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山东省胶南市法院在青岛大山看守所对被劫持在看守所的邢怀萍、刘美芹、张秀华、付爱先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开庭。除邢怀萍的家属提前打听到开庭的时间外,其他三位学员的家属均没有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
事后,张秀华的家属与从北京聘请的律师找到法院,家属质问法官: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属?法官刘金仁推说,这是按照“‘610’的意思”办事。家属又问,“610”能管得了公检法?刘金仁直言不讳地说,“610”代表“党”。
法官办案不依据法律,却必须听从“610”的意思。“610”的意思不让律师替法轮功学员辩护,那法官就干脆不通知;“610”的意思要对没有任何过错的法轮功学员判刑,那法官就按照“610”内定的刑期进行宣判。“610”哪来这么大权力?法官毫无遮拦地宣告:“610”代表“党”。这个邪党想怎么就怎么,“党”可以肆意践踏法律,“党”可以肆意践踏人权,“党”可以肆意践踏道德良知!
透过法官骄横的态度与言行,让人看到了操控迫害的“610”与中共邪党的本质。尽管“610”如此猖獗,仍然有律师在秉持着正义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他们在否定“610”的意思的同时,也在呼唤着我们国家被中共邪党践踏的正义良知。
二零一一年六月,法轮功学员魏翔、张建平,针对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的非法判决提出上诉。杭州市中级法院要求谢燕益律师递交辩护词。谢律师在辩护词中呼吁法官、检察官们: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进行打压、迫害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翻过,它是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的。
谢燕益律师引述法国大作家雨果的话告诫法官说:“面对罪恶,如果你不说不,你就是同谋。”并说:今天,我们的司法工作人员在面临办案选择的时候,如果我们能够有所选择却无所作为,意图将一切责任推到体制原由上去,那其实就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当明天回头看时,我们或许就会为自己的懦弱、自私、短视而感到羞耻和悔恨!
其实,谢律师辩护词也是对所谓的“‘610’的意思”的有力抨击。在民众的意识越来越清醒的今天,“610”已被作为一种罪恶、犯罪机构,标注在中共的罪恶簿上了。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11/16/129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