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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贵州省铜仁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江启荣,男,被非法判刑五年;江启荣之妻被非法判刑三年;厥(音)道银被非法判刑四年;黄梅仙,女,被非法判刑二年;姚新平被非法判刑二年;龙珍平,女,四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杨航,男,被非法判刑十个月。

二零一零年八月份,铜仁地区出现了大量写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好!”等有关法轮大法真相的横幅,当地中共公安以此为借口非法抓捕了多名法轮功学员,一部份学员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铜仁市谢桥看守所。

铜仁市玉屏县及大龙镇“六一零”非法组织伙同国安、派出所等人员,于半夜闯入民宅,将法轮功学员黄守英、周于香、马相群、罗和香、潘春香、田元梅、姚金萍等绑架到铜仁市,同时还抢劫了上万元的私人财产。

玉屏县江启荣二零一零年八月被非法通缉,流离失所一段时间后,于同年十一月十六号在湖南境内被绑架。随后不久,姚新平、黄梅仙两位法轮功学员于十二月一号被警察绑架去铜仁市进行所谓的询问,十二月二号回家。十二月三号又被绑架去了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洗脑班。十二月四号家属去送生活必需品时,被告知已送去万山特区看守所(属铜仁市)。两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时,家属还被非法敲诈了每人五百元的生活费。

铜仁市龙珍平及吴姓法轮功学员于十一月中旬在江口县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非法关押。

同年十一月初,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六一零”非法组织及国安、派出所等不法人员又绑架了该地区近三十位法轮功学员,在大龙镇敬老院办了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迫害。

经了解,二零一一年九月份左右,中共人员对被非法关押在铜仁看守所及万山等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共有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铜仁市法院在非法判刑。

发稿:2011年11月22日  更新:2011年11月22日 00: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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