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把大部份精力用在了追求世间的名利,和常人攀比,为了家庭的建设,为了儿女们将来能过上好日子等等这些方面。把自己在人中的追求摆在了修炼之上,为了家庭忙碌,为了子女忙碌,甚至几个月不学法、不修炼,不知不觉的混同于常人。有的甚至一年两年都不能安心修炼,总是陷在名利情的漩涡中不能自拔。因为这些同修平时学法不深,没有打下坚实的基础,也就很难从根本上理解大法的珍贵和这种万古不遇的修炼机缘的得之不易。在长年的迫害中,似乎看不到希望,看不到迫害结束的日子,就被世间各种各样的诱惑拖了下去,有的还不知害怕的随波逐流,认为吃好、玩好才过的痛快。表面上看来他们还在修炼,实际上离法的要求已经太远了。
有些老年学员,认为自己有一定的退休金,就每天计划着要怎样生活的好,怎样多享些福,觉的修炼无望,也就把心思用在如何得到晚年的幸福和快乐上。有的每天还要打牌,或参与常人中的其它娱乐和健身活动。有的老伴去世了,为了避免独处的寂寞孤独,干脆就再找一个,两个人过的热热乎乎的。虽然他们还在学法,还知道大法好,却不清楚自己学法修炼的目地是什么。
还有的学员希望自己的儿女将来功成名就,不惜为他们花费巨大的心血。有的想方设法为子女置产置业,无论花多少钱都不心痛。也有些乡下学员,家庭并不多么富裕,本来花几万元钱就能建一座住房,还不低于一般农村水平,可非要摆阔气,用十几万或几十万去建规格高的楼房,过后却欠下了多少万元的债务,今后就要拼死拼活的去挣钱还账。由于强烈的执著不放,人为的给自己的修炼造成困难和损失。
某市有位女学员,前几年做过协调工作,后来因遭迫害,就没有再做协调工作。这些年这位学员一直把精力和时间都用在做生意上,忽视了自己的学法修炼,虽说表面上仍在坚持着修炼,可却不精進。有些同修认为她做协调工作有一定的能力,与她切磋要溶進证实大法的洪流中,希望她承担些工作。她却说,我要挣些钱将来给孩子用,等钱挣的差不多了,再做大法事。谁知去年,这位学员却突然去世了。她既没有给孩子留下多少钱,也没有修好自己,还给大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想必同修在天之灵,那种后悔和痛苦,不知比撕心裂肺还要难受多少倍呢!
从法中,我们都知道,一个大法修炼者就是应该处处考虑别人,对谁都好。当然我们也应该对自己的亲人尽到责任。赡养老人,抚养孩子,以及孩子的上学、就业、结婚都需要操心的,也需要经济方面的投入。可是我们一定要用法的标准衡量这些,要有尺度,不能被情左右,给自己的修炼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否则,不是真正为他们好,如果因亲情干扰到自己的修炼和救人,对亲人也是很不利的。其实自己真正修好了,才是亲人的最大福份。这一点到今天,我们也应该从根本上清醒了。
师父在《各地讲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会讲法〉中讲道∶“可能有人想:我把家庭的事做好了就是修炼了,父母兄弟啊咱们更加亲密就行了。你是又走入新的执著,走入了极端。所有的一切都得做好却不能过,一过又是执著。”
有些同修一直把自己的家庭和亲情看的非常重,认为这一切是属于自己的,是自己在世间的依托。有的同修几年来虽然做了不少事,却说,让我放下这一切,我做不到。也有的说,让我为大法付出生命我做不到。其实,这是对大法修炼认识不足所致,大法修炼直指人心,是修去对物质利益和生死等方面的执著,而并不是非要抛弃世间物质和生命本身。
当然,修炼是一步步达到标准的,虽然一时做不到放下所有执著心,但是我们对自己、对大法也应该有足够的信心,最终达到法的要求。要想达到修炼人的标准,根本上还是个信师信法的问题。
从正的一方面看,在长达十二年之久的反迫害中,众多的大法弟子经历了一次次血的教训,不断反思,不断归正自己的修炼之路,通过努力学法、向内修,一步步走向了成熟,越来越清楚自己今后的路该怎么走,越来越认识到自己助师正法和救度众生的责任和使命,知道这是不能含糊的,并主动承担起了各自的责任。目前在中国大陆,这样的同修已成为大法弟子的主流,真的能在助师正法中主导世间一切了。
越是到了最后,师尊把法也讲的越来越明了。天象的变化,世人的态度,都在证实着师尊所讲的一切,而这一切也都在师尊的掌握中变化着,也使更多的同修对师尊和大法的坚信达到了那种生死无执的成度,而且每走一步都按照师尊的要求去做,完全把自己溶進了法中,把生命溶進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中。
越来越多的同修,也都非常清楚的认识到自己今天在世间拥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大法的,时刻准备着为法所用。有同修说证实法中如果需要付出自己的生命,自己就会毫不犹豫的付出(当然大法是不要求我们付出生命的,可这颗如此坚定的信师信法的心,却能震撼宇宙)。同修们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师尊和大法给予的,只有把这些归于法中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体现其真正的意义。这样的大法弟子真的令众神钦佩、众生欣喜、邪恶胆寒。
我们可以往深处想一想,如果师尊不来正法,人类早已走向毁灭了,今天还会有我们大法弟子吗?还有我们在世间拥有的那一切吗?谁还能在这里守着执著不放?谁还能因放不下生死而苟且偷生?
那么大法的资源是干什么用的?就是让我们在这些年来用于助师正法和救度众生的。说白了,大法的资源就象社会上救人、救灾的物资,这些物资要关系到多少人的生命问题,如果有人敢把救人、救灾物资挪为私用,或据为己有,必定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那么,如果大法弟子今天把拥有的一切,全视为自己的东西,一味的用于享受常人生活,用在家庭和亲人身上(正常生活和自己应尽的义务除外),是不是在不同程度的占用大法的资源?不为那些处于危险之中的生命着想,把关系到救度无量众生生命的物资据为己有,是不是在犯天法呢?这是不是贪天之功,吞天之财呢?
师尊在早期讲法中,就告诉我们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精進要旨》〈佛性无漏〉)。那么今天正法就快结束了,师尊为了我们的修炼、圆满已经讲了那么多的法,我们就该冷静的对照一下自己离法的要求还有多远?
师尊在《什么是大法弟子》中讲道:“师父今天给大家说的重了点,也是想让大家能够警醒。你们救度世人想要叫他们醒过来、救度他们,你们自己也得醒啊、也得醒悟。事情做多了就忘记了自己的修炼,这也不行啊。你们是修炼人,这句话不是说你过去、曾经、或者是你的表现,这句话是说你的本质、你的生命的意义、你肩负的责任、你历史的使命,这样你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
从师尊的讲法中,我悟到: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生命与助师正法和救度众生的责任、使命溶贯在一起,让我们慈悲善良的本性发挥更大作用,视责任如自己的生命一样。我们今天所承担的责任就包含着我们自身的提高和升华,而我们的生命在世间的真正意义,就是用于助师正法和救度众生的,这样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如果我们对助师正法、救度众生不负责任,其实也就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如果我们不去履行好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将来就是自己生命永远的损失。
希望与同修们共同勉励,互相珍惜,走好我们最后的路。不给自己的生命留下遗憾。
个人现阶段所悟,不足之处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