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教所下毒 企图害死宋彩屏
事情发生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这天晚上,宋彩屏接到家人电话,简单的谈话中,她提到一句人间地狱的话语,三大队的黄旭红大队长立即中断电话,大骂她两个小时左右,并在第二天早上,把她关进仓库重地的小黑屋子,门窗全封起来了,与外边隔绝。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洗漱,不让换洗衣服。用双铐子铐住双手,用拔军姿罚站,强制写“三书”,还强迫骂人,白天黑夜的站了七天。
到了第七天的时候,恶警告诉她,如果不写“揭批书”,仓库里放的八十四个人的衣物等日用品,都不让拿出去换衣服和使用,采取株连别人的办法,挑起事端。
劳教所谎称宋彩屏有心脏病、高血压,强制她吃药。她不吃,队长就指使人在她的水杯里放不明药物,她就不喝水,所以劳教所的这一招就行不通。
一招不行,又来一招,搞个移花接木,把别人的病历移给宋彩屏,谎称她有心脏病和高血压。
就在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一早,劳教所把她们自己写的“揭批书”交了上去,在宋彩屏的早饭里放上毒药,想毒死宋彩屏,但她没吃饭。饭后大约十分钟左右,黄旭红大队长领着人来看了一下,就走了。在早九点钟时,就组织三大队人员到医务室抽血化验,把宋彩屏也叫去抽血化验。
五月十二日晚上十二点左右,一个夜班警察,到她床前反复看了好几分钟时间。看她没动静,就到她床下拿水杯。她一下子起来了,那警察马上就走了。
当天后半夜两点左右,警察又派值班“小哨”(吸毒劳教值班的)往她水杯里放毒药,她知道,从此,她再不喝热水了。
五月十九日晚上十二点左右,值班“小哨”又往她的水杯里放毒药,被屋里吸毒人王某某发现,赶走了。宋彩屏一直很警觉,识破了她们的诡计。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一个姓常的大队长。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宋彩屏绝食抗议,要见所长和检察院长,恶警不但不让见,还把她关进小黑屋里,让吸毒人加害于她,加重迫害。
在五月四日中午,劳教所指使人在宋彩屏的菜碗里放上毒药,当她把菜放到嘴里,说不出是什么味,她赶紧吐出来,吐出东西是杏黄色的东西,她把吐出来的东西扔到窗台外,毒死了好多苍蝇。她把大个苍蝇捡了二、三十个,几经周折,反映到小黑河检察院,让他们看到毒死的苍蝇。然而,事后劳教所没有对投毒者作任何处理。检察院也不了了之。
这样,劳教所先后指使人给她投了六次毒。
二、改年龄
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里,二零零九年以前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一百四十多人,六、七十岁的老人有五十多人。有的老人满口没有一颗牙,吃饭只给五分钟时间,慢了就挨骂。饭前逼大家唱邪党的歌,稍不如队长意,队长就骂人。有一个姓单的队长因为不如意,就骂人一个多小时。
平时奴工活很多,有一个卖淫的叫熊荷花的就累得昏倒在地上。法轮功学员董士荣老人说了一句公道话,就被关进小黑屋里,让吸毒人员抓着老人的头发往墙上撞,不许穿棉衣关在冷屋冻,把老人打得眼睛好长时间看不清东西,并给加期一个月。
法轮功学员刘凤霞等好几个人吃不饱肚子,恶人强制老人每天扒六桶条子(电子件)任务,奴役劳动时间多达十五个半小时,奴役劳动时间最长,每天晚上只让睡三个小时,欺上瞒下,把老年人年龄给改小十四到二十岁不等。
三、三大队警察不让见检察院人员
二零零八年,小黑河检察院人员到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想见检察院的人,劳教所百般刁难不准见,对要求见检察院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全部打骂,并被加期一到三个月不等。
法轮功学员赵艳被长期关在小黑屋。法轮功学员梁立芬被打的遍体鳞伤。法轮功学员中有一个未婚的年轻姑娘,乳房被严重打伤。总之,是百般刁难,任意加期,二十多人都被加期。
四、账目不清做假帐
每当上面来检查,警察就让罗某某给每个人做一份假账,强迫每人签字,应付检查,过后不算数,不准查账。每人都得买服装240元,强行勒索钱财。
警察组织一些人销毁档案,长达半年之久。
五、为了迫害和挣钱,不择手段
有两个人一个叫韩春波、一个叫董淑艳的,不是炼法轮功的,劳教所却逼她们说是炼法轮功的,把她们抓进劳教所。其中一个妇女孩子刚满周岁,另一个体弱多病,严重乙肝4个加号。狱方为了挣钱,根本不管死活,强制奴役劳动,完不成任务就加期。
劳教所从北京按每个人头800元的价钱买进,作为廉价奴工。对于法轮功学员有严重心脏病和高血压达210的人不准休息,逼着吃药,完不成任务就加期。而对吸毒的、卖淫的发烧、肚子痛的,10天、20天不给看病,直到两个年轻姑娘无辜死亡。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的大队长黄旭红,警号是1517074。此人经常骂人。
劳教所有戒毒人员,本来是应该戒毒的,但在三大队有毒品带进去的,而吸毒人员不但不受处罚,而且还减期,以上种种都是由黄旭红一手导致的。
常言到:善恶有报是天理,多行不义必自毙。真心的希望所有的警察都明真相,不再迫害法轮功学员,给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