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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维香一家遭十年迫害 有家不能回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寇维香,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十一年来遭到中共邪党多次绑架、抄家、勒索,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佳木斯劳教所被折磨、奴役。

寇维香一家人至今被中共当局逼迫得流离失所。寇维香说:“我们修炼法轮功没有罪,我们在做世上最好的好人,还要东躲西藏的,有家不能归。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身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是邪恶之徒无法偿还的。”

以下是寇维香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是黑龙江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寇维香,一九五九年出生。我从小就是个体弱多病的人,胃病尤为严重,经常烧心,或恶心。一九九七年发现患有肾结石(1.2厘米)、肾积水,即使打了消炎针,吃排石药,吃中药都没见效。我婆婆修炼法轮大法,心脏病好了。看到了她的变化。一九九八年,我也开始学法炼功,身体上的疾病不翼而飞了。直到今天,我没去过医院,没吃过一片药;而且我烟也不抽了,酒也不喝了,身体棒棒的。以前和我一起卖货的人,都说我越来越年轻,这都是学法轮大法带来的美好。

一、进京上访遭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流氓集团铺天盖地的打压法轮功,我和]丈夫没有被吓倒,因为我们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法轮大法和我们的师父受到不白之冤,我们理应站起来说句公道话。

我俩把我们赖以为生的小肉店关门,于十二月进京,在天安门广场打着写有“真善忍”横幅,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大法清白!还我师父清白!”我们被天安门的警察绑架到一个大空房子里。

到了晚上,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关到各地派出所,我丈夫和另外一个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北京房山公安局。我丈夫被迫害一夜后,出现高血压和心绞痛,第二天早上,警察明知道他是东北人,且身无分文,故意把他送上了去广州的火车上。

我和另一个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被北京警察开车劫持至潍坊公安局,潍坊公安局几个警察轮流非法审问,不让我睡觉。用伪善来骗我,最后我还是落入他们的圈套,说出家住址,他们把我给劫持到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在佳市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八天后,由佳木斯永红分局巡警队一名警察和友谊办事处的一名女的把我劫持到永红分局。

永红分局的警察石秀文和郭维山逼迫我家人叫我说不炼法轮功了,就放我回家。我说这么好的功法,我不可能不炼。结果连夜给我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因那时去北京上访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很多,看守所又成立了一个女监号。女监号连被子都没有,我在地板上睡了两三天。刑事犯给我们一个被子,我们好几个人扯了一个被子盖,在看守所我吃的是窝窝头,冻白菜汤,真是连猪食都不如。

为了抵制迫害,我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绝食反迫害。看守所的狱医插胃管,野蛮灌食,迫害我们。给我灌食时,因为我不配合他们,有一个姓罗的警察抓我头发,打我两个耳光。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二天,加上在北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共非法关押我二十天,勒索我家人五、六千元钱,才把我放回家。

二、遭友谊路派出所恶警土匪式抢劫

从那以后,友谊街道办事处的人和友谊路派出所恶警刘殿龙和居委会主任杨兰经常到我家骚扰。刘殿龙还逼我把户口迁走,我家几乎没有安宁的日子过。

二零零一年佳木斯成立大法周那天晚上,友谊路派出所上我家骚扰,一连三天晚上到我家砸门,就连三十晚上刘殿龙还打电话骚扰我。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早八、九点钟,友谊路派出所所长李成坐镇,刘殿龙等人在居委会主任杨兰带领下闯到我家非法抄家。当时我上班没在家。他们抢走了法轮大法师父的照片、大法书等,他们还开车胁迫我丈夫到处找我。

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佳木斯市警察全市非法大搜捕绑架法轮功学员。一群警察象流氓一样到我家砸门,我们没给开。他们竟无耻地用万能钥匙把门撬开,把我夫妻二人绑架到友谊路派出所,把我姑娘积攒的零花钱二元、一元、五角共二百多元都给抢走,把我家翻个底朝天,床都差点都翻个,屋内一片狼藉。随即还在我家蹲坑。

当天晚上,友谊路派出所恶警把我们夫妻二人绑架到看守所。我丈夫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一千五百元钱才放人。

我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被劫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三、遭佳木斯劳教所灭绝人性的折磨

刚进劳教所,恶警刘亚东就命令刑事犯对我们非法搜身。刘亚东长的人高马大,用胶皮管子劈头盖脸地打我们,企图给我们来个下马威,还给我们上大背铐,逼着我们写“三书”。

我被劫持到八中队,恶警逼迫我们填晋级减期表。我们不填,恶警洪伟、蒋佳南又对我们实施“大背铐”酷刑(就是将手臂从肩头拉过,将另一手臂从腰拉过,双手在背后铐紧,并且还要在背与臂之间加塞酒瓶子、木板等物,使手铐紧铐肉里,双臂拉紧,让人鲜血直流),不写作业也对我们使用“大背铐”。大背铐时,手铐都铐到了骨头上,分分秒秒都疼痛难受,生不如死,在这种灭绝人性的折磨下,我做了一个法轮功学员最不应该做的事,违心的写了“三书” 和“五书”。为此,我痛悔不已。

在去食堂吃饭的路上,我们拒绝喊口号,在饭前胁迫我们背东西,我们不背,恶警就不让我们吃饭,我们就不吃了。后来让我们吃饭,我们不吃。

他们气急败坏地让我们在屋里坐带窟窿小凳,不让动,我简直都坐不住,臀部疼痛难忍。逼迫我们看污蔑师父和法轮大法的电视,还在墙上挂污蔑师父和法轮大法的标语。每天早上五点一直折磨到晚上八、九点,他们心要是不顺,就让我们坐到十来点。

我们是在法轮大法修炼中的受益者,对李洪志师尊充满了无限的感恩。我们不能再容忍,劳教所墙上粘贴污蔑师父和法轮大法的标语,我们就决定将这些标语全都撕掉,将污蔑师父和法轮大法光盘给弄碎了。

这些恶警就穷凶极恶的调动好多警察,像疯狗一样似的将我们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全都上大背铐,扣在铁床上,暖气管子上,连打带骂,不分老少用电棍电,把七十来岁的张令德的脸都电出了水泡。

鹤岗的李树梅都大便失禁,拉裤子里了,折磨我们一整天,手铐铐得非常紧,都铐在了骨头上。当打开手铐时,我的手都肿得象馒头。最后一个打开手铐的是法轮功学员王玉红,王玉红被铐了有半个多月,不让她洗漱,不让换衣服,不让睡觉,上厕所还要受限制。

我们在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几个月后,他们又逼我们写放弃修炼的悔过书等“五书”,不写又实施大背铐酷刑.

劳教所每天逼我们早上五点起床,洗漱、上厕所仅十分钟,吃饭、如厕都受时间限制,吃饭慢的人根本吃不完饭。吃的黑的馒头,又酸又粘,喝冻白菜水,连猪食都不如。每天胁迫做奴工:挑小豆、做汽车垫子、机件,完不成任务就加班,这真是人间地狱。

非法刑期满时,恶警又逼迫我们签什么“帮教协议”,我们都不配合,又给我们上大背铐。我于二零零四年五月六日出狱。

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晚,新立派出所恶警刘峰带人闯入我家非法抄家,又将我绑架至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多天。因马上就过新年了,我已经两年没在家过新年了,家人承受不住这种折磨,又花了五、六千元钱,托人把我保外就医办出来。

这一次次的迫害,迫使我们全家人只有流离失所至今。

发稿:2011年01月24日  更新:2011年01月24日 0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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