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是用来治病救人,解除病患痛苦的。把药用错,对医生来讲都是大罪过。更何况有意把药用在健康人身上,目地是折磨人,达到政治目地呢。这是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可是邪党就是这么邪。最早曝光出来被药物迫害致死的是山东大法弟子苏刚,于2000年6月被迫害去世。可见中共使用药物迫害,从它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就一直在使用。但是经过十一年,到目前为止,我们能揭露的只是大法弟子被注射了药物,看到有人在饭里下药,或者大法弟子怀疑有人在饭里或水里下毒等,不能進一步揭露邪恶的恶行。
其实邪恶使用的药物,对我们来讲,是不明药物。但是对它们来讲,根本不是不明药物。种种迹象表明,它们对大法弟子下毒时,非常清楚药物的功效。比如山东淄博大法弟子苏刚,被使用药物后,送回家时“反应迟钝麻木,虚弱无法吃东西”,回家第九天去世。山东泰安大法弟子徐桂芹,也因被使用药物,送回家时身体麻木,厌食,回家第九天去世。(见明慧网《滥用精神病治疗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国际社会持续密切关注(二)》)这两个案例受害者的症状相似,甚至回家后去世的时间都相似。为什么会这么巧?是否因为监狱知道用药之后,这人放出去也已经不会说出什么了,而且不出十天必死无疑,监狱有这样的把握,才会放人?山东大法学员、清华大学学生柳志梅,出狱后三天致疯。为什么出狱后几天才疯?如果邪恶不知药效,胡乱使用的话,柳志梅可能在监狱就神志不清(这监狱会承担责任),或者出狱后根本不变疯(这柳志梅会讲出迫害真相)。这都不是中共要的效果。事情能按中共意图发展,是因为监狱对所使用的药物的药效很清楚。最近又曝出一条消息:恶警在绑架法轮功学员武玉兰时,使用一种白色粉末,致其立即昏迷,然后抬走。(见明慧网《中国科技大学副教授和妻子被劫持迫害》)警察抓人时随身携带药物,这不是有备而来吗,他们一定知道这药有什么作用,才会携带使用。
很多大法弟子被用药后,身体极为痛苦,生不如死;有的造成脏器衰竭,很快去世。这方面明慧网的具体报道很多。可见中共所使用的药物,不是日常医院使用的药物,而是用于杀人害人的药。其中一定有国际上禁止使用,甚至禁止研制的药物。因为这类药物是反人类的。而中共不但研发出来,而且已经深知药效,能熟练使用。研发这类药本身就是反人类罪行。而一种药从研发到确认药效,要经过多次生物试验及人体试验才能完成。中共是怎么完成的,在什么人身上试验的?成药制造出来后,十一年来,中共把这些恐怖药物,用于迫害中国最善良的民众群体:法轮功修炼者。这一桩桩反人类罪行,我们有必要让世人知道的更清楚,从而更好的认清邪党的本质。如果揭露的不够,邪党就会乘虚而入,无休止的行恶。近年网络不断曝出中共在上访者的饭里和水里下毒。这无疑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酷刑失控,進一步扩大到常人身上的表现。
大法弟子是众生得救的希望。我们有责任尽力揭露和遏制这反人类暴行。要想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收集必要的人证和物证。
人证方面,大法弟子被药物迫害的受害者很多,这方面我们有很多证人。如果我们加强对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精神病院讲真相,也许会有良心发现的人站出来证实迫害的事实。或者启动国际组织或记者调查这类机构,也会有所收获。
在物证方面,比如下毒后的饭食或水,想办法从监狱带出来,一旦把证据拿到手,就可以拿到公正机构去化验。看到底用了什么药。大陆无法找到公正机构,我们就要想办法在国外化验。有了结论以后,我们可以進一步提告,或以其它方式揭露邪恶。一些大法弟子,注意到收集物证,把被下毒的证据带出来,如大法弟子柴智屏,她发现“劳教所指使人在宋彩屏的菜碗里放上毒药,当她把菜放到嘴里,说不出是什么味,她赶紧吐出来,吐出东西是杏黄色的东西,她把吐出来的东西扔到窗台外,毒死了好多苍蝇。她把大个苍蝇捡了二、三十个,几经周折,反映到小黑河检察院,让他们看到毒死的苍蝇。然而,事后劳教所没有对投毒者作任何处理。 检察院也不了了之。”(见明慧网一零年九月十四日《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多次投毒加害宋彩屏》)还有一位大法弟子,在“帮医务室整理处方时,就发现了由某心理医师签名的处方,大剂量的可以使服药者出现精神病症状的、干扰中枢神经类药物……后来,为了使这一迫害恶行曝光,制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也做了一些核实,了解了一些当事人,当证实无误后,就向当时的大队长王丽反映了这个事实。同时,也向当时的纪委书记赵晓阳反映了这件事。”(见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陕西女子劳教所光鲜外表后的罪恶》)这些大法弟子拿到物证后,把问题反映给监狱的上级,问题很难得到真正解决。我们要想办法拿到公正机构化验,或者拿到国外化验。
这都是些初步想法,对中共的药物迫害,还有待大家一起想办法遏制邪恶。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