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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州市第三劳教所的遭遇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广东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位于花都区赤坭镇,是个较为偏僻的地方,这里非法监禁着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刚被绑架进所就由几个吸毒犯夹着去三大队严管室。严管室共有七间,每间只有十多个平方,里面是一排床是供“夹控”(即夹控法轮功学员的人)用的,严管是没有床睡的,所有窗是磨砂玻璃,门窗是二十四小时关着的。

所长郭启祥贪污受贿,与经常来劳教教唱歌的女教员刘某在江边楼经常通奸。他与副所长望开金、教导员毕德军、大队长李文斌、恶警甘彪狼狈为奸,纵容吸毒犯、诈骗犯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些“夹控”是行贿毕德军后安排的,不用参加劳动,奖分拿的多,伙食优先。

李文斌对我说:你不转化就打死你,然后送去火化。夹控为了早日出劳教所,大力配合恶警迫害我们。首先不准睡觉,整天坐小凳,在床中央不准动,腰挺直,手放膝上,稍有动一下或睡觉,就用钢针刺。禁闭室一样的房里七、八个吸毒犯一齐吸烟,门窗关闭,满房间都是烟,会使人胸痛,脚浮肿。冬天往身上倒冷水,并用高速风扇吹,用绳把脚捆在身上。在工场奴役时,实施酷刑,强行把粪便塞入口中,把头往厕所水桶里撞,反复撞,整个头压在脏水里,胸口往桶框里撞,撞后胸口非常痛,往往痛上一些日子。发疯了的吸毒犯用坚实的硬棍猛力拷打我的天灵盖,连续拷打上百下,说要把人打傻。还有更残忍的是七八个大汉一齐动手把我脚腕强行扭跛,以后就不能正常走路,要用拐杖才能走路。恶人还给我打毒品针,(吸毒犯买通厂家带入),限制上厕所。

恶警在工场随意加班加点奴役,剥夺节假日休息时间。恶警受贿盛行,随意为行贿者做手脚,提前解教。其中一教导员对一个要求提前几天解教的吸毒者说,我又没有领取你的什么东西,我为什么帮你。一般恶警都有了私家小车,恶警任意扣压信件,企图阻止其罪恶曝光。

发稿:2011年01月27日  更新:2011年01月26日 22: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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