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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县王金华被中共恶徒勒索七万多元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省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十二年来,山东省平原县中共人员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王金华,敲诈勒索其家人高达七万八千九百多元,给王金华的生活造成拮据,给其儿女造成了经济损失。

王金华,男,六十多岁,山东平原人。二零零零年一月份,王金华在学校上班,被平原芦坊派出所警察咸大海、所长陈国庆绑架到派出所,被恶警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七年一月,平原警察伙同邹城派出所警察把王金华的女儿,从学校找回来,强行到女儿家搜查,见王金华夫妇没在。从此,扣王金华工资一年多,约一万多。

二零零七年黄历十二月二十,平原公安局警察诱骗、勒索王金华儿女二万二千元钱,说不再找王金华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王金华被人诬告,德城区建设街派出所警察和公安分局刘大卫等人,把王金华关进德州看守所一个月,向其女儿勒索一万七千元钱后放人。期间,建设街派出所警察强行搜身把王金华的钥匙抢走,到租房处抄家,抢走现金一千多元。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王金华夫妇又被人诬告,由平原寇坊派出所赵所长等人绑架到派出所,敲诈勒索儿女八千元钱。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王金华在家中被平原国保恶警绑架到联合执法办公室。恶警李峰、祝立国,敲诈勒索其儿子一万八千九百元,无任何收据。

这只是无数名法轮功学员中的其中一例。自九九年七二零开始,中共邪党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一直实行着首恶江泽民“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给无数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庭造成贫穷,给其亲属造成经济负担。

发稿:2011年12月11日  更新:2011年12月11日 01: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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