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六十四人中,黑龙江女子监狱害死二十人,牡丹江监狱十三人,大庆监狱十一人,泰来监狱九人,佳木斯监狱三人,呼兰监狱三人,哈尔滨监狱二人,北安监狱二人,萝北监狱一人。在全球正义力量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暴行的今天,仍然不断传出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仅今年三月初,佳木斯监狱于半个月内迫害死三名法轮功学员,迫害之烈令人发指。
据悉,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在监狱里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监狱一直要等到人没有生存的可能了,才通知家属接人回家,让其死于家中,而监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至于说迫害伤残的更是无法统计。因为在那样邪恶的环境下,很少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能够不遭到肉体迫害。只是因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刑期长、封闭严,消息很难流通到外界,有的迫害事实甚至要好多年以后才能够被揭露出来。而迫害的执行者,在中共的迫害政策和保护伞下,逍遥法外,甚至还得以升迁。不过,天网恢恢,作恶者终究逃不脱天理的惩治。
作为执法部门,各个监狱能够肆无忌惮地迫害死、伤、残如此多的法轮功学员,没有幕后的指使和包庇,谁敢如此妄为呢?我们不妨从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中看出一二。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佳木斯监狱迫害死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在监狱不给家属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家属去省监狱管理局要说法,要求佳木斯监狱的上级主管部门——省监狱管理局调查事实真相。可省监狱管理局却帮助掩盖事实真相,告诉家属正常死亡。事实上,正是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中旬左右,对其所属的各市监狱下达了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命令,并派人下去检查所谓的“转化”情况。随后佳木斯监狱紧跟邪恶的迫害命令,采取各种方式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
秦月明生前照片 | 秦月明被打伤的遗体 |
二月十六日,佳木斯监狱召开所谓的“转化”法轮功的“攻坚与巩固工作会议”。二月二十一日,佳木斯监狱成立了严管队,仅半个月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云刚和刘传江就被酷刑折磨致死。三起命案发生后,面对国内外停止迫害的正义呼声,又是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给各监狱的监区长和主抓教育改造的副监区长开会,欺骗他们说佳木斯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是自己上吊自杀的。三条人命,为什么自杀?如何自杀的?所谓的“自杀”完全是谎言!监狱管理局非但没有就此事调查监狱,追其责任,更没有给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
不止是在秦月明的个案中,省监狱管理局起到幕后黑手的作用。十二年来,监狱里对法轮功学员灭绝人性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都和监狱管理局不断给各个监狱下达邪恶命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几乎每次都是在给各个监狱下达强制转化任务后,就会有法轮功学员迫害死伤的惨案在监狱发生,监管局再替监狱包庇、撒谎、掩盖。
下面仅举几例。
二零零四年初,省监狱管理局向泰来监狱下发文件,要求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泰来监狱为完成此“转化”率,对法轮功学员施暴了十个月。七月,泰来监狱召开监区长、分监区长会议,针对“抗改、抗劳”要求全部“转化”。如果监区全部“转化”就奖励一千元、领导奖励二千元,否则降职、扣薪、下岗处罚。同时允许各监区不用请示批准就可以给法轮功学员戴戒具,戒具不够,各监区自己做。首先八监区定做了十个撑子(工字刑具,俗称“撑子”,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的双手卡在“撑子”上横的两边,双脚卡在“撑子”下横的两边,再用铁链把“撑子”竖杆和地环连上,使其身体不能靠墙。“撑子”是最残酷的刑具之一,让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在泰来监狱八监区监区长周树振定下规矩,任何一个警察都得动手打法轮功学员,不然就收拾你,这个监区多是警校刚毕业的警察,都在周的怂恿胁迫下盲目作恶,一时间邪恶势头极其猖狂。各监区互相攀比谁更邪恶,每天法轮功学员被戴手铐、脚镣(不戴镣膜)一步一步的艰难的步行出工,脚镣声不绝于耳,极其恐怖,脚脖子都磨破了走不动就用车推着出工、收工。晚上收工再用刑具支上,而且不让睡觉,一睡觉就用凉水浇醒。
徐林山遗照 |
在此次迫害中,被非法关押于九监区二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潘红东和四监区三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徐林山被活活迫害致死。
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关押于大庆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程佩明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同年十二月四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刑侦处、黑龙江省六一零人员等到大庆监狱进行为期三天的调查,不是调查谁违纪,而是调查谁走漏的消息:谁上的网,谁拍的照。并说干警有同情法轮功的,要追究责任人。
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哈尔滨监狱将王大源迫害致死后,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为逃避国际人权组织等各方对该事实的调查,只留下几个彻底“转化”的学员,将哈尔滨监狱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分别转入牡丹江监狱、泰来监狱及大庆监狱继续非法关押。有三十四名被劫持的男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大庆监狱, 二十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转押泰来监狱。
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陈树安到大庆监狱检查时,王英杰当着陈树安和大庆监狱领导班子成员一行十多人的面前,把法轮功学员付文昌从床上头朝下拽到地上进行殴打,而没有遭到任何制止。如果没有上级的纵容默许,监狱警察怎敢公然违反《警察法》,在自己的上司面前动手打人?
二零零七年,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邪恶之徒下令,要求将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转化。正是这一年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定为所谓的“攻坚年”,恶警利用真正的犯人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八个刑事犯或者四个刑事犯围攻一个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手段,如不让睡觉、不让休息、污辱、谩骂、诽谤、坐小凳体罚、精神虐待等等逼迫“转化”。当时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监区的海林市法轮功学员朱福菊,因为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监狱为强制“转化”她,每天给她上大挂(双手用手铐吊在二层床上,脚尖刚着地)。为掩人耳目,不让人看见,关在房间里迫害,由刑事犯监视。不久后朱福菊的双手残废,人却仍被残忍的吊铐着。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大庆监狱召开了图谋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会议,妄图在大庆监狱内转化率达百分之七十,出监转化率达百分之八十五,而且落实到各监区,具体人数如下:一、二监区五人、病号监区五人、三监区四人、四监区五人、七监区五人等,并把会议记录用传真发给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向上级汇报邀功。
上述几例仅是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操控迫害法轮功学员中的冰山一角。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受到打压以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积极配合中共的邪恶政策,每年下达迫害政策和转化指标,导致六十四人在黑龙江省所属监狱里被迫害致死。杀人偿命是天理,监狱管理局不法官员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最终将无法逃脱法律和正义的制裁。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11/8/129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