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晚十点多,我与同修发真相资料时,先后被绑架到女儿河派出所、锦州太和分局、锦州第一看守。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多,锦州太和区法院对我(还有另外两名大法弟子)非法庭审,在没有公布结果的情况下,被锦州太和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随后,就把我送到沈阳女子监狱。
刚到沈阳女子监狱,恶警沈旭阳、张磊就开始逼我“转化”(即违心表态放弃信仰),让我写什么“五书”,被我拒绝后,他们用三名犯人看着我,以赵立绵(音)(经济犯)为首,时素盛(经济犯)、范旭(贩毒犯)三名犯人昼夜轮流用酷刑折磨我。白天是时素盛,夜间是范旭,赵立绵随时参与对我用刑。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
我被强迫坐小板凳(长:约十五厘米、宽:七厘米、高二点五厘米),不让我睡觉,不让上厕所。只要我一打瞌睡,范旭、赵立绵就用铁链子抽我,开始抽我时,我还能睁开眼睛,后来铁链子抽我时,我只知道疼痛,眼睛却睁不开,这时范旭就把我拖到水房,用凉水给我冲头。沈阳的冬天非常寒冷,刺骨的凉水浇到头上、身上……就这样持续的抽打、浇凉水、片刻不停的非人折磨。
酷刑演示:悬空抽打 |
三天后,我已无法站立,到了第四、五天,我已精神恍惚、神志不清、全身瘫软,即使这样,他们丝毫没有减轻迫害。范旭、赵立绵仍然重复几天来不变的迫害手段,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只要上下眼皮碰到一起,就是铁链子抽、凉水浇、坐小板凳。说是坐小板凳,其实就是瘫在小板凳上,这时,我已无法坐着。这样的迫害大概持续六天。
之后,就让我上车间奴役劳动。常常是早晨六点出工,干到晚上九点多。每天要干上十五个小时。有时,监狱为了多挣钱,赶任务,还要多延时。四年的时间里,每天如此。
大约在一个多月以后,恶人又让我填写一个什么 “表”,到现在,我也想不起来那到底是个什么表?好象是打对勾、写数字一类的。我不写,恶人就又重复一个月前的迫害手段,强迫我坐在小板凳上,不让我睡觉,不让我上厕所。只要一打瞌睡就用铁链抽打,还不清醒,就把我拖到水房浇冷水。第一天,赵立绵恶狠狠地打我嘴巴,不知打了多少下,一直打到她的手打累了,打不动了。一天早晨,大约四点多钟,范旭、赵立绵突然用手狠掐我的大腿内侧、打胳膊,全都掐成黑紫色(这种黑紫色留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还是不写。范旭让我脱衣服(冻我),我不脱,她就把我按倒在地,双脚踩我的肋骨、前胸,强行将我的衣服扒掉,冻我。
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胸痛、胸闷、气短。到现在,我不能干一点重活,只要稍微用劲,就觉胸闷、喘不上气来,立刻觉得全身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这种迫害又持续大概是五、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