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级优秀教师自述近期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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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按:山东青岛胶州法轮功学员宋桂香,原是青岛市级优秀教师,曾经身患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饱受病痛折磨。而她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疾病不翼而飞,得以脱胎换骨,重获新生。

2011年6月24日,宋桂香到胶州市公安局要自己被非法扣留的身份证,这样可以去济南探望被枉判七年的女儿李雪,同时要求释放3月23日被绑架的丈夫李玉臻,结果遭恶警粗暴对待。

以下是宋桂香的自述:

2011年,胶州市公检法“六一零”及派出所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于2011年2月18日将法轮功学员王桂香非法抓捕,2011年3月23日将法轮功学员宋桂香(本人)、李玉臻、宋永战、宋桂兰非法抓捕,2011年3月29日将威海市文登法轮功学员杨总全非法关押在胶州市看守所,2011年4月8日将张洪亮非法抓捕,2011年9月8日将刘汝兰非法抓捕,并且审讯、逼供、酷刑折磨(戴手铐、脚镣、殴打)苦苦相逼,又是抄家抢物,有的抢钱、有的连小学生用的电脑警察都抢走了。

警察气急败坏地对我说:这次非得收拾收拾你们。我说:任何人都不配收拾我们。恶警要判我十年徒刑。我说:你们不配,我有师父管。2011年3月24日,恶警把我们四人送到胶州市人民医院查体,我因体检不合格,恶警把我送到青岛大山看守所,看守所拒绝接收,第二天警察又把我送到青岛医院体检,结果再次因身体状况不好而拒收。

在六一零的压力下,已准备放人的派出所,再次把我送到胶西镇成人教育办公室(我的原工作单位),当晚7、8点钟胶西镇刘刚才(六一零人员)当着老师们的面用书打我的脸、脚踢我、让我蹲马步、让我在这里蹲着、不准坐下还骂我,我作为一个炼功人,必须做到“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时我心里非常难受,可怜他们是自己在害自己了,既然号称“人民公仆“,他就不知道打人犯法吗?而且还是打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他也下得了手,这就是道德的下滑,人心无善念造成的。

后来,恶警把我变相的关起来(说办我的“学习班“),我不承认,抗议这样的无理关押,我不吃饭。“六一零”就将我送到胶西医院给我灌食,我拒绝了,又叫来十几个警察不吃饭就打吊瓶,我都拒绝了。“六一零”公安人员多次找我谈话,叫我转化、让我吃饭、叫我打吊瓶,我说:谢谢你们领导对我的关心,你们都是我们的亲人,我就用祥和的心态给他们讲真相,2011年4月13日,我就出来了。

2011年6月24日,我到胶州市公安局要自己被非法扣留的身份证,这样就可以去济南监狱探望被法院法官赵玉涛狂判七年的小女儿李雪,同时要求释放2011年3月23日被绑架的丈夫李玉臻。结果公安局和北关派出所互相推诿,不予答复(电话联系不见人),我就在公安局院内喊:我们都是好人!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一会从楼上下来三名警察,我还没说完来由就开始拳打脚踢,把我塞到车里劫持到三里河派出所,并用不堪入耳的脏话辱骂我。

其后,胶州市六一零来了三个人,将我劫持到胶州市精神病医院。我对警察说:我没有精神病,你这是迫害我,你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我们没有错,法轮功也没有错,李洪志师父是来救人的。我要求他们立即送我回家,我也没做坏事,不要再继续迫害大法弟子。

到下午四点多钟,他们又把我送到胶西医院关进三楼的房间里,每天有一名警察和我原单位的一名教师二十四小时监控,怕我再走了。警察说:大姨给你戴上手铐子看你上哪跑。我说:这次我不走,早晚叫你们把我送回家。他们把我铐在床头上无法活动,问我炼不炼。我说:刀割下我的头来,枪毙了我,我也得炼。期间六一零的刘刚才还恶狠狠地说:把她铐得紧一点,一点也不叫他活动。

2011年7月2日,我又被劫持到学校,关在一间加固的铁门铁窗的房间里,全天二十四小时监控,因为遭到所谓的“人民公仆”的殴打,我长时间被铐折磨以及恶人的侮辱和谩骂,2011年7月10日,我大小便失禁、昏迷不醒,他们怕担责任,通知我大女儿把我接回家。

我问他们:你们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我们都是些好人,为什么要这样迫害这些好人?他们说:俺也不愿折腾。刘刚才说:我执行上边的“号令”。还说:你们告吧,我也不怕。

我的丈夫李玉臻,今年六十八岁,曾经当过兵打过仗,是一名军人,现是胶州市碳黑厂退休工人,本来应享有天伦之乐。可是身体不好,全身是病,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标准修心向善做好人,遇到矛盾找自己,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身疾病不翼而飞。2011年3月23日,他被北关派出所非法抓捕,恶警对其严刑逼供,毫无人性的残酷折磨一个善良的近七十岁的老年修炼人,又送到胶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法院匡法官办案有误,警察是如何调查取证的呢?警察只让证人在白纸上签字。不签的就用强制暴力的手法。证人问:你拿着白纸有什么用?他们说:这样就完成任务了。看吧!这就是恶警骗人的伎俩,现在公、检、法办案人员就如此的办案,这就是国家的法律吗?这是人民的警察?人民的法官?你们不是在践踏国家的法律吗?为什么就不能实事求是、正大光明的、堂堂正正的办案处理呢?偷偷摸摸地把好人判刑,你们的良心还有吗?现在世上流传的一句话说:以前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此话真是不假。

面对不公平的对待,为了给丈夫辩护申诉,儿女们从北京聘请了一位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并在委托书上签上了名字,胶州市法院却在没有通知家属和辩护律师来参加的情况下,偷偷摸摸,秘密开庭将我丈夫判刑三年。

整个过程都是违法的,没有证人、没有证据、不问事实,国家的法律像一纸空文。

现在我丈夫李玉臻和杨总全还在胶州看守所被关押迫害。已经关押九个多月了,送监狱两次都被拒收,第一次李玉臻年纪大又晕倒在地,杨总全查体,查了两次都是严重的心脏病。在2011年10月份警察又把人拉回看守所,家属去要人,所长姜连生告诉我们,不能放人,他说了不算。家属再三要求,把人都迫害成这样,原来他们都壮壮的身体,现在都非常脆弱。最后所长说给反映一下。

第二次2011年11月份又往监狱送又被拒收,再次送回看守所。家属去要人还是说不能放。所长说:保外就医不够条件。我说济南都不收,出了人命怎么办。姜所长说他说了不算。家属找各级政府部门,互相推诿,把家属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把中国的政策及法律也当成皮球踢来踢去!

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乱扣大帽子,毫无理由。我们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很高的要求,就是对人真诚,做人善良,处处为人着想。难道这样不好吗,如果真像共产党说的那样,全球能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信仰法轮功?其它一百多个国家都是傻子吗?

我们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就是修炼法轮功本身也没有违法!警察凭什么要打人,逼供,酷刑?非要把一群好人当成杀人犯去对待!不转化,就要劳教关押,判刑。他们不是在执法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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