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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头 今遭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三日】丁学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七八年出生。从少年时代,就开始打仗斗殴、抽烟、喝酒、在学校是一霸,经常打群架。修炼法轮大法后,一改往日恶习,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而自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丁学森遵循自己的信仰,经历了残酷的迫害。

丁学森说:“我那时之所以随波逐流,是因为对生活的无望,不知为什么而活着。直到二零零一年,我有幸修炼法轮大法。明白了人生的真谛,真是脱胎换骨的变了一个人。我觉得法轮大法太好、太正了,我一定要修炼。”

以下是丁学森口述被迫害的经历。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我到铁路公安处去办事,到了三楼正赶上“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陈万友和铁路公安处的国保支队大队长王凤军开会,密谋迫害法轮功学员,我用手机对其录音被发现后遭绑架。

我被铐在凳子上,国保大队一个不知名的警察(五十多岁,身材略胖点)打我一个嘴巴子,国保大队杨荣华也打我一个嘴巴子,我的嘴被打出血了。我正告他们:我肯定告你。杨荣华说:“我肯定不打你了。”

傍晚,王凤军和他的司机回来了,王凤军的司机气势汹汹地打了我一个嘴巴子,我问他:“你叫什么名,我要告你。”他自知理亏和违法,不敢再打我了。我直视他,他不敢看我的眼睛。我说要见他们领导,国保支队大队长王凤军对我说:“我们没有领导”。王凤军还告诉其他警察:别跟他说谁是领导。

当天晚上九点左右,我被劫持至铁路看守所,一个高个子的男干警,恐吓我,让我蹲着,我站着没动。他就过来用力扳我,把我扳倒在地,我坐在了地上。进看守所监室前,对我非法搜身,我穿的牛仔裤上的铜牌被撕掉了。

姓王的副所长,威胁我,让蹲着,我没蹲,他气急败坏的踢了我两脚。

看守所的卫生很差,屋子特别很脏,有一股很难闻的气味,厕所在屋里。

第二天,我被强迫做奴工--穿筷子,我不是犯人,拒绝干活。强迫我穿囚服,我拒绝。在看守所我对犯人讲三退的真相,讲大法的美好,有四个犯人三退了。

在看守所,我六天没吃饭。因为我不吃饭,姓王的正所长狠毒的打嘴巴子。看守所的三、四个警察和三、四个犯人一起按着我,对我野蛮灌食。有按着我腮骨的,有用木棒子撬开嘴的,有使劲把着我的头的,有捏住我鼻子的,我无法呼吸,一张开嘴,他们就用瓶子倒进去黄色的液体,非常咸,我被呛的出血了,我浑身都弄得很脏,出了很多血。我高呼“法轮大法好”。我精疲力竭,浑身酸痛。隔一天又给我灌食。

灌食示意图
灌食示意图

佳木斯市公安局张云龙和一年轻的警察,在看守所非法提审,张云龙叫嚣:“你是窃取国家机密,要枪毙你,你说出别人,就放你回家。你信不信,我一个星期不让你睡觉。让你天天做噩梦都梦见我,我能让你骂你师父。”我对他说:“我不信”。

第二次对我非法提审的,是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张云龙、杨波(原绥化劳教所干警,现调到哈尔滨工作,参与迫害法轮功),杨波说:“我曾帮助很多人,离开看守所,你说清楚你的情况,我会帮你的。”

看守所吃的是,白开水里放点白菜叶,没有一点油星,玉米面发糕。

在我被看守所非法拘押了三十四天。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早上六点多钟,警察从看守所把我被劫持至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中午十二点到了臭名昭著的绥化劳教所,一大队二中队的中队长叼雪松让犯人孙成富领我上楼。

在劳教所的二楼物品室,犯人孙成富给我一条破裤子和上衣让我穿上,我拒绝,他恶狠狠地踹了我一脚。我站起来时,来了很多警察,还有犯人孙立峰。当时任教导员的高中海问我:“你是不是佳木斯的炮子?”我反问:“什么是炮子?”他们就一拥而上,把我打倒,高中海用脚踩着我的头,其他干警和犯人就毒打我,用皮鞋狠狠地踢我的大腿。以至一年后我回家,腿上的肿块仍未消。当时我只穿一条内裤。在劳教所普通劳教人员经常说一句话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话;“上不惯老,下不惯小。”

参与迫害的人有:一大队教导员高中海、副教导员龙奎斌、中队长叼雪松、干警金庆富、干警王小斌。犯人孙成富、犯人孙立峰。

教导员高中海说:“你喊啊,你喊法轮大法好。”他们抓住我的头发从二楼的物品室拖到一楼的寝室。我当时喊:“警察打人了”。

随即,在一楼的寝室,他们将我用手铐铐在床的上铺(床是上下铺),我的双手是伸开的,我只能脚尖点地。他们开始轮番的毒打我,踹我的肚子,踹我的腿,抱着我的腿,来回游荡,当时我疼得全身虚脱,汗流了一地,喊叫声惨烈。这种滋味让人生不如死,分分秒秒都在痛苦中煎熬。手铐嵌进了手腕的肉里,导致手腕的肉溃烂,直到现在手腕都可清晰的看到伤疤。犯人孙成富拿胶带一圈一圈的缠住我的嘴,然后将两根点燃的烟,插进我的鼻孔。

毒打示意图
毒打示意图

我挣脱胶带说:“我要见你们领导。”教导员高中海说:“有事找我,我就是。”我说:“我要请律师,我没犯法。”他说:“请律师可以,但要看你表现,可能时间短,也可能半年后也不给你找律师。”这时金庆福走过来说:“不改变你信仰,也可请律师,但要遵守所规队纪,要写‘三书’,‘三书’与法轮功没有关系。”

一个月后,我因写声明所谓的“三书”作废,又遭干警金庆福、犯人孙立峰、犯人范志忠、犯人施玉峰毒打,被强迫坐小凳。

我被强迫做奴工,编垫子,唱邪党的歌曲。吃饭也要唱歌,干警问话或上厕所都得背报告词。

在警察唆使和放纵下,几乎每天都能听到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的声音。以下是我所见证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

宝清县法轮功学员朱明军第一天在劳教所,被犯人施玉峰打得嘴角流血,血溅到我的床单。

鹤岗市法轮功学员王东旭因到超市买东西,与法轮功学员柴树湖说了一句话,被犯人施玉峰打得嘴角流血,好多天才好。

犯人施玉峰每次都换上旅游鞋踹法轮功学员李荣道,一踹就是几十脚。

犯人施玉峰找茬打鹤岗市法轮功学员狄会斌。把狄会斌打倒在地,狄会斌因要坐起来,又被犯人孙立峰用脚猛踢头部,踢倒。

佳木斯法轮功学员王洪忠因唱歌声小,被犯人孙立峰打嘴巴子。

佳木斯法轮功李荣红高喊“法轮大法好”,被毒打至脚。

二零零九年过年期间,佳木斯桦南县法轮功学员杨晓峰的妻子接见杨晓峰,被干警从钱卡里索要一百元钱,说是要给姓范的教导员上礼。杨晓峰的妻子不堪压力,与他离婚。

包夹施玉峰私底下对我说:“叼队(叼雪松中队长)说,对他们(法轮功学员)没有语言,就是揍,只要不打死,都由我兜着。”

叼雪松临调离其它中队前说:“我人走了,我的魂还在,你们遭不起这个罪。”

普通劳教人员杨明通过与法轮功学员的接触,知道法轮功学员品质高尚,与人为善,因看不惯,范志忠和施玉峰欺负法轮功学员,索要法轮功学员的物品,而打抱不平。遭到叼雪松的警告,为法轮功学员说话,要严肃处理。

在劳教所处处充斥着谎言,劳教所谎称每周消毒两次,一年也没消过一次毒,每天都能吃到肉,但普通劳教人员都称“天天吃猪食,普通劳教人员饿得都皮包骨。”医生每天都巡检一遍,而事实上一年都不来一回。

我两岁的时候父母离异,从此我与母亲相依为命。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母亲不但承受着痛失爱子之伤,还遭受一些不法人员的侮辱。

我的母亲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含辛茹苦的把孩子养大,他是我生命的支柱。他被非法抓捕后,我感到天都塌了。

我去公安局询问我儿子的情况,公安局的某些人大骂我,诽谤我,还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来伤害我。

08年6月23日我去铁路公安处问我的儿子为什么被抓,警察王凤军说让我积极配合他,就会尽快的见到我儿子。我配合他们做了笔录,又领他们到我家里来。他们抄完家,一无所获。我对王凤军说:要看看我儿子,给他点温暖。王凤军一反常态,对我很凶的说下次再也别来了,我不接待你,当时我无可奈何的哭了。我说:你为什么撒谎,让我配合你了,就让我见我儿子,办案人员说话为什么没有诚信度。为什么骗我。王凤军对我破口大骂。

6月23日下午2点多,在铁路公安处警察杨荣华骂我。

7月28日儿子被送到绥化劳教所,铁路公安处的人,却没有让我们见上一面,偷偷的送走了。7月29日早8点过5分,我给王凤军打电话,他自己谎称:调走了。当时我妹妹我身边,听到电话的声音就是王凤军本人。

8月29日王凤军听说我妹妹家省纪检委有人,他就马上变得笑脸相迎。

8月13日我打电话给杨荣华要鉴定,杨把电话摔了,让去法制科要。

佳木斯铁路看守所,非法收我们饭款150元。

从我被迫害的经历和我母亲的日记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中共流氓警察的本色,中共流氓集团利用这些社会上的人渣、败类,来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然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天理,是任何生命都无法抗拒的,再次奉劝那些误上中共贼船的警察,不要再助纣为虐,悬崖勒马,否则恶报来临时,悔之晚矣!

发稿:2011年01月03日  更新:2011年01月04日 0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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