里,张素香遭恶警殴打。张素香在忍受母女分离之苦与被打后身体疼痛的情况下,还善良的向刑警队的打手及国保大队长崔海峰讲真相,声声劝善,可她万万想不到此时将是她们母女的永别之日。
再说于美玲,在十七日的当天就被彰武县公安局警察拉到阜新福利院。在福利院里,美玲被他们用一根两米长的绳子拴在脚上,然后拴在暖气管子上,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这两米范围内圈着。两个月后,即十一月十七日,彰武镇工会主席于辉给美玲的亲属打电话叫过去一趟,说于美玲有病了。亲属们看到了美玲的遭遇和身体状况,要求院方给予美玲治疗。而阜新福利院却答复说,彰武县给的钱不够给美玲看病的,他们要把美玲送回彰武县公安局。十一月十八日,美玲被彰武县公安局送到彰武镇政府,彰武镇政府又派人将于美玲拉到彰武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皮外伤、先天智障聋哑。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三时,仅住院一天的美玲又被镇政府出面办理了出院手续,被送到彰武县爱心养老院。三天后,十一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多钟,工会主席于辉再次给美玲的亲属打电话告知:于美玲已于二十二日早四点多死了。
一个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走了,据说死前的美玲很瘦,遍体鳞伤,眼窝深陷且布满血丝。而在医生查体病志中有:双下肢浮肿和上呼吸道感染及外伤未愈的记载,其中上呼吸道感染一条的后面还画着问号。美玲得的什么病?怎么治疗的?又是怎么死的?是谁确定她的死亡?哪个部门给开的死亡证明?人是早上四点多死的,为何十一点多才通知家属?这期间他们对美玲做了什么?这一切没人给家属答复,而一切手续及签字也不知是何人代理的。美玲的尸体现放在彰武县殡仪馆。与美玲没有任何亲属关系的工会主席于辉说,如果亲属想看美玲的遗体,得和她联系,没有她的同意不能自己看。
于美玲带着对施暴者的恐惧走了,她的母亲却还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里承受着精神与肉体的双重痛苦。
她们的悲剧仅是中国大陆无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庭中的一例。正告所有参与迫害者,你们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所有有良知、有善念的人都会关注此事。不管你们是主动做恶还是被动协同,都必将受到人间法律制裁与天理的惩处!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3/20/123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