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诉是诬告——写给沈北新区的检察官们
沈阳法轮功学员
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刘素兰被非法关押进沈阳市看守所已经三个月了,家人焦急的四处奔波,等来的却是沈北新区检察院非法下达的“批捕书”。刘素兰的七十岁老母亲听到此消息后,不堪打击,在极度的悲愤中含泪而死。目前,此案件已移送沈北新区检察院,公诉科正在非法罗织与编造罪名,预谋非法构陷刘素兰有罪。
作为一个检察官,理应维护正义,而沈北新区的检察官却将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送上法庭,还千方百计地寻找所谓的“法律依据”。他们不是维护正义,而是为中共邪党迫害善良民众推波助澜,在明明白白做坏事,还找一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人有善恶,无需多言,他们的行为已表明他们选择了跟随中共作恶。
由于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大陆已导致数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不包括非法劳教的),可以说,在这场迫害中,大陆的检察机关公然违背自己的职责,无视和践踏中国宪法和法律。如果这些检察官能够守住良心,秉承一名检察官的职业道德,依法驳回公安机关的非法“批捕申请”,就不会有数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立案,非法判刑。
检察机关对无罪的法轮功学员下达“批捕书”是真正的在犯罪。罗织罪名、歪曲解释法律、错误利用法律提起公诉更是罪上加罪。此时,站在法庭上的检察官,还是检察官吗?当他们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时,他们已经成了诬告者,穿着制服的诬告者。
这几年,随着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深入,在大陆,越来越多的律师不断的冲破中共的威胁与阻挡,走上法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律师们从法律角度,并依据中国大陆的现行法律,当庭指出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九评》、劝“三退”不仅没有违法,反而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作为一个检察官,为什么连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当然不是简单的“业务问题”。如果这些案件去掉这些当事人的“法轮功学员”身份,任何一名检察官都会毫不犹豫地驳回公安机关的非法批捕申请,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不予立案,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可是,因为这些案件当事人是“法轮功学员”身份,就变得有罪了。这就等于说炼法轮功就有罪,这就是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先定罪,再找证据,没有也不需要法律根据,高法、高检的几个通知和秘密文件就成了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法律依据”。
这十几年来,沈北新区检察院已对法轮功提出了多起非法诉讼,导致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主要的案例有:
2001年5月,新城子区第三小学女教师法轮功学员王敏被非法判刑5年;
2001年6月,虎石台个体户、法轮功学员吕国芹被非法诬判7年;
2001年7月,新城子梁志洪兄弟被非法诬判5年;
2008年奥运前后,沈北新区检察院对奚常海、王素梅、孙玉书、霍德福等四位法轮功学员提起非法公诉,导致王素梅(女)被非法判刑10年,奚常海被非法判刑11年,孙玉书被非法判刑8年,霍德福被非法判刑6年,被称为“二零零八沈北冤案”。这是中共在全国对法轮功学员判刑最重的冤案之一。
沈北新区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检察长名叫陈克学,公诉科科长名叫李景霞。公诉科原本是代表国家,对罪犯提起公诉,以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可是这些检察官却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即宪法规定的信仰与言论自由于不顾,犯罪的四个要件都搞不清,完全听从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的指示,歪曲法律,指鹿为马,睁着眼睛说瞎话,诬陷法轮功学员“有罪”。
沈北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克学更是一个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官。据查,此人原来是沈北新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在2001年沈北(原新城子区)几起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担任主审法官。其中,诬判新城子区第三小学女教师王敏,导致王敏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长达五年的迫害,牢狱之苦令王敏患上了乳腺肿瘤,得不到有效救治并遭原单位开除公职;2001年6月虎石台的个体户吕国芹被非法诬判7年;2001年7月,新城子的梁志洪兄弟被非法诬判5年。这些案件都与主审法官陈克学有直接关系。
据悉:当时法轮功学员当庭警告陈克学,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是有罪的,会有报应的,陈克学竟扬言说他不怕报应。据检察院的人员后来讲,大约在05年或06年,陈克学在一场车祸中严重受伤,骨头都撞折了。
目前,沈北新区检察院正在对法轮功学员刘素兰非法诉讼作准备。我们奉劝公诉科的检察官们,赶快停止诬告与非法构陷,选择“退案”,这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不要再给自己的人生道路留下污点,不要给自己生命的未来留下遗憾。
沈北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克学
沈北新区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于绍国:作为公诉人,参与过非法诉讼,诬陷法轮功学员有罪;
郝连峰:作为公诉人,参与过非法诉讼,诬陷法轮功学员有罪。
李雪松:作为公诉人,参与过非法诉讼,诬陷法轮功学员有罪。
张丽、杨冰冰,待查。
抚顺市国安局预谋迫害新宾县法轮功学员
近日,抚顺市国安局下派多人在新宾县蹲点,想用监听电话、跟踪、监控学员言行等卑鄙手段,预谋迫害新宾县法轮功学员。
曝光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恶人恶行
关树立(绰号关胖子):男,四十多岁,高个,四方大脸,皮肤黝黑,挺胖的,家住新宾县新宾镇。家中哥四个,排行老四,他三哥叫关树祥(绰号关三子),在公安局治安大队当司机。
关树祥:宅电:0413-5027495 办电:0413-5080213 手机:13941357229.绰号纽老八:原名不详,男,略瘦,中等个,家住新宾县新宾镇。
此二人原是无业游民,受邪党毒害很深,仇视法轮功学员。经常走街串巷,看到真相资料就搜集,上交社区。曾跟踪、监控法轮功学员,为蝇头小利多次诬告过法轮功学员。
现在俩人被雇佣于新宾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做临时工,以调查户口为名,暗地里跟踪、监控法轮功学员。若发现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撒传单,就打电话报警。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新宾县派出所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以上俩人积极参与迫害,并从中得到好处费,具体情况不详。
望新宾镇全体法轮功学员重视此二人,展开调查,把他们的家庭详细住址、家庭成员、电话号码等发送到明慧网,以便同修们打真相电话或写真相信劝善,制止恶人行恶,救度更多众生。
揭露榆树市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
榆树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范洪凯等人,在2010年中旬与榆树610李凤林为伍,在当地积极办几期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劝善的情况下,依然不知醒悟,还未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
辽阳市宏伟区政法委李仲佰参与迫害
李仲佰现任辽阳市宏伟区政法委副书记,主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从上任一年多时间,疯狂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多人,并勒索钱财,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曝光山东省日照市恶人
2010年夏天至秋天,几个月时间,山东省日照市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 “610”(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非法关进公安局劳教所被判刑。而这个作恶多端的“610”小头目,竟然是个女的,而且恶毒阴坏,她就是日照市港务局公安局“610”头目孙雨(音)。
法轮功学员马玉娟本已放回,又被孙雨绑架。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志国因体检不合格被劳教所退回,孙雨一看拒收起了坏心,不惜动用公款送礼到劳教所,一定要把李志国送进去才死心。
在非法搜查法轮功学员的家时,孙最卖命,连墙角、墙缝、窗帘后都不放过,寻找陷害好人的所谓“证据”!
广东肇庆市利用六一零破坏教师招聘工作
“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邪党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非法机构。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下发《肇庆市端州区2010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启事》,无理要求外地教师提供当地(县级)“六一零办公室”意见方可报名应聘。其目的是破坏教师招聘程序,阻止法轮功学员应聘教师。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58—2279344、2288079
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号教育局大楼七楼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肇庆市古塔中路2号教育局大楼七楼
咨询电话:0758—2279344、2288079
港北监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邪恶手法
港北监狱利用服刑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坐小凳子体罚、挺胸、挺腰、挺脖子、眼要瞪直往前看睡觉身体朝外,不可转身,手不准放到被子里,坐小凳子等坐烂臀部后上药时把卫生纸加厚不透气使肉烂得更快,限制睡觉时间,不叫按时上厕所,用牙刷顶着两肋骨,用手夹脖子,用牙刷敲打大脚趾壳,甚至发黑脱落,用鞋底打脸,众殴:七至十一人一起拳打脚踢,吃的咸菜加尿或加苍蝇。手铐、脚镣加地环给扣在地上。每天吃饭仅给一个小馒头半杯水,限制上厕所次数。
总之,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精神上受到侮辱、威胁、恐吓,身体被迫害。
对天津市港北监狱张士林恶行的曝光
张士林,港北监狱五监区第一大队长,长期任此职,曾指使队长、服刑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以前是港北“四大杀手”之一。动和不动、碰和不碰法轮功学员有时得他点头。
张士林经常用欺骗、推脱等方法“卡”人,抓住法轮功学员的弱点进行攻击,正常服刑人员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待遇等,无辜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不得享有。
张士林其人父母家在武清区大王谷镇利上屯村,建议在此地曝光其恶行,告知其父母、村委会等。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是非法关押男法轮功学员(北京前进监狱)和女法轮功学员(女子监狱)的邪恶场所,不但迫害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目前对全局的所有法轮功学员又进行新一轮迫害,扬言:“在两年之内达到100%转化率,争创北京市无×教单位”。采用签所谓保证书等邪恶形式逼迫所有的干警、职工人人签名,恶毒地诬蔑大法、毒害世人,并采取强迫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在保证书上签名。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东街7号 邮编:100054
局长:孙超美 手机:13901173250
副局长:魏书良 手机:15901380678
宋建国: 13910875206
张志明 13910884347
杜文亮 13901048980
张冠群
政治处主任:何中栋 13021067701
曝光深泽县国保大队恶人
河北省深泽县国保大队恶人榜彭树学、邵祖红、李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永登县中川镇廖家槽村文书巨克文张贴污蔑大法的资料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日下午,巨克文指示甘肃永登县中川镇廖家槽村村民薛守勇在电线杆,商店等地贴污蔑大法的资料,在上面村也贴了污蔑大法的资料,可能是巨克文本人贴的,这次张贴是不是中川镇让贴的,别的村有没有张贴还不知道。
下面是参与者和部份村民的电话号码:
巨克文13519661217 (文书) 张仁才6840684(书记)王银章6841343 13919909790 (主任)薛守勇13893354409 (村民)
中川镇人民政府书记 6830068 乡长 6830136 6830111 文教办 6830133 办公室6833705 中川派出所 6830110 6833110 秦川法庭 6834076 中川中学 6830026 永登电信局 68408746831840 中川电信局6834474 6830770
江苏常州的犹大朱丽霞
朱丽霞,50多岁,家住江苏常州花园新村。
她曾被邪党劳教,在句容劳教所邪悟,于2003年解教。2003年出来后,就积极参与对常州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到洗脑班做包夹,骂师父、骂大法。有一个罗溪的学员叫薛英,曾被劳教1年也没“转化”,被她残酷迫害强行“转化”,她把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办法拿到洗脑班来实施,给恶警出主意,迫害法轮功学员,连一些有良知的警察都看不下去。2005年,她参与迫害田智丽,使田智丽放弃修炼,到现在还没走回来。她还参与常州的所谓“阳光工程”,经她手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不计其数。“610”每月给她固定工资。
曝光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恶人樊同贵
樊同贵,男,约四十岁,建水县人,原任建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大约在2008年下半年起任蒙自县公安局局长兼红河州公安局副局长及蒙自县副县长,此后积极组织实施迫害法轮功,将相邻在一起的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建水县四地的法轮功学员作为重点迫害对象。他对四市、县公安配发大量车辆及设备,要求各市、县公安刑警大队、治安大队配合国保特务,通过监听电话、蹲坑、跟踪等特务手段长期监控法轮功学员。在其任职至今的两年时间里(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至少绑架四市、县法轮功学员23名。
樊同贵
樊同贵电话:13908733002,0873—3713601(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