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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迁西法轮功学员汪秀花含冤离世(图)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法轮功学员汪秀花,女,五十多岁,曾被中共非法秘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汪秀花含冤离世。到她离世时,她被非法强加的刑期仍未结束。

汪秀花
汪秀花

汪秀花被迫害经历:

1、奥运前,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中午,以唐山迁西国保大队大队长刘进颖为首的六、七个国保恶警以“奥运安保”为由将正在家中的汪秀花绑架,在迁西看守所被关押。期间经常被一个女犯马贺红打骂。约两个月后,汪秀花被非法秘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做枉法裁判的是赵胜民。汪秀花和她的家人一直未看到所谓的“判决书”,找赵胜民索要,赵胜民的答复是:“没有。”

这次的判刑对汪秀花打击很大,她一直想不通:我就在家里,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为什么要判我刑?!从此她一口气上不来,后来出现严重病态。直到到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四日她离世时,其刑期仍未结束。

2、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晚,汪秀花与楼下邻居聊天,迁西国保恶警何连锁带另两名恶警,上去就搜身,然后绑架到国保大队。恶警逼问她口供没得逞,何连锁又打汪秀花嘴巴,然后一个姓满的恶警和另一个恶警也跟着打。三个恶警轮换,一直打了汪秀花六十个嘴巴,打的口出血,脸变形。最后把身上的几十元钱搜走,把法轮章揪掉。然后又来抄家,土匪一样连租房户都被抄了,最后抢走了电脑,大法资料,一百多元钱。电脑里没有任何他们要找的东西,就是孩子学习用的。

3、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四日凌晨,她和揣翠军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在渔户寨乡发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遭渔户寨乡派出所、迁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的绑架,关押到迁西县看守所。

汪秀花平时靠办托儿所维持平日的生活,家长、孩子都非常信任她,自从五月十四日被非法抓捕后,迁西县政法委不顾孩子家长们的恳求,指使教育局强行将她的托儿所非法查封。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被迁西县检察院强加罪名,非法批捕。

在看守所里,恶人强制抽取了包括汪秀花等五人的血,强制照像。据说,每个被关到看守所的人都被强行抽血、照像。

因证据不足,分别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六日、十一月三日、十一月十日,先后三次开庭。在最后一次开庭时,她因身体突发病症,取保候审回家。

4、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汪秀花因给幼儿园孩子们讲法轮功真相,送护身符被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诬告,被国保扣留一天。

区号:0315 邮编:064300

参与迫害汪秀花、或当时的见证人:

迁西政法委 书记 白兴源宅电:办电:5612537 宅电:5613336 手机:13582843688
常务副书记 高建香 办电:5612417 宅电:5689586 手机:13832982718
公安局长 张广会 办电:0315--5685669 宅电:0315--5689688 手机:13832986198
公安局国保大队 宅电 手机
刘进颖 国保大队长 5086738 5619005 13832988311

何连锁
何连锁,迁西县国保大队恶警(现已调离国保大队,在新集派出所)宅电:0315--5619048手机:13832984352

赵国琪 教导员 0315--5661240 13832984779
王印广 副大队长 13832988350
刘国洪 副大队长 0315--5688163 13832983675
刘红梅 科员 0315--5689801 13832987095
汪娟 科员 0315--5620219 5089828
徐志刚 0315--5669029 13832988349

迁西610头目龙立华(现迁西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宅电:0315-5613685 手机:13803315367
610常务副主任(现在迁西县委机要局) 赵红星手机:13623255111

迁西法院院长:郭树信 办电:0315-5611867 宅电:2220076手机:13803155088

副院长:陈志刚(当时主管汪秀花等人的“案子”)办电:0315-5619159宅电:5668618 手机:13703259328

赵胜民,迁西县兴城镇城西域村人。现住检察院家属院(县劳动局路南往西一点)13931525808,13931506185  电话:0315-5618851,0315-5611840
妻子:13463567319

刑一庭庭长:齐贵亮办电:5618851 宅电:5668725 小灵通:5084296
刑一庭副庭长(此“案”的主审法官):付国瑞办电:5618851 宅电:5665958 小灵通:5088805
审判员 彭洪娟
书记员 赵海丽
迁西检察院 检察长:刘瑞 宅电:5668566 手机:13831509099

公诉科科长 郝海涛 宅电:5618598 手机:13832983644
副科长:朱文(此“案”的公诉人) 宅电:5619985 手机:13803316301
才秀娥(此“案”的公诉人) 宅电:5688608 手机:13582578772

迁西司法局 局长 刘秀广 办电:5613001 宅电:5627926 手机:13731553626
迁西公安局国保大队:何连锁 宅电:5619048 手机:13832984352

燕峰律师事务所 主任:王淑灵 办电:5622198 手机:13930526360
律师(揣翠君的辩护律师):李宗满 办电:5622198 手机:13803308846

唐山中级法院裁定
审判长刘长军
审判员郗亚颖
代理审判员翟慧环
书记员董靓

二零零六年汪秀花被非法起诉、审判案的“证人”:
高窝子村书记 高秀海 电话5767516
刘庭海
李家口村:李任申 电话5767588
李家口村:李仕川 电话5767203

发稿:2010年08月30日  更新:2010年11月25日 2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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