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宁河县位置图 |
到目前为止,仍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他们是黄春来、董广东、平玉荣、董庆凤、姜淑云。下面是部份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的事实。
一、天津宁河县部份法轮功学员被抄家、恐吓、关押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李淑英,女,六十岁,宁河县小李乡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法轮功学员李淑英因不放弃修炼,被小李乡政府劫持到乡里非法关押,只能睡在地板上,她反迫害绝食三天,半夜被乡司法干部胡守志用皮带抽打,乡副书记曾祥朝抽她的脸。二零零零年腊月,李淑英被小李乡政府绑架到乡里,逼迫她放弃修炼,直到腊月二十八才回家,大年初一又被劫持到乡政府,监禁在一个小黑屋里两个多月,屋内没有床,只有几个凳子和一张沙发,同屋的几个同修只能轮流睡觉。
法轮功学员唐桂芝,女,宁河县芦台镇人,已退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街道居委会的人员经常到法轮功学员唐桂芝家骚扰,逼她交大法书籍,恐吓她别出去,如果出去了,就扣押她的工资。
法轮功学员牛连琴,女,宁河县苗庄镇人。二零零五年七月,苗庄镇派出所恶警薛大鹏等三人闯入法轮功牛连琴家中,抢走师父法像及大法书和资料,并将牛连琴带到派出所进行恐吓,索要钱财遭到拒绝。二零零五年六月,薛大鹏带人到家中骚扰。
法轮功学员盛国梅,女,四十三岁,河北省玉田县人。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因被恶人举报,遭玉田县潮络窝乡派出所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并将盛国梅绑架,在派出所关押一天,勒索现金四千元。
宁河县丰台镇位置图 |
法轮功学员盛荣华,女,六十一岁,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盛荣华被非法传讯到派出所,强迫交出大法书、按手印、看污蔑大法的电视片。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四日,盛荣华被传讯至小李乡,勒索现金三百元。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六名警察闯入盛荣华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到派出所,遭国保大队孟宪功一伙逼供,下午被强迫送至公安局照相、签字、按手印。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遭到国保大队孟宪功一伙逼供。
法轮功学员王金如、谢建霞、戴贵芹、王春淑,均是宁河县小李乡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金如、谢建霞、戴贵芹、王春淑到宁河县政府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小李乡派出所韩海文、李长学绑架到乡政府关押两天,不让吃饭,白天在烈日下曝晒,晚间让蚊虫叮咬。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天气极冷,大雪有半尺深,零下十六度,她们四人被绑架到乡政府非法关押两天,每人勒索现金二百元。
法轮功学员李沛芝,女,宁河县丰台镇人。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被丰台镇派出所恶警强行闯入家中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等。
法轮功学员贾秀茹,女,宁河县苗庄镇人。一九九九年八月,法轮功学员贾秀茹被镇政法委书记郑义然和派出所人员闯入家中进行恐吓,强行抄走大法书和音像制品。二零零四年,镇派出所恶警薛大鹏闯入家中乱翻东西,将大法书和资料抄走。
法轮功学员王子英,女,五十一岁(一九六零年出生)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芦台镇西大桥街道主任杨建军等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王子英家中,将大法书、炼功带,坐垫等物品强行抄走。二零零一年黄历大年三十夜间两点,遭单位领导的电话盘查骚扰。二零零一年三至四月的一天上午,曙光街居委会片警李辉非法闯入王子英家中,翻箱倒柜抄走师父法像和师父讲法录音带等。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间,王子英被秘密监视,夜间在她家楼前及附近的汽车内多次有警察蹲坑,白天有邻居和街道执勤人员的监视。
法轮功学员宋文茹,女,六十六岁(一九四五年六月十九日出生)宁河县人。二零零四年四月片警刘志军带两名警察,孙某、孟某,从上午八点至下午两点在宋文茹家查找法轮功学员的电话号码,宋文茹不配合警察的问话,他们就恐吓威胁要把宋文茹带到派出所。
法轮功学员李双红,女,宁河县芦台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那时李双红刚学法炼功不久,就遭皇姑庄书记刘志贵恐吓,逼迫她放弃修炼,交出大法书籍。
二、天津市宁河县部份法轮功学员被拘留或关洗脑班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单立超,女,二十八岁,天津市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单立超去宁河县政府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丰台镇政府非法关押一天。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单立超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天安门附近的派出所,当晚被宁河县公安局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丰台镇政府非法关押十五天,勒索现金七百元。参与迫害者:宁千英(镇党委书记)、蔺冲开(政法委书记)、董洪义(武装部)、李炳泉(镇派出所所长)、小段、王保军。二零零一年一月,单立超被镇政府绑架至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勒索伙食费、车费五百元。参与迫害人: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二零零三年,丰台镇政府以邪党召开“十六大”为由,将单立超绑架至镇政府非法关押近十天。参与迫害人:丰台政府人员刘爱民、齐兆娣等。
法轮功学员李春娥,女,四十八岁,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丰台镇政府逼迫李春娥放弃修炼,被非法关押两天,并非法抄家。一九九九年十月,因李春娥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丰台镇政府非法关押九天,并勒索现金二千元。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前夕,丰台镇政府非法将李春娥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勒索现金三百元。参与迫害的有:宁千英(镇党委书记)、蔺冲开(政法委书记)、李炳泉、王保军、董洪义、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
法轮功学员张金堂,男,四十三岁,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张金堂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抄家并绑架至镇政府迫害七天。一九九九年十月,张金堂被非法关押在镇政府迫害十五天。每逢所谓敏感日期,镇政府人员上门骚扰。二零零一年中国新年前,张金堂被非法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两个半月,扣发两个月工资一千五百元,在此期间恶警到家中勒索现金七百五十元。参与迫害的有:宁千英(镇党委书记)、蔺冲开(政法委书记)、李炳泉、王保军、小段、董洪义。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二零零二年元旦,张金堂被非法抄家并绑架至镇政府迫害十五天,勒索现金一千元,后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扣发一个月工资。二零零三年,丰台镇政府以邪党召开“十六大”为由,将张金堂绑架至镇政府非法关押近二十天。参与迫害的有:刘爱民、孙建军、李连英、韩小峰、张瑞彪、李厚臣、齐兆娣等人。
法轮功学员董淑敏,女,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董淑敏到县政府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宁河县恶警绑架,其后被劫持到乡政府逼看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污蔑大法的片子,被限制人身自由。一九九九年九月,村长朱德福和宁河乡长韩振合开车到董淑敏娘家强迫她到乡政府去(董淑敏母亲去世,回娘家),此时已是深夜十点多了,吓得家人坐立不安。来到乡政府后,即被限制人身自由,连大小便都有人跟随,并被勒索现金五百元。二零零九年腊月,一天晚上八点,村干部朱德福和乡长韩振合再次闯入董淑敏家中,将其绑架至乡政府洗脑迫害二十多天,直到腊月二十九才让回家,并被勒索现金一千元。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一,乡长韩振合带领胡庄村书记郁有身、村长朱德福、妇女主任韩春琴等人闯入家中,非法抄家,并把董淑敏的身份证搜走。
法轮功学员李玉护,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李玉护去县政府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乡派出所韩海文强行拉上一辆大客车劫持到小李乡,被乡副书记曾祥朝关进了一个铁笼子(共两男两女)两个小时,晚上被劫持到板桥派出所监禁两天,勒索现金五百元(已要回)。一九九九年十月,李玉护被派出所王志力骗至乡政府,非法关押十多天,身份证被扣留。期间男女学员被关在一间屋子里,晚上睡觉没有床,弄两个学生用的课桌拼在一起,每天强制看污蔑大法的电视、报纸,吃的饭都是家里的老人骑车十多里地送来。二零零零年七月,李玉护被村书记王会国劫持到乡政府监禁五天。在这期间逼迫写所谓的“悔过”不写就被张瑞彪毒打,乡长韩庆年酒后暴打李玉护,并强迫他站在屋外让蚊虫叮咬。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晚,大雪有半尺多厚,零下十六度,全乡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劫持到乡政府,男女关在一起,屋里没有床,只有几个凳子和一个沙发,在那里李玉护被监禁七天,勒索现金七百元。
法轮功学员李玉生,男,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玉生被县政府的几个人抬上车,其中一人打他嘴巴,绑架至小李乡政府,关在一间屋子里,不让坐、不让靠、不让蹲,只许站在屋子中间,一天一夜不让睡觉,非法关押两天,勒索现金五百元,并被非法抄家。同年十月,因李玉生不放弃修炼,被小李乡政府劫持到乡里,非法关押十多天。二零零零年六月,一天深夜,乡吴书记、派出所警察小侯等人上门将他和六岁的孩子也一起被劫持到乡政府,被乡长韩庆年毒打。党委书记曾祥朝用剪刀比划着说要划开他的肚子找法轮,后被关在铁笼子里半宿,勒索现金一千元。李玉生妻子进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恶党气急败坏搞株连,把他抓到乡政府,恶人孙德彩将他的头发抓下几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家里的农用三轮车被抢走,无奈之下自己花六百元钱“买”回来。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玉生被绑架至大于洗脑班迫害五十五天。参与迫害人: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
法轮功学员赵淑芬,女,五十岁,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赵淑芬进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两名警察劫持到天安门广场的派出所,后被宁河县公安局劫持到县看守所,以干扰社会秩序的罪名非法拘留,期间转到津南区咸水沽看守所进行迫害半月后被劫持到丰台镇政府非法关押十天,勒索现金七百元。参与者:宁千英、蔺冲开、李炳泉、小段、王保军、董洪义等。二零零一年一月,赵淑芬被镇政府劫持到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两个月。参与迫害人: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二零零二年元旦,赵淑芬被镇政府刘爱民、张瑞彪等人非法抄家,勒索现金一千元。二零零二年,镇政府以邪党召开“十六大”为由,将赵淑芬劫持到镇政府非法关押十天,二十四小时有人看守,参与者:刘爱民、齐兆娣等。二零零七年,家中电脑被警察非法抄走。
法轮功学员冯贵金,男,六十三岁,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冯贵金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宁河县公安局劫持到派出所,遭芦台刑警大队的六个恶警毒打,当夜被送至丰台镇政府迫害,被派出所所长李炳泉及小段、大波子(小名)、王保军等人轮番毒打,并将其戴上手铐,铐在暖气管上和院子里罚站,一站就是四、五个小时。七天后,转至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现金总计二千三百元。二零零二年,镇政府以邪党召开“十六大”为由,将冯贵金劫持到镇政府非法关押二十天。参与人:蔺冲开(政法委书记)、宁千英(镇党委书记)。每到所谓的“敏感日”镇政府上门骚扰。
法轮功学员梁芬,女 ,宁河县丰台镇人。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后,一天半夜,粱芬被村书记王会国举报,小李乡(现在是丰台镇)政法委书记刘玉海带领十多个人砸开梁芬家门,家人吓得心惊肉跳,随后将她绑架至乡政府,后被送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现金三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岁的女儿因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被强行绑架至乡政府,勒索现金三百元。以前梁芬和丈夫一起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家庭和睦。可是邪恶疯狂的迫害,她丈夫被吓得连门都不敢出,加之一到所谓敏感日乡政府就上门骚扰,他长期处在惊恐中,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精神崩溃放弃了修炼,于二零零三年腊月十四含恨而死。
法轮功学员李淑萍,女 ,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李淑萍被小李乡派出所警察李长学、韩海文、三郎绑架到乡政府非法关押两天,期间,白天在阳光下曝晒,晚上让蚊虫叮咬。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李淑萍在给上中学的儿子开家长会时被乡政府绑架两天,不给饭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淑萍被骗至乡政府非法关押四天,在一间不供暖的大会议室内,又冷又饿,冻得浑身发抖,期间被非法抄家。此后又被非法关押在在乡政府五天。二零零一年,李淑萍因不放弃修炼被绑架到乡政府迫害两个多月,后被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勒索现金一千元。
法轮功学员马玉敏,女 ,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马玉敏因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关押在小李乡(现改为丰台镇)政府,白天在阳光下曝晒。二零零零年六月,马玉敏被绑架到乡政府,睡在水泥地上。二零零零年七月,马玉敏被王会国骗至小李乡政府迫害三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马玉敏被绑架至乡政府,关押在不供暖的大会议室里,冻得浑身发抖。二零零零年年底的一天,马玉敏去二姐家,派出所不允许,被李长学用车劫持回家,关押在大于洗脑班迫害两个月,过年也不准回家,外甥女结婚也不准参加。家里多次受到骚扰,吓得家里人一天到晚心惊胆战,给家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法轮功学员孙桂萍,女,宁河县人。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下午四点,法轮功学员孙桂萍因不放弃修炼,被恶警绑架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一天,宁河县公安局和丰台镇五名恶警非法闯入孙桂萍家中抄走价值二千八百多元的东西。
法轮功学员董学玲,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宁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让法轮功学员董学玲放弃修炼。二零零一年董学玲因不放弃修炼,被县“六一零”,劫持到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十多天,失去人身自由。二零零一年多名警察非法抄了董学玲的家。
法轮功学员潘小岭,男,四十多岁,原天津市宁河县工商局职工。潘小岭在炼功前,不爱说话,自炼了法轮功后乐观开朗,大法改变了他的性格,家庭和睦,他非常珍惜得法的机缘。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潘小岭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单位停止工作,并扣发工资。二零零一年,被县“六一零”劫持到宁河县大于洗脑班迫害,被非法关押长达数月,恶人逼他看诋毁法轮功的电视、报纸,他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家中妻子带儿子离他而去,他回家后看到一个好好的家庭被邪党迫害的妻离子散,潘小玲现在精神恍惚已病退在家。
法轮功学员王英梅,女,一九四一年出生,天津市宁河县供电局退休职工。
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份至二零零二年,芦台镇派出所、育红街道及单位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骚扰,并非法抄家,把有关法轮功的一切物品全部抄走。参与人芦台派出所两个副所长沈某、张某、警察张杰等人、育红街道主任付士勇,抄家后把王英梅绑架到单位非法关押三天,单位局长杨茂才、副局长王庆德、办公室主任刘士忠、还有刘文良、李秀全等。一九九九年五月初,王英梅被绑架到县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期间,四名警察轮换审问,其中有恶警运佩刚,还有一恶警叫嚣:“不信我就治不了你”并满口的污言秽语。王英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王英梅再一次被邪恶绑架到县看守所,还是沈某非法审问,被非法拘留二十多天。
法轮功学员闫佩华,女,宁河县芦台镇人。一九九九年十月,闫佩华和几名法轮功学员同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十一月,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绑架关押在广场派出所,警察将她们身上带的钱、物非法搜走后又将闫佩华转押到杨柳青体育馆广场。几个小时后警察又将她劫持到车站看守所,夜间非法审讯,只让穿内衣,恶警骂人。后被宁河县公安局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看守所里不让学法、炼功,罚面壁,吃、睡、大小便都在一个屋子里。吃的是发霉的窝头,里面还有耗子屎,水煮土豆还带泥,白菜上都是虫子在水里漂着。在这期间,片警付乃生等人非法闯入她家抄走大法书、磁带、师父像还有香(整整一箱),家里人身心受到很大打击。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中旬,芦台镇政府把闫佩华从看守所直接劫持到芦台镇政府办的洗脑班继续迫害,逼她写“不炼功,不学法,不去北京证实法”的保证等。在镇政府闫佩华被勒索三百二十元,说是车费,又被迫交三千元押金(白条)并威胁说,如果再去北京这三千元就不给了。回家后,警察、街道人员不断上门骚扰,给闫佩华及家人的精神状态和家庭的经济状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法轮功学员赵春文,女,五十九岁,天津市宁河县人。法轮功学员赵春文只因坚修大法,不断被县“六一零”协同单位、街道居委会骚扰、监控甚至非法拘留。使全家老小受到很大的伤害。一九九六年,赵春文从芦台棉纺厂退休后,到宁河县经济开发区华人酒饮有限公司工打工,同年得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开发区派出所,逼迫找赵春放弃修炼,并给单位领导施压,因为她的工作是化验,没人替代,就在在经济上迫害,经常让她到车间加班加点,不给加班费,什么脏活累活都让她干,打扫浴池等。让她培养了化验员(公安局长的小姨子)后她被解雇。赵春文被解雇的前有一天,派出所扣押了她的身份证。赵春文去派出所要身份证,恶警逼迫她写保证书,不写不让回家,不给身份证。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晚上七点多钟,警察杨术俊带着三、四个警察和“六一零”人员闯入赵春文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她绑架到芦台派出所非法审问。十四日由棉纺厂厂长王学英带人把赵春文劫持到单位继续迫害,由专人监视,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并有帮教。二零零二年五月十六日,警察从单位把赵春文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回家后一直到二零零八年,赵春文始终是在单位,居委会的监控下度过的,每逢节假日即所谓的“敏感日”就有电话骚扰,赵春文及家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法轮功学员王子忠,女,四十八岁(一九六三年出生),宁河县表口乡人。王子忠因坚持信仰修炼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多次遭受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王子忠和几名同修在家炼功,几名警察突然闯进屋内,象疯子似的满屋乱翻东西。将所有人的炼功坐垫抢走。从这以后王子忠家周围长期有蹲坑监视。二零零零年六月的一天,她在街上行走,被村治保主任于步田等人开车追逐,在众人面前恶毒羞辱她。一次,村民于士香与于步田及派出所的恶警密谋,逼迫王子忠交出大法材料并且恐吓说如不交出就被关押,王子忠被派出所非法关押了三天。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晚上九点多,于步田强行扣留了王子忠的身份证,并恐吓说:“你的活动范围仅限于表口庄内,不许你出远门。”人身自由这最基本的权利被剥夺,身份证至今未还。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三,王子忠被派出所强制洗脑迫害三天,逼迫写“悔过书”并勒索现金三百元(二零零二年已退还)。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五日,恶警再次闯入王子忠的家,强迫她写“悔过书”放弃修炼,并恐吓说:“不写就把你送到大于(洗脑班)集中营到那里过年。从这以后恶警田树中等人每天都到她家骚扰,搅的她和家人不能正常生活。有一天村干部于步田和恶警发现村里电线杆,墙上写有“法轮大法好”的字几十名便衣把她家团团围住。象这样的阵势发生在王子忠家不只是一两次。她就在这种被监视,围追、恐吓、洗脑迫害等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整整的生活了八年。
三、天津市宁河县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或判刑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盛富华,女,五十七岁,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盛富华去县政府为法轮功和平上访,途中被镇政府劫持非法关押两天。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到带附近的派出所,后转到北京体育场,当晚十二点左右被押到八达岭监狱,第7天被宁河县公安局接回,以干扰社会秩序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遭受女警赵某严重迫害。后被镇政府非法关押十五天,被勒索现金六百元。参与者:宁千英、蔺冲开、李炳泉、小段、王保军、董洪义等。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第二次到北京上访,当晚被李炳泉等人劫持到县公安局,关押在看守所四十多天,后被宁河县公安局判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迫害后转至五大队,经常被罚站,不准睡觉。参与人:劳教所中队长高某、张某、刘某、哈某。二零零二年元旦期间,丰台镇派出所李炳泉带人非法抄家,并将盛富华绑架至镇政府非法关押九天,勒索现金一千元,后被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晚,因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关押在潮络窝乡派出所,转天被送到玉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八十一天,后被劳教一年半。十一月九日送至唐山市开平区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七日回家。参与迫害人:石德海(潮络窝派出所所长),马树良(政法委),刘秀花(玉田县看守所所长),边久中(六一零),劳教所的周某、陈某、安某、刘艳、王艳、贾某。
法轮功学员李春艳,女,四十九岁,宁河县小李乡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春艳被小李乡政府劫持到乡里迫害,白天在阳光下曝晒,晚上让蚊虫叮咬,不给饭吃。乡刘副书记参与迫害。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乡长韩庆年上门骚扰,因亲戚同修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公开叫嚣要株连九族。二零零零年六月,又因亲戚同修的缘故被株连,遭绑架至小李乡政府,男女同关一室,睡在水泥地上,被非法关押十多天。二零零零年七月,李春艳又一次被劫持到乡政府,被曾祥朝打了两个耳光,打的满脸是血。之后被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迫害十五天,期间家里并被非法抄家两次,被骚扰多次。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春艳再次被关押在乡里不供暖的大会议室内,冻得上牙打下牙。二零零零年中国新年前夕,李春艳被乡政府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床铺全被拿走,睡在地板上,每天被强制看诬陷大法的电视宣传片。参与迫害者: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二零零一年二月二日,李春艳因不放弃修炼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被劳教一年半,在板桥女子劳教所受尽迫害,强制做奴工,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二零零二年,乡政府以邪党召开十六大为由,将李春艳被非法关押十五天,直到邪党会议结束。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乡派出所警察及乡乡政府人员经常上门骚扰,抄走了身份证,至今未还。被迫害的度日如年。全家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法轮功学员齐玉英,女,五十七岁,宁河县丰台镇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学员齐玉英被绑架至丰台镇政府关押两天。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齐玉英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绑架后送回丰台镇派出所,后转至镇政府,共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现金七百元。参与迫害者:宁千英(镇党委书记)、蔺冲开(政法委书记)、李炳泉、小段、王保军等。二零零一年年底,齐玉英不放弃修炼被镇政府劫持到大于洗脑班非法关押十二天,并遭强行缴纳伙食费、车费二百多元。参与人:张有会、蔺冲开,宁河县妇联主席闫淑荣、恶警吴凤江、武装部的李军峰等人。二零零二年一月,齐玉英被非法抄家。参与人:刘爱民、董洪义。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晚,齐玉英因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关押在潮络窝乡派出所,转天被送到玉田县公安局,在公安局的铁笼子里被迫害三天两夜,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县看守所迫害。强制干活摘辣椒,因劳动强度大,两手的大拇指指甲均脱落,夜间钻心的痛,白天还要继续干活。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九日,齐玉英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唐山市开平区劳教所,期间强制洗脑迫害、强制转化,不让睡觉,逼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潮络窝乡迫害参与人:石德海(派出所所长)、马树良(政法委)玉田县看守所迫害参与人:刘秀花(所长)、边久忠(六一零);劳教所迫害参与人:周某、陈某、王艳、贾某、刘某
法轮功学员宋之山,男,六十七岁,天津市宁河县东丰台人。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宋之山因去天津师范学院讲清真相遭警察殴打,后在丰台镇洗脑迫害一个月。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宋之山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宁河县公安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冬天睡在水泥地上。二零零零年,宋之山再次进京上访,被宁河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天津梨园监狱迫害,被勒索现金四百元。在监狱遭受的迫害:非法抽血;扣“破坏法律实施”的帽子;超体力奴役;野蛮灌食导致肺出血,差一点丧命;坐小板凳;三天三夜不让吃饭、上厕所、睡觉等等,不胜枚举。宋之山回家后,其妻带着儿子已走,并与其离婚,和睦的一家被邪党迫害的妻离子散。就是这样恶警张宾等人多次上门骚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宋之山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并抢走大法资料。参与人:张宾等恶警。
法轮功学员张建文,女,天津市宁河县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张建文被小李乡政府绑架到乡里,白天在烈日下曝晒,晚上让蚊虫叮咬,并被关进铁笼子,后被送至板桥派出所非法拘禁两天,被非法抄家并勒索现金五百元(后要回)。一九九九年十月,因张建文不放弃修炼,被乡政府人员劫持到小李乡政府非法关押半个多月。二零零零年六月,一天深夜,乡吴书记、派出所小侯等人上门骚扰, 将她和六岁的孩子一并绑架至乡政府的一间屋子,拉上窗帘,乡长韩庆年、曾祥朝逼问还炼不炼功,张建文说“炼”,就遭毒打,张建文的眼镜被摔碎,脸颊被打青,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中旬,张建文被派出所所长刘士华、李长学劫持到乡政府非法拘禁,并被勒索现金一千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八日,张建文进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天安门派出所后被宁河县公安局押回,铐在铁笼子里,后被非法拘留十八天,后被宁河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十月,张建文被乡派出所所长刘士华、恶警王志力等人非法骚扰、抄家。二零零二年,邪党召开十六大期间,张建文被恶警王志力等人骗走,非法拘禁十五天左右。此后几年,乡政府人员刘爱民、恶警王志力等人曾多次上门骚扰。
法轮功学员刘秋芳,女,宁河县小李乡人。一九九九年八月,刘秋芳被小李乡派出所和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劫持到乡洗脑班进行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刘秋芳被小李乡派出所警察劫持到乡洗脑班迫害一个月,受到非人的虐待和折磨,并勒索现金五百元。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晚,刘秋芳因传递大法真相资料,被宁河县“六一零”、丰台镇派出所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后转押到天津市汉沽区看守所非法拘留三个月。同年十二月又转至宁河县看守所继续迫害。二零零五年六月五日,刘秋芳被宁河县中共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二年六个月审判长李志军,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三分队四监区迫害,狱警指使犯人李会芹、李学华殴打刘秋芳,强制坐小板凳,导致左腿不能走路。参与迫害的有,四监区大队长李红、副队长、三分队队长吴某、小队长刘爽等人。
法轮功学员郭玉文,女,宁河县人,孙建富,男,宁河县人。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郭玉文与儿子孙建富进京为法轮功和平上访,郭玉文被宁河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天津板桥女子劳教所受尽迫害。孙建富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天津双口劳教所遭受迫害。郭玉文的丈夫与次子相依为命,整天担惊受怕,度日如年,受尽煎熬。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3/11/123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