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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捐助失学儿童的王磊女士遭迫害精神失常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法轮功学员王磊(原籍内蒙古),是一位精明能干的经商者,一九九六年四月份(时年三十一岁)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明白做人要做好人,无私无我、为他人着想。修炼仅两个月后,为支援贫困失学儿童就学,她通过北京捐助中心,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万元(九六年时十万元很值钱)。

就是这样一位善良、能干的经商才女,为坚持对真理的信仰,被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了十二年之久,被非法抓捕十多次,非法劳教四次,非法批捕一次,迫害导致精神失常。

下面是王磊被迫害的事实经过。

一、进京上访,两次被内蒙古公安迫害敲诈六千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大约四点钟,良乡五街派出所开着警车来抓王磊,派出所里,让她交出大法书,让她签字不炼法轮功,不进京上访。王磊拒签,拒绝交出大法书。在派出所被非法拘禁两天,商店不能正常经营。

过年时,王磊老家的乡亲们到北京上访,途经她这里,在她家落脚吃了顿饭,休息了一下,结果被她老家内蒙古临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兴师动众开来三车警车,连夜来京把王磊绑架回内蒙古。因王磊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被非法行政拘留又转刑事拘留,关押两个月,亲人被公安局长敲诈六千元才被释放。

王磊回到北京后,为说句公道话,还师父清白,到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好,公安随意抓捕后,又被内蒙古公安带回原籍,直接刑事拘留。后被非法批捕,企图判刑七年。王磊绝食抗议,看守所警察带出去灌食时,由于操作有误,血从嘴里喷出,疼痛难忍。王磊被关四个月,出现生命危险,公安局宣布无罪释放,却非法扣押身份证至今未还,直接影响到王磊不能正常生活和经商,从而导致王磊经济受到巨大损失,且开始接连不断的被监视、骚扰,经济上一直处于困难。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二、被河南公安非法抓捕劳教一年,抢走四千元

二零零零年冬天,王磊去河南郑州联系军鞋业务,晚上去某小区散发真相资料,被门口保安跟踪,叫来了110,几个警察围拢过来抓她,王磊为抗拒抓捕,撞在了110警车上。警察乘王磊昏迷过去,用脚踩她的肩膀,并乘机抢走了她身上带的四千元现金。

警匪不顾王磊穿着单薄,把王磊弄在郑州市南阳路10号警厅铐了一夜。第二天,警察还用电棍电她的手。问她叫什么,哪的人?王磊不回答。就把她转入郑州一看非法关押。因王磊不报姓名,被就地非法劳教一年,王磊绝食抗议,送到劳教所后,因量不出血压,劳教所拒收,王磊才被释放。

三、被河北公安非法抓捕,被内蒙古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一年中共两会期间,王磊在石家庄火车站,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捕。在公安局里。王磊把与同修联系的电话本撕了,被警察狠打了耳光,一个保安模样的打手还在她腹部狠踹一脚。第二天,又将她长时间铐在暖气管上,并非法扣押了她的手机和上千元现金。长时间审问没有结果,又把王磊送到刑警中队关进一个铁笼子里。晚上又弄到一个二楼上,两手分开铐在犯人椅上。

演示:铐在暖气管上
演示:铐在暖气管上

王磊绝食抗议五天五夜,第三天送医院强行灌食。王磊在医院高喊:警察都是杀人犯!后由良房山乡中心派出所接回,送看守所非法拘留。

半个月后,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原籍内蒙古临河公安局骗回,说只是问点事,却直接送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遭受酷刑

在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里,王磊被分在奴役劳教人员最恶毒的二大队,遭受残酷折磨。因王磊拒绝转化,被迫超时超量的奴役劳动,每天扣四十分,不到一年就累计加期十个月。

王磊进所时身体很虚弱,因屡遭迫害,已经不能吃饭了。大队长郭香枝指使吸毒犯把她按在地上灌食。让她包两袋子筷子(约几千双)。上工时包不完,晚上扛回宿舍,在走廊不睡觉接着包。王磊不承认迫害,一天上工从队列站出来宣布:绝食、罢工,要求无罪释放。并说:我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唤醒世人的良知;随后冲上前一头撞在了门口水泥柱子上,昏死过去(注:这是中共迫害造成的,但修炼者不应该采用常人的极端做法)。恶警派犯人把她抬到楼上。一名叫武晶的五大三粗类似男人的女恶警,在她昏迷中,把她从床上拽到地下,用脚在她全身乱踢,最后还在她鼻子上狠搓一脚,当时她的鼻子就伤了。

十几天后,王磊在办公室被审问,因不配合撕了询问笔录,恶警武晶恼羞成怒,用电棍连电带打半个小时,直打到王磊摔倒在地,手流出了血才住手。始终坐在椅子上的大队长郭香枝和中队长彭玉梅任凭王磊被暴打不阻止,还说电棍用带爪的好使。进来一位年岁大的马队长还递给因打人累得气喘吁吁的武晶一杯水。

王磊被两个吸毒犯拖到走廊里,两个胳膊被打成黑紫色,不能动弹,自己不能走路,上厕所还需要别人帮助解裤带。恶警怕引起众怒,把王磊转移到仓库关起来。

其他法轮功学员要求见王磊,见不到就开始全体绝食、罢工。劳教所慌了,开始办所谓的学习班,把所有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弄到车间二楼上,叫来男恶警开始血腥镇压。他们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使用暴打、电乳房、电阴部、电面部、吊铐等残忍手段,折磨惨叫声撕心裂肺。王磊被“大”字型吊铐起来,脚尖几乎不沾地。男恶警用电棍电击她的腹部。短短几天,她的胳膊几乎被吊成残废。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一天, 恶警把王磊弄到三楼,看上去是量血压。实际是关到仓库对她使用酷刑,把她的一只胳膊从腿下掏过来和另一只胳膊铐在一起。两边一边一个男恶警,每人手里一根电棍,坐在椅子上,同时开电。电击王磊的脸部,直到恶警电的自己不能电了为止。至此,王磊的精神开始出现错乱,只要听到异样的声音就如同电棍声。因恐惧而出现了精神病状态。劳教所想放人,因王磊账上无钱,活少干了,到期才放人。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五、被北京公安非法劳教两年半,调遣处遭受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也就是王磊从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回来只有八个月,为维持生活,在弟弟商店打工。良乡派出所又来非法抓她,警察把办公桌上的电子书顺手抢走,对王磊的住处和她在弟弟家临时落脚的地方也无所遗漏的搜了个遍,一无所获,以电子书为证据,再次将王磊非法抓捕并非法劳教两年半。

王磊在看守所里精神病反复发作,出现厌食等症状。但是房山区公安局610(当时的国保大队长徐文良,现已遭恶报得癌症死亡)丧心病狂,不顾王磊的生死,不顾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的规定,依然劳教。他们怕劳教所不收,送劳教的头一天,把她弄到医院给她灌营养食,打点滴,让她的身体尽量达到劳教所接收的标准,送北京大兴劳动教养人员调遣处 充当了一名劳教指标。

在调遣处,经医生检查后,发现王磊的身体状况,血等各类指标还不及正常人的三分之一。开的是长期病号饭。调遣处逼她写保证书,让六个吸毒犯包夹她,看着她,每天让她坐十八个小时的小板凳,从凌晨四点到晚上十点,手放到膝盖上不许动,还从人格上侮辱她。喝水、上厕所喊报告,其实根本不许上厕所,就在屋里的便盆里大小便。包夹打骂她、侮辱她,给她摆造型。折磨她发病后,就往她嘴里塞擦地布,并猛打她的头。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四十天后,王磊被折磨的皮包骨,调遣处看没法转化她,就黑箱作业把王磊卖到河北高阳女子劳教所加剧迫害。由于王磊病情反复发作,生命垂危,劳教所仅维持了三个月保外就医放回

六、王磊被骗低价卖出住房,损失四百多万

王磊当时住北京良乡鱼儿沟平房小区,大队书记和相关人员来找王磊,劝她把房子卖掉。当时王磊处于头脑不清醒状态,而且经济上也比较困难,他们隐瞒了这里就要开发的实情,就以四十五万的低价把房子卖掉了。王磊的住房是独门独院装修漂亮,占地四百多平米,按拆迁应赔偿五套楼房,现在市场价值四至五百万。而王磊买的政通小区楼房一居室,价格也没怎么优惠。因此,王磊目前没什么积蓄,生活过的非常简单、艰苦。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王磊在回家的路上,突然被房山公安开车非法抓到良乡派出所,他们说“有人举报你,说你张贴法轮功标语”。王磊当时病又发作,房山公安和派出所到王磊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和大法书等。由于王磊病发不停,半夜被送回家。脑门上身上磕的到处都是伤。

七、精神病发作期间被非法抓捕并劳教两年半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王磊正在家,物业经理带着房山国保大队崔队长等几个男女警察还有一名医生,他们知道王磊精神病爱发作,因此带着医生有备而来。据公安内部人员和知情人士透露:警察要强行绑架她走,王磊病发,他们几个人动不了她。中途大队书记和工作人员配合警察一起参与绑架也未能弄走。长时间僵持着,最后国保找来从事过武警工作的、镇压过六四的退伍军人,给王磊点了穴,不能动弹,才于第二天凌晨两点,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王磊绑架到房山看守所迫害。他们又对王磊非法抄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 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及其它私人物品。

二十多天后,王磊就被非法劳教两年半,从看守所转到拘留所。这期间王磊病情频繁发作,送到北京女子新安劳教所拒收,又拉回到拘留所后,犯病就打针,大量的注射精神病毒针,令在场有良知的警察感到后怕不满。拘留所又关押了一个多月,经中国公安部安康医院鉴定为“精神病”,被解除劳动教养。至此,他们才将王磊放回家。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王磊回家后,被大量注射的精神病毒针开始发生后效应,她疼痛起来,不计后果的乱撞乱磕,象疯了一样跑来跑去,六亲不认谁碰咬谁。在炼功人的帮助下,王磊才从死和疯的边缘上捡回一条命。

王磊本是一个风华正茂的经商者,是有爱心、为社会造福的善良公民,应该受到政府的支持和奖励,就应该拥有美好的事业和幸福的生活。就因信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迫害的失去正常生活能力,在王磊的心理,被残酷迫害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随时可能夺去她的生命。这是共产邪党统治下迫害民众的罪证。正告所有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党组织、政府机关、610非法组织、公、检、法、司、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的执法人员,希望你们悬崖勒马,认清善恶必报的天理,停止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给家人留条后路。

发稿:2011年12月26日  更新:2011年12月27日 14: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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