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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宾县乡村医生王红遭冤狱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王红,女,四十四岁,辽宁省新宾县黄旗村人,是一名乡村医生。因为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中共的不法人员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间将王红冤判三年,送进了辽宁省女子监狱。王红在中共的监狱备受酷刑、奴役和洗脑迫害。

王红在没修炼大法前,脾气非常不好,性格急躁,自我个性强,什么事情都得自己说了算,养成了一种霸气。同丈夫结婚后,这种急躁的性格有增无减,为此她的丈夫也曾受过“好多气”。

一九九六年,王红开始修炼法轮功,法轮大法要求修炼人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重德修善,做事先考虑别人,使王红真正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不知不觉中王红的脾气变好了,她和丈夫的关系和睦了,王红的个体诊所开的越来越红火了。无论是她的医术、还是人品、都获得了患者们的信任,打针、卖药从不掺假、不高收费、外出给患者们打针从不收出诊费。王红的诊所患者特别多,在当地小有名气。然而就这样一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却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间,被中共不法人员非法关押进了辽宁省女子监狱。

骚扰、恐吓

二零零七新年过后,在王红家大门口上发现过两次恐吓信,信的内容大致是说:那人是学法轮功的,家住沈阳,流离失所到此,没有钱了。让王红准备一笔钱,放到村口的某柴垛的边上,自会有人来取。

二零零七年六、七月份的一天晚上,王红正在给患者打针,来了一男一女两人,自称是叔侄关系,那男的说:叫王汉,是抚顺人,来新宾镇秋木村同修家串门,不服水土,患了胃肠炎,要输液,王红问他们怎么来的?(那天晚上天特别黑),他们说:是同修开三轮车送来的,王红当时就疑惑,给同修打电话核实,同修否认没有此事。晚上九点左右,二人打电话叫来一辆车,他们坐着车往新宾镇方向去了,没有去新宾镇秋木村。

第二天王红找到同修述说此人的长相,经查实,此人叫陆遥顺,退休前,在县供销公司当经理。现被国保大队聘用巡防队队长,专门跟踪、监视法轮功的。后来得知,那天晚上去了十多个人,准备绑架王红,看屋里人太多,没得逞。两次的恐吓信也是他们干的,他们想用卑鄙的手段榨取钱财,也没有得逞。

之后,多次发现有不法人员和车辆在王红家周围停留监视。后来听说:巡防队的人在黄旗蹲坑、监视半年多,欲加迫害王红都没有得逞。

被新宾镇派出所绑架

二零零九年新年过后,黄旗村村长赵国祥、邪党书记宋大斌多次找到王红说:黄旗村党员举报王红炼法轮功,新宾镇派出所要抓王红,被他们二人给挡住了,让王红放弃信仰,王红没答应。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的早晨,新宾镇派出所的、“六一零”的开着绿色吉普车,停在了王红的诊所,预谋绑架王红,王红没在。他们就到石碑村绑架了两名同修,送罗台山庄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上午,新宾县国保大队,开着绿色吉普车,到王红的诊所,两名警察进屋以买碘酒为名,证实王红长得什么样,中午他们又派两名恶警以便衣身份出现到黄旗村调查王红居住地和王红女儿在哪里上学的详细情况。

下午将近四点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副所长张云、国保大队长赵连科为首的十几名恶警到王红的诊所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搜查证把王红的诊所翻个底朝天,什么也没翻着。恶警张云让王红骂师父,他说:你骂你的师父,我就不抓你。王红告诉他说:我只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骂人的习惯。

恶警们抓住王红的头发强行往车里拽,王红手把车门不上车,小手指挤在车门里,当时就露出了血管,满手是血。

到了派出所,恶警们拿王红的女儿做威胁,让王红说出住址,要不然就到学校找王红的女儿,王红怕连累女儿,无奈,只好领他们回家。恶警们在王红的家里翻出打印机一台,女儿的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好记星学习机一个、还有影碟机一个、切纸刀一把、小册子、真相资料、《九评》、真相光盘。赵连科接了一个电话说:他们钓了一条大鱼,然后将王红和丈夫带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他们问王红这些东西是不是她做的?王红没有否认。恶警们迫不及待的连夜将王红送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路上,王红告诉警察,我们是好人,修“真、善、忍”没有错。这黑灯瞎火的野外,还没等王红话说完,前面开车司机宋科拿着矿泉水瓶子向王红砸来,嘴里还骂着难听的话,说:我打死你。被另外恶警拦住了,说:打出血,不好办。

在南沟看守所里的迫害

在抚顺市看守所里,管教赵春艳叫人对王红严管,每天吃发霉的窝头,白菜汤里苍蝇、蜜虫漂一层,还得做奴役。每天早六点到晚八点坐板干活,织帽子任务是四个,完不成任务,晚上罚站两小时,不许说话,否则,挨一顿骂。在看守所五个月,新宾县法院非法判王红三年有期徒刑,审判王红的审判长是赵贵春。同时,吊销了王红的医疗职业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由抚顺市看守所管教赵春艳带队,把王红送到了辽宁女子监狱。

在女子监狱的迫害

进了女子监狱,先是检查身体,法轮功学员是从各小队挑选,直接送进监舍。有两名犯人看管,一人叫于庚,一人叫苗淑静。她们逼迫王红每天七点起床,到晚上十点坐小板凳,强迫看污蔑师父、诽谤大法的书籍和录像,拿来别人写的“五书”让照抄写,不写,不抄,她们就一遍一遍逼她看,折磨她,不让睡觉,不让休息。

后来在减刑的诱惑下,王红违心地抄写了“五书”,她们把王红分到了一监区一小队,奴役干活,每天七点出工晚七点收工,出工后没有休息时间,吃饭十分钟,每天三顿饭,星期天不出工,两顿饭,节假日两顿饭,量很少。每天早八点、十一点、二点、五点准时小队集体上厕所,共十五分钟,平时上厕所必须请示队长签字才允许。每个月必须向队长写思想汇报。王红的家人曾经给王红二百元钱,到监狱后,交给了队长赵秀梅,她们没有给存上,也没有给王红的家人。王红在违心的“五书”上签了字,提前八个月,回到家中。

发稿:2011年12月07日  更新:2012年01月20日 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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