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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律师的成功辩护不要有欢喜心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近几年来,本地同修在被邪恶绑架后,同修的家人聘请人权律师为同修辩护。期间,同修发正念配合。法庭上,律师辩护的也非常成功,从宪法和刑法等方面,阐述当事人的信仰和讲真相的无罪,使法官理屈词穷,不得不休庭再议。每当消息传出,同修们都异常兴奋,甚至奔走相告。好多天都在喜形于色中地谈论这件事儿。

我觉得,这恰恰是我们不成熟的表现。忘记了自己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忘记了谁是主角、谁是配角。这种欢喜心和指望常人的心,一次次被另外空间的邪恶钻了空子:本来律师成功的辩护,被邪恶绑架的同修应该放回才对,可是,最后还是被劳教或重判。我觉得,请律师为同修辩护,这是一件好事。通过庭辩,让世人(包括法官等)明白真相得救,最起码让世人知道,学大法是不违背人间这一层法的。而明白真相的世人又都是活传媒,又会告诉更多的亲戚朋友:学法轮功并不违法,是恶党和警察及法官等在执法犯法。这本身就在震慑邪恶,使世人看清恶党本质。可是,如果我们对律师的成功辩护产生了欢喜心,或看重了结果,指望律师能把同修救回来,那旧势力就又抓到了迫害把柄,就会使事情的结果更糟。

人权律师也好,支持大法的正义人士也好,都是该得救的众生。他们的出现也是神的安排,是天象变化的人间表现,而大法弟子才是宇宙正法大戏的主角。随着天象的不断变化,不仅有越来越多的人权律师走出来,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而且觉醒的世人也会在强烈的抵制这种迫害。能够使正法形势不断向前推动的只有师父和大法弟子的整体配合及自身修炼的成熟,而绝不是别的。一次,一个律师为本地一个被非法关押的同修辩护前就说:“我做表面,你们做实质。”这说明,他们也是明白的。辩护中,律师只是走常人的法律程序:找国保的恶警——会见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庭辩——结束走人(这其中也包括对家人和同修透露一些信息)。我曾经问过一个人权律师:“这些年来,你们为大法弟子辩护中,有没有当庭无罪释放的?”他说:“没有。”我问:“为什么?”他说:“这与大气候有关,社会大的形势还没有到那一步。”交谈中,我感到他们很了不起,奔走于南北方,几乎没有休息,很是辛苦。

还有,他们在为同修辩护前,很重视当地的环境,比如:同修们是否注重发正念?整体配合是否好?这是他们很注重的。他们的收费很低,一万到二万不等,甚至,有时案子没有進展时,只收几百元的车费。他还说:“现在的形势比过去好多了,管我们的上边部门也越来越多的人明白真相了,也不太限制了。”这说明,正法的洪势真的快到表面了。

那我们在接待律师时,既要真诚尊重他们,把被关押的同修情况介绍清楚,同时,又要借助这件事广泛讲真相,给当地众生摆放位置的机会。配合中,要明白谁是主次,每一步都要做到清醒和理智。通过律师为同修辩护这件事,使整体配合和心性都有提高。

我自己曾经就有这样的教训:律师来了,当时的心情有些激动,什么都指望律师。“你们可来了,这回就看你们的了。”甚至话中有些常人式的恭维:“你们了不起呀,将来功德无量啊。”当时律师就说:“别这么说,首先是你们感动了我们,这么严酷,你们还没有放弃信仰。我们只是做了一点点应该做的。”后来我明白,虽然我们都在做一件事,但能够使官司向前推动和更多世人明真相得救的,是大法弟子强大的正念和整体的配合,这才是根本。

一点浅悟,不在法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发稿:2011年12月21日  更新:2011年12月21日 00: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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