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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的“转化”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正在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包括马玉芬(大庆)、许淑芬、王淑范、陈敏、马春丽等,监狱强迫她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这样的人往哪里“转化”?难道要“转化”成像中共贪官污吏那样的坏人吗?中共劫持善良公民并通过强制手段企图逼迫她们改变思想,这完全是邪教的做法,中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

对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的恶警强迫他们坐小板凳,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十点,少到六、七天,多到几个月,甚至半年,长期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对不写“谤师、谤法”言论、不写邪党“作业”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加期五天。即使有的学员承受不住,违心的写了,恶警也要半年后再逼迫写一次。

戒毒劳教所恶警强制学员出工干装牙签的活儿,每人定量,完不成就加班至晚九点多,几乎没有人能完成。在此超负荷的强制劳动下,一年四季吃的是菜汤,喝完菜汤,碗底时常有一些浑浊物。夏天的白菜汤里还飘着小白虫。

在这种迫害下,法轮功学员陈敏(大庆)现在走路艰难,夏天时,在陈敏被迫害的犯了痔疮的情况下,恶警还强迫她在水泥地上(仅铺了层褥子)躺了十六天。法轮功学员马春丽现在不得不拄双拐。已知遭到过坐小板凳迫害的还有法轮功学员侯亚玉,王桂娇,张海燕,周志容,张平,张丽文,包玉芬,刘绍华,善淑琴等。法轮功学员马玉芬(大庆),许淑芬,王淑范也正在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海燕在二零零九年,受坐小板凳迫害六个月。


参与迫害陈敏的直接责任人:刘明
参与迫害王淑范的直接责任人:陆博亚
参与强迫转化的直接责任人:李晓蕾,陆博亚,刘丽
三大队队长:牛晓云,
教导员:刘明
队长:孙宝莲
车间队长:王丹
食杂店干警:吕飞
四大队转化组大队长:丁××
教导员:吕××
干警:刘丽,石帅,
中队长:王××
五大队食堂班大队长: 刘微 陈香怡 张××
干警: 赵丽辉,钟华,杨莹,谢丽佳,邢雨,徐佳,于鑫,张微,萧健,周娜,李晗,李晓蕾,王丹,赵红霞,王丽欣,史俊雪,陆博雅,冯××,昌××,呼××,于淼,李函钟。

发稿:2011年10月11日  更新:2011年10月11日 00: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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