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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吉林省白城市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 请帮助营救优秀幼儿教师贾桂荣女士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您好!

请您百忙之中,了解一件发生在我们白城父老乡亲身边的冤案,希望善良正义的您给予关注。

今年五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贾桂荣女士,原是吉林省白城市优秀的幼儿教师,写的一手好字,画画也很好,提起九十年代至二零零一年间的贾桂荣老师的“桃李学前班”,在白城西部棉纺厂一带小有名气。贾桂荣老师为人善良,对学生十分负责,手把手的教孩子,教出的学生基本功扎实,有的都能达到二、三年级的水平。因此许多学龄前孩子的家长慕名而来,学前班越办越红火,最多时达八、九十个孩子。正如其名,她教出的学生真是桃李满天下。

贾桂荣女士在一九七零年至一九八零年之间还曾在白城市侯家乡中心小学任教,教学质量在整个乡出类拔萃,在老师、家长中很有口碑,很多家长都强烈要求自己的孩子进贾老师的班。就是这样一位优秀的教师,只因为有自己的信仰、凭良心讲真话,在二零零一年后多次被迫害、抄家、非法关押,往日红火的学前班被迫停办。今年九月一日在河北省秦皇岛租住的房中再次遭到绑架,并被直接绑架回她的户口所在地白城市,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大安市看守所。十月份,在不通知家人和亲友的情况下,白城市洮北区法院对贾桂荣女士非法开庭。有消息说贾桂荣女士已于十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准备送长春市女子监狱。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上午九点多,贾桂荣在河北省秦皇岛租住的房中和女儿正在做饭,突然三个便衣和四、五个着装的警察闯进屋中,把贾桂荣连推带架,强行推上车,直接绑架回白城。事后经了解,这三个便衣是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着装的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北部工业区派出所的。贾桂荣被国保大队无理起诉到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后转到白城市洮北区法院。

此次迫害的起因源于三年前贾桂荣所经历的一次绑架迫害。那是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贾桂荣一家三口前往白城郊区侯家七队去探亲,在路上,出于修炼人的慈悲和自己曾亲身受益,给出租车司机讲述大法真实情况,真心希望世上的好人都能一生平安。然而,却遭到不明真相的出租车司机的诬告。中午十一点多,三个便衣闯进贾桂荣亲戚家,将夫妻二人及其孩子一同强行绑架至白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随后,警察又胁迫她的女儿带着他们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及现金八百多元,没有留下任何字据。贾桂荣被绑架到白城市看守所,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致心脏病发作,看守所、国保大队怕承担责任,通知家属接人,由亲属签字担保后回家。回家后,本应有一个安宁的环境,静心疗养,可是国保大队时常上门骚扰,致使贾桂荣的心脏病接连发作,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为了她的生命安全,为了她能静心养病,不得已她们全家移居到秦皇岛居住。

贾桂荣从小家境贫寒,体弱多病,在苦难中长大,特别是结婚以后,生活的不如意、婆媳之间的不和睦,使性格本来开朗的她,整天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本就体弱多病的她又平添了新疾,严重的心脏病、妇科病、神经衰弱、胃炎、胆囊炎、肩周炎等,多种疾病折磨得她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就在一九九六年的春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有缘接触到了法轮功。那时正值气功热,全国各地气功多达数十种,人们通过气功锻炼获得了健康的身体。贾桂荣自从走进法轮功的修炼,身体状况明显好转,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常年折磨她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了。身体变好了,心情变好了,精神也变好了。过去上一层楼要歇一歇,现在上三、四层楼一溜小跑,也不喘也不累,真的是无病一身轻。常年久治不愈的多种疾病通过短短几个月的炼功全都好了,消失了。

面对自己的身心巨变,贾桂荣激动不已。随着修炼,也让她明白了,法轮功不只使人祛病健身,而且还对人的道德有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要按着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贾桂荣,一个普通的善良的中国妇女,正在朝着这一目标努力的实践着。

就是这样一位善良重德的女士,如今却因为自己有向善的信仰,说真话,将被关进监狱,令亲朋好友和认识她的人十分担心。难道善良的贾桂荣真的伤害了谁、犯了什么法了吗?

参考资料:

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

十多年来,中共采用“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等灭绝政策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多人被中共欺骗,误以为法轮功违法了,因而很多参与迫害者跟随中共江氏集团,有恃无恐。其实,按现行的中国法律,修炼法轮功都是合法的,而迫害法轮功才真正的是在犯罪。

一、信仰自由是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可见,法轮功学员不论是对“真、善、忍”的信仰,还是上访、或讲法轮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二、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

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的法律理念“法无明文不为罪”,就是说: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行为都是合法的。翻遍中国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没有找到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违法。目前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法官,也都逐渐认清了这一点。实际上,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一直在“以权代法”,根本就没讲过什么法律。

三、江××的讲话和媒体报导没有法律效力

法轮功教人向善,为修炼者祛病健身,是最正的。说法轮功是“×教”,是江××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随口说的,而后《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法轮功是×教》的评论员文章。江××的讲话属于个人言论,不是法律。《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更没有法律效力了,更不能据此而定罪。出现“×教组织”字样的是“两高”各自下发的《内部通知》,但内部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中共江××集团诬陷迫害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事实上也违反了国际法,这些罪行必将受到追究。

上百场的无罪辩护证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才是违法犯罪

中共迫害法轮功时一直冠以“依法”的名义。但是,在迫害持续了十余年之久的今天,人们发现,中共所依的“法律”根本不存在。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众多大陆律师以详实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传播法轮功真相合法。

2009年11月25日,吉林省集安市公检法机构互相勾结,对法轮功学员逄增德等非法庭审。正义律师张传利等做无罪辩护。在庭审中,三位律师大义凛然地阐述集安市执法者所有违法事实:1、执法程序违法:警察不着装,没有出示工作证、拘留证、搜查证,非法抓人、抄家。2、执法过程违法。3、执法超越职权范围,违法。4、刑讯逼供。5、取证违法。6、批捕违法:不属大案要案,必须14天内放人,而集安25天后批捕。违法。7、公诉机关提供的公诉材料是复印件。违法。8、没有合法的人证、物证。违法。9、所说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的哪个邪教,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在中国法律中找不到。随意实施罪名抓人、判刑。违法。

2009年7月8日,四川成都双流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邓小明非法开庭,北京律师谢燕益、李春富为邓小明做无罪辩护。谢燕益律师在被法官余蓉打断二十次后,坚持完成辩护。他当庭指控司法单位对邓小明的审判是非法的,司法单位还涉嫌五项罪名:伪证罪、滥用职权罪、枉法追诉罪、枉法裁判罪。谢律师当庭对庭审人员说:“今天你们可能不会受到追诉,不代表未来不会受到追诉。”律师希望司法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悬崖勒马。

真相:一、“4.25”不是“围攻”而是和平上访

有些人说:“法轮功4.25不围攻中南海,政府能迫害吗?”其实“4.25”不是“围攻”而是和平上访,而中共迫害法轮功蓄谋已久。

1992年之后因为法轮功具有净化身心的奇效,因此快速弘传,早已引起江泽民集团的强烈恐惧和妒忌。从1996年《光明日报》诽谤法轮功开始,中共就有预谋地计划迫害法轮功。1998年公安部把法轮功内定为×教准备铲除,但因为未搜集到任何一条所谓罪证而不了了之。1999年4月11日,政法委书记罗干的连襟何祚庥在《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了一篇诬蔑法轮功的文章,为澄清事实,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善意的前往该杂志编辑部说明身心受益的事实,在出版社方面准备发声明更正之际,4月23日,天津市突然出动防暴警察300多名,殴打和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致使学员流血受伤,45人被抓。天津市政府对去请愿的法轮功学员说,抓人是北京的命令,要解决问题得去北京反映情况。4月25日,法轮功学员们抱着对政府的信任,依法到中南海附近的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和平上访,希望释放天津学员,给法轮功学员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当朱镕基总理与法轮功学员代表进行了会谈,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后,学员们于当晚平静离开。他们没有口号标语,安静祥和,秩序井然,走后地上干干净净,连警察扔的烟头都被法轮功学员捡起来带走了。“4.25”和平上访得到了海外媒体的高度评价,被称作“中国上访史上规模最大、最理性平和、最圆满的上访”。而江泽民却强行推翻总理的开明决定。1999年6月10日中共官方口径还说法轮功是“聚集中南海”,7月22日就改成了“围攻中南海”,开始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

二、“天安门自焚”是一场骗局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自焚事件。事后,中共马上栽赃到法轮功学员身上,利用其掌控的媒体系统,铺天盖地地把自焚谎言散布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其实,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杀生和自杀都是禁止的。随着真相广泛传播,很多民众都知道了自焚是假的。各国媒体指出了十二大疑点,如女孩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却声音清脆地接受采访。按照医学常识,至少几天内她都无法说话,可电视上小姑娘却带着插管,底气十足、声音清脆地唱歌,这是个医学奇迹吗?不过两个月后,早已脱离生命危险的她突然死亡。另外,烧伤病人最怕感染,而采访的记者既无隔离衣,又无口罩、帽子就近距离采访,严重违反医学常识。“自焚者”王进东的衣服、面部都被烧坏,而两腿中间装有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最易燃烧的头发也还在头上,而拿着灭火毯要救他的军警,等他喊完口号才不急不慌的给他灭火,象拍戏一样。从“焦点访谈”最早播放的自焚录像的慢镜头,会发现刘春玲不是被火烧死,而是被军警用重物击打头部倒下。国际著名的《华盛顿邮报》在2001年2月4日头版头条发表了调查报导《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邮报记者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练法轮功。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早在2001年8月14日的联合国会议上就提交了天安门自焚案的分析录像带,揭穿了自焚录像的多处造假,并声明:“我们的调查表明,真正残害生命的恰恰是中国(江××)政府……该事件是由该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法轮功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种崇高的信仰。对“真善忍”的信仰,使人变得真诚、善良和宽容,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却遭到江××集团利用权力如“文革”一样的造谣污蔑与暴力打压,使中华大地又一次陷入政治运动的血雨腥风,使道德与法制又一次大倒退。而千千万万善良、讲真话的法轮功学员只是想告诉所有世人:法轮功绝不是中共电视、报纸等舆论宣传的那样。真心希望人们不要被谎言欺骗,不要敌视、迫害善良,因为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对“真善忍”的敌视就是给自己留下灾难的火种;对慈悲每个世人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是迫害者自己在把自己推向悬崖;十几年的迫害中法轮功学员和平的表现足以说明,法轮功没有任何政治诉求、没有想要谁手中的权力,只是一种传统平和的佛法修炼。面对无理的迫害,已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上亿的修炼人,也从无暴力抗争,国内国外都只是平和的用各种真相媒体、真相资料告诉人们法轮功是什么、在遭受怎样的迫害、是谁在迫害,呼吁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们共同用人类的良知和普世的法律来早日制止迫害,严惩中共的迫害集团,还修炼人最基本的修炼自己的权力。和许许多多法轮功学员一样,贾桂荣女士的所言所行都是在中国宪法和现行法律的范围之内,真正依法行事,就应该立即无条件还她以自由,还一个家庭以平静和团圆。愿您了解真相,“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人做事天在看”,在好人遭受苦难时,您心中的善念和对善良的呵护一定会为自己带来美好与平安!

发稿:2011年11月29日  更新:2011年12月30日 19: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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